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和
“报复性腐败”之所以能够得逞,说到底,是因为官员手中拥有能够腐败的权力,即使仕途无法更进一步,他们也会这样想:待我升迁无望,改奔“钱”途可好?
本刊近期报道的落马官员中,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和江西省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陈安众拥有相似的人生轨迹:均生于1954年,因仕途上升无望,改奔“钱”途,于2013年同时落马。
当得不到提拔时,很多官员开始破罐子破摔,产生“报复性腐败”的思想,通过贪腐来弥补内心的不平衡。殊不知,暂时的内心满足要以后半生的自由为代价,最终换来的是身败名裂的下场。
“报复者”原是“得意之人”
被称为“才子书记”的陈安众曾是一名政坛新星,他既有在中央机关工作的经历,也有地方跨省任职的优势。从湖南到江西,他在一个职位上往往只待两三年,所以在他调任江西萍乡市委书记时,仕途前景看好。
没想到的是,陈安众在副厅位置上停留了12年。当听到曾经熟识的人被提拔为副省级干部时,他也曾在众人面前抱怨:“他出道晚得很。我都在湖南当了好几年副厅了,他才提的正处。”
“少年得志”者容易对未来怀有更高的期望,但在现实中,早得志未必等于永远能先人一步。陈锡诚被提拔为云南建设厅副厅长时年仅41岁,这在地方绝对属于“少壮派”。之后的15年,陈锡诚却没有更进一步。其间,建设厅先后换了4任厅长,特别是以前的下属成了他的领导后,陈锡诚心态更加失衡,“很郁闷。想找点儿事情做,麻痹一下自己。”于是,他选择了另一条“钱”途。
对于呈现“金字塔”结构的官员队伍而言,级别越来越高,继续晋升的机会自然越来越少。而在现实中,有的官员忽视了这一规律,把仕途看作“永不停歇的高速列车”,一旦停滞下来,就发生“失速”或“偏离”。
“不升迁就腐败”,当年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谈及腐败原因时这样说。然而,他的升迁路却让很多人眼红,翻看他的履历:1972年到农村插队,先后担任过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委常委、副书记,1997年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2000年提任正厅局级侦察员,后出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
在当今官场,这样的晋升速度,已经够快了。但他仍不满足,反而满腹怨气,怪组织多年没提拔自己。“牢骚太盛防断肠”。而这些人大多又身居要职,手握实权,一旦“想偏”,权随心动,就滑向腐败之渊。
权欲是噬身之毒
正所谓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权欲越强的人,受挫后的“反噬力”越大,容易产生“报复性腐败”的心理。但到底报复了谁?除了他自己,恐怕谁也报复不了。
宜宾市原副市长陈光礼也是其中典型。他从绵阳盐亭县委书记交流到达州达县(现为达川区)任县委书记,自以为政绩不错,但到了提拔的关键时刻,他却没能入围。他认为,没被提拔是因为他没有当地干部人熟,和他们比起来处于劣势。他觉得自己是交流干部,来到一个陌生地方苦干了几年,到头来还是一无所有,于是有了“趁换届捞一把”的想法,开始“不提拔就堕落”的“报复性腐败”。这之后,他收受的贿赂占其受贿总额的9成以上,最终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报复性腐败”不仅发生于位高权重之人,在基层干部身上也时常发生。
重庆荣昌林业局工作人员彭光伟的案件极具代表性。因为多次被评为先进,他觉得仕途一片光明,但林业局两次调整中层干部,彭光伟的升迁愿望却一再落空。自此,他开始不满,迟到早退,工作敷衍了事。以致于把他抽调到县某项国家专项资金审查发放办公室工作时,他却觉得自己被发配了,遂产生贪污公款、让单位领导被追究责任的报复念头。结果,却把自己的前途断送了。因贪污公款23.4万元,彭光伟被判刑12年。
虽然升迁无望无法成为腐败的合理解释,但对干部管理监督的相关机构来说,应正视这一问题,从类似案件中吸取经验教训。无论是出于正向激励,还是为了避免由消极到堕落,监管机构都应该引导他们正确对待仕途升迁和个人进退,进一步改革完善用人制度,并强化对重点对象的监督。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