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冻芝 韩恩丽
河南省兰考县中心医院,河南兰考 475300
前列地尔注射液治疗糖尿病足的效果研究
程冻芝 韩恩丽
河南省兰考县中心医院,河南兰考 475300
目的探讨研究前列地尔注射液治疗糖尿病足的临床效果。方法选取2013年9月——2014年6月间该院收治的糖尿病足患者49例,分为两组。观察组应用前列地尔注射液治疗,对照组应用复方丹参注射液治疗,对比两组临床疗效。结果观察组显效患者15例(62.50%),总有效率91.67%;对照组显效10例(40.00%),总有效率76.00%,观察组治疗效果与对照组相比明显较好,两组临床疗效差异显著,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糖尿病足应用前列地尔注射液治疗能够明显改善患者机体的微循环,抑制血小板聚集,疗效确切,行之有效,值得临床广泛应用。
前列地尔注射液;糖尿病足;治疗效果
糖尿病作为一种慢性疾病,需要终身治疗,由于该病病程相对较长,容易引发多种并发症,严重影响患者身体健康与生活质量。近年来,糖尿病足发病率持续升高,糖尿病足主要是指由于糖尿病神经病变、血管病变或者感染因素,致使患者下肢组织出现破坏的严重病变。目前,治疗糖尿病足的主要方法为控制血糖前提下,改善营养神经与微循环。为探讨研究前列地尔注射液治疗糖尿病足的临床效果,该院对2013年9月—2014年6月间收治的49例糖尿病足患者分别采用不同方法治疗,效果明显,现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取该院收治的糖尿病足患者49例,分为两组。观察组24例,男性13例,平均年龄(57.24±3.59)年,平均病程(10.31±4.62)年;女性11例,平均年龄(58.91±3.43)年,平均病程(10.72±3.36)年。对照组25例,男性14例,平均年龄(58.61±3.28)年,平均病程(11.16±3.57)年;女性11例,平均年龄(57.93±4.18)年,平均病程(11.31±3.85)年。两组患者病程、年龄等一般资料差异较小,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纳入标准与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①符合WHO推荐的糖尿病足诊断标准;②年龄在50~77岁之间;③临床分级在Ⅰ~Ⅳ级。排除标准:①因其他原因造成的肢端坏疽;②存在其他系统或者器官感染;③合并严重的肝肾疾病、心脑血管病、造血系统异常;④精神疾病患者。
1.3 方法
两组患者均接受常规的基础治疗,包括饮食干预、健康宣教、胰岛素注射、抗感染与控制并发症等,并且使用碘伏或者双氧水清洗消毒患者伤口。观察组同时采用前列地尔注射液治疗,10 ug的前列地尔溶合100 mL的生理盐水,静脉滴注,1次/d。对照组同时给予复方丹参注射液治疗,20 mL的复方丹参注射液稀释于250 mL的生理盐水中,静脉滴注,1次/d,1个疗程为4周。观察两组患者治疗效果[1]。
1.4 疗效标准
显效:溃疡处完全愈合或者溃疡缩小超过80%;有效:溃疡缩小低于40%,有新鲜肉芽长出;无效:溃疡无变化或者加重。
1.5 统计方法
对该文所得实验数据均采用SPSS 12.0统计学软件进行检验,所得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所得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
经过治疗,观察组显效患者15例(62.50%),总有效率91.67%;对照组显效患者10例(40.00%),总有效率76.00%,观察组总有效率与对照组相比明显较高,两组临床疗效差异显著,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治疗效果对比[n(%)]
糖尿病的病程相对较长,容易引发多种并发症,严重危害患者身体健康,因此糖尿病并发症的临床治疗引起医学界广泛关注。该病容易导致引起下肢发生感染,形成糖尿病足。糖尿病足是导致患者出现残疾或者死亡的重要原因,因为此类患者的患病时间明显较长,多个器官均会出现程度不同的并发症,若患者采取截肢手术,截肢残端容易出现坏死或者感染,而且手术切口不能很好的愈合,病情严重的患者可能需要进行再次截肢。该研究中采用的前列地尔能够抑制机体血小板发生聚集,扩张血管的作用明显,而且前列地尔能够激活组织脂蛋白酶,有利于甘油三酯尽快水解,从而抑制血栓形成,对改善机体微循环具有良好作用。该研究结果提示,应用前列地尔注射液治疗的观察组总有效率(91.67%)明显高于接受复方丹参注射液治疗的对照组(76.00%)。凌利民[2]在报道中同样采用前列地尔注射液与复方丹参注射液治疗糖尿病足,结果表明,研究组总有效率92.5%明显高于对照组52.5%,该研究结果与凌利民报道基本一致。综上所述,糖尿病足应用前列地尔注射液治疗能够明显改善患者机体的微循环,抑制血小板聚集,疗效确切,行之有效,值得临床广泛应用。
[1]方苗.影响糖尿病足早期治疗的原因及对策[J].家庭护士,2010,45(4): 56-57.
[2]凌利民.糖尿病足的诊治新进展[J].实用糖尿病杂志,2010,33(6):43-44.
R587.2
A
1672-4062(2014)08(b)-0015-01
2014-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