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保安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外语系,广东 广州 510507)
弗罗斯特属于工业时代的田园诗人,他的许多诗歌都是以新英格兰的乡村和田园为背景。弗罗斯特善于描写自然中的花木鸟虫,因此有的评论家称其为自然诗人。[1]3这一评价入木三分,因为弗罗斯特青睐乡村,认为诗歌描写的内容应该是乡村的,而非城市的。在谈到诗歌的创作问题时,弗罗斯特曾这样说过:“诗歌更经常是关于乡村的,而非城市的……诗歌是十分乡村的,质朴的。”[2]49
弗罗斯特写有许多以鸟为主题的诗,直接以鸟为题目的诗如《灶头鸟》《蓝背鸟的留言》《觅鸟,在冬日黄昏》《一只小鸟》《鸟的歌声绝不该一成不变》《睡梦中唱歌的小鸟》《仲夏时节的鸟》《暴露的鸟窝》《鸟儿会喜欢什么》。同时,尽管弗罗斯特的一些诗歌不是以鸟为题目,但是他在诗歌中主要描写的对象是鸟儿,如《一堆木柴》《我们歌唱的力量》《接受》《茅草屋顶》等。在弗罗斯特诗歌研究中,一些学者的研究已经涉及弗罗斯特诗中的鸟意象,但是对于鸟意象所描写的内容以及其象征意义的研究尚显不足,有待进一步拓展。
美国自然文学作家约翰·巴勒斯 (John Burroughs,1837-1921)认为,历史上伟大的诗人与鸟儿有着割舍不断的情感联系。“鸟儿和诗人最为有缘,因为只有诗人的情怀才与鸟儿完全息息相通。”[3]1巴勒斯指出,“夜莺也许是普遍受宠的鸟儿,几乎所有著名的英国诗人都曾对它表达过赞美之辞。”[3]6弥尔顿、莎士比亚、华兹华斯、柯勒律治、济慈都讴歌过夜莺,莎士比亚、雪莱、华兹华斯等都赞美过云雀。
弗罗斯特的诗歌创作具有特殊的意义,他同时代的诗人庞德、T.S.艾略特等都醉心于描写城市生活,在他们的作品中呈现出的是城市意象,而弗罗斯特则以乡村、田园、鸟儿为意象。一方面,弗罗斯特诗歌中的鸟意象与传统英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另一方面,弗罗斯特诗歌中的鸟意象与传统英诗中的鸟意象又有所不同。
弗罗斯特以鸟为意象主要揭示了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鸟与人之间的关系。首先,弗罗斯特在这一类诗中揭示了人与鸟儿之间的矛盾、缺乏信任和理解。《一只小鸟》中,一只小鸟整日欢快地在诗中人的屋外不停地歌唱,而诗中人因为心情不悦无法欣赏鸟儿的欢歌,甚至无法忍受鸟儿的歌声,因此他“便出门击掌止住它的歌声。”[4]321诗中人与鸟儿的“这场不愉快”揭示的是人与鸟儿之间的矛盾。诗中的鸟儿没有痛苦,鸟儿的歌声和鸟儿象征欢快和无忧无虑。《一堆木柴》中的鸟儿一直与诗中的漫步者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并且一声不响,不告诉我它是谁,/而我却傻乎乎地去想它在想什么。/它以为我在追它,为了一片羽毛——/它尾巴上白色的那片”。鸟儿不能理解诗中人,诗中人更无法理解鸟儿的所思所想。同时,鸟儿对诗中人无任何信任可言,仅仅跟随在鸟儿后面的诗中人给小鸟带来的只有恐惧和不安。《我们歌唱的力量》的第二诗节写的是因为突降一场大雪,许多鸟儿无法在诗中人的家乡生存,因此,诗中人试图将鸟儿驱赶到温暖的地方去,但是这些鸟儿还是留在原地不停地歌唱:“我试图驱赶它们成群成群地逃走,/可它们无动于衷,仍把阵地坚实,/并且差点同我争论逃走是否妥当,/叽叽喳喳地说它们既来就要歌唱。”可见,鸟儿无法理解诗中人的良苦用心。
其次,在描写鸟与人之间的关系的诗篇中,弗罗斯特还展现了鸟儿对人类的依赖。《鸟儿会喜欢什么》中,诗人展现的是鸟儿对黑夜的惧怕,对人类的依赖。当一只小鸟在黄昏时分遇到诗中人路过时,突然一阵啼鸣,仿佛是请求诗中人停下脚步。诗中人转过身子看了看,又继续自己的行程。但是,这只小鸟却又开始一直不停地鸣叫,似乎在呼唤诗中人。鸟儿希望以此引起诗中人的注意并留住他与自己一起度过漆黑的夜晚。
再次,弗罗斯特也描写了人类对鸟雀蜂蝶的依赖和热爱之情。《夏日花园》中,诗中人造了座花园,“为的是整个夏天/我所爱的雀鸟蜂蝶能留在我身边。”因为,诗中人离不开它们和它们的歌声。诗中人在花园中种植了各种各样的花草,“那些花确曾引来各种飞鸟鸣虫,/引来斑斓的蝴蝶和邻居家的蜜蜂,/引来那些不会在笼中唱歌的小鸟”。诗中人认为,这一切使他心满意足,使他别无他求。鸟雀蜂蝶及其歌声已成为诗中人的精神寄托,人生追求。《茅草屋顶》中,诗中人在天快黑时不经意间惊动了窝里的鸟儿,因此他担心“鸟儿不可能再飞回来寻找/它们筑在这茅屋顶上的窝巢。”诗中人十分担心这些鸟儿是否能找到栖身之处,度过寒冷的夜晚,“平平安安地熬到第二天黎明。”
最后,弗罗斯特呈现出的是鸟儿对人类的关怀。《蓝背鸟的留言》写的是蓝背鸟与人之间的感情。为了躲避寒冷,蓝背鸟飞向温暖的地方,但是鸟儿对自己的主人的冷暖十分关心,托付乌鸦向其主人带口信,鸟儿请求主人“多多保重,”“戴好红兜帽,”并祝福主人“事事顺利”,待来年“春暖花开,/它又会唱着歌回来。”鸟儿不仅十分关心自己的主人,而且和主人之间有着一种难以割舍的关系。
(2)鸟与自然的关系。《仲夏时节的鸟》写的是鸟与自然的关系。大自然是鸟儿赖以生存的家园:鸟儿的生存离不开温暖的原野、树上的果实和大地上的青草。《暴露的鸟窝》展现的也是鸟儿与自然的关系。因为那些鸟太小,还没有长出翅膀,无法飞翔;而小鸟的妈妈又到远处去为他们觅食,因此,当小鸟的窝被破坏之后,他们只能遭受太阳的暴晒和饥渴。《我们歌唱的力量》中,由于春天的到来,诗中人生活的地方云集了各种各样的鸟儿:歌鸫、乌莺、蓝鸟、朱雀和黄鹂。但是,由于一场不期而至的大雪,这些鸟儿“在这儿筑巢建窝的不到一半。/它们显然不喜欢这场迟来的大雪。/它们在原野上已找不到地方栖歇。”大自然是人类和其他动物赖以生存的空间,毋庸置疑,恶劣的自然环境和天气将给地球上所有的生命带来灾难。
《接受》写的也是鸟儿与自然的关系,诗中展现的是鸟儿对黑夜的恐惧。当黑夜降临时,一只小鸟很快地飞至“它熟悉的一片树林/及时在一棵它记得的树上降下。”一方面,自然(黑夜)使鸟儿感到恐惧;另一方面,自然(树林)又是鸟儿的栖息地。因此,弗罗斯特在这首诗中展现的鸟儿与自然的关系是十分复杂的,即尽管鸟儿惧怕自然,但又离不开大自然。
弗罗斯特诗歌中的鸟意象承载着传统鸟意象的象征意义。我们知道,除了个别的鸟之外(如乌鸦),鸟常常象征欢乐、吉祥、自由、幸福、希望、爱情等。华兹华斯、柯勒律治笔下的夜莺的歌声十分甜蜜,济慈笔下的夜莺的歌声不仅甜美,更象征一切美好的东西。雪莱笔下的云雀是欢乐、光明、美丽的象征,华兹华斯笔下的云雀是智慧的象征,华兹华斯笔下的布谷鸟的啼声不仅给诗人带来希望和爱恋,更使诗人的思绪回到了欢乐的童年时代。弗罗斯特诗歌中的鸟意象也有类似的象征意义。如《春日祈祷》的第三诗节中,由于春天的到来,鸟儿欢快地在林中的果园里飞驰,欢快的鸟儿给人带来的是欢欣、轻松,人们在美丽的春日里可以尽情地享受幸福和快乐。《谷间鸟鸣》中,第一声鸟鸣象征着新的一天的开始,第一声鸟鸣更是希望的象征。但是,弗罗斯特诗歌中的鸟意象还具有其特殊的象征意义。同时,弗罗斯特诗歌中的鸟儿带来的往往是不和谐音。卡恩斯对此曾有过这样的评述:弗罗斯特诗歌中的鸟“并非欢乐的精灵”。[5]158
(1)以孤独的鸟儿象征现代人的孤独。《一堆木柴》中,孤独的漫步者由于无人陪伴,只好跟随一只小鸟前行。一只独孤的小鸟十分有效地映衬出现代人的孤独和寂寞。《鸟儿会喜欢什么》中,一只小鸟由于过度的寂寞,对着诗中的漫步者不停地鸣叫,试图让漫步者留下来陪伴它。诗人以孤独的小鸟象征现代人的孤寂。《觅鸟,在冬日黄昏》中,诗中人在夏日里经常经过的那个地方可以听到小鸟欢快地在枝头放歌。随着冬季的来临,枝头上仅剩下的一只小鸟的歌声停息了,枝头上惟一的鸟儿有力地衬托出诗中人的孤独。有的学者认为,孤独是弗罗斯特诗歌的基本主题。[6]359尽管弗罗斯特的许多诗歌以田园为背景,但是他一直思考的是高度工业化国度中人类的生存状况。
(2)“凄清的鸟鸣”象征诗中人忧伤的心情。弗罗斯特在《黄昏漫步》中这样写道:“当我漫步走进那座花园,/忽听一阵凄清的鸟鸣/从缠结的枯草丛中传出,/比任何声音都哀婉动人。”诗人特意将这首诗的背景置于秋末冬初时节的一个黄昏,更加有效地突出了诗中人当时郁郁寡欢的心境。弗罗斯特以诗中人的忧伤心境寓意处于重压之下的现代人精神饱受压抑,内心缺乏欢乐。
(3)以夜鹰不停的鸣叫象征诗中人的恐惧,并营造出一种孤独而又恐怖的氛围。《荒屋》中对鸟的鸣叫声有这样的描写:“那三声夜鹰就要开始叫喊,/它会忽静忽鸣,并振翅盘旋;/大老远我就听见它亮开嗓门,/一遍又一遍地叫个不停,/直到它最后终于畅所欲言。”诗的背景是在一个远离大路的荒屋中,诗中的故事发生在夜晚。所有这一切与夜鹰的鸣叫都令人不寒而栗,更使幽居独处的诗中人感到万分恐惧。《等待》的第二诗节对夜鹰发出的可怕的鸣叫声和夜鹰飞驰的动作进行了细描:“夜鹰充斥整个天空,/相互环绕盘旋,发出可怕的怪声,/或尖叫着从高处向下俯冲”。 夜鹰在四周的盘旋以及发出的怪声都给诗中人带来巨大的恐惧。诗中人是现代人的缩影,由于他们承受着多重压力,因此他们的内心充满不安和恐惧。弗罗斯特在其诗歌中赋予鸟意象特殊的象征意义与其诗歌的总基调有密切关系。我们知道,弗罗斯特的诗歌中充满了阴暗。弗罗斯特在接受《巴黎评论》记者采访时曾坦言:“我书中有很多基调阴暗的诗,充满了阴暗。”[7]1099
(4)以鸟象征诗人,以鸟的歌声象征自己的诗歌创作。《灶头鸟》描写了一只爱在仲夏时节歌唱,到了秋末冬初便停止歌唱的鸟。诗人这样写道:“若非它懂得不在百鸟啼鸣时歌唱,/它也许早就息声,像其他鸟一样。”诗人在此思索的是现代美国诗坛的现象。如果他自己的诗歌也像其他诗人的一样毫无创新,那么,他也不会取得任何成就。诗人以此寓意自己必须放弃前人陈旧的、过时的诗歌语言和修辞传统,创作新的诗歌。[8]270《鸟的歌声绝不该一成不变》中鸟的歌声象征诗人的诗歌创作,诗中押韵的偶句“鸟的歌声绝不该一成不变。/这就是她来帮助鸟儿的因缘。”是对全诗的概括和总结。诗人以此寓意自己要在诗歌创作中独辟蹊径。
(5)以不同的鸟儿象征现代美国诗坛上不同流派的诗人。弗罗斯特在《我们歌唱的力量》的第二诗节中这样写道:“春天里这片土地上总是歌手云集:/歌鸫、乌莺、蓝鸟、朱雀和黄鹂”。诗人以此象征20世纪初美国诗坛上流派纷呈的诗派。我们知道,20世纪初的美国诗坛上流派纷呈,有以庞德为代表的意象派,以T.S.艾略特为代表的现代派,以威廉斯为代表的客体派,以肯明斯为代表的实验派,以弗罗斯特为代表的传统派等。正是这些独具个性的诗派促进了美国诗歌迈向现代化的进程。
在弗罗斯特的笔下,鸟意象仅仅是一种载体,弗罗斯特借描写鸟儿揭示了现代人所面临的艰难的现实,正如他在《接受》中所写的:“现在就让夜的黑暗把我笼罩吧!/让夜黑得叫我看不见未来的景象。/让未来应该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尽管鸟儿找到了栖息之地,似乎有些安全了,但是它却无法抗拒黑夜的力量,只有听天由命。“在这首诗歌里,黑夜作为隐喻,似乎代表着人们生活所要面临的现实,诗人似乎认为现实的力量是人们无法抵挡的,一切只能顺其自然。”[9]27弗罗斯特在他描写鸟的诗篇中还表达了现代人的精神面貌以及现代人的苦闷和懊悔。[6]402可见,弗罗斯特以鸟意象表达了自己对现代人的人文关怀之情。
弗罗斯特笔下的鸟儿不仅具有人类的言语和行为能力,而且还具有人类的情感。《蓝背鸟的留言》中的乌鸦能捎口信,蓝背鸟对主人依依不舍,向主人问寒问暖。《一堆木柴》中的鸟儿能为漫步者带路。《灶头鸟》中的灶头鸟对现代人生活的苦境表现出了深切的同情。[6]402可见,鸟儿与人类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弗罗斯特在他的有关鸟类的诗篇中,展现了对鸟儿的热爱之情。《暴露的鸟窝》中,由于田地里的草被割草机割光了,鸟儿生存的窝也遭到了破坏;诗中人为了保护小鸟,“建起了屏障,还给了小鸟阴凉。”尽管如此,诗中人还是十分担心小鸟是否能够活过那个晚上。鸟儿的命运如此,现代社会中的人类在大自然面前也是多么的无助和渺小啊!大自然是由各种各样的鲜活生命构成的,正因为如此,大自然才异彩纷呈,散发出诱人的光芒。可见,保护鸟儿就是为了维持生态平衡,就是为了保护人类的家园——地球。因此,弗罗斯特的田园诗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田园诗,“如果我们认为田园是强调美和乡村生活的质朴,那么,弗罗斯特的诗似乎明显是不和谐的。”[2]49弗罗斯特赋予传统的田园诗现代意义和蕴涵,引领美国诗歌向着现代化之路迈进。因此,我们可以说,弗罗斯特是现代美国的新英格兰田园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