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贵付
2013年,根据《教育督导条例》,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和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初联合下发了《苏仙区构建“三位一体”立体督导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探索构建督学责任区、学校督导室、社会力量督学的“三位一体”教育督导模式,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具体措施。推进了素质教育和教育均衡发展,促进了全区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建立“三位一体”督导模式的必要性
作为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专门机构,教育督导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成为政府管理教育工作的左右手,只有两只手协调发展,才能保证教育管理系统中“决策、执行、监督”相统一。因此,创新教育督导体制,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现代管理体制,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教育改革与发展保驾护航的迫切需要。
湖南省自2009年开始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各地积极探索建立规范的评估机制、科学的反馈机制和有力的保障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督学责任区工作流程,促使学校内涵发展、提升质量。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教育行政管理的决策权、执行权都在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权限虽属教育督导部门,但必须经本级人民政府或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委托或授权,才能对下级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督导,与教育决策和执行相比,教育监督则相对薄弱和滞后,从而导致许多重要的教育决策落实不彻底,执行不到位。因此,只靠“决策”和“执行”两个系统,缺少“监督”系统,组织的目标难以全面实现。为此,我们提出构建“三位一体”立体督导模式,成立学校督导室,推行“家长督学制”,引入第三方力量监督学校管理,这是在督学责任区的基础上一次大胆探索和尝试。
“三位一体”立体督导模式一改学校过去由校委会决策、各处室执行、校长或分管副校长检查评价的做法。在督导深度上是一次延伸,在广度上是一种全覆盖,在方式方法上对督学责任区是一种有益补充和完善。
二、“三位一体”督导模式的实践过程
(一)构建“三位一体”督导模式
一是建立督学责任区。2013年,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督学责任区的通知》,根据学校布局,将辖区内学校划分成3个督学责任区,每个督学责任区由2名德高望重、具有丰富管理经验且责任感强的退休(或退二线)老同志、1名主要业务股室的骨干、1名督导室人员、1名学校督导室主任组成,负责对责任区学校进行近距离的监督、指导和服务。
二是成立学校督导室。为建立自我诊断和约束机制,推动全区中小学校设立督导室,作为学校的内设机构,各校均配备了专技类兼职督学,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工作实施经常性督导。目前,全区31所中小学校均成立了督导室,由3至5名中层干部或骨干教师组成,共落实学校督导人员129名。
三是组建社会力量教育督导团。采用本人自荐、学校和社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学生家长、“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工作者等各界人士组成,每届聘期为两年。社会力量教育督导团采用现场察看、听课、参与活动等方式,对学校办学行为、师德师风、办学特色、家长关注的热点和难点等进行督评。社会力量教育督导团的督评结果将纳入中小学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以及中小学绩效管理考核中。
(二)加强“三位一体”督导队伍建没
一是认真挑选责任区督学。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采取志愿报名、公开竞聘、专兼结合的方式,在教育系统在职教师或退休人员中为每个责任区挑选督学。全区3个督学责任区共挑选136名专兼督学,主要通过听课评课、师生访谈、实地调查、专题研讨等方式,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经常性督导。
二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督导团作用。长时期以来,学校基本处于“关门办学、单向育人”的封闭状态,缺乏与社会深入接触。而学校教育是社会化工作,社会是学校教育的延续。为此,我们将家庭、社会纳入学校管理的框架中,积极推行“家长督学制度”、“‘两代表一委员督学制度”,通过与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开放日等平台,进一步发挥家长的作用,建立学校和社会、家庭双向沟通的机制,提高学校教育的公信度,努力实践“办社会满意,家长放心,学生高兴”的学校教育。
三是改善责任区督学待遇。实施专职督学分类管理,行政管理类督学设正副科级督学,专技类督学纳入教育系统教学类进行职称评聘,为责任区督学提供专业发展空间。区财政每年下拨12万元,每月为每位责任区督学发放200元工作津贴。确保责任区督学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明确“三位一体”督导职责
一是明确责任区督学职责。全面深入地掌握责任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及运转情况,教师资格、职务、聘任等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招生、学籍等管理情况,学校的安全、卫生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校舍的安全情况,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的配备和使用等办学条件的保障情况。教育投入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均衡发展情况,各级各类教育的规划布局、协调发展情况:落实规范办学要求情况:教育局文件、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政策的执行情况等。
二是明确学校督导员职责。在督导室主任的领导下,做好督导室的日常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听课评课:参与教学过程中的常规检查及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负责全校教学督导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学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负责定期汇总督导情况,及时向教学相关部门、学校领导和区教育督导提供督导信息;切实履行督导的导向职能,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校的管理水平;完成督导室主任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是明确“家长制督学”职责。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了解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参与学校管理,反映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共同为办好人民满意学校出谋划策。
(四)完善“三位一体”督导工作制度
一是工作规程制度。印发《苏仙区督学责任区工作规程》,从指导思想、组织领导、督导评估的目的与原则、主要职责、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基本要求、结果运用等8个方面,对责任区督学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
二是督导记载制度。印发《苏仙区督学责任区工作手册》,对督学责任区年度工作要点、每期工作计划、督导记录、听课记录、访谈记录、约谈记录、整改通知书等文书格式做出统一规定,强化督学记载。
三是通报整改制度。针对每次督导巾发现的突出问题,下发通报整改书,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追究,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四是考核奖惩制度。下发了《苏仙区责任区督学工作考核办法》,对责任区督学工作进行考核。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责任区督学,由区教育局和区人民政府督导室进行表彰奖励;凡考核为不称职者,或群众反映责任区督学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撤销其责任区督学资格,不再予以聘任。
三、“三位一体”督导模式的效果评价
(一)提高了群众对学校的满意度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权责明晰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督学与校长双方的职责。督学责任区工作,既有督学的“督导”责任,又要有学校的“执行”责任。在明确责任区督学职责的同时,着重抓了学校层面执行“责任”的落实,对无故不执行督学提出的合理化督导意见或拒绝督学依法行使职权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受到通报的校长取消当年全部先进评选资格。这样,责任区督学经常性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和相关学校,使群众对学校教育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快捷地传达到决策层、执行层和监督层。随着今年苏仙区中考7A人数和高考上线人数攀升,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牢固树立了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郴州市二中、湘南中学、郴州市一完小等学校率先成立了督导室,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学校教学质量明显提升。如郴州市一完小推行的课堂教学达标活动,参加对象是2010年后调入学校的教师,实施方法有:一是教师自选课题,学校制定上课安排表,校督课小组对参加者实施一次公开课考核,对于未达标教师,学校将进一步深入课堂跟踪听课、评课指导,并进行二次考核,直至达标。二是授课结束,当即对执教者的备课、作业批改等日常教学常规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各有关单项指标均应达到合格以上等级。三是学校督课小组每周统计督课得分,客观、真实记录督导课的优点与建议,写出一周小结并在每周教师例会或QQ群反馈。
(三)构建了和谐的育人环境
在推行家长督学的过程中,郴州市四完小校长谢风华说:“学校推行‘家长督学制,就是让家长走进校门,对学校活动进行了解、参与、监督与评价:化解家校之间的不和谐,建立家长与老师、家长与学校的相互信任与理解。”该校切实做到“三个度”:一是调动家长督学积极态度,消除家长顾虑。督学制度是让家长了解学校、参与学校、提升学校,增进面对面的沟通,营造更利于学生的成长环境,因此是共赢。二是明确教师激励制度,消除教师疑虑。家长委员会督学制度可以让家长更理解教师的辛苦与付出。三是促进学校协商调度,善意解决各种分歧。处理家校分歧时,要求教师首先要勇于面对问题,真诚给予回应,做到回应不回击,对话不对立,凡事先从自身找原因,体现一位教师“三省吾身”的自省与自律、宽容与大度。学校看到了多媒体在教学改革中的巨大作用,希望能让孩子们早日用上多媒体设备,但经费问题一时难以解决。家长督学了解这一情况后。积极动员家长捐款购买多媒体。几位家长督学说:“钱既不是给校长,也不是给老师,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不久,郴州市四完小的学生率先用上了多媒体。
(四)促进了学校办学行为的规范
责任区督学坚持“两走一贴近”,走进学校,走进课堂,贴近师生,通过推门听课、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和校园巡视等方式“明察暗访”,及时纠正学校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如城区督导组在郴州市一完小学杂费收取上实行动态管控,对于其他项目收费,充分介入,坚决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定期对学校各部门和年级部开展账目清查,对不合理的收费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同时,全程参与学校基建、大宗物资采购、教辅教材订购、大额开支、招生工作、教师任课安排等工作,近年来群众对学校的投诉明显减少。
(五)增进了家校互信
仅就学生校服来说,今年郴州市四完小仅一年级新生就有400人,其他年级学生每3年也要更换一次校服。上千名学生的校服招标成了众多商家关注的热点。校长谢风华提出:“校服是家长出钱,招标应让家长说了算。”最后经学校家长委员会决定,由3名家长督学和5名具有专业知识的家长共同组成招标组。在整个招标过程中,设计标书、投票决定厂商、进厂考察、签订合同等诸多工作,均由家长代表全权负责,学校仅是组织班主任参与发放校服。家长代表招标组在谈判过程中与厂商“约法三章”,既保障了家长与学生的权益。又促进了学校管理的公开透明,还增进了家校之间的互信。
(作者: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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