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惠特曼诗歌的美国风格和民族精神建构

2014-03-04 00:13
新疆开放大学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惠特曼草叶诗人

刘 燕

(吉首大学 外国语学院,湖南 张家界 427000)

引 言

当代美国的大批评家和文学理论家哈罗德·布鲁姆曾用“美国经典的核心”这一评语来评价沃尔特·惠特曼。在他颇具影响力的《西方正典》一书中,布鲁姆将西方文学史中极具影响力的作家和作品进行评析,列举出二十六位作家和他们的代表作,并认为他们是西方文化的权威,是“伟大作家和不朽作品”。其中的美国作家仅有艾米莉·迪金森和沃尔特·惠特曼。哈罗德·布鲁姆的观点代表了目前评论界对惠特曼文学地位的肯定。但是在惠特曼生前,他的诗作多受到读者的排斥和评论家的责难,其中只有爱默生等少数文学家看到了惠特曼诗歌中的伟大之处。最终诗人在凄凉中故去,其诗作的文学价值和社会意义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和认可。诗人自己就曾在诗歌中断言“未来的诗人!未来的演说家,歌唱家,音乐家!今天还不能公正地评价我并说明我存在的意义。”(《未来的诗人》)时至今日,惠特曼的影响力已经跨越了国界,各国的学者都在探讨着他的诗歌在本国的接受和影响。惠特曼的诗歌更是因其独特的风格以及这种风格和美国民族精神的互动,深深影响着一代又一代诗人和读者。

一、美国风格的外化之个性表达

《草叶集》是惠特曼倾其一生的代表作,也集中体现了惠特曼书写美国经验,抒发民族豪情,彰显民族风格的“美国文学之父”特征。对于惠特曼而言,美国风格首先意味着反对欧洲主流文学传统和探索适合自我的个性表达。惠特曼认为“历史上从没有哪个国家或民族或环境如此需要一种与众不同的完全属于它们自己的诗人和诗歌,象我们美国这个。”(《过去历程的回顾》转引自《惠特曼研究》)这其中惠特曼独特的诗体——自由体诗最引人注目。自由体诗一反传统格律诗在形式和韵律上的束缚,以自由奔放的抒发情感,准确生动的意象捕捉取胜。如果说惠特曼早期的诗作还曾有过模仿韵律诗的痕迹,但在《草叶集》中惠特曼独特的自由体诗已经运用自如,并用于抒发诗人自我之“肉体和灵魂”。

灵魂,

永远永远——比褐色坚硬的土地更久远——比时涨时落的水流更久远。

我要写物质的诗,因为我想它们是最神圣的诗篇,

我要写我的肉体的和凡人的诗篇,

因为我想那时我才能为我自己提供关于我的灵魂和不朽的诗篇。(《从巴曼诺克开始》)

《从巴曼诺克开始》暗示诗人写作和人生旅程的发端源自“鱼形的巴曼诺克我的出生地。”“灵魂和肉体”在惠特曼的诗中多次出现,因而也构成了惠特曼哲理中重要的内容。灵魂代表身体与精神中隐藏的一面,亦可理解为诗人所追求的民族精神的表达;肉体代表着我自己,即沃尔特·惠特曼,一位美国人,一位粗犷但显然勇于进取的男人所代表的普通美国人。这两者都同属于自然,是真实的存在,是美国式民主涵盖的内容。

来吧,我的灵魂说,让我们为我的肉体写下这样的诗,(因为我们是一体,)(《卷首题诗》)

我是肉体的诗人,我也是灵魂的诗人,天堂的欢乐和我在一起,地狱的痛苦也和我在一起。(《自我之歌》)

惠特曼诗歌的个性除了体现在其形式上,更主要的是其中美国式的内容。美国经验的书写是美国文学独立于欧洲传统文学的诉求。在惠特曼看来,“别的国家的适当信仰,过去的光辉,都不合乎你的需要”。(《常性之歌》)《草叶集》中处处表达关于美国和美国人,其中一首《开拓者!啊,开拓者!》讲述了美国的开拓者早期移民和定居者的事迹。另有一首《大斧之歌》透过一把斧头来讲述美国早期移民者的开荒辟土、美国国家的形成。字里行间充满着对美国人和美利坚的赞颂,以及对“欧洲的刽子手”所代表的欧洲传统没落的感慨。

我看见刽子手隐退,从此没有了用处。

我看见断头台荒废了并已经发霉,我看见上面已没有大斧,

我看见了那个权力的强大友好的象征,它属于我的种族,最新最大的种族。

二、美国风格的外化之民主与现代

惠特曼的开创性体现在洋溢于诗句中的民主豪情。在惠特曼看来,美国之区别于别国的特点和优点便是其民主,“我深深知道,我的《草叶集》是不可能从任何别的时代、别的国家,而只能从十九世纪后半叶,从民主的美国,以及从全国联邦武装的绝对胜利中产生、形成和完整起来。”(《过去历程的回顾》)

我听说你们在寻求什么来解答新世界这个谜,还要给美国,给她那强壮的民主制度,下个定义,因此我把我的诗送给你们,让你们从中看到你们所需要的东西。(《给外邦》)

惠特曼所处的19世纪正是美国扫清一切障碍,资本主义得到高速发展的时期。在政治经济甚至宗教领域取得独立后,文化领域的独立于欧洲尤其是英国传统之外,已成大势所趋。惠特曼便是时代呼唤出来的美国文学领袖。新确立的联邦共和国以民主标榜,似乎一切都在这个新兴的国家蓬勃发展。时代的风貌呈现在惠特曼的诗中便是豪迈的民主颂歌。

其诗的民主化还表现在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的气度上。《草叶集》的逻辑前提只有一个:包罗一切。灵魂和肉体,男人和女人,个人和全体,既年老又年轻,既愚蠢又同样聪明,既是慈母又是严父,既是孩子又是成人,是南方人也是北方人,不仅是善的诗人还不拒绝做一个恶的诗人……所有的正反两面的出场,最终的指向也只有一个:民主。民主便是集中反映所有。“别的国家通过它们的代表来显示自己……但是合众国的天才表现得最好最突出的不在行政和立法方面,也不在大使或作家,高等学校或教堂、客厅,乃至它的报纸或发明家……而是常常最突出地表现在普通人民中间。”(《〈草叶集〉初版序言》转引自《惠特曼研究》)

惠特曼的开创性还体现在诗歌中的现代城市图景。资本主义的发展催生了现代都市的形成和人类生活方式的转变。惠特曼的诗歌被认为是城市之歌,是新兴国家的全新经验,区别于欧洲传统的田园牧歌。

这是那座城市,我是其中的一个公民,

凡是与别人有关系的我也同它有关,如政治,战争,市场,报纸,学校,

市长和议会,银行,税率,轮船,工厂,货仓,店铺,不动产与动产。(《自我之歌》)

惠特曼想要着力表现的是作为新世界的美国不同于传统欧洲的风貌。除了美国式民主所体现的每一个普通人的生活和精神,新世界的面貌还体现在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物质成果,即城市化现代化的生活场景。自美国独立战争之后,资本主义开始飞速发展,以至美国内战后更是进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与之相伴的便是城市化进程的加剧,一批新兴城市的形成。相较于一些同时代作家所表现的城市生活对传统农耕生活和观念的冲击甚至于对城市化进程的抵触,如梭罗、爱默生、爱伦·坡、麦尔维尔等的作品,惠特曼则在诗歌中坦承对城市生活的热爱。在诗歌中惠特曼宣称“沃尔特·惠特曼,一个宇宙,曼哈顿的儿子”,表明自己的城市人身份,并提到“我漫游了许多地方,爱好热闹的街道”。通观惠特曼的诗歌,城市和城市里各行各业普通人的生活是他着力描写的重点。

三、美国风格的内化之民族精神建构

惠特曼曾说“在评价第一流诗歌时,一种充分的民族性,或者从另一方面说,否定或缺乏民族性,往往是第一要素。”诗人在他的诗歌中便极力追求一种适合美国风貌和民族精神的表达,即一种美国风格的诗歌。在《过去历程的回顾》中诗人认为“人们唱过大量的歌曲,美丽无比的歌曲,不适合这里而适合别的属于另一种精神和历史阶段的国家的歌曲;但是我只根据美国和今天的情况来唱歌。”因此惠特曼非常注重独特的美国经验和美国风格诗歌的描写,这体现在诗人极力描写的各行各业普通人生活场景和“歌唱着我的时代,歌唱着今天的伟大成就”的气度。

在惠特曼看来,诗歌的作用是不容置疑的,人们如果离开诗人和诗歌便会失去清醒和理智,更会失去勇气。所以诗人对于唤醒和激起民族精神是至关重要的。惠特曼所谓的民族精神并非是少数人具备的崇高品质,而是深根于最广大人民和最普通个人的精神风貌。而他所谓的这种美国民族精神的培育自然离不开诗人和诗歌,“只要美国继续吸收旧世界的诗歌并由它支配,又得不到本国诗歌来表达、描写、渲染和解释它的物质上和政治上的成功并给它以特别帮助,它就不能发展为第一流的国家,并仍然残缺不全。”(《过去历程的回顾》)

惠特曼的这种思想反映了当时的时代诉求。美国超验主义诗人爱默生便在更早时候的《美国学者》演讲中强烈表达了美国在文化思想上独立于旧世界的呼声,并号召美国的学者们要保持精神和文化风格的独立性。这篇演讲词被誉为美国思想文化领域的“独立宣言”, 宣告美国文学已脱离英国文学而独立,并告诫美国学者不要让学究习气蔓延,不要盲目地追随传统,更不要进行纯粹的摹仿。爱默生的理想美国学者在惠特曼身上得到完美的体现:不盲从,并探索适合美国自身风格的文学表达。因此在《草叶集》1855年初版遭到冷遇甚至攻击的境况下,爱默生给惠特曼寄去了鼓舞和赞赏的信件。“我发现它是美国迄今作出的最不平凡的一个机智而明智的贡献”,“它有最大的优点,那就是能够加强信念和鼓舞人心”,这些文字让身处困境中的惠特曼坚定了继续探索美国风格和表达美国精神的决心。

惠特曼引领的一代美国诗风已经逐渐得到美国人的认可并逐渐在全球范围内扩散其影响力。诗人对于传统的反抗精神深深地影响着后来的继承者们,比如说经常在诗作中提到惠特曼的“垮掉的一代”的代言人艾伦·金斯伯格、以及布鲁姆认为惠特曼真正继承者的T·S·艾略特、华莱士·史蒂文斯、D·H·劳伦斯等等。惠特曼在本国以至英语世界甚至全球的影响力让我们看到了惠特曼曾经的诗歌理想:

在世界各国中,其血管充满着新的素质的合众国最需要诗人,而且无疑将拥有最伟大的诗人并最大地发挥他们的作用。他们的总统还不如他们的诗人那样能成为共同的公断人。伟大的诗人是整个人类中最平易而公允的人。事物不是在他身上而是离开了他时才会变得怪诞、偏执或神志不清。(《〈草叶集〉初版序言》)

惠特曼的诗歌中总是不停地追问着肉体和灵魂、自由和民主、个体和国家以及世界的联系。可以说,惠特曼是时代造就的伟大诗人。他的诗歌成就在极大程度上离不开所处的时代,这也成就了他的诗歌中基本的特质:美国风格,也即美国民族精神的表达。随着时代的前进,曾经备受冷落的惠特曼正是由于对时代脉搏的精确把握,成就了“美国经典核心”的地位,亦是美国民族精神的最佳代言人,因此也是在新的世纪美国人最重视的诗人之一。

结 语

“作为结束,这里向正在应时兴起的西方艺术天才指出两点,——第一,赫尔德给青年歌德的教导说真正伟大的诗歌永远(有如荷马或《圣经》的赞美诗)是一种民族精神的产物,而不是少数有教养的卓越人物的特权,第二,最强有力和最美妙的歌还有待人们去唱它。”(惠特曼《过去历程的回顾》)

以民族精神为内核的美国诗歌注定会成为民族文学的经典和真正伟大的诗歌,惠特曼的成就足以说明一切。并且人们也可以期待以张扬民族个性、追求民主精神和关注城市书写为特征的美国风格诗歌将继续唱响美国诗坛,成为美国民族精神的表达。

[1](美)哈罗德·布鲁姆著.江宁康译.西方正典[M].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

[2](美)沃尔特·惠特曼著.李野光译.草叶集选[M].南京:译林出版社,2013.

[3]李野光编.惠特曼研究[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3.

[4]江宁康.美国民族特性的文学想象与重建[J].外国文学研究,2007(2):72-79.

[5]杨金才.沃尔特·惠特曼:肉体的诗人和灵魂的诗人[J].国外文学,2005(1):7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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