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白石道人诗说》是南宋中期文学家、音乐家姜夔的重要文学批评著作。是姜夔依据长期以来的诗歌创作经验所作的诗歌理论著作。本文就文中涉及的“气”、“韵”、“妙”这些重要诗学范畴进行简要分析。研究姜夔诗文理论主张对于前人的继承以及对于后世的启发。
关键词:《白石道人诗说》;气;韵;妙
作者简介:刘雪娇(1990-),女,黑龙江省虎林市人,学生,哈尔滨师范大学文学院 2012级硕士研究生,文艺学专业,研究方向为文艺美学。
[中图分类号]:I20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4)-18-0-02
《白石道人诗说》是南宋文学家、音乐家姜夔所作的文学批评著作。姜夔(1154——1221?),字尧章,号白石道人,一生工于诗词艺术,对诗词、散文、书法、音乐,无不精善,作品以空灵含蓄著称。《白石道人诗说》融入了姜夔对于前人经验的吸收消化,又包含着自己对诗歌的创新与探索。集中分析诗歌的理论和技巧,蕴含着丰富的美学思想,同时涉及多个重要的中国古典诗学范畴。其先进的诗学、美学思想在当时文坛可谓独树一帜,标新立异。本文就《白石道人诗说》中涉及的几个重要诗学、美学范畴进行简要分析。
姜夔早期受到江西诗派的影响,后期又受到南宋诗话的影响,对江西诗派进行批评和反思。当时社会儒道融合的特殊文化环境也促使姜夔的理论融汇多家之精华。姜夔在继承前人诗文理论的基础上,融合了自己对于文学独特的领悟,从而成就了他独树一帜的文学主张。《白石道人诗说》就是姜夔依据长期诗歌创作经验所作的诗歌理论著作。
一、雄浑之“气”
在《白石道人诗说》的开端,姜夔就提出,“大凡诗,自有气象,体面,血脉,韵度。”他主张诗文应具有的四大要素是气象、体面、血脉和韵度,而这其中的第一要素便是“气象”,是指诗文的气韵和风貌。“气”作为我国古代一个重要的诗学范畴,起初源自哲学中的“元气”论,而气论被用于文学创作的品评则最早见于曹丕的《典论•论文》,他提出“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把“气”作为诗文品评的主要因素,论证出文章风格各异的原因,强调文学创作与作家的气质、性格之间的关系。之后,刘勰又继承了曹丕的观点,在《文心雕龙•风骨》中,刘勰提出“缀虑载篇,务盈守气,刚健既实,辉光乃新。”肯定“气”对于文学创作的重要性,并发展了曹丕的“文气”理论。钟嵘也曾用“骨气其高,词采华茂”来品评作品。
文章之气体现在作品的结构之中,我国古代诗文讲究气脉贯通,起承转合恰到好处。姜夔提出:“气象欲其浑厚,其失也俗。”对于“气”,姜夔主张诗文之气要雄浑一体,质朴厚重,若是做不到这点,那么就会显得作品平淡而庸俗。他还提出:“雕刻伤气,敷衍露骨。若鄙而不精巧,是不雕刻之过”,是说刻意的修饰文辞会有损于作品的气,陈述而加以发挥就会使文章太露骨。若是粗俗而不精巧,又恰恰是没有修饰文辞的过错。可见,姜夔主张塑造作品之气,行文不可伤气,不能过度修饰文辞,但也不可不加以修饰。要掌握创作之度,使文章之气得以最大限度的发挥,强调气在艺术中的重要地位。
二、“韵”度飘逸
姜夔在《白石道人诗说》中涉及的另一重要审美范畴便是“韵”。“韵”最初与声联系在一起,是指和谐的声音。后来,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提出“同声相映谓之韵”、《广韵》中也提出“韵,即和也”代表着“韵”被引入文学领域,这里的韵,指声音的和谐而带来的余想。直到谢赫提出“气韵生动”的主张,“韵”开始成为独立的美学范畴运用在文学中。后来的范温又提出“有余意之谓韵”,使“韵”从此具有独特的美学价值。
“大凡诗,自有气象,体面,血脉,韵度。”“韵度欲其飘逸,其失也轻。”这以主张在一定程度上继承和发展了前人对于韵的相关理论。认为“韵”是诗歌审美理想的重要标准,是诗人自身气质与修养的结合。同时,姜夔也提出了“韵度”的品评标准,便是自然飘逸,要具有清新脱俗、自然含蓄、意境高远之韵。“陶渊明天资既高,趣旨又远,故其诗散而庄,澹而腴,断不容作邯郸步也。”姜夔对于陶渊明的推崇正是由于陶渊明清新含蓄而又趣旨高远的诗文风格符合姜夔对诗歌“韵度”的审美标准,认为诗歌应含蓄深长,余意未尽,这正是诗歌的审美精神所在。
姜夔通过这些主张突显出“韵”这一审美范畴在文学创作中的重要地位,是诗文审美的重要标准,是作家自身修养的集中体现,强调韵要飘逸不群,是高于意之上的更高层次。姜夔的这些重要观点对于后来学者的审美理论研究都起到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直至明代的王世贞、陆時雍、胡应麟等人都在不断继承和发展其有关“韵”的理论。认为文学创作“有韵则生,无韵则死”、“有韵则雅,无韵则俗”等重要理论。
三、自然高“妙”
《诗说》中有多则提及“妙”这一诗学范畴。“妙”作为中国古典美学的重要诗学范畴,起初源于道家。老子在《道德经》中提出“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在这里“妙”是对宇宙的本源或本体的描绘,是无法用感官把握的。“妙”进入美学之后,被文人雅士们用来评价最高境界的美,称之为“妙”。苏轼曾说“求物之妙,如系风捕影”。可见“妙”的虚幻性和无限性。
姜夔作为南宋中期的文学家,受到儒道融合的文化氛围的熏陶,对于道家思想具有一定程度的继承性。因此,“妙”也作为重要的理论出现在《诗说》中。“难说出一语而尽,易说出莫便放过;僻事实用,熟事虚用;说理要简切,说事要圆活,说景要微妙。”在这里,姜夔将“妙”作为创作过程中刻画景物的手法,讲究写景要鲜活细致,才能称之为妙。 “小诗精深,短章蕴藉,大篇有开阖,乃妙。”姜夔认为,作小诗要精微且深奥,作短篇要宽和而有涵容,而对于长篇大作,要讲究诗文结构的铺展、收合等变化,波澜开阖,纵横连贯。这样的文章才能称为妙。“文以文而工,不以文而妙,然舍文无妙,圣处要自悟。”在这里,姜夔要说明,文辞以修饰而体现作者的雕刻功夫,却不会因为文辞的修饰而美妙,然而,文章没有了修饰就也没有了美妙的享受,因此诗歌的美好境界要自己理解领会。在此处,姜夔不仅进一步强调了“妙”作为诗文品评标准的重要性,而且首次将“妙”与“悟”并举,认为诗歌创作要追求“妙”的境界,又要有“悟”的精神体会。对于后来严羽在《沧浪诗话》中提出的“妙悟”这一重要诗学范畴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关于“妙”,姜夔还提出另一重要主张:“诗有四种高妙:曰理高妙,二曰意高妙,三曰想高妙,四曰自然高妙。碍而实通,曰理高妙;出事意外,曰意高妙;写出幽微,如清潭见底,曰想高妙;非奇非怪,剥落文采,知其妙而不知其所以妙,曰自然高妙。”姜夔提出“高妙”说,将诗之高妙分为四种。这“四种高妙”是姜夔诗歌理论的核心。他指出,如果文章按照生活常理来看是不合理的,但从情理方面确实合理的,称为“理高妙”;立意新颖而不落俗套,出人意料,称为“意高妙”;在创作过程中写出幽深细微指出,犹如清潭见底,称之为“想高妙”;文章语言朴实自然,不追求险怪奇特,不雕琢、不藻饰,却拥有浑然天成的境界,称为“自然高妙”。在这四种“高妙”之中,“自然高妙”被姜夔认为是“高妙”的最高境界。这种高妙浑然天成,清新自然,是美的极致。这一主张恰恰符合姜夔淡泊含蓄、趣旨高远的美学理论,而这些审美追求也无不体现在姜夔的诗歌创作中。
《白石道人诗说》作为一部重要的诗歌理论著作,其中体现的美学观点也是姜夔毕生文学追求的至高境界。姜夔对于“气”、“韵”、“妙”这些审美范畴的独到见解在吸收了前人的精华的基础上又融入了自己的体悟,也为后人的理论研究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对于诗学范畴以及南宋中期文学理论的研究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我国古典诗学史上闪烁着异样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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