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 萌
全球化背景下文化传播理念与路径探析
■肖 萌
全球化时代的文化传播已经呈现出了文化传播范围广、文化传播速度快、文化传播强度大、文化传播多样性等特点。在全球化背景下寻求文化传播的有效途径需要坚持以下理念。
第一,人本主义理念。在传统理论背景下,人没有主体地位,人的利益也不是国家行为的首要出发点。但是人、人的存在、人的生存状态、人的愿望与需求是人类社会的一切思想、行为、制度体系的起点、原因与归宿。①所以,国际社会在寻求文化传播的途径中应该更符合人的要求、在文化传播精神上更关注人民、在文化传播内容上更体现人权,在具体的文化传播过程中不能仅仅拘泥于现有规定或是考虑国家之间政治力量的角逐或军事力量的平衡,而是更多地从人的幸福与发展出发去解决问题。所以,由此看来,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传统意义上的以服务于国家利益为主要目标的文化传播过程正在面临着“人本主义”理念的冲击,要求文化传播的存在和过程更能体现人的尊严与需要。如中国借助“人文奥运”的平台,整合各种资源,客观宣传了中国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还世界一个真实的中国政治形象。
第二,可持续发展理念。可持续发展理念源自法律部门中的一个基本原则,主要指在发展的过程中要注意到同时代的人之间的公正待遇、不同时代的人之间发展的公平及人与不同物种之间的公平。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已经成为发展国际关系时的一个必备考虑因素。而在探寻文化传播途径的过程中践行可持续发展所起到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由于文化传播活动范围的跨地域性、活动方式的多样性等特点,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可以为文化传播的顺利进行提供极其广泛的服务。一方面能为文化传播创建一个灵活及宽松的社会大环境,而另一方面又不会太过于灵活而失去对其的管制与约束,从而促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文化传播活动应该在需要的时间内持续存在,并且能够为国际社会的长期稳定提供支持。所以,文化传播应该致力于保证社会、政治和经济条件和谐地改善,并且不能威胁到国际社会中他人和后代的机会。在实现文化传播的目标过程中,应该以可持续和谨慎的态度使用自然、人力、知识产权资源、物质和财务资源,要考虑到当代和后代的需要。除此之外,在文化传播的过程中,除了规定文化传播主体针对目标群体而进行的活动应该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进行之外,应该设置维持各文化传播主体之间共同尊重、支持、平等、信任和诚实基础上的可持续发展合作关系的义务;积极寻求与增强各文化传播主体之间的关系,使相互之间现存的关系和合作安排在国家和地方层面上保持活力和建设性;通过排除文化传播主体之间的冲突、不正当竞争、争吵、不和与对抗,在共同理解的基础上巩固他们之间的团结,持续地提供促进活动标准、共同学习、经验交流的机会,在不威胁到自身整体性的基础上,寻求与其他文化传播主体之间的共同合作,致力于达到最理想的合作模式。
第三,和谐共存理念。在当代的国际关系理论中,已经经历了从权力政治理论到相互依赖理论的演变。20世纪,Hans Morgenthau在其著作中指出:“国际政治,像一切政治一样,是追逐权力的斗争。无论国际政治的终极目标是什么,权力总是它的直接目标。”②该种理论认为,各国在权力的支配下对国家利益的追求决定着各国的外交政策。在冷战结束之前,Robert O.Keohane和Joseph S.Nye在《权力与相互依赖——转变中的世界政治》中就提出了相互依赖理论,认为国际社会的行为体之间是相互影响和相互依赖的,这种理论适应了全球化的事实。中国的领导人在世界会议上顺应全球化的潮流,提出了构建“和谐世界”的提议。“和谐世界”的主要特征为:(1)国家安全有最低保障;(2)和平有秩序和规则保障;(3)国际合作将在深度和广度上发展;(4)容忍多元性和多元文化价值观,并以开放的态度看待彼此的差异和融合。③其中,上述第(4)个特征就是对文化传播在践行和谐共存理念中所提出的要求。在现行的文化传播理念下,国际文化传播行为体具有等级秩序,以英语为母语的发达国家在文化传播的等级关系中处于优先地位,而发展中国家却一直处于弱势地位,这种状态的存在确实阻碍了文化传播的自由发展。所以,在对文化传播途径寻求的过程中,虽然各文化传播主体之间存在等级秩序,但是这种等级秩序必须建立在道德约束的基础上,注重各文化传播主体之间和谐机制的构建。所以,以和谐共存为理念的文化传播结构应该建立一个多层次、多元化、立体型的传播体系。在该传播体系中,应该建立对文化传播活动进行监督的机构,寻求各行为体之间的合作,并对文化传播主体提供信息、进行培训、服务、或者组织其参与某些活动。
对于优化文化传播途径,除了有的学者所提及的提升经济实力和科技水平、更新文化传播理念、改革文化传播管理体制、研究文化传播规律、创新传播模式、手段和方法、研究受众特点之外,④笔者认为还应该注重从以下方面入手。
第一,完善法规进行约束。中国目前对于文化传播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比较欠缺,目前中国对文化传播制定的法规主要有1990年实施并于2004年废止的《对外汉语教师资格审定办法》和于2004年教育部的《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认定办法》,而这些远远不能保障中国文化传播推广工作的顺利实施。而文化传播不仅关系到中国文化的对外交流,还切实关系到中国的文化竞争、软实力的提升与国际影响力的扩大。不仅如此,汉语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也在不断加大,根据2011年Bloomberg L.P.的语言排名,汉语被列为仅次于英语的最有用的商用语言。⑤所以,为了对文化传播进行法规约束,当前亟需要做的就是完善国家相关教育法规,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与《教师资格条例》等对中国对外文化传播加以详细地规定,使之有法可依。因为,“当今时代,谁的传播手段先进、传播能力强大,谁的文化理念和价值观念就能够更广泛地流传,谁就更有利地影响世界,文化的传播能力已经成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决定性因素”。⑥
第二,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构建国际文化交流规则。众多政府间国际组织与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也为国际文化传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立于德国的歌德学院等都通过文化交流促进了文化传播,并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先后出台了《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等作为各国及各团体促进文化传播的法律基础。所以,中国应该积极寻求与这些国际组织合作,一方面为本国文化寻求更高层次、更多领域的话语权;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共同协商、共同参与的方式制定国际文化交流的共同规则,可以协调与完善各国法规的不足,规范和保障语言文化传播行为。⑦
第三,尽最大可能发挥孔子学院的作用。作为中国的语言推广机构,孔子学院所起到的作用和英国文化委员会、法语联盟等一样,自首家孔子学院2004年在韩国成立以来,目前已经在全球建立了四百余所,成为了中国对外进行文化传播的品牌和平台,孔子学院在中国文化传播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使国外民众越来越多地了解到了中国文化。应积极地对孔子学院加强建设,从物质和法规方面都加大对孔子学院的投入力度,这不仅仅有利于中国的对外文化传播,而且有利于维护中国的国家利益。
第四,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文化传播。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之一,人们可以通过电脑、手机等载体较为容易地获取信息。所以,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文化传播对宣传中国文化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将是一个非常有用的途径。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球80%以上的数据库集中在美国,用英语传达的信息达80%以上。“人们一旦进入网络空间,实际上就进入了美国设计的文化环境之中”。⑧这就需要中国努力提高互联网技术,大力发展互联网文化,进一步对互联网的信息传播进行监管,禁止各种负面的、不良的、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及侵害到社会和平和安全的信息进行传播。
注释:
① 何志鹏:《国际法治:一个概念的界定》,《政法论坛》,2009年第4期。
② [美]汉斯·摩根索:《国家间政治—寻求权力与和平的斗争》,徐昕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8页。
③ 肖永平、袁发强:《新世纪国际法的发展与和谐世界》,《武大国际法评论》(第十一卷),2010年第1期。
④ 徐稳:《全球化背景下当代中国文化传播的困境与出路》,《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4期。
⑤ John Lauerman.Mandarin Chinese Most Useful Business Language after English.http://www.studycli.org/news/mandarin-chinese-most-useful-business-language.最后访问日期:2014年6月5日。
⑥ 张骥等:《中国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战略》,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53页。
⑦ 赵跃:《文化传播视野下的孔子学院立法完善》,《法学论坛》,2014年第2期。
⑧ 余丽:《美国互联网战略及对中国政治文化安全的影响》,《国际论坛》,2012年第3期。
(作者单位: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
【责任编辑:张毓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