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昕 刘 亮
当前媒介环境下关于音乐传播策略创新的思考
■杨佳昕 刘 亮
当前媒介环境下,“云计算”“大数据”“智慧城市”、4G网路等一些关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新技术、新观念不断涌现,对音乐艺术的传播格局、渠道、方式、手段、效果等产生了显著影响,进而影响到音乐艺术的生产创作和受众消费,引起业界和学界的广泛关注。
据最新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第33次)》显示,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已达6.18亿,互联网普及率已为45.8%,移动4G网络正在大力推广,手机网民规模已达到5亿左右。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深刻影响着我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媒介发展不断催生着新的传播渠道、方式和手段的出现,影响媒介的革新、融合以及整个媒介版图,也影响到艺术的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等每一个环节,音乐艺术也不例外。
新的媒介环境下,音乐艺术在传播的广度、速度、力度等方面,已不同于早期的“口传心授”“记谱法”、印刷术传播,不同于中期的唱片和磁带等电子传播、也有别于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传播时期。其一,音乐传播的广泛性增强,传播的速度加快,受众欣赏音乐的门槛降低,音乐传播不再受时间、地点、空间、人员等各方面的限制。其二,音乐传播的互动性增强,创作者、传播者、欣赏者之间的联系进一步密切,不再需要任何复杂环节,三者间的沟通与互动是平等、及时、无缝且良性的,欣赏者的评价与需求能更好地反馈,创作者的激情与灵感也能更多地激发。其三,音乐资源的数量更加丰富,各种演唱风格、曲风的数字音乐资源应有尽有,百家争鸣,各拥其妙。其四,音乐的可欣赏性加强,音乐、图像、动漫、文字等丰富多样的信息融为一体,更能全方位、立体化、多角度地阐释音乐内涵,增加欣赏者的感官享受。其五,音乐传播的成本和对传播载体的依赖性降低,音乐资源可以重复利用,通过网络创作者、传播者和欣赏者之间即可实现传播和接收,省去了传统传播的复制、印刷、包装、运输、存储和分销等环节。
新的传播技术其优势虽然明显,但并非天衣无缝、完美无瑕,同样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第一,音乐版权保护还有待加强,一些音乐创作者、传播者和欣赏者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网络上音乐作品抄袭篡改等现象较多,严重侵犯了原著者的著作权及知识产权。第二,创意保护有待重视,音乐艺术创作及其传播是富有创意的创作活动,其难能可贵之处就在于创意,而这些在现实的市场经营中,往往很难真正获得应有的回报,大大挫伤了音乐创作者和传播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第三,法律监管有待进步,网络传播时代,数字音乐资源极大丰富,传播渠道也很广泛,这为受众带来更多资源的同时也带来了监管的难题。监管的责任主体尚不明确、执法标准还有待完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音乐传播策略这个话题常说常新,不同的媒介环境下传播策略的重点各不相同。新的媒介环境下,音乐传播在传播观念、内容、平台、方式等方面都面临着新的挑战,当然也存在新的机遇。
1.传播观念创新:深入互动。新的媒介环境下,音乐的创作环境、传播环境、接受环境都不再是传统的单一线性特征,而是网状交织特点。传播的主体不再是传统的传播者,而有可能变得异常复杂,创作者、经营者、管理者、消费者都有可能承担着音乐传播的角色。这其中的原因就是音乐艺术创作、传播和消费各个环节互动性变得更加深入紧密。因此,音乐传播创新的首要问题是传播观念的创新。
关于音乐传播的深入互动,首先要考虑到音乐生产线上的每一个环节如何更好地融入新传播手段,树立新的媒介环境下音乐传播的责任、质量、安全意识。例如,创作者不仅要创作质量高、创意好的音乐作品,还要考虑到后续传播和社会反响,既要让音乐作品符合当代听众的欣赏口味和欣赏习惯,还要与传播者共同考虑采用何种宣传造势的技术手段和途径。其次,要充分利用好社交媒体。音乐的创作和传播的互动在社交媒体上体现得十分明显,网民可以利用它进行音乐的撰写、分享、评价、讨论,主要有社交网站、微博、微信、论坛、播客等形式。社交媒体的蓬勃发展,爆发出了令人眩目的能量,网站、新闻、音乐、视频等链接被无数个节点(人)根据自身专业、爱好、价值观等进行过滤加工,随后再被一级级过滤传播,有些内容能迅速传播给成千上万的人,甚至传遍了全球每个角落,成为人们浏览互联网的重要内容。因社交媒体而一夜爆红的音乐作品不胜枚举,如2013年,韩国音乐人PSY的一首K-Pop单曲《江南style》,风靡了我国的大江南北,成为了家喻户晓的神曲。该单曲被上传至YouTube网站仅两个多月,就被222个国家(及地区)的人们点击观看过,超过了193个联合国成员国数目。再次,要充分考虑到移动终端,2014年5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指出,微信等移动即时通信服务用户数量突破了8亿,是移动互联网最重要、最受欢迎的应用之一。2013年10月24日,咪咕音乐携手新浪微博召开了“乐随享乐无限”战略合作发布会,宣告了数字音乐联合社会化媒体的音乐视听新模式从此诞生。这种模式不仅改变了音乐的传播生态,也能通过粉丝经济、全新的宣传渠道、周边产品经营等方式,为更多音乐人获得更多收益,移动化必将成为未来音乐视听的新模式。
2.传播平台创新:多媒体多渠道传播。近几年,以《中国好声音》《中国梦之声》《我是歌手》《最美和声》等为代表的一批全新电视音乐选秀类节目不断创造和刷新着电视收视率的记录。节目中的歌曲飞入了千家万户,成为了街头巷尾争相传唱的经典;参赛歌手红遍了大江南北,掀起了音乐传播的高潮。但是值得关注的是,这些节目成功的原因之一也是能够借助互联网媒体的强大传播功能。新的媒介环境下,传统的音乐传播渠道还依然存在,但是如何利用好、开发好网络传播平台,尤其是加强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媒体与网络新媒体的协同合作是重中之重。音乐传播网络平台是指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各种有线和无线方式传播并形成的数字化音乐产品制作、传播和消费模式的传播平台,既包括计算机国际互联网,也包括电信网、移动互联网、有线电视网,还包括卫星通信、微波通信、光纤通信等各种以F P协议为基础的能够实现互动的智能化互联网络。目前,我国广播台、电视台有多档音乐选秀类节目在黄金时间段播出,大约有7200个左右音乐网站运营,如何综合开发利用好这些媒体平台资源,是提高音乐传播力、影响力的重要手段。
3.传播内容创新:资源整合开发。新的媒介环境下,“云”技术和“大数据”技术都带来海量的音乐内容,如何将这些内容整理、分类,进行资源再开发、再利用是重点。“音乐传播云”不但可以实现海量音乐资源的云端存储、渊源流传,还可以通过云端强大的“计算”能力,提供音乐推送服务,实现对听众的主动传播。如何采用先进检索技术来建设云端音乐文件管理系统,通过更强大云端计算能力来建设音乐数据挖掘系统,进一步提高云端海量音乐资源的管理水平和推送服务的准确度,是难点之一。“大数据”在音乐传播中的运用,将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手机、平板电脑、台式电脑等遍布全球各个角落的各种各样的传感器传来或者承载的音乐数据,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撷取、处理并整理成为有益于音乐传播的积极资讯,在凌乱纷繁的数据背后找到更符合音乐听众兴趣和习惯的音乐作品和服务。
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观念也千变万化,带来媒介环境的快速变化。但不管如何变化,对于音乐传播而言,如何为更多的人参与音乐艺术创作、传播、消费提供机会,如何保证更多更高质量的音乐艺术作品出现,如何使更多更好的音乐艺术作品让更多的受众分享,是技术运用、观念创新的旨归。
1.中国互联网络中心:《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4年3月5日。
2.《Gartner:中国手机用户总数首超10亿》,新浪科技,2014年1月21日。
3.易观网:《手机上的大数据:手机音乐》。
4.新华网:《数字音乐联合社会化媒体 开创音乐视听新模式》,2013年11月12日。
5.庄元:《试论数字时代新技术媒体对音乐传播的影响》,《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
6.吴阳:《数字化条件下大众传媒对音乐传播的影响研究》,《中国报业》,2014年第1期。
7.毕汉杰:《音乐传播中的手机媒体》,《聊城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
8.朱嘉星:《“云计算”与音乐传播》,《音乐传播与科技》,2012年第1期。
(作者单位:杨佳昕:中国传媒大学艺术学部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刘亮: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
【责任编辑:刘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