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辜鸿铭》人物形象解读

2014-02-21 16:11高迎九
语文教学之友 2014年2期
关键词:辜鸿铭辫子胡适

高迎九

《记辜鸿铭》是胡适先生的一篇回忆性散文,现被收进苏教版高中《语文读本》(必修二)。

胡适与辜鸿铭同为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一代国学大师,又曾同时在北大任教,但他们不仅是教学上的竞争对手,更是思想上的对头。“五四”时期,他们之间经常打口水仗和笔墨官司。辜鸿铭骂胡适“以音乐般美妙的声音”谈论所谓“活文学”或“重估一切价值”,其实不过是意义含混不清、让人莫名其妙的骗人把戏,即“套鸟的圈套”而已。他嘲笑胡适以粗鄙的“留学生英语”鼓吹的所谓“活文学”,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导致大量“外表漂亮的道德上的矮子”罢了。胡适也发表了两篇题为《辜鸿铭》的“随感录”,对辜鸿铭展开反攻,“当初他是‘立异以为高,如今竟是‘久假而不归了”,认为辜氏早年最先剪辫,现在又坚持留辫,都只不过是“出风头”的心理在作怪。但是在《记辜鸿铭》一文中,胡适先生却对已逝的辜鸿铭表露出怀念、尊重、包容的情感和态度,个中原由,很值得探究体会。

辜鸿铭是饮誉国际的“国学大师”,先后留学欧洲十四年,接受系统的西方教育,广泛涉猎西方文学、哲学等,精通英、德、法、拉丁、希腊等9种语言,获13个博士学位,是中国完成全部英式教育第一位留学生。他的英文版《中国的牛津运动》(德文版名《为中国反对欧洲观念而辩护:批判论文》)《中国札记》《春秋大义》(《中国人之精神》)轰动欧洲,他是第一个将《论语》《中庸》和《大学》用英文和德文翻译到西方去的中国人 。在西方人眼里,辜鸿铭与印度的泰戈尔不分伯仲,被视为东方的代言人、圣哲,以致于在当时的西方曾有这样的流行语:“到中国可以不看紫禁城,不可不看辜鸿铭。”

但就是这样一个倍受洋人尊重的辜鸿铭,在当时的中国却被人称为“疯子”。在《记辜鸿铭》一文中,就以诙谐的笔调记载了当时的这一情形:“因为你坐在辜疯子和徐癫子的中间!”辜氏恃才傲物,睥睨一切,动辄骂人,逮谁骂谁,其为人行事怪诞特立独行不合常理,“先生性虽和蔼,但一触其怒,则勃然大发,无论何人,不能遏止,必骂个痛快,才能平息。”(王森然《辜鸿铭先生评传》)当时的人们对他的评价贬损远大于赞誉。但在胡适先生的文章中,我们虽然也可以感受到对辜氏狂狷风格的不认同,但在轻松幽默的文字背后,我们却丝毫没有觉察到不屑鄙视厌恶,我们从文章中读到的是一个言行上“可笑”、细体会“可爱”、人格上“可敬”的“疯子”形象。

在《记辜鸿铭》一文中,胡适先生并不回避对辜鸿铭“可笑”言行的回忆,但在字里行间却更让人感觉到主人公的“可爱”:介绍胡适时“他对那两位外国客说: Here comes my learned enemy !(这是我的博学的敌人)”既不回避两人思想上的对立,又表达出对对手的尊重,一下子凸显出辜氏直率天真的性格和光明正大的行事作风;酒席上自提“辜疯子”的绰号,使得辜氏狂放自傲的性格表露无遗;“假卖选票”的自我炫耀,狡黠中更表露出辜氏唾弃假民主的耿介和我行我素的真性情;作白话诗讽监生和孔教会、议论法国人的虚伪、控告“我”的不实之论等几件事情,又刻画出辜氏嫉恶如仇、正直率真的品性。

在回忆的几件往事中,胡适对辜氏送对联给张勋一事的态度,最值得玩味,也最能体现作者对主人公品性的真实态度。我们不妨花一些笔墨看一下作者是怎样叙述这一趣事的:

一会儿,他对我说:“去年张少轩(张勋)过生日,我送了他一副对子,上联是‘荷尽已无擎雨盖,——下联是什么?”我当他是集句的对联,一时想不起好对句,只好问他,“想不出好对,你对的什么?”他说:“下联是‘菊残犹有傲霜枝。”我也笑了。

他又问:“你懂得这副对子的意思吗?”我说:“‘菊残犹有傲霜枝,当然是张大帅和你老先生的辫子了。‘擎雨盖,是什么呢?”他说:“是清朝的大帽。”我们又大笑。

民国初年,清廷覆灭后,中国“最后的辫子”有两根,一根文辫子,一根武辫子。文辫子是辜鸿铭,武辫子是“辫帅”张勋。这一文一武两根辫子,居然甘冒天下之大不韪,搞了一场复辟帝制的闹剧,把中国的政治舞台搅得臭气熏天。在这场闹剧中,辜鸿铭当上了副部级大官——“外务部侍郎”。时隔十年,在封建帝制早已灰飞烟灭的此时,辜氏居然仍沾沾自喜地以凌寒独放、不妒群芳的梅花来自喻遗清的辫子,其顽固保守偏执的本性,非但没有引来胡适的不齿抨击,却反而是“我也笑了”、“我们又大笑”的态度,这又是为何?

在这里,我们必须要了解一下辜氏著名的“辫子”。辜鸿铭的辫子,永远是捏在他人手中的谈资笑柄,辜鸿铭的辫子是民国初年中国的一道“独特风景”:“辜鸿铭的头发稀少而短,半黄半黑,结成发辫,其细如指,都在后脑勺上,弯弯曲曲,十分怪异。他却毫不以为怪,昂然出入于大庭广众之间,遗老们遵命剪发后,全世界只有一条男辫子保留在辜鸿铭的头上,因此便使这一条发辫成为辜鸿铭的特别标志了。”(周君亮《追忆怪才辜鸿铭》)“衣冠极奇特,常穿蓝布长衫,戴红顶瓜皮小帽,留长辫一条。民国初年至北大上课时,行必坐轿,衣龙补长袍,足厚底朝鞋,头戴花翎顶,其辫亸亸,提水烟袋而登讲坛。”(王森然《辜鸿铭先生评传》) “北大顶古怪的人物,恐怕众口一词的要推辜鸿铭了吧……他生得一副深眼睛高鼻子的洋人相貌,头上一撮黄头毛,却编了一条小辫子,冬天穿枣红宁绸的大袖方马褂,上戴瓜皮小帽……”(周作人《北大感旧录》)。

也许因为在西方太久的缘故,辜氏对西方人人性中丑恶的一面了解很深,因此他很鄙视那些妄自尊大的洋人。在辛亥革命之后,他更加不喜欢他们,因为他把革命归因于西方的影响。他憎恨同中国精神相对立的西方民主理想,他认为:“这种崇拜暴乱的教义是从英国和美国输入中国的。它引起革命和现在民国这场恶梦。现在,这种崇拜暴乱的教义正在威胁和毁灭当今世界文明中最有价值的财富——真正中国精神。”(庄士敦《废帝溥仪召见辜鸿铭》)接受传统文化熏陶后,辜氏思想渐渐趋于保守,甚至对旧的封建文化十分迷恋,因而表现出在具体言行上的特立独行。而辫子情结实际上就是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恋母情结”。 辜鸿铭时代的人,很多认为辜鸿铭是顽固的保皇派,是坚守保皇阵地的“最后的斗士”。对此,辜氏曾经有过这样的表白:“许多人笑我痴心忠于清室。但我之忠于清室实非忠于吾家世受皇恩之王室——乃忠于中国之政教,即系忠于中国之文明。”他还对英国文学家毛姆说:“你看我留着发辫,那是一个标记。我是老大中华的末一个代表。”辜鸿铭把辫子视为中国文化之象征,“辫子在,神也在”, 他不仅把辫子视为生命,更视之为中国文化的象征,他是在固守传统文化,坚守中国文明,是以狂放偏执的态度来表达自己对中华文化的热爱。与其说辜鸿铭是顽固的保皇派,不如说辜鸿铭是保守中国传统文化的“最后的斗士”。因此,曾经同样讥笑过辜氏“辫子”的胡适,在时隔十年之后的聚会时便已理解和包容了辜氏的坚守因而报之一“笑”,在又隔了十三年之后的回忆之时,更是满怀对这位勇于抗争的中国唐吉可德的由衷尊敬了。

其实,从胡适先生在本文中所显现出来的包容的精神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在中国文人身上始终传承的文化人格,孔子主张“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论语·子罕第九》),意即不要主观臆断、不要太绝对、不要固执己见、不要唯我独尊。对其他思想甚至是对立主张的理解和包容,是中华文化和文明汇涓成流蔚为壮观的根本原因。由此看来,极力主张西化、反对传统文化、提倡新文化的胡适,与批判西方文化、执着维护传播传统文化的辜鸿铭两位国学大师之间的英雄相惜和由衷尊重,也就不足为怪了。

由此可见,狂傲不羁的“疯子” 辜鸿铭能够得到思想上的对手胡适先生发自内心的由衷敬重,除了其嫉恶如仇、率真随性、直率耿介的真性情之外,更重要的,是辜氏对中国传统文化的酷爱及对中国悠久文明近乎偏执的坚守。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共同守护心理,使得人与人之间性格、为人甚至思想上的冲突都可以被超越、被包容。因为这样的坚守,对于一种文化及其文人而言,是最为可贵和可敬的精神!

(作者单位:海门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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