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中原
(作者系当代中国研究所原副所长,中国中共文献研究会常务理事,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长期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
庐山会议以后,进行“反右倾”,继续“大跃进”,“左”倾错误越发严重。工业生产指标过高,基本建设战线过长,造成各方面紧张;农村大刮“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干部特殊风、瞎指挥风),破坏农业生产。加之自然灾害侵袭,还要偿还苏联的巨额债务,国民经济遭遇严重困难,人民生活极其贫困。河南、安徽等地发生饥荒和非正常死亡等突出问题。为解决面临的严重困难,中共中央于1960年11月3日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通称《十二条》)。这年12月24日至1961年1月13日在北京召开了中央工作会议,紧接着1月14日至18日召开了中共八届九中全会,着重讨论农村整风整社、纠正“五风”和调整1961年国民经济计划主要指标。胡乔木出席了这两次会议。
在中央工作会议前,胡乔木按毛泽东的指示,参照红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起草了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毛泽东在会议期间于1961年1月9日批示:“印发各组讨论,提出修改意见。”经会议讨论、毛泽东修改,“三大纪律”写定为:(一)一切从实际出发;(二)正确执行党的政策;(三)实行民主集中制。“八项注意”列入“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
八届九中全会公报,胡乔木也参与起草。毛泽东于1月20日下午作了一点修改后,批送胡乔木、吴冷西:“已阅,很好。即刻发稿,明日(廿一日)在全国见报。同时,立刻翻成几种外文,今夜广播。”胡乔木、吴冷西立即照办,公报于1月21日《人民日报》上登出。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则没有公开发表,是1月27日以中央文件形式正式下发的。
中共八届九中全会正式通过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要求按照农、轻、重次序安排经济工作,适当调整国民经济各部门发展速度,尽可能提高农业和轻工业发展速度,适当控制重工业特别是钢铁工业发展速度,同时适当缩小基本建设规模。全会还通过了《关于农村整风整社和若干政策问题的讨论纪要》,要求进一步贯彻《十二条》,整顿干部作风,调整干群关系,纯洁党的组织,彻底检查和纠正“五风”。毛泽东在会上指出:我们的工作要有三条:一要情况明,二要决心大,三要方法对。情况明,这是一切的基础,情况不明,一切无从谈起。我们党有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就是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但是近几年来我们调查研究少了,不大摸底了。他号召,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一切从实际出发,1961年要成为调查研究年。
中共八届九中全会刚一结束,1961年1月20日,毛泽东就对调查研究亲自作了部署。除同胡乔木谈话以外,当天下午,给田家英写了一封信,进行具体布置:
(一)《调查工作》这篇文章,请你分送陈伯达、胡乔木各一份,注上我请他们修改的话(文字上、内容上)。
(二)已告陈、胡,和你一样,各带一个调查组,共三个组,每组组员六人,连组长共七人,组长为陈、胡、田。在今、明、后三天组成,每个人都要是高级水平的,低级的不要。每人发《调查工作》(1930年春季的)一份,讨论一下。
(三)你去浙江,胡去湖南,陈去广东。去搞农村。六个组员分成两个小组,一人为组长,两人为组员。陈、胡、田为大组长。一个小组(三人)调查一个最坏的生产队,另一个小组调查一个最好的生产队,中间队不要搞。时间十天至十五天。然后去广东,三组同去,与我会合,向我作报告。然后,转入广州市作调查,调查工业又要一个月,连前共两个月。都到广东过春节。
此信给三组21人看并加讨论,至要至要!!!
1961年1月21日,胡乔木即带领调查组成员于光远、王力、胡绩伟、张超、戴邦和秘书商恺一行7人,离开北京前往湖南。选定毛泽东家乡湘潭韶山冲和邻县湘乡白田、大坪两个公社为调查点。湖南省委派时任省档案局副局长毛华初、湘潭地委派李炎巨随同调查。
1月30日上午,胡乔木在湘潭县委招待所会见湘潭县委秘书赵荣球。他是县委指派陪同进行调查的。这时,湖南调查组共有十几个人。当天下午,调查组一行径直住进石潭人民公社古云大队队部。一进屋,胡乔木就自己挂蚊帐,点煤油灯。晚饭一起吃钵子饭、大锅菜。31日即开始调查,胡乔木和调查组同志一起深入生产队、作业组、公共食堂、农户家庭、副业队、代销社、学校、卫生所等进行调查。每到一处,胡乔木口问手记,十分恭谨、认真。
毛泽东在三个调查组出发后,也于1月下旬离开北京到达杭州,在那里指导这次他亲自组织和指导的调研工作。
1961年2月15日是农历春节。过了大年初五,胡乔木即按毛泽东的通知,带一位助手前往广州。22日,同浙江调查组田家英、广东调查组陈伯达在广州会合。25日,毛泽东召集广东省委负责人陶铸、赵紫阳,三个调查组组长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廖鲁言,在白云山北麓的鸡颈坑省委招待所开会,讨论起草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问题。毛泽东重申缩小社队规模、调整人民公社的主张,提出在社队划小以后,还要解决小队与小队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这两种平均主义的问题。毛泽东指定人民公社条例的起草工作由陶铸挂帅,陈伯达为副,廖鲁言、田家英执笔,要求3月10日拿出初稿。然后让几个省找几个同志参加讨论修改。广泛征求意见后提交中央工作会议讨论。
3月5日,毛泽东在广东省委三号楼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胡乔木出席了这次会议。毛泽东在会上讲话,回顾郑州会议以来这一段历史,总结“反右倾”的经验教训。他说:“庐山会议一反右,有人讲真实话,讲困难,讲存在的问题,讲客观实际情况等等,都被认为是右的东西。结果造成一种空气,不敢讲真实情况了。”“郑州会议的召开,是为了反‘左’。凡是贯彻郑州会议精神比较彻底的省,工作就比较实一些。从3月到6月只反了4个月的‘左’,如果继续反下去,那就好了。”毛泽东认为,“右是应该反的,反右是正确的。但是带来一个高估产、高征购、高分配。这个教训值得我们吸取,这件事也教育了我们,反‘左’中间插了一个反右,在群众中间一反,结果反出一个浮夸风。庐山会议反右这股风把我们原来的反‘左’割断了”。
针对会上有人对划小社队规模存在的疑虑,毛泽东举自己家乡湘潭做例子,进行具体分析,坚持公社要划小的主张,指出只有这样才能适合群众的要求,才能解决队与队之间的拉平问题,并指出队里面人与人之间的拉平问题还没有解决。他说:“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了,就可以调动起群众的积极性。”毛泽东强调,公社规模划小“这个原则是肯定了的”,“横直是要划小就是了”。
根据毛泽东的意见,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的起草工作加紧进行。初稿由廖鲁言、田家英、赵紫阳、王录分头执笔,胡乔木修改。3月6日写出近14000字初稿,“序言”之外,共8个部分67条。初稿印发政治局常委审阅,发给出席11日在广州召开的“三南会议”(又称南三区会议,出席者为华东、华中、华南三个协作区各省委书记)各同志。出席会议的许多人都赞成搞这样一个条例。
3月13日,毛泽东在“三南会议”上说,初稿内容太杂,篇幅太长,要压缩到8000字左右。胡乔木概括“三南会议”讨论的意见,执笔对这个条例作了较大的修改。15日上午修改出第二稿,标题定为《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序言”改为第一部分。整个条例共9个部分50条,9000多字。
3月14日,毛泽东通知在北京参加“三北会议”(又称北三区会议,西北、东北、华北三个协作区)的中央负责同志和省委书记到广州来开会。15日下午,原来“三南”“三北”分开开的两个会议,就合到一起,变成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通称“广州会议”)。
根据毛泽东的指示,经胡乔木修改的工作条例二稿即《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印发当天开幕的中共中央广州工作会议(3月15日至23日)讨论。广州会议对一些实质性的重要问题进行了讨论,包括社队规模问题、食堂问题、供给制问题、生产管理问题、责任制问题、评工计分问题等等。
3月19日中午,毛泽东同胡乔木和陈伯达、廖鲁言、田家英谈条例的修改问题。他说:农村问题,在1959年即已发生,庐山会议反右,使问题加重,1960年更严重。饿死人,到1960年夏天才反映到中央。毛泽东十分后悔,说农业问题抓晚了,这次非下决心彻底解决不可。
根据毛泽东的意见,这次修改每个大区吸收一至三名同志。21日,第三稿改出,立即印发讨论。根据大家意见,胡乔木等又作了多处修改。22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获中央工作会议全体大会通过。3月29日,由中央正式发出。条例共10章、60条(简称《人民公社六十条》或《农业六十条》),各章标题为:一、农村人民公社现阶段的性质、组织和规模。二、人民公社社员代表大会和社员大会。三、公社管理委员会。四、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五、生产队管理委员会。六、社员家庭副业。七、社员。八、干部。九、人民公社各级监察委员会。十、人民公社中的党组织。
在广州会议期间,胡乔木向毛泽东反映了1959年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昌黎调查组同志因提出办公共食堂利少弊多而受到处分的问题。毛泽东听后说:看来他们的意见是对的。胡乔木说:他们受了处分。毛泽东当即说:赶快撤销!胡乔木即通知中国科学院常务副院长张劲夫。张劲夫即在中国科学院宣布撤销处分,予以平反。这桩错案终于得到纠正。
广州会议期间,胡乔木还向毛泽东说了刘少奇在庐山会议时曾经想提出写个反“左”文件建议的事,毛泽东听后没有表示什么,只是说:“啊,有这回事!”
在广州会议上,毛泽东、刘少奇都特别强调要继续深入进行调查研究。
刘少奇说,经过调查,决定了政策,解决了问题,然后还要检查。我们决定的政策是否正确,是否需要补充,还得到群众中去考验。
毛泽东讲,现在有了初步的调查成果了。从群众中来,根据群众的意见搞了这么个东西(按:指《人民公社六十条》)。现在还需要到群众中去。把这个东西带回去,每个省、地区都到生产队去征求农民的意见。向群众宣读,一条一条地讲,逐条征求群众意见,是同意还是不同意,是基本同意还是部分同意,还有什么新的意见。
胡乔木根据党中央意见,起草了《中共中央关于认真进行调查工作问题给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的一封信》。这封指示信在1961年3月23日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议上通过,当天发出。
指示信把前不久找到的毛泽东在1930年写的《关于调查工作》(即《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作为附件,下发到县、团级党委。指示信要求“联系最近几年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进行深入讨论”。并指出:“中央要求从现在起,县级以上党委的领导人员,首先是第一书记,认真学习毛泽东同志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深入基层(包括农村和城市),蹲下来,亲身进行有系统的典型调查,每年一定要有几次,当作领导工作的首要任务,并且定出制度,造成风气。”“在调查的时候,不要怕言之有物的不同意见,更不要怕实际检验推翻已经作出的判断和决定。中央相信,只要全党坚持这种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作风,我们目前所遇到的问题就一定能够比较顺利地得到解决,我们的各方面的工作就一定能够得到迅速的进步。”
广州会议后,从中央到地方,贯彻会议精神,开展调查研究,落实农村政策。中央领导同志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刘少奇先到长沙天华大队,后回家乡花明楼公社蹲点调查;邓小平、彭真到北京郊区大兴、顺义调查;周恩来利用陪同外宾到各地的机会向鄂、滇、桂、川等地省、县负责同志调查,后又到河北武安一个公社深入调查。毛泽东领导的三个调查组,都带着《六十条》草案,深入基层,征求意见,进一步调查研究。
胡乔木于3月26日深夜从广州返回长沙。顾不上休息,召开调查组会议传达、布置后,就赶到韶山大队,在干部社员中听取对《农业六十条》的意见,对当时农村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特别是食堂问题,进行更为深入的调查。
3月30日,毛泽东离开广州。31日,在长沙附近的专列上听了一次湖南省委第一书记张平化的汇报。当天到武昌,在那里待了7天。4月8日下午回到长沙。9日晚,在长沙专列上先后与张平化、胡乔木谈话。
毛泽东同胡乔木谈得很细致,也很有兴味。经过深入调查以后,胡乔木对食堂问题的汇报比上次深刻具体。胡乔木把韶山乡亲们解散食堂的愿望,生动地传递给毛主席了。毛泽东觉得,即使他到韶山去走一趟,了解的也就是这些情况了。
胡乔木在汇报分配问题时又说:“食堂问题也跟分配问题连在一起,如果把食堂问题解决了,分配的问题也就好解决了。”
毛泽东还向胡乔木提出以生产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问题。胡乔木认为由小队分配,恐怕还有点困难。
胡乔木的主张不可能都正确,但通过调查研究,他对当时农村面临的问题,确实形成了一些从实际中来的看法。在交谈中,他据实发表自己的意见,没有有意迎合毛泽东。在经过庐山那场风暴以后,能够保持这样的品格,是不容易的。
胡乔木于4月9日晚向毛泽东汇报后,第二天即返回韶山。13日到湘乡县委和该县陈赓公社(原东郊公社)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严重问题。4月14日,胡乔木即写信向毛泽东反映,并报送调查组关于解决公社食堂等问题的4份调查报告,由回长沙开会的毛华初送达并当面报告韶山公社的一些情况。
胡乔木在信中向主席汇报4月13日到湘乡调查发现的去年年底大量死人等严重问题。胡乔木写道:
昨天我和王力同志、毛华初同志、省农业办公室贺炳贤同志等人去了一趟湘乡县委。我们原听说邻近韶山的原东郊公社现龙洞公社死人情况严重,拟去该处调查。结果因为道路不便,临时到原东郊公社现陈赓公社的楠香大队、七星大队、水底大队、石匠大队的几个生产队看了一下,发现这几个大队的情况也很严重。据县委说,全县病人在去年年底达七万人,现已减至一万余,但我们去的地方,有些生产队病情尚未停止。经过彻底整风的地方,群众敢于讲话,气氛较好,倒是一类二类的队,因为没有整风,现在问题反而多些。全县粮食都由大队而不由小队保管和加工(据说邵阳全区从1958年以来就这么办),对于社员安排口粮和发展养猪都很不利。这一点我们提出意见后,地县委同志都表示同意立即改变。去年年终决算应分给社员的工资和应退赔的实物现金发得都很少,县委已决定加以解决。未整过风的社队,县委也准备在插秧后着手整风。湘乡原被认为一类县,从我们所看到和听到的问题说来,其严重不下于湘潭,而在去年年底大量死人这一点上,还有过之。但是只要把问题揭开,发动群众认真整风,也是完全可以较快地扭转局面的。
信中还报告:“韶山大队准备在后天(4月16日)召开代表大会,讨论食堂、山林、房屋、包产等问题。韶山大队因原来包产较高,经社员讨论后提出包增产百分之二,即亩产由原包的531斤增包至541.6斤,公社党委已同意,将在这次代表大会上正式决定。”
胡乔木向毛泽东报送的4份调查报告,是他带领湖南调查组经过一个半月深入韶山调查研究取得的主要成果。这4份调研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一)《关于在韶山公社解决食堂问题的报告》。这个报告明确提出,群众要求散的食堂,散得越快越好。报告说:韶山大队旺冲生产队解散食堂的经验证明,群众要求散的食堂不但应该散,而且散得越快越好。解决旺冲生产队食堂问题的经验可以推广。
(二)《关于韶山公社讨论〈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的情况简报》。对于第34条“关于公共食堂”,简报说:“多数人不自愿办。我们认为,对于群众确实不自愿办的,应积极做好分散工作,全面安排社员生活。”简报还反映了讨论中对第20条关于“三包一奖制”,第26条和27条关于生产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问题,第33条关于按劳分配、供给和工资的比例问题的意见。
(三)《关于韶西大队杨家生产队食堂分伙后的情况简报》。这个简报从食堂分伙后的群众反映,说明群众要求散的食堂早散为好。
(四)《毛华初访问东茅塘生产队的调查材料》。这份材料反映群众对食堂的不满和解决的办法。
4月15日,毛泽东把胡乔木的信和4个材料批转张平化。毛泽东在给张平化的信中写道:“胡乔木同志来信一件及附文四件,送上请阅。我看可印发你们的三级干部会议各同志,予以讨论。请在今日印好发出。发出时,请送刘少奇同志、王任重同志、王延春同志各一份,送我20份,为盼。”
4月16日晚,毛泽东召集刘少奇、陶铸、胡乔木、王任重开会,又谈食堂问题。他说:“大家都认为这是脱离群众、最不得人心的一件事。办了食堂妨碍了生产的发展,对于救灾非常不利。”4月26日,邓小平根据毛泽东的意见,以中共中央名义将胡乔木的信及4个附件转发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
4月中下旬至5月初,胡乔木带领调查组,一方面同湖南省委一起研究,对《农业六十条》提出修改意见,另一方面继续进行调查。除继续调查研究食堂问题外,较多地调查了解了商业和手工业问题。5月8日,胡乔木致信毛泽东,简要报告调研情况,提出了在调查中发现的当前农村工作中值得重视的新问题。这些问题是:
(一)农村商业问题。省委已决定原韶山的五个公社作成立供销合作社的试点。原供销部的工作人员虽对由国家干部转为集体干部感到震惊,但显著改变了对社员顾客的态度,马上到各生产队去征求意见。韶山供销社最近即可成立,属公社领导,独立核算。
(二)农村手工业问题。现在手工业工人劳动积极性极低,现行办法几乎到了无法继续下去的程度。同时只成立供销社不成立手工业社,农村产供销的许多问题也不好解决。为了调动手工业工人的积极性,恢复市场供应,中南局各省委都决定,恢复单独核算的、既有集中生产也有分散生产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同时着手解决与此有关的一系列问题。我们意见,为了使五月会议对供销社和手工业问题的讨论较为切实,是否各省都可进行一些试点工作。
(三)城市居民食堂问题。我们在湘潭市发现,由城市人民公社办的实际上是强迫参加的,城市居民食堂的情况,其严重程度,不下于农村。我们调查组的同志在一个食堂里,竟被诉苦的群众所包围。湘潭市委的同志也认为,花了很多钱,费了很多精力,一年整顿六七次,落得大多数人不满意,确实是办了一件蠢事。现在湘潭市委已就这个问题向省委写了专题报告,省委准备在最近迅速解决这个问题。城市居民食堂同农村情况有所不同,估计总会留下一部分,但强迫居民参加又不断遭受损失的这种食堂的问题非解决不可。
(四)国营工厂企业参加和领导城市人民公社问题,究竟利多还是害多,这个问题也很值得研究。这样做,势必要增加人员,分散精力,实在困难。而且对附近农村的生产也往往会带来许多不良的后果。公社的企业和农民,都来揩大工厂的油,侵占国家财产,这也是一个严重问题。
(五)我们在长沙还附带问了一些城市工商业调查和城市整风的情况。这方面确有很多重大的方针政策问题,除计划指标外,工资奖励制度问题、经济核算问题、工厂管理制度和党政关系问题、职工生活和职工私自回乡问题、工会工作问题,目前都很尖锐,迫切要求认真解决,才能从根本上扭转现在的局面。这方面的问题需要专门深入调查。
胡乔木报告了以后的行程:陶铸同志准备和我在11日回长沙,听取湖南省这方面的汇报,在13日同去武汉继续听取意见,然后15日回京。
毛泽东当时在上海。5月9日凌晨3时批示转发胡乔木的来信:“胡乔木同志此信,发给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供参考。”当天下午4点半,毛泽东又给胡乔木一信,请湖南省委转致;特别向总书记邓小平指出胡乔木“提出了几个新问题”。毛泽东要胡乔木继续就这些新问题进行调查。
按照毛泽东的指示,胡乔木继续在湖南调查。
5月12日,胡乔木带领的湖南调查组写出《关于韶山公社解决食堂后工作情况的报告(草稿)》。报告中说:“韶山公社自4月初全面宣传六十条,特别是望冲食堂分散后,广大群众欢欣鼓舞,奔走相告。办不办食堂,成为一时群众议论的中心,许多生产队的群众,自动开会讨论这一问题。当时,全公社210个食堂,除7个表示要办下去以外,203个都要求解散,而且愈快愈好。根据这一情况,公社党委决定,要积极地领导群众迅速解决这一问题。随即,通过干部会、社员代表会和社员大会,表明领导态度,明确交代政策,介绍望冲经验,放手让群众按自己的意愿决定办不办食堂,和办什么样的食堂。同时,组织各级驻社干部,亲自帮助韶山、韶西、清溪等重点大队,进一步取得经验,指导全面。前后7天时间,食堂问题即顺利地得到解决。”
“要办下去的7个食堂,有4个由于同样原因,也已经分散或在插秧或禾后散。现在,继续办的仅有两个食堂:一个是大塘冲食堂,由于兼营米粉副业,能赚回燃料钱,群众愿意办下去;一个是邓家坳食堂,五户人家,全由外队迁来,房屋问题没定规,也没有划自留地,大家都没长远打算,所以暂时还要办下去。”
与此同时,湖南调查组还写出其他6个调查材料:《再访东茅塘生产队》《清溪大队老屋湾生产队劳动管理情况汇报》《望冲生产队实行小包工的情况》《关于望冲生产队劳动力问题的两个材料》《关于三八养猪场》《关于以产定工问题》。
胡乔木于5月15日把以上7个材料报送中央。中办机要室即于当天印了10份,发给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彭真、李富春、陈伯达、李先念、杨尚昆和胡乔木本人。
胡乔木还在长沙就城市工商业和城市整风问题进行了调查。5月20日才飞回北京,参加21日开始的中央工作会议。
五月中央工作会议本来预定在5月中旬召开,其主要任务是继续广州会议尚未完成的工作:收集农民和干部的意见,修改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即《农业六十条》)和继续整“五风”。同时讨论国民经济调整工作。后“因有几省负责同志提议推迟几天召开,以便多做几天调查研究工作,向群众寻求真理”,故决定推迟到5月21日开始举行。
会前的准备工作,除了进一步调查研究之外,就是把对《农业六十条》的各种意见汇集起来,进行修改,交中央工作会议讨论。胡乔木义不容辞,要负责精心修改。可是,他在湖南调查太劳累了。5月上旬刚着手研究修改,就病了。修改《农业六十条》的任务遂由田家英接替。
5月22日,起草组拿出草案第一次修改稿。经过中央工作会议讨论,6月5日产生第二次修改稿。6月8日毛泽东阅后付印。根据大家意见,对印出的第二次修改稿又进行了一些文字修改,6月15日由毛泽东审定后发出,是为《农业六十条(修正草案)》。6月修正草案同3月草案比较,10章60条的格局和章的标题等均无改动,但内容和文字改动很大,完全无改动的条文只有8条。政策的调整和变动主要在所有制问题、食堂问题、按劳分配和供给制问题。新增写的条文,主要是山林问题和党的干部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些修改,都是由于深入调查研究,采纳干部群众意见,认识上有了新突破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