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金文动词语法化初探

2014-02-10 17:34寇占民
关键词:金文连词甲骨文

寇占民

(齐齐哈尔大学文学与历史文化学院,齐齐哈尔161006)

王力先生说:“语法结构是语言的基础,是语言特点的本质。语法结构的转变,是语言发展的关键。”[1]我们知道,汉语虚词的广泛应用,是促使语法变化的重要条件。商周出土文献是研究汉语语法化最早的、最可靠的语料,特别是西周金文中一些动词逐渐虚化为介词,随着介词虚化程度的加深,一些介词又转化为连词。商周出土文献中动词、介词和连词之间的界限在语法化的初始阶段是很难区分的,而触发汉语动词语法化的主要因素就是连动结构的运用,为此,我们有必要对这一现象进行梳理。

一、西周金文动词语法化举例疏证

(一)来

“来”金文与甲骨文字形相同,为麦之象形初文,借为来往之来,殷商甲骨文中常见的“往来亡灾”中的“来”即是此义。西周金文中“来”有单独用作谓语动词的,与“往”相对,为“回来”、“到来”义。例如:

1.伯雍父来自 。(录作辛公簋《集成》4122西中①)

西周金文中“来”大多数时候不单独使用,经常出现在其他动词的前面,构成“来+V(动词)”或“来+VO(动宾短语)”形式。例如:

2.王来奠新邑。(新邑鼎《集成》2682西早)

3.微史烈祖乃来见武王。(史墙盘《集成》10175西中)

4.螨来遘于妊氏。(螨鼎《集成》2765西中)

5.琱生有事,召来合事。(五年琱生簋《集成》4292西晚)

6.子乃遣间来逆昭王。(钟《集成》260西晚)

例2—6中的“来”,从理论上讲,虽然还可以看作动词,但其意义已不像例1中的“来”那么实在。因为这些句子所表达的语义中心和重心,显然落在其后面的动词“奠、见、遘、会、逆”上,根据焦点偏右的理论,V占据了语义核心,“来”的意义变得空灵了。实际上,这一形式的“来”在殷商末年已经出现,如商末铜器宰甫卣铭“王来獸自豆”、小臣俞犀尊铭“唯王来征尸方”。可以说,这种“来+V(O)”的形式是西周金文中的一大特色,对上古汉语的影响很大。据统计,《左传》中“来+V(O)”句式共有366句[2]。我们认为,这种形式中的“来”逐渐由实变虚,“来”的词汇意义渐渐消失。不过,从此类句中还可以看出,“来”还带有动词的意味,这也反映出动词语法化过程中具有渐进性的特点。

(二)于

在殷商甲骨文中,“于”有用为动词和介词的[3]。用为动词的,例如:

1.壬寅卜,王于商。(《合集》33124[ 历间组]②)

2.王勿使人于沚/王使人于沚,若。(《合集》5530[典宾])

3.□□[卜],殻贞:妇好使人于眉。(《合集》6568正[典宾])

西周金文中,“于”出现在“于 +O”中,为动词。例如:

4.癸卯,王来奠新邑,二旬又四日丁卯,□自新邑于柬。(新邑鼎《集成》2682西早)

西周金文中,“于”出现在“于 +V(O)”中,作词头。例如:

5.楷伯于遘王。(献彝《集成》5205西早)

6.唯周公于征伐东夷。(鼎《集成》2739西早)

7.唯王于伐楚伯。(令簋《集成》4300西中)

例5—7中的“于”杨树达先生视为动词,训为往[4]。陈永正先生认为:“于”在西周金文中每与动词连用,“于”的动词性减弱,失去其实在的意义,成为所连用动词的附属物,即所谓的“词嵌”[5]。我们认为,当“于”出现在“于+V(O)”中,就要看句子的语义重点是否转移到V上,如果转移到V上,那么“于”就虚化了。例5—7中语义显然落在其后面的动词“遘、征伐、伐”上,“于”已经失去了词汇意义,成为词头。

(三)即

《说文·皀部》:“即,即食也。从皀,卩声。徐锴曰:即,就也。”“即”象人就食于簋之形,可分析为“从皀,从卩,卩亦声”。“即”的本义是就食,引申为走近、靠近。殷商甲骨文中有用作引申义的。例如:

1.戊申夒眔上甲其即?/弜?/夒即宗?/河即宗?(《合集》28207+34169许进雄缀合[无名])

甲骨文中对山川的祭祀有两种祭法,即“就祭”和“望祭”。黄天树先生说:“‘就祭’是王亲自到山川所在地去祭祀山川。卜辞称作‘即’祭。”[6]例如:

2.乙丑卜贞:于岳即。(《合集》24417[何一])

3.即于岳。(《合集》30675[无名])

4.即川,燎,有雨。(《合集》28180[无名])

西周金文中,“即”常出现在“即+O”或“即+V+(O)”形式中。在“即 +O”中,“即”是动词,为“走近”、“靠近”义。例如:

5.余唯即朕小学。(大盂鼎《集成》2837西早)

6.王各大室,即立(位)。(此簋《集成》4303西晚)

“即”由“走近”、“靠近”义,又引申出“至”、“往”义。例如:

7.唯伯屖父以成师即东,命伐南夷。(竞卣《集成》5425西中)

8.毋敢不即 (次)、即市。(兮甲盘《集成》10174西晚)

在“即+V+(O)”中,V是句子的谓语中心,是全句语义的焦点,“即”的意义较为空灵,应视为语气副词。例如:

9.今我唯即井禀于文王正德,若文王命二三正。(大盂鼎《集成》2837西早)

西周金文中常见的“立”,是一形兼表即立、即位两个词语[7]。有人将其混淆在一起,一并解作“即位”是有问题的。例如:

10.同仲佑师兑入门,立中廷。(元年师兑簋《集成》4274西晚)

11.申季内(入)佑伊,立中廷,北卿(向)。(伊簋《集成》4287西晚)

12.武公佑南宫柳,即立中廷,北卿(向)。(南宫柳鼎《集成》2805西晚)

13.遟公入佑师 ,即立中廷。(元年师 簋《集成》4279西晚)

例10、11中“立中廷”与例12、13中“即立中廷”所表达的意义并没有什么区别,所处的语境也相同。“立”是谓语动词,为“站立”义,“中廷”作其宾语。例12、13中“即”的意义已经虚化了。西周金文中“即立(位)”应是动宾短语,“即立”应是状中短语。

(四)以

《说文·巳部》:“以,用也。”“以”字甲骨文象人手提一物,本义为“携带”,引申为“带领”、“致送”义。例如:

1.贞:勿惟王往以众人。(《合集》34正[典宾])

2.丁未卜,争贞:勿令 以众伐 。(《合集》26[宾三])

3.贞:追弗其以牛。(《合集》4454[典宾])

例1、2中的“以”为“带领”义,例3中的“以”为“致送”义[8]。

西周金文中,“以”常出现在“以 +O1+O2”或“以+O+V+(O)”形式中。例如:

4.余献,妇氏以壶。(五年琱生簋《集成》4292西晚)

5.召姜以琱生幭(?)五寻、壶两。(五年琱生尊《文物》2007.8西晚)

6.伯懋父以殷八师征东夷。(小臣 簋《集成》4239西早)

7.王命吴伯曰:以乃师左比毛父。(班簋《集成》4341西中)

8.汝其以成周师氏戍于古(?)师。(彔卣《集成》5419西中)

例4、5中的“以”与例3中“以”用法相当,应视为动词“致送”义。对例6~8中“以”的词性,各家观点不一。杨五铭先生视为动词[9],崔永东先生视为介词[10]。我们认为例6~8中的“以”与例1、2中“以”用法相当,应视为动词“带领”义。西周青铜器禹鼎铭“肆武公乃遣禹率公戎车百乘,斯驭二百、徒千,……禹以武公徒驭至于噩(鄂)”中“率”、“以”互用,师询簋铭“率以乃友干吾王身”中“率以”连用,均可以证明“以”为动词“带领”义。

“以”由动词“带领”义产生出“偕同”义,出现在“以+O+V+(O)”形式中,虚化为介词。例如:

9.卫以邦君厉告于井伯、伯邑父、定伯……(五祀卫鼎《集成》2832西中)

10.走父以其子子孙孙宝用。(食仲走父盨《集成》4427西晚)

11.汝以我车宕伐猃狁于高陵。(不其簋盖《集成》4329西晚)

12.折首五百,执讯五十,是以先行(虢季子白盘《集成》10173西晚)

13.履,自涉,以南,至于大沽(湖),一封。(散氏盘《集成》10176西晚)

例9、10为引介动作行为的对象,例11为引介动作行为的工具,例12为引介动作行为的原因,例13为引介动作行为的范围。

西周金文中“以”由介词进一步虚化,用作连词。例如:

14.左右于乃寮以乃友事。(令方尊《集成》6016西早)

(五)及

《说文·又部》:“及,逮也。”戴侗《六书故》谓“从人而又属其后,追及前人也”,其说与甲骨金文字形相合。金文或从“彳”作“彶”,古文字中表行动之义每增“彳”、“止”或“辵”为义符。“及”本义为“追及”,殷商甲骨文中有此用法。例如:

1.贞:犬追亘,有及。/犬追亘,亡(无)其及。(《合集》6946正[典宾])

传世文献中也有此用法,例如《诗经·大雅·棫朴》:“周王于迈,六师及之。”《左传·成公二年》“故不能推车而及”中的“及”用为本义。

西周金文中“及”共出现十二次,频率虽然不高,其意义和用法却较为丰富,常出现在“及+(V)O”或“及+O+V”形式中,用作动词、介词和连词。例如:

2.殹妊及□厥从格伯安,及佃。(格伯簋《集成》4262西中)

3.王令保及殷东或五侯。(保卣《集成》5415西早)

4.凫叔作仲姬旅盨,凫叔其万年,永及仲姬宝用。(凫叔盨《集成》4425西晚)

5.伯庶父作醴壶,及姜氏永宝用。(伯庶父壶《集成》9619西晚)

西周金文中“及”作动词,都用其引申义。例2“及田”的“及”为“到达”义,例3“及”为“参与”义,均为动词。“及”由动词“参与”义产生出“偕同”义,从而虚化为介词。例4、5中的“及”为介词。

西周金文中“及”由介词进一步虚化,用作连词。例如:

8.乃俾□以曶酉及羊。(曶鼎《集成》2838西中)

(六)眔

《说文·目部》:“眔,目相及也。”胡小石谓:“卜辞凡言眔,义皆为暨,古金文并同。”今各家皆认为其字相当与传世文献中的“暨”,故多将其直书为“暨”。这个词早在殷墟甲骨文中已广泛使用了,学者对它的语法功能有着不同的看法。张玉金先生认为甲骨文中的“暨”有动词、介词、连词三种词性[11]。其说可从。例如:

1.癸未卜, 贞:令鸣眔方。(《合集》6769[宾三])

2.癸亥卜,彭贞:大乙、且乙、且丁眔飨。/贞:大乙、且丁眔飨。(《合集》27147[何一])

3.叀戍、马呼眔往。(《合集》27966[无名])

4.告于上甲眔咸。(《合集》6583[宾一])

例1中“眔”为“追及”义,例2中“眔”为“参与”义,均作动词。例3中“眔”为“和……一起”义,用作介词。例4中的“眔”为连词。

西周金文中的“眔”与殷墟甲骨文中的“眔”一脉相承,常出现在“眔+O”和“眔+O+V”形式中,用作动词、介词和连词。例如:

3.厥东疆眔散田。(五祀卫鼎《集成》2832西中)

4.令康侯啚于卫,沬司徒疑眔啚。(沬司徒疑簋《集成》4059西早)

例3中的“眔”应释为“及于”。例4中“眔”,杨树达先生解作“参与”,并云:“眔啚盖谓参与授封之典礼。”[12]李学勤先生认为“眔”为动词“参预”义,并指出:“铭文是说沬司徒参预康侯立国之事。”[13]其说可信。

“眔”由“参与”、“及于”义产生出“偕同”义,从而虚化为介词,引进动作的偕同对象。例如:

5.我不能不眔县伯万年保。(县妀簋《集成》4269西中)

6.用自作宝尊簋,走其眔厥子子孙孙万年永宝用。(走簋《集成》4244西晚)

西周金文中“眔”由介词进一步虚化,用作连词。例如:

7.王令荣眔内史曰。(井侯簋《集成》4241西早)

8.小子眔服眔小臣眔尸仆学射。(静簋《集成》4273西中)

二、西周金文动词语法化诱因及形式

通过对西周金文动词虚化过程的梳理,我们认为,动词由实变虚都要通过连动结构这一环节才能实现,连动结构的应用就是诱发动词虚化的直接原因。首先,在一个连动结构中,总会有某个动词在句法、语义和语用方面比其他动词重要,这个动词就是主要动词,其他的就是次要动词。由于主次动词的区分,次要动词的语义功能自然而然地就会削弱,而它的语法功能则随之会增加。其次,连动结构中的两个动词都要按照动作自然顺序先后排列,这就为动词虚化奠定了基础。每个连动句中都有一个动词处在中心地位,它成为整个句子的焦点,这就为动词的虚化提供了条件。张伯江、方梅认为:“我们认为,汉语的所谓‘连动式’从来都不是一个稳定的结构形式,在比较紧凑的‘V1+V2’组合中,只能有一个动词作为语义焦点,另一个必然是辅助成分。”[14]邢志群认为动词虚化要经过三次重新分析:连动化→动词主次化→语法化/虚化[15]。

从西周金文来看,动词语法化具体表现形式概括为V1+V2+O和V1+O+V2+(O)两种。

第一,两个动词相连接,前一动词后没有名词作其宾语,构成V1+V2+O式。西周金文动词词汇中属于此类的有“来”、“于”和“即”,它们只出现在连动结构V1的位置上。上掲例句“来见武王”、“于伐楚伯”和“即立中廷”中的“来”、“于”和“即”就属于此类,虽然它们出现在连动结构V1的位置上,有的还带有动词的意味,但由于句子所表达的焦点都在“见”、“伐”和“立”上,“来”、“于”和“即”的语义作用就削弱了,逐渐失去了实在意义。

西周金文中这种连动用法最终走上了两条道路:一是连动结构降格为复音词,组成成分之间的进行了融合;二是连动结构变为单一动作,它的前项语法化了。前者如“奔走”“执讯”“奉扬”,后者如“来见”“于伐”“即立”。如果将西周金文“来见”“于伐”“即立”中“来”、“于”和“即”解作“到来”、“前往”和“接近”一类的动作行为,整个句意反倒显得累赘。我们可以把“来”看作趋向词,把“于”看作词头,把“即”看作副词。传世文献《诗经》中“来”和“于”也有这种用法。例如:“将母来谂”(《小雅·鹿鸣》)、“来即我谋”(《卫风·氓》)、“君子于役”(《王风·君子于役》)、“之子于钓”(《小雅·采绿》)、“王于出征”(《小雅·六月》)中“来”和“于”的意义较虚,大概只起到双音韵律词的作用。现代汉语中也有这种用法,如“你来念一遍”中的“来”即是如此。

第二,两个动词相连接,前一个动词后有名词作其宾语,构成V1+O+V2+(O)式。西周金文动词中属于此类的有“以”、“及”和“眔”,它们只出现在连动结构V1位置上。如上掲例句“以殷八师征东夷”、“及姜氏永宝用”和“眔县伯万年保”中的“以X征X”、“及X永宝用”和“眔X万年保”就属于此类。虽然它们出现在连动结构V1的位置上,但由于句子所表达的焦点都在“征”、“宝用”和“保”上,“以”、“及”和“眔”的语义作用就削弱了。这是因为,首先“以”、“及”和“眔”都具有“伴随”义,由伴随义动词到伴随义介词这一语法化过程导源于连动式结构,也就是说,伴随义动词“以”、“及”和“眔”的语法化是因为它们用于连动式的前项这一结构位置触发的。其次,连动式的两个动词都要按照动作自然顺序先后排列,这就为动词虚化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前提。每个连动句中都有一个动词处在中心地位,是整个句子的焦点,其他动词居于次要地位,这就为动词的虚化提供了条件。解惠全先生在《谈实词的虚化》一文中提出:“一个词由实词转化为虚词,一般是由它经常出现在一些适于表现某种语法关系的位置上,从而引起词义逐渐虚化,并进而实现句法地位的固定,转化为虚词。”

先秦汉语虚词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萌芽期(殷商)、成长期(两周)、成熟期(战国)。商周时期正处于动词语法化的初始阶段,加之每一动词的虚化过程又带有自身的因素,有时个性大于共性,其情况较为复杂。可以说,我们在此所总结出来的西周金文动词语法化的原因、形式及规律,只是对商周出土文献中动词语法化研究的初步梳理,为研究先秦汉语动词语法化提供参考。

注 释:

①括号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的简称、编号,“西中”指西周中期,以下同此。

②括号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甲骨文合集》的简称、编号,“历间组”指甲骨的分类,以下同此。甲骨卜辞的分类依据黄天树的《殷墟王卜辞的分类与断代》,科学出版社,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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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李学勤.邿子姜首盘和“及”字的一种用法[M]//重写学术史.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267.

[14]张伯江,方 梅.汉语功能语法研究[M].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6:148.

[15]邢志群.汉语动词语法化的机制[C]//语言学论丛:第二十八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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