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_ 郑晓蔚
麦迪翻修我的“三观”
文 _ 郑晓蔚
作为一个体育编辑,我经手过很多运动员的人物小传,在这些运动员中,翻修过我的“三观”并使我醍醐灌顶的,当属美国篮球运动员麦迪。
和许多中国人一样,我是通过姚明认识麦迪的。他俩从2004年开始搭伙,在美国职业篮球俱乐部休斯敦火箭队打球,而我也在当年承蒙恩人举荐进入媒体圈,成为一个“职场菜鸟”。姚麦共事的那些年,我恰好处于没心没肺、没对象、没房贷的时期,生活毫无压力,看球比吃饭规律。每天凌晨编辑好报纸回出租屋睡觉,一睁眼就开始看火箭队的比赛。
跟姚明大吊车般拙笨的身形不同,麦迪打球的风格十分妖魅,像一位隐秘的侠客,只在江湖告急时出手。他的武功修为有点像飘逸出世的“小李飞刀”李寻欢。对手说:“出刀吧。”小李飞刀淡然地说:“刀已出,只是你没看见。”
有一天约好去朋友家搓麻将,火箭队的比赛看了一半我便出门了,当时火箭队大比分落后。一到朋友家我赶紧问结果,朋友说:“火箭赢了。”我诧异地问:“不是落后了吗?”朋友说:“不是有麦迪嘛!”
和我一样,许多“80后”也是从2004年起对麦迪动了真情。在麦迪新闻大爆炸的日子里,我们纵情狂欢,飞扬着青春。
后来麦迪老了,NBA不要他了,他就来中国打了一年短工。去哪儿都是他的主场,只要麦迪一拿球,全场便立刻高呼他的名字。有报道说,一位“白富美”为了看麦迪打球,从黄牛手中花1800元买了一张假票,被门卫阻拦后她二话不说扭头跑出去又买了一张1000元的真票,但当天麦迪因拉肚子只上场了3分钟,也就是说,她花了2800元只瞄了麦迪几眼。看完这则报道,我只想说:“‘白富美’请联系我!”不为别的,让我们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把酒言欢,遥祝麦迪康健。
由于麦迪在职业生涯的黄金时段反复出现伤病,因此有些中国球迷总是抱怨他耽误了姚明的夺冠大业。在一个金牌至上和被成功学腐蚀的国度,人们往往容易将收益作为评判人生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
有时候打开电视,得知麦迪又因为身体不适向教练请假,我就觉得这场要输。当时作为一个涉世未深的少年,我所受的教育是:为了集体的荣誉,个人有再大的困难也要咬牙坚持,努力克服。国内的体育新闻也常常报道“某位队员为了球队能赢球,冒着下半辈子残废的风险打了一针封闭针坚持上场作战”,最后球队赢球,各方称赞。而麦迪绝不硬撑的做法,确实不符合我对运动员精神的认知。我有时候会幽怨地想:你为何就不能坚持一下,咬咬牙忍忍不就挺过去了吗?
但麦迪的回应点醒了我,他说:“我无法阻止人们对我的批评,但我也不会隐藏伤情。我缺席了很多比赛,因为我不想强迫自己出场,那样会伤害自己。”
是的,我们应该学会疼爱自己、善待自己,而不是为了某个组织的利益或虚荣而伤害自己。我们本应听从内心的声音,而不是勉强自己去迎合别人。我们有权活得率真,我们也有权让别人失望。
后来麦迪又做了一件更让我内心震颤的事情:那场比赛他正打得风生水起,结果打到一半人就撤了,说是奔赴医院照料即将临盆的妻子。他说:“每年我打比赛的机会有82次,但人生中陪伴老婆生孩子的幸福时光却只有那么几次,孰轻孰重还要用脑袋去想吗?”
听他这么一说,国内球迷开窍了,球评家们安静了,麦迪好男人兼“高富帅”的形象深入人心。从此之后,我便很难理解那些为了工作顾不上见母亲最后一面的家伙们了:工作可以再找,母亲却只有一个。
这件事之后,我对很多事情的得失心都变淡了。因为麦迪告诉我,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美好、温馨和宝贵的东西值得我们去关注,比如自己的健康,比如家人的冷暖。
麦迪来中国打球的第一年很不顺。刚来时,由于篮球馆的室温仅有5℃,达不到比赛标准,麦迪拒绝参赛,导致买高价票来看他比赛的球迷情绪激动,场面失控。其实这么多年来,国内的篮球馆一直不怎么讲究,国内球员也没人在意这些事儿。事后有媒体指责麦迪耍大牌,但他说:“我是职业球员,我只是想保护好自己。”
等场馆温度达标了,麦迪又发现他的青岛队友们非常不给力,无法洞悉其传球意图。经常是麦迪“假突真传”,结果队友只顾着发呆围观,没料到球会蹦到自己手上,结果手一滑,球出了边线。网友们对麦迪的队友纷纷吐槽挖苦,但麦迪知道急并不能解决问题,他依然手把手地传授绝学。
在被连败阴霾包围的那年的圣诞节,麦迪给队友们每人派发了一副价值超过300美元的魔声耳机作为圣诞礼物。他对队友们说:“我的亲人在远方,而你们在我身边,这个圣诞节我会把你们当作亲人。”
随后,收到“重金贿赂”的队友们便开始赢球了。
生活中,我们也常常会面对不尽如人意的共事者。但麦迪的经验告诉我们,对他们着急发火根本没用,倒不如教会他们该怎么做。
对共事者表达宽容和珍视,对自己不勉强,这是我从麦迪身上学到的东西。我觉得所谓的优质偶像就是:你不但对其技艺有着硬性崇拜,还能从他的处世哲学中获得启发。
“我的偶像”网络征集
我的偶像是我的爸爸,小时候爸爸总是给人顶天立地的感觉,似乎什么事都难不倒他。爸爸会做桌椅,会修家电,会做饭,还会帮我解很难的数学题……那会儿我还不知道超人,可那时爸爸就是超人。
—邯城之恋得乐
周杰伦刚出道时我正读大学,与舍友一样,我对他的“哼哼哈嘿”很不感冒—我们更喜欢张学友的深情,或者无印良品的干净明快。后来想想,大概改变一个时代的音乐形式的人一开始总没那么容易被接受吧。说不清楚从哪一天开始,突然被他的音乐击中,无论是中国风还是rap,都让人一遍遍循环播放,欲罢不能。从此,他的照片是我的电脑桌面,他的招贴画出现在我的床头,他的歌也成了我在KTV的必点曲目。2008年秋天,周杰伦在西安开了一场万人演唱会。我置身于体育场前年轻而亢奋的人群中,感慨万端—这一场独自奔赴千里的演唱会,既是青春的休止符,也是对自己痴迷周杰伦多年的一个交代。
—不会走路的鸡蛋
我小时候的偶像和大多数孩子一样,都是港台歌星,迷小志,迷霹雳虎,听他们的每一首歌,记下他们的一言一行,朋友说一句偶像的不好,恨不得昭告天下和朋友断交。如今小志都有小小志了,霹雳虎也迎来事业的又一个高峰,而自己却还在等待那个他,还在自己的办公桌前奋斗着,最关键的是,偶像们居然还是那么年轻、那么帅,而自己却死命地拽着青春的尾巴,想方设法把眼角的细纹消灭在萌芽中,恨啊!
— 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