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美投资面临的挑战

2014-02-12 09:19李淯
中国新闻周刊 2014年2期
关键词:人士法律

李淯

如今,中国已经大规模地在非洲与拉美投资,但是打入美国市场却不容易,尽管美国需要大量外资以促进经济增长。沃伦·巴菲特以及很多美国私募股权公司都可以顺利买下整个一家美国公司,因为他们不像中国投资者那样面对政治上的阻力。人们经常听到的开放市场、公平与透明的说辞通常未必适用于中国投资者,因为在美国的很多领域,中国仍被视作一种威胁。因此,计划直接在美国投资的中国人士必须为将来无法避免的困难做好准备。

最众所周知的阻力来自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这一组织单方面审查私人企业之间的交易,并且秘密审议美国政府可以批准哪些并购。他们的决策过程对公众并无一致性或透明性可言。而且经常以“国家安全风险”为由阻止一些高调的收购,即使没有任何显示风险的证据。在没有全面调查的情况下,该委员会通常会寻求一些举足轻重的人物的意见。就我所知,在A123这件案例中,万向集团获得该委员会批准的关键,就在于一家私人股权公司打给一位退休军官的一通电话,而这位军官能左右委员会的意见。这一过程并不在于权衡收购行为的优劣,或是依法办事。从中可知,打给正确的人电话,让他帮你操作才是最重要的功课。

另一个潜在的“地雷”是资产或劳务合同的投标过程。多数情况下,合同是通过非竞争投标授予的,即使外部存在其他竞标者。这是因为,有人与招标企业内部的高层人士很熟。我在投资银行工作时,就曾见过一家软件公司以非竞争的方式续签了合同,因为这家软件公司的销售代表与负责审批合同的总经理是大学同学。在这样的情况下,最低价或是最优质的服务并不在考虑范围之内,即使这些企业表面装作很注重这些。竞拍只是为了佯作公平,但是事实再次告诉我们,发展关系才能拿下交易。

第三,美国著名专栏作家或电视名人等媒体人士中没有东亚人。《纽约时报》的专栏作家有托马斯·弗里德曼、戴维·布鲁克斯、乔·诺塞拉、纪思道以及保罗·克鲁格曼。《华盛顿邮报》的评论员名单里也没有东亚人士,《华尔街日报》也没有。电视脱口秀节目主持人亦是如此,目前没有一位东亚人士在美国有线频道的电视节目中担任主播。因此在美国媒体中,亚洲人的观点普遍被忽视了。

这并不是某种偶然或疏忽。传播给美国公众的观点通常反映了掌握着美国媒体的亿万富翁们的观点与目的。而他们刚好与美国其他行业的大亨们是朋友,因此也会相互帮助抵制外国竞争者。就如19世纪八九十年代妖魔化日本一样,如今的美国媒体也会妖魔化中国在美国的经济行动。这种情况要求任何想去美国购买或建立一个强大企业的中国投资者要有强大的心理准备,从而从容面对将来美国媒体的负面报道。即使有人成功避免了媒体的聚光灯,他也必须与未来的美国雇员心目中的负面印象作斗争,赢得他们的尊重并不容易。

最后,美国法律法规的设计对局外人并无公平可言。幕后的决策人士负责制定法律和政策,而他们或是一批维护既得利益的说客,或是一些为维护既得利益而被任命到高层的人。当选的官员们并不制定法律,他们仅仅批准法律,而这样的法律是决策人士用巧妙的法律语言写成的,从而保障他们的既得利益有法律上的优势。

由于没有局内人的优势,中国人很容易在对规则的期待中迷了双眼。在没有顶级法律团队进行研究与保护的情况下,一旦有一家老牌的美国公司决定起诉,中国的直接对外投资就极易破产或因各种晦涩的法律技术细节而脱轨。

当然,中国直接对外投资有很多成功的案例。而且,过去几年里成功的投资案例在不断增加——在项目数量和总投资额度上都有增长。中国投资者逐渐熟悉了与美国人做生意的门道,因此只要宏观经济与政治环境没有急剧的恶化,在可预见的未来,这一趋势应该会持续。但是,即使在这样美好的预期下,中国人还是难以确定如今的规则能确保成功。时移世易,观点时刻在变化,规则也会改变。防止失败的灵药在于更加全面地与美国人沟通,以更好地了解他们的心态,同时也要明白,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资本主义、自由、法律、民主都不是。

如何操作则是一个更大的问题。我在以前的文章以及书中提过一些建议,但是这一切还需从经验中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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