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阶段改建的城中村自建相邻住宅舒适性设计研究

2014-02-07 03:04王祥雨
重庆建筑 2014年1期
关键词:分阶段城中村舒适性

王祥雨

(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广州510006)

分阶段改建的城中村自建相邻住宅舒适性设计研究

王祥雨

(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广州510006)

作者认为城中村改造不能一次性拆建,而是应该分阶段进行,设法使城中村自建相邻住宅建筑在不同建设阶段都达到舒适性要求。文章结合现状分析,提出了详细的解决方案。

城市化;城中村;分阶段;舒适性;自建住宅

1 观点依据

1.1 城中村成因及其需要分阶段改造并应保证改造过程性舒适的原因

目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城镇化时期,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鉴于各种原因,大多数外来人口只能靠租赁廉价的城中村解决住宿问题。而需求的旺盛又导致了城中村建筑密度过大(有的高达70%~90%),布局混乱,出现一系列问题,如建筑间距不够,火灾事故频发;“贴面楼”、“握手楼”层出不穷;通风采光系数不达标,居住者感到沉闷压抑;建筑设计粗糙,不能满足日常生活需求,建筑设计漠视建筑的保温隔热防风防雨等物理特性,增加了居住者的不舒适感。拥挤、混乱嘈杂的物质空间环境,杂乱的居住社会属性,进一步增加了住户的身心不舒适感。

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城中村建筑进行一次性拆建很困难,更重要的是城中村新建住宅没有设计标准和导引,导致新建住宅依旧是不舒适的住宅。所以在自建住宅分阶段建设的过程中应使每一个建筑和其周围建筑都能达到舒适性的要求,从而使城中村在改造过程中达到自适应、自组织,使其成为一个过程性改造。这样不仅可以缓解城村矛盾,还能节约能源,并且保证原有村庄肌理和历史文化的延续。

1.2 研究现状

在众多文献中,大部分注重于从社会学角度改造或“终结”城中村,如李培林[1]的《巨变——村落的终结》从社会学的角度出发,建立了具有普遍解释力的村落终结类型,解释了村落的终结要伴随产权的重新界定和社会关系网络的重组。阎小培等[2]认为应构建“政府-村民-开发商”的利益均衡机制以改造其物质环境寻求城乡沟通信息化和补偿方式的多样化,以及城中村空间改造及功能重塑的多样化模式改造城中村。蓝宇蕴[3-4]从城乡二元体制、村庄社会性与利益性的共同体的内聚、非正式经济的独特地位以及对村庄历史的认同角度对城中村问题进行思考探索,认为“树立综合性与渐进式的改造理念,建构主要利益相关者的良性互动机制,是成功改造的基本。”郭谦等[5]也提到“在原有区位上由村民或村集体改造自身”的自主性模式,但没有强调过程性和舒适性的重要性。

也有人从城中村与城市的关系以及城中村区域空间的演化过程的角度入手,如张京祥[6]认为,“要‘消灭’城中村,最关键的是将其融入到城市一元化的规制环境中来,逐步实现‘二元规制’环境向‘一元化规制’环境的变迁”。但是没有提到如何改进目前城中村的居住条件。魏成等[7]从改革开放后珠江三角洲外向型乡村工业化入手,探讨其对区域空间的影响,特别是乡村工业化与都市扩张对城中村的影响,并探讨其与城中村建设的关系,从而搭建一个对珠江三角洲大都市地区高密集城中村形成的大致分析框架。但没有从城中村自身的改造策略角度,使城中村积极主动融入城市,改善城市面貌,促进城镇化发展这一方面展开谈论。

综上所述,根据目前城中村现状,大多数学者着重于社会学角度对城中村进行研究,而没有从时间的演化推进和社会变革的角度,分析城中村与城市的关系,没能提出一些保障居住舒适性的措施。而事实上城中村住宅在分阶段改造的过程中,自建相邻住宅能不能够达到彼此融合共生、居住舒适,对目前生活在其中的人群来说,非常重要。

2 现状分析

2.1 需要分阶段改建的城中村类型

城中村自身有很多不同类型,本文主要研究位于城乡结合部,拥有极少量耕地或空地,居住环境亟需改善的城中村。

2.2 空间特征、人文情态现状

由于不在城市统一规划建设管理的范畴之内,这类城中村中自建相邻住宅很大程度上是不舒适的,部分村民乱搭乱建形成大量违章、违法建筑,导致空间布局杂乱,建筑超高、超面积,建筑高度集中;村内道路狭窄,道路等级低,主要交通为宽2~3m的车道,许多地方没有专门的道路,多以房屋间距作为步道,无法达到消防要求,火灾隐患极大。绿化分布不均衡,缺乏管理;公共活动空间缺乏。这些特点不仅制约了建筑环境的改善,破坏了村庄整体景观效果,而且严重影响了居住者的舒适感。

同时,利益的驱动使村民对自留宅基地寸土必争,以争得更多建筑面积来获取经济利益。从而造成了建筑密度无限加大,村庄环境脏乱嘈杂,食品环境卫生难以保证,更加剧了居住的不舒适感。

3 改造策略

基于以上介绍,作者提出城中村自建相邻住宅的分阶段改造,营建舒适性居住的目标理念和策略,使城中村在多年之后,建筑群达到与村庄、甚至与城市的相互依存,和谐共生。更重要的是,在这个改造过程中,基于政府的制度保障和约束,使城中村建筑逐步达到自适应的舒适性标准。假如这个过程需要10~20年,那么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保证其舒适性。

3.1 规划先行,分阶段按步骤随时间逐步推进城中村改造

首先将现状的建筑进行评估,根据建筑质量及对环境交通的综合影响,政府需要做出村庄层级的规划设计,随着时间的推移,房主有能力对自己的房屋进行改造的时候,根据所指定的一系列建筑规范,在政策规定权限内,建造房产权属的自建房,同时也为社区进一步的环境改善提供条件。如此的循环改造重建,便延续了原有历史街巷肌理和当地建筑文化特征,使新旧建筑巧妙地融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而且避免了彻底改造带来的千篇一律和对场所空间的破坏,也不会对改造村民、政府和村委会单位造成很大的经济压力。

3.2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建设生态舒适的居住空间

建筑应合理利用地貌,利用现场地势,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地采用灵活的群体布置形式。对本地的生态环境进行充分的保护性利用,减少环境中个人的生态印迹。同时,更需要尊重自然的人文社会属性,保护提升原有的人文生态系统。把新技术、新观念与传统居住生活需要相结合,经历一个自适应、自组织过程,渐进式地建设生态型居住空间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3.3 吸取传统建筑文化精髓,采用被动式节能设计

传统建筑的居住舒适性不言而喻。对它的利用与传承,不会仅仅是传统建筑符号在新建筑的应用,更是传统建筑文化精髓在新建筑形式和功能上的应用;也不仅仅是旧瓶装新酒,更是用旧瓶的优势功能和形式美在新建筑上的应用。用简单成熟的技术和较低的造价,而不是高新科技、高造价来实现节能以提高建筑的舒适性。如传统建筑中的底层架空、通风中庭、通风廊等组织通风的巧妙设计,建筑互相遮阳的群体布置,传统建筑工艺的利用,以及传统建筑材料的制作和选择等,这些手段和方法都能达到被动式节能的目的,从而弘扬低碳设计的时代理念,跳出节能建筑不节能的怪圈,以改善居住的舒适度。

3.4 应用与推广新型节能材料和施工工艺,延长舒适性居住周期

由于村民的节能环保意识较差,不知道节能是需要假以时日才能回收成本并能节约开支的一种方法,加之这些材料工艺相对传统材料市场价格稍贵,目前很多城中村建筑基本上没有应用节能材料,所以,需要利用已在大规模建筑中广泛应用并卓有成效的节能环保材料和工艺,以推动城中村分阶段改造的建筑的设计、施工一次性成型,提高建筑的寿命周期的同时,提高建筑舒适性,而不必重新拆建。

所以,目前的城中村改造要尽早制定因村制宜的村庄发展规划、方向,制定出因地制宜的村庄规划建筑土地权属,以及交通网络,尽早将这些条件准备好,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要求配套、高效能管理,使城中村在分阶段改造过程中,永久性地保证居民舒适的生活环境。从而在如今城中村大拆大建潮流下,使改造不会因散漫无序造成更多能源浪费和居住的不适感。

4 配套标准

4.1 明确政府与村庄的权限与义务

政府有义务使规划编制在先,从城市建设角度进行规划管理的技术规范制定和相应的政策指引,使改造工作有章法有秩序地进行,使其在改造过程中作为强制性条文出现,从而使改造后的城中村具有历史价值和现代都市建筑的意义。政府有义务对城中村的基础设施进行建设维护和修缮,保证整体的可运行性,以及安全保障。

村民有在产权土地上要不要重建、什么时候建、内部空间怎么建设的自由权利:即一方面保证分阶段建设,一方面政府通过控制建筑立面、建筑密度,城市街道风格,提供内部空间组织方案的借鉴,使新建住宅因家庭结构、宅基地面积与形态、个人爱好等而定,从而形成“一家一策”的建筑内部空间结构形式,回归村庄——多元和谐的人文社会自然生态。

4.2 建设标准的制定

对于新建住宅,需要限定其建设高度和层高,只有空间合理,才是建筑宜居的基本要求。同时,对建筑出挑、建筑屋檐、阳台对城市空间的利用方面都应做出限定,而不是简单套用城市住宅建筑标准。同时,政府应该保障节能型材料及施工工艺应用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建设节能型舒适性住宅,并提供相应的经济支撑。也可以提供舒适性住宅设计的户型建筑设计参考,而不是随意私搭乱建。

对于建筑群来说,建筑密度的控制刻不容缓,这就首先要求重新划分界定土地权限,针对每一个村庄,制定出不同的经济技术标准,同时严格控制土地类型,严禁挪用占用,并制定相应的阶段性检查监督标准与机制。

4.3 交通网络的重组与历史肌理记忆的留存

交通作为村庄规划的骨架,一方面需要打破现有的地缘、血缘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让居民融入社会大生产,一方面需要对村庄的历史肌理和记忆进行保护和留存。否则,改造了城中村杂乱的建筑,但落后的社会形态、生活方式则依然如故,所以,从城中村物质性改造的角度看,对交通网络的重组和建筑产权的重新划分有利于其文化交流和社会结构的重组和与城市的融合。同样,针对不同的村庄,不同的地域,政府需要制定不同的标准政策,以使城中村在保证独立个性化的同时,积极主动融入城市化建设的社会群体中。

5 改造措施

5.1 分阶段改造的措施

基于上述改造策略和标准,城中村的改造需做到渐进式的过程性改造,城中村建筑群体应实现渐进式更新,建筑单体产权人应该被允许与邻居自由组合形成自身建筑形式,通过自然衰老的方式,群体建筑在上述标准与规划框架下,在旧建筑中插入新建筑,完成循环更新的过程,实现城中村在自然状态下分阶段改造的目的——新建筑延续旧建筑的体量、形态、肌理,并在新材料新能源的利用上做出改造,体现现代感并适应现代生活,增加居住的舒适性。

从城市改造的角度看,这种改造不仅不浪费材料和资源,而且对城中村的良性发展起到优势互补作用:从居住者对建筑舒适性要求的角度看,小面积小户型下也能做到功能齐备,空间宽敞,生活方便。更是一种有机更新的城市策略。在保证城中村改造有机更新的前提下,保证居民的社会性、村庄肌理的独特性、使用者的舒适性。无论是对于此建筑的业主还是租户,不再是一种将就的居住状态,而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

5.2 改造过程中住宅舒适性设计的措施

根据以上所提到的要求和标准,城中村建筑在分阶段建设过程中如何达到舒适性要求,是城市规划师和建筑设计师需要关注的问题。而舒适性是一种人体主观感受,研究者通过ET、HIS、PMV-PPD等标准和指标来评价,用软件来模拟建筑设计的方案是否能够达到舒适性要求,如phonics、Doe-2、eQdest、E-cotect等。本文试图设计一种模型,并通过Ecotect模拟来验证这种模型的可行性,用以介绍舒适性改造的思路和方法,供建筑改造者参考。

模型提供的是通过相邻住宅相同户型的镜像拼接(图1),通过建筑自遮阳和内部空间设计,达到舒适性的综合改造。

图1 模型平面示意

通风方面,水平面上一方面通过楼梯和内庭院的通风组织单体建筑的通风,另一方面通过两个单体建筑组合形成单元体后组织穿堂风:建筑中庭和北侧的冷巷,将空气降温,房间北侧的温度较低,而两侧的厅、厨卫和卧室作为高温地带,夏季的热压通风将会起作用,从而让建筑内部的空气与街道风产生压力差,又让建筑中厅的空气与厅室的空气产生压力差,从而使整个空间的空气活动起来。垂直界面上,中庭和楼梯间,入口的架空空间——窄巷,都是空气流动的重要路线,建筑顶层的空气通过太阳加热变得稀薄,底层的空气与顶层热空气进行交换,进一步增加了形成风的可能性。

采光方面,通过中庭空间的营造,可以增加天空漫反射光的面积;在空间上,漫反射光恰好形成“灰空间”的空间感,能够增加交往的机会。

遮阳方面,被动式采光遮阳——导光板的应用值得关注,在建筑采光窗之间装设水平遮阳设施,其功用除了可直接阻挡太阳的直射光与热外,更可间接利用光棚将太阳光反射至天花板,再经天花板将自然光导入室内较深处。模型中南侧阳台的阳台门和卫生间窗处,即采用导光板的设计,增大了卧室的光照度,也降低了进入室内的太阳辐射。

另外,还可以将新的采光技术与传统的采光方式相结合,如广州西关大屋传统楼板天窗设计等,不但能提高房间内部的照度值和整个房间的照度均匀度,而且可以减少眩光和视觉上的不舒适感,从而人为地创造均匀适度的照明和夏季尽量少的得到太阳热辐射(图2)。

图2 Ecotect软件对模型建筑舒适度的分析

6 结语

城中村建筑可以分阶段改建。在一系列策略和规范的调控下,经过自调整和自适应,城中村可以实现城市与村庄各自功能与文化的整合,实现一种内部和谐,让低收入人群在城市中居有其所,并且居住舒适。

注:本文图片均为作者自绘。

[1]李培林.巨变:村落的终结——都市里的村庄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2002(1):168-179、209.

[2]阎小培,魏立华,周锐波.快速城市化地区城乡关系协调研究——以广州市“城中村“改造为例[J].城市规划,2004(3): 30-38.

[3]蓝宇蕴.城中村:村落终结的最后一环[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1(6):100-105.

[4]蓝宇蕴.城中村生成与属性、改制与改造逻辑[J].人民论坛,2011(24):23-26.

[5]郭谦,吴昊潼.广州城中村改造的问题和改造可行性模式研究[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07(6):182-186.

[6]张京祥.二元规制环境中城中村发展及其意义的分析[J].城市规划,2007(1):63-67.

[7]魏成,赖寿华.珠江三角洲大都市地区高密集城中村的形成—一个分析框架[J].现代都市研究,2007(6):25-32.

[8]龚兆先.利用城中村自然优势完善城市生态景观体系[J].城市问题,2004(2):35-38.

责任编辑:孙苏

Study on Comfortability Design of Adjacent Self-built Residence in Urban Villages Renovated by Stages

The author believes that the renovation of urban village should not be carried out by stages not one-time practice in an attempt to meet the comfortability requirement at each construction stage.Combined with analysis on current status,a detailed solution is presented.

urbanization;urban village;by stages;comfortability;self-built residence

TU98

A

1671-9107(2014)01-0036-03

10.3969/j.issn.1671-9107.2014.01.036

2013-03-23

王祥雨(1987-),女,河南新乡人,硕士研究生,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城市建筑和节能设计与理论研究。

猜你喜欢
分阶段城中村舒适性
“城中村”改造与规划的思考
发达地区城中村改造困境与出路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热湿舒适性主动式改善方法研究
观察分阶段延伸护理对老年痴呆患者的影响
一种新型送风方式的送风参数对舒适性的影响
分阶段减少母猪限位栏的使用
特色城中村景观设计初探——以建荣村为例
存续与发展:我国城中村治理的路径探讨
黛安芬、曼妮芬聚拢系列舒适性较差
分阶段切开复位内固定治疗严重Pilon骨折临床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