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度金融类企业产权登记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2014年5月31日前,将2013年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情况年度汇总报送财政部金融司。其中,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应对集团(或控股公司)本级和所属各级子公司2013年度发生的产权变动及其办理情况等进行清查。
消息人士2月9日透露,有关部委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原有47个应用城市基础上,新增北京、南京、青岛等63个城市,扩大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2011年6月,央行在全国选择47个城市开展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中的应用试点工作,经过两年多实践,目前试点城市银行发卡总量占全国发卡量的50%。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三季度末,全国金融IC卡累计发卡3.8亿张。
财政部2月14日发布通知称,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对已按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企业范围内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重新核定银行业监管收费标准,并对银监会下发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银行业监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据通知,首先在机构监管费方面,银监会向纳入监管范围的各类商业银行、信用社、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等收取的机构监管费,按被监管单位上年末实收资本的一定比例并考虑风险因素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