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理念中的以人为本思想探析

2014-02-11 13:54:57王连芳
关键词:理念科学绿色

王连芳

(龙岩学院 思政部,福建 龙岩 364012)

科学发展观作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成果,显示出巨大的指导作用,它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方面的思想理论。科学发展观的主旨是以科学的发展理念来限制不合理和非科学的发展理念,追求自然与社会经济的双赢,目的是促进社会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理念作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已经被逐渐重视起来。绿色发展理念不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自然界的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的共同和谐发展的实质和目标,而且更加具体地展示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和宗旨。

一、以人为本在绿色发展理念中的理论体现

以人为本和绿色发展理念都属于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但两者在科学发展观中所处的地位具有一定的差异,并且从一定角度来看两者的核心理念和行为准则具有明显的差别,都具有自身特有的侧重点和尺度标准。以人为本在实现方式上虽然有不同的渠道和形式,但绿色发展理念具有时代前沿性,能够清晰、明确地体现出以人为本的理论观点和思想特征。

首先,绿色发展理念将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作为终极目标,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本质特征。以人为本思想肯定了人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重要作用,它把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定位于尊重人、解放人、为了人。以人为本要求社会发展必须是不断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和物质文化水平,美化和优化人的生活和劳动环境,保证人们赖以生存的地球生态系统在良性的循环过程中为人提供更优质的生存环境。对于同一时代的人来讲,无论是地理生存空间上的差异,还是民族文化上的差异,以人为本在强调发展的目的上都存在差别,但最基本的要求仍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给人提供较高的生活质量。对于不同时代的人来讲,只能通过保持生态系统的健康平衡与良性循环,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促进人、自然与经济之间的协调发展,建立可持续的生活和消费方式,确立新的生态观念才能为后代留下宝贵的自然财富。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来看,以人为本不但强调了人际之间的公平、公正,还强调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共处,要求人们在社会发展中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同时还要创造成果,要求劳动者所拥有的社会环境必须是良好的与生态平衡的。无论从人自身还是从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来看,以人为本的目标都是为了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基础之上,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最终促进人的全面和自由发展。

绿色发展理念以“更好地坚持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更加自觉地坚持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1]32为基础,重点强调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1]38。绿色发展理念重视自然界在人类社会历史中的重要作用,像我国这样人口多、资源少和生态弱的国家,仅依靠“透支环境资源”来发展,就会影响和制约社会的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无疑便成为绿色发展理念的核心内容。如此,绿色发展就成为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一条引导社会走向永久健康的绿色道路。从发展目的来看,绿色发展理念引导社会走出一条绿色发展之路,使人类能够一步一步向着人的全面和自由的要求去发展,与马克思主义中人的解放论相一致,同时与以人为本思想之目标也是不谋而合的。

其次,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绿色发展理念从科学发展角度体现了以人为本思想。作为一种社会思潮和价值观念,以人为本的理念自古有之,在“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天地之间,莫贵于人”等传统思想的影响下,以及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的科学基础上,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成为指导无产阶级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一项重要的思想原则。以人为本意在将社会发展中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社会各阶层的人民群众作为主体,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全面系统地回答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问题,不但解决了为谁发展、靠谁发展的问题,而且还解决了劳动成果的分配问题,指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要求在依靠群众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中,使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保障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享有公平的权益。

科学发展观在新的历史起点和时代高度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篇章,其中很重要的一篇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传统经济向绿色和低碳经济的转型,这一绿色发展观是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过程在理论与实践中重要的双重创新。在科学发展观的视角下,绿色发展的核心是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正如党和政府始终强调“要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使人们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2]。当人与自然的和谐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以后,绿色发展就已然包含了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要求,“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整体和谐的社会,要贯穿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整个历史过程”[1]32。三者的和谐关系是构成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的社会文明体系的基础。绿色发展理念代表了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要求和特征,绿色发展理念同以人为本密切结合并统一起来,成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与基本要求。

最后,在两者实现方式的理论层面上,绿色发展理念中也体现了以人为本思想。从社会的公平正义角度来看,以人为本蕴含着社会公平、公正的原则,尤其是当前社会存在各种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在贫富差距、社会多元化发展、社会不和谐等矛盾下,以人为本必然要求社会发展的成果被人民群众公平的分享;从人与自然的关系角度来看,以人为本思想要求从可持续发展角度来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了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适度地利用和改造自然,从自然界所获取的生活和生产资料的活动应该是合理并可持续的,这就要求人类能够超越自身的狭隘束缚,以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为出发点,杜绝以任何牺牲为代价来取得人类自身的暂时性进步;从资源开发的角度来看,以人为本思想要求大力开发人类资源,加强人力资本的投入与人力资源的建设,以便推动社会的发展,意味着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中的“以开发物质资源为核心”向“以开发人力资源为核心”的方向转变;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人本”的经济发展方式实际上蕴含着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即把发展目的从“物本”转变为“人本”,发展手段从资本转变为能本,发展方式从依靠投资转变为依靠创新,人作为发展主体也逐渐由有等级区别转向平等。

绿色发展道路是主张低消耗的生产体系、健康循环的环境体系、低耗高效的经济体系、适度消费的生活体系、不断开放的国贸体系及不断创新的技术体系等的综合,它为我们指出了在未来的社会发展中各个领域建设的准则与标准。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环境标准同发达国家相比差别很大,而且经济发展开始不断地受到来自发达国家绿色壁垒的制约,因此,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实施节能减排等绿色标准就成为了绿色发展道路必要的实现方式。绿色发展是社会意义上的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是自然意义上的生态环境和谐发展,两者之间的内在统一便是绿色发展的核心。因而,绿色发展要求全面推行节约战略,走节约型的发展道路;全面推行清洁的发展方式,走低碳发展的道路;全面推进科技创新,走安全发展的道路。无论是生产还是消费环节,绿色发展理念都从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生态安全、消费安全,以及消费者身心健康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以此作为保障人类和人类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绿色发展所包含的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安全发展是成就社会发展的具体方式,也是在“以人为本”的理念基础之上所采取的各种方法和措施。

二、以人为本思想在绿色发展理念中的实践体现

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就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发展和现实形势对如何科学发展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论述了现阶段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和发展手段等特征。习近平也指出了“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就是科学发展”,“科学发展,就是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就是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实现既通过维护世界和平发展自己,又通过自身发展维护世界和平的和平发展”[3]。由此可见,以人为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进程中始终处于首要地位。在新时期,提出绿色发展理念,是切实地将以人为本置于科学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且真正地将其落到实处。

首先,以人为本是将唯物史观与自然观唯物辩证法相统一作为理论基础,它把以人为本和以生态为本作为自身的根本价值取向,两者在发展理念上的内在统一正是绿色发展理念在实践过程中的具体要求。“以人为本”和“绿色发展”在理念上很大程度地解决了科学发展观在贯彻落实中所遇到的问题。绿色发展理念的最终目的是创造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社会。以人为本是坚持以社会中每个人的权利和利益为基本前提,杜绝以任何名义忽视百姓权利的行政做法,其发展的一切目的都是为了人,最终做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创造文明和谐的人文社会环境。从以人为本和绿色发展在本质上的统一性来讲,虽然两者侧重点不同,但都是构成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两者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前进。以人为本侧重理论的阐述与最终目的的追求,而绿色发展则更侧重于解决当前发展中所遇到的现实问题,推动社会向着终极目标发展。因此,绿色发展理念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以人为本在实际行动中的落实,虽然在理念核心和行为准则上具有各自不同的思维方式和规范准则,但本质上却都是社会发展的最终要求。

其次,以人为本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目标性和绿色发展的方法性,同时也体现在绿色发展理念的践行过程中。作为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之一,以人为本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而人作为社会中的人,在社会关系中承担着各种社会角色,从事着各种劳动,并且受到了各种特定社会关系的制约和规定的约束。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具有自身的个性、特殊性、唯一性、不可重复性和不可取代性,都与其他人有着必然的区别,在社会中所得到的权利和所受到的尊重也不一定相同。他们之间存在着人与人、人与政府、团体与政府、政府与政府等各个角度和各个方面的区别,这些区别正是科学发展观提出以人为本理念的根源所在。以人为本强调了人在社会中应该是公平、公正的,应该共同享有社会发展的成果,强调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公平,并且强调了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是为了人的全面和自由发展。

绿色发展是科学发展的方式理念,重点要求经济社会发展中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和谐关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的本质要求。科学发展观视角下的绿色发展理念要求“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降低能耗和物耗,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技术,使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相协调”[4],亦即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来推动社会主义建设由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向着绿色低碳转型和崛起的方向发展。因此,科学发展观从一定角度来讲是引导社会从工业文明下的黑色发展和崛起向着生态文明下的绿色发展和崛起的转变,可以说,绿色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所在,也是绿色发展理念在社会发展中的价值取向。科学发展观明确提出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追求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也就是提出了“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培育壮大绿色经济,着力推动绿色发展”[5]的要求。因此,绿色发展旨在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与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相同的本质和特征,尤其是对人的发展,即以人为本是较为科学的践行方式。

再次,以人为本的行为准则在绿色发展理念中的体现。马克思指出:社会历史是一个不断解放人的历史,社会历史进步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此时人的发展程度,因此,在社会发展中,为了表现出对人的终极关怀,人既是手段又是目的。作为社会发展的目的,人的全面和自由发展的实质在于不但能够确立人在世界中的主体地位,而且在自由生存和自主活动的基础上,能够使人确立自身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价值,充分发挥自身的潜力和能力,使人类社会朝着利于人和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向永久健康持续的发展。当代中国,人的发展出现了些许的偏颇,其形式是以人的发展为重点转变成了以物的发展为中心,人类对物质财富和权力意志产生了严重的依附性,这种畸形的人的存在方式开始阻碍着人的健康发展,并且对社会发展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在经济发展占主导地位的今天,无论是政府、群体,还是人自身都存在着人被边缘化的错误倾向,多数人在分析、思考和解决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时,都把经济因素放在首位而忽视了人本的理念和维度。因此,以人为本重视人本身的世界,强调人本身之外的世界不应被过多地关注,而人在追求本身之外的物质时往往容易迷失了自己,这就必然需要以人为本的理念来引导人们做出正确的分析和选择,把世界、社会和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作为人本身的生存和发展的命运的基础,这些都应为人而存在。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既是自然的一部分,同时也作为主体来面对、认识和改造自然,一旦主体的作用被夸大而偏离原有轨道运行时,自然的价值往往被忽略,从而将人类与自然置于相互对立的局面。在这种思维模式的引导下,人类不停地向自然界索取,不断地破坏与征服自然,随之而来的便是环境严重污染、资源短缺等生态系统失衡并且危及到了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因此,绿色发展理念在人类自身对工业文明的反省过程中逐渐产生并发展,尊重自然规律、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创新维护生态平衡的科技水平、创建合理的社会体制和法律制度,以及树立良好的生态价值观念,迅速转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等一系列观点和措施成为绿色发展观的重要实践方式。在这些实践方式中均要求重点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亦即无论何种践行方式都未离开以人为本,也正是以人为本的行为准则在绿色发展理念中的深刻体现。

最后,以人为本和绿色发展是理念与行动的结合与统一。以人为本是一种思维方式,它强调了在分析和解决社会发展的一切问题上,不但要把握历史发展规律的尺度,更重要的是把握人的标准尺度。只有当社会发展的一切劳动成果都成为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并转变传统发展模式中以物为本、见物不见人的思维方式,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因此,以人为本强调了社会发展的目的和理想结果,并且其作为一种思维方式,也是社会发展中一切社会行为的衡量标准,为社会的长远、健康发展提供了准确的尺度和方向。以人为本和绿色发展的相互结合与统一意味着把以人为本的理念引入到经济建设和经济增长当中去,实现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把人作为社会发展的手段与目的接入到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中心环节中,把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看做经济建设的终极目标。

绿色发展模式经历了长时间多方位的研究与考察后,成为了中国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人与自然的矛盾也在不断加深,培养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和谐社会,在绿色发展理念的引导下向生态文明转型的跨越式发展势在必行。绿色发展理念抛弃了传统“先污染后治理”,靠环境污染与资源高消耗为代价刺激经济增长的模式,立足现实国情走向了环境、资源和人口统一协调的“绿色发展”之路。因此,以人为本更重视理念思维在社会发展中的尺度与标准作用,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绿色发展提供了最基本的解决当前社会与未来社会发展所面临的各种难题的方法,两者可被看作是理念与行动的结合,最终形成统一的发展目的与结果。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科学发展重要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32.

[2] 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295.

[3] 习近平.携手推进亚洲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N].光明日报,2010-04-11(01).

[4] 胡锦涛.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次院士大会上的讲话[N].光明日报,2010-06-08(01).

[5] 李克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世界经济健康复苏和可持续发展[N].光明日报,2010-0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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