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黄浦江上游水源地治理的
跨省合作机制
1.完善管理法规。“黄浦江上游水源地环境治理”跨省合作管理组织的首要工作是依托现有水源地利用与保护各种法规,开展调查研究,弄清哪些是法制空白,哪些是执法不严,迅速上报江浙沪政府,针对性地采取立法或执法举措,让水源地环境治理全面走上法制化轨道。
2.强化执法监督。跨省合作管理组织的日常工作之一是对区域内相关单位的治污措施及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类污染物产出单位,及其相关的环境保护部门必须定期报告各自的整改进展或管理进度。一旦发现污染恶化或管理失职等事件,跨省合作管理组织必须在第一时间通报三地政府,同时提出严肃的处置措施。
3.应急处置与定期考核。一旦黄浦江上游水域出现污染突发事件,跨省合作管理组织应立即按照处理预案,落实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还应定期采集、分析各地水源的污染指标,上报三地政府。三省市要把各区县的污染减排、水质改善等指标,作为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的考核内容。 (民进上海市委会)
治堵,从加强交通管理开始
1.提升政府部门交通管理能力。进一步优化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设置,逐步提高覆盖率、准点率和运行速度;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管理精细化水平,如改变局部地方标记标识不清、人行横道线不合理、信号灯设置不科学等现状;进一步扩大动态监控范围,适时调节、合理调度交通流,提高路网通行效率;进一步健全公共交通管理情况评价制度,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内容。
2.严厉查处“两非车辆”。非法经营人员拉帮结派,不仅严重扰乱交通和营运秩序,还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为此要建立长效整治机制。
3.立法整治超标、违章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超标、超速,造成交通隐患较大,为此要尽早立法,彻底取缔超标电动车,加强对违章电动车的处罚。
4.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对公交部门监督审计和绩效考核。一要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并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如加大对“最后一公里”公交车成品油补贴力度等。二要加强财政资金对公交系统投入的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三要加强对公交公司运营情况的监管和审计,同时,公交部门也要加强自身内部管理。
(民进浙江省委会)
加快我国高新技术开发区发展
1.完善高新区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高新区要坚持“科技特区”的办区理念,积极探索,大胆改革,在行政管理体制和服务运行机制上勇于创新,从国情出发,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优化高新区产业发展环境。努力从软件、硬件两个方面全面优化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环境。软件上,建立以项目推进体系为核心的项目服务体系;硬件上,高新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向工业园区倾斜,全面配套水、电、路等配套工程,实现项目零等待。
3.加速高新区的土地资源整合。不失时机地研究和实施园区整合、区位调整、扩区和升级工作。要通过整合土地资源、环境资源等,提升规划园区的建设水平,形成产业明晰、特色突出、优势互补的高新区发展格局。
4.促使高新产业集群化发展。要改变产业政策导向,以发展产业集群为目标,逐步调整入园企业的结构,提高园区的产业集中度。建设一批高端中试转化基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产业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大力培育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促使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快速成长,推进产业集聚。(民进广东省委会)
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比成功更重要
1.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体系。学校是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学校必须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把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和素质教育结合起来,培养学生德、智、体、美、能全面发展,从根本上扭转学校教育“重智轻德”的做法。
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家长的世界观、人生观、是非观、善恶美丑的评价标准、为人处世的方法,对未成年人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建议制定《家庭教育法》,用法律的强制力促进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教育、保护职责。
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人口如流浪乞讨、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管理与帮教,切实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心”的作用。
2.教育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对中小学校的思想道德教育评价机制。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对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召开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研讨会,大力推广先进学校、优秀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者和模范家长的典型经验,推动思想道德教育科研,促进学校、老师、家长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水平。建立对学校和班级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评价和考核的标准,定期进行评定验收,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表彰。
3.把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引入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主课堂。 (民进海南省委会)
进一步促进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
1.落实政策规定,加大扶持力度。全面检查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的落实情况,敦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有关规定。同时,认真纠正在实际工作中民办高校受到的歧视政策和不公正待遇问题。
2.稳定教师队伍,提高师资力量。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民办高校教师的社会保障,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把民办高校教师的在职培训纳入高校教师培训的总体规划之中,保证他们与公办高校教师同等待遇。完善民办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以及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教师流动制度。
3.围绕市场需求,支持自主办学。扩大招生自主权、收费自主权、专业设置自主权。
4.坚持创新发展,加强内涵建设。打造品牌民办高校。给予办学规范、实力雄厚、基础面好、发展潜力大、社会反映好的民办高校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更多的发展扶持,形成品牌效应,以此带动民办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加大对民办高校科研工作的支持。制定倾斜性政策,在科研课题立项、科研经费拨付等方面优先考虑民办高校。
5.加强内外管理,营造良好环境。落实民办高校的法人财产权。建议成立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参加的专题小组,对民办高校的产权问题进行研究,并对各类投资主体及其资产合理划分和明确界定。
(民进陕西省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