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颜良云
目前税收体制的特点是分税制,按税种划分为中央和地方收入,煤炭行业涉税如下,其中第6项是当地财政部门直接收取的相关税费。
(1)流转税类中的增值税、营业税。增值税2009年前税率煤炭企业为13%,现是17%。煤炭行业营改增主要涉及运输服务业税率11%,有形动产租赁适用税率17%。
(2)所得税类。煤炭企业所得税率为25%。
(3)资源税类。煤炭行业征收比例0.3-8元/吨。
(4)特定的税类。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价调基金、河道工程维护费,以增值税与营业税为基础计征。
(5)财产行为税。煤炭企业交纳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
(6)地方财政部门征收税费:转产基金、社会公益事业费、排污费、土地复垦费、煤炭价格稽查管理费、卫生监测费、育林基金、道路建设费、矿区生态环境恢复和地质灾害补偿金、水土流失治理费、水土流失补偿费、环境治理保证金、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等。
该矿年产设计产能60万吨,目前生产能力已达到50万吨,生产煤种为1/3主焦煤,属潞安2009年整合矿井,2012年12月正式投产。该矿2013年交纳的各种税费项目详见如下(吨煤税费计算):(如表所示)
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吨煤税费明细
2013年8月1日起,当地政府落实“煤炭20条”减负临时措施,蒲县财政局收取的80.6元/吨减为50.6元/吨,减负后吨煤上交各种税费高达140.73元/吨,占收入的43.48%。
(1)增值税:按产品销项税与材料、配件、设备、电费进项税额等相抵后交纳增值税,并在此基础上交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价调基金。煤炭行业增值税税负达13%左右,而制造业行业实际税负只有3%左右,有的还要略低一些。可见,行业之间的增值税负担差距较大。 增值税由2009年1月1日起13%调增为17%,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严峻的情况下,煤炭企业很难将增加的成本转嫁给下游企业。
(2)营业税金及附加:在煤炭行业以增值税、营业税为基础计征附加税,高达增值税的12.5%;其中 城建税按5%来征收,该矿地处农村,但按建制镇的标准来征收。
(3)资源税:1994年税制改革后,煤炭行业新增税负资源税按销售数量计征,因煤种属于1/3主焦煤,按吨煤8元从高征收,实行从量计征。
(4)矿产资源补偿费:按产量计征,吨煤6.5元。原来,从2013年2月1日起从3.6元/吨调至6.5元/吨。
(5)水资源补偿费:按产量计征,吨煤3元。
(6)可持续发展基金:按煤种实行按产量计征,吨煤27.75元(基建期为 46元/吨)。
(7)其他如财产行为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吨煤成本达2.5元/吨。
(8)当地政府财政吨煤收取各项费用:2012年吨煤收取80.6元,政府考虑到企业负担重、亏损严重,从2013年8月1日起,也采取了一些减负政策,从80.6元/吨减为50.6元/吨。但由于当地政府财政吃紧,只是目前允许企业欠账,但这笔帐至今挂在财政应收帐上。如加上这个50.6元,则上交税费达140.73元/吨,占收入的43.48%。
(9)所得税为33%。由于当前亏损严重,没有上交。
(10)当地主管部门另外收取水土流失补偿费、绿化费等;另每年应支付当地村民取暖费、占地补偿费等。
通过减本增效、开源节流等措施,吨煤制造成本为290元/吨。吨煤毛利仅为32元/吨,远远不够负担税负,加上贷款3个多亿的财务费用,管理人员费用,企业亏损极其严重。
从以上不难看出,煤炭税费结构不合理,税费项目繁多,征收标准不断提高,煤炭企业负担重,工资发放困难,企业面临着生存难的境地。
(1)增值税占收入比重过大,2007年煤炭行业增值税税负为9.28%,比电力、冶金等其他行业调出2-3%。自2009年1月1日扩大了煤炭行业可抵扣范围,但同时煤矿增值税税率由原来的13%提高到17%,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多,所以煤炭行业增值税税负仍居高不下。煤炭行业的增值税实际税负率远高于制造业、电力、冶金等其他行业。同时增值税税基扩大,规定了八项视同销售行为,这就使得煤炭企业内部生活用煤、每年山西省政府规定的低保用煤全部纳入了计税范围,全部计征增值税。
(2)煤炭行业税费名目繁多,多达30来个,部分税费重复,设计也不合理。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设置相近,是不同部门重复征收的税费。都是从不同角度体现煤炭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资源的级差收入。都是对同一对象征收相同性质的不同收费。
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计征方法不能完全有效地克服浪费煤炭资源的情况。现阶段我国资源税采取从量征收的方法,并未能与煤炭资源的可采储量挂钩,反而促使企业和个人对资源进行无序开采、采富弃贫、采肥丢瘦、大量资源浪费。
(3)地方政府征收税费名目繁多,为减轻煤矿企业税负,急需政府与税收部门拿出积极、有效的办法解决当地财政与企业之间的税费问题。
(4)税费设计不重视环境保护,急需构建“绿色”税收体制。新增相关税种,保护我们生存的环境。
自2012年以来,随我国经济增速持续减缓,能源结构调整加快,导致煤炭产能过剩,山西五大煤炭集团企业几乎没有利润,处于盈亏边缘。煤炭行业属于建设期长、投资额大,固定成本高,对外界应变能力小。面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与环境保护需要,要实现煤炭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要求煤炭行业自身加强经营管控,同时也呼吁国家税制改革迫在眉睫,一个合理的煤炭行业税收政策是十分重要的,合理的税收有利于煤炭业的发展,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稳定。以下提出几点设想。
(1)实行煤炭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增值税税率。山西省为响应国家煤炭资源整合政策,五大煤炭集团花大精力,大投资额对煤矿进行了整合,针对整合矿井在基建后开始投产的前三年-五年内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全部或部分减免;对生活自用煤与政府规定的捐赠煤,全部减免所有税费。
(2)对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实行统筹合并、级差收取。煤种的差异,销售价格的差异,应区别对待,不能一味地按量从高计征,可实行从价计征。
(3)取消或修订当地各种不合理收费、重复性收费项目。尽管山西政府出台山西煤炭20条”减负措施,但目前的高税费、高成本、低售价难以使煤炭企业在短期内扭亏。据不完全统计,95%以上的整合煤矿都在亏损,吞噬了集团整体利润,成了集团公司的累赘。
(4)提高地方政府在资源收益中的比例,以免有更多的地方财政收入,用于当地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
(5)借鉴发达国家成功范例,提出构建“绿色”环境煤炭税收体系。如发达国家一样采取税收手段保护资源、保护环境。因为资源与环境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刚性约束,有必要借鉴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在中国构建“绿色”税收体系,对环境保护实行能源税、资源税、污染税等环境相关税制,加强绿色调控。
(6)从煤企本身来思考,煤炭企业要苦练内功,强基固本,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长远看,煤炭行业要走以煤为基多元发展、黑色煤炭绿色发展、高碳资源低碳发展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大力发展现代煤炭清洁高效、就地转化项目,加快发展煤电铝、煤制油、煤制气、精细化工等煤基产业链,促进煤炭经济可持续发展。
[1]吴吟.煤炭产业政策解读[J].中国煤炭工业.2008(1).13-14
[2]韩文科.等.中国能源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
[3]卢元孝,王东岗.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