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作东
(通化师范学院 音乐学院,吉林 通化 134002)
2011年12月28日,教育部印发了《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新颁发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新标准”)是为适应新时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而制定的,也是在不断总结音乐课程改革的经验基础上和广泛听取一线音乐老师和一批专家意见后的创新与改革。本文将围绕新课程改革,探索高师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可行措施。
1.重视专业培养,缺乏对音乐综合素质的培养。新课标要求音乐教师要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才能适应新课改的发展要求。而现今的农村学校由于规模小、学生人数不多,所以音乐教师配备也多以1人为主,这就对音乐教师个人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既能教学,又能组织、指导各种校内外音乐活动,要求音乐教师在音乐教育教学中是个多面手。而纵观目前的师范音乐师资培养,缺乏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学生毕业后不能满足农村音乐教育对音乐教师综合素质的要求以及能开展各项音乐活动的需要。主要表现在课程在设置与内容的安排上不尽合理,在注重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养过程中,强调专、深、窄的课程体系,尤其是注重对学生某一专业特长培养的倾向还很严重。如课程设置从大三开始就进行专业分流,使学生更专注于某一专业的学习,忽视学生其它学科的再培养,导致学生对有些专业(如舞蹈、合唱指挥、即兴伴奏等)的学习仅停留在粗浅的层面上,根本不具备编舞、指导大合唱以及即兴伴奏的能力。学生到了工作岗位才发现,由于在学校必修课与选修课占用了自己大部分的学习时间,使自己学习其它知识和掌握其它能力不够全面,而无法胜任学校对自身在音乐教学和组织课外活动方面的要求。
2.重视专业技能培养,忽视人文道德教育。本次新课标新课改加强了对学生道德和人文素质的培养,注重提高学生的文明程度与文化修养,塑造学生完美的人格。而目前的师范音乐教育过多注重专业技能培养,忽视显性与隐性文化课程对学生人文素养的影响,加上学生自身对文化课程认识不足,导致培养出来的学生人文素养和知识结构的严重失衡,致使在校生人文道德素养较低。这种忽视学生的学习兴趣、态度、愿望、价值观、责任感、义务感等情意方面的发展,而盲目地以专业音乐院校教育模式办师范音乐教育的做法,难以适应新课标以及农村音乐教育多方面师资素质要求的迫切需要。
3.专业实习实训力度不够,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实训方式多体现在课堂教学,利用案例和模仿情境来演练,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有效解决了理论联系实际,加快了了学生对理论的学习和理解,但由大学生自己创设的这种教学情境 (由一个班的学生分别扮演老师和学生进行模拟演练)毕竟与真实的课堂教学存在较大的差异,使学生无法真正进入准音乐教师的工作状态,学生实践能力难以得到真正的提高。二是音乐教师除了要有相应的专业技能之外,同时还担任着育人的责任,这些在课堂教学中是难以得到锻炼的;三是校外实训基地涉及地域过于宽泛,加上学生自由选择,对学生的顶岗实习管理不到位,疏于指导,实习没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假而空。四是实习实训模式缺乏前瞻性,实践改革难以适应社会对音乐教师新需要的步伐。
4.服务基础教育的观念不明确,师资培养与基础教育相脱节,不能与音乐新课标的需求相适应。现实中高师音乐教育忽视对基础教育的调查、研究与联系,大学教师只专注于自己学科的教学,很少深入到中小学学校中去了解音乐教育状况以及一线音乐教师的呼声,没有很好的、及时地调整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为培养适应《音乐课程标准》要求的优秀音乐教师创造条件。说明高师音乐专业教育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基础音乐教育发展的瓶颈,直接影响着基础音乐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和教学质量与水平,影响着新课程标准的实施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
1.在符合新课改特点的前提下,树立新的基础音乐教育专门人才培养观。本次新课改的主要特点体现在强调以学生为本、实践能力培养、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渗透与融合、课程的生活化和社会化以及课程与信息化的整合等方面。这些新的特点要求高师的音乐教育对学生的培养不能再局限于本专业范围内,还要着眼于时代发展的前沿,构建突出师范性特点而不是专业性特点的课程体系,调整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学内容,把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与发展放在整个社会宏观的背景之下,紧跟时代和与新课标改革发展的步伐,充分发挥高师音乐教育在地方音乐教育中的引领作用。
2.构建以人文道德教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培养在“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基础音乐教育专门人才为目标的教育新模式,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后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这就要求高师音乐教育在加强学生学科专业知识的学习外,还要对学生进行专业相关的其它学科的知识的学习,比如人文地理知识、文学和美学的修养、时代性命题知识等,这有助于开拓学生的视野,激发学生的创造性。同时中小学音乐教师也担负着全面培养学生的任务。
3.加强与农村基础音乐教育的密切合作。围绕基础音乐教育的实践需要进行人才培养是高师音乐教师教育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内核与动力,高师音乐教育必须要始终保持密切联系基础音乐教育一线的特色,使音乐科学研究根植于实践中,达到高师与中小学的共赢。这就要求高师音乐教育要经常性的深入中小学对音乐教师人次需求情况进行调研,时刻掌握中小学音乐教师人才状况,这是人才培养紧跟新课标步伐、符合新课改要求前提和基础,根据调研和实际教学更新和完善课程体系,建设与中小学学生实际和高师音乐教育实际相符合的教材内容。
4.以就业为导向,重视和加强教育实践环节。高师音乐教育培养的学生能否适应新课标要求,能否胜任新课改下中小学音乐教育对音乐教师的要求,能否实现培养目标,教育实践是验证这一切的重要的环节,是培养学生从教能力的重要阶段,是学生走向教育工作岗位前的全方位教学演练。因此,高师音乐教育首先要帮助学生尽早建立职业角色意识,让学生入学初始就以 “音乐教师”的身份参加各种学习,使他们头脑中具有“音乐教师”意识,这是开展教育实践的前提;其次在课堂教学的实践环节中培养学生作为教师应具备的教育实践能力,如语言表达能力、教学实践能力(包括钻研教材、制定计划、了解和研究学生、布置作业、听评课等)、教育和组织管理能力等;第三建立和完善上岗实习体系,充分利用学校已有的实践基地资源,使学生在真实自然地教学环境中完成职业角色的训练,与课堂实训形成互补,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第四强化顶岗实习,加强过程管理,采取指导教师和校内专业教师齐抓共管的管理方式,保证实习不流于形式,校内专业教师要定期深入实习基地,与指导教师一起指导学生的顶岗实习,逐步完善实习评价机制,使其成为学生顶岗实习的行动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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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孙作东 王辉.从中小学音乐教师教育质量现状看高师音乐教育改革[J].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2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