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晓华
(华南师范大学 文学院,广州 510631)
常用词演变研究,是汉语词汇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学者们已越来越注意到常用词演变研究的重要性。本文主要考察“娃”词义演变的轨迹,希望能对常用词的演变研究提供个案参考。
《说文解字·女部》:“娃,园深目貌,或曰吴楚之间谓好曰娃。”《方言》第二:“娃、嫷、窕、豓:美也,吴楚衡淮之间曰娃,南楚之外曰嫷,宋卫晋郑之间曰豓,陈楚周南之间曰窕,自关而西秦晋之间凡美色或谓之好,或谓之窕,故吴有馆娃之宫,秦有·娥之台,秦晋之间美貌谓之娥,美状为窕,美色为豓,美心为窈,皆战国时诸侯所立也。”
由上可知,“娃”最早为方言词语,本义为美丽,而且是特指女子貌美。由于“娃”指貌美,所以古人多用“娃”字来称呼美貌女子,由形容女子貌美引申指美貌的女子,是顺理成章的事。例如:
(1)惠文王,惠后吴娃子也。(《史记·赵世家》)
(2)吴广闻之,因夫人而内其女娃嬴。(《史记·赵世家》)
(3)资娵娃之珍髢兮,鬻九戎而索赖。(《汉书·扬雄传上》)颜师古注:“娵、娃皆美女也。”
(4)幸乎馆娃之宫,张女乐而娱群臣。(《文选·左思〈吴都赋〉》)刘逵注:“吴俗谓好女为娃。”
由于是方言俗词的缘故,唐代以前的文献,“娃”出现的次数相当少。
唐代开始,“娃”用例逐渐增多,在唐代诗歌当中多有出现。唐诗中的“娃”有相当一部分是用在典故当中的,例如:
(5)提携馆娃宫,杳渺讵可攀。(李白《西施》)
(6)因问馆娃何所恨?破吴红脸尚开莲。( 李绅《回望馆娃故宫》)
(7)宫馆贮娇娃,当时意大夸。(刘禹锡《馆娃宫在旧郡西南砚石山前,瞰姑苏台傍有采》)
例(5)(6)(7)均是化用前人典故。吴地称美女为“娃”, 馆娃宫则为美女所居之宫,其本是春秋时期吴王夫差为美女西施建造的宫殿,“馆娃宫”即由此得名,故址在今苏州市西南灵岩山上,见例(5)。而“馆娃”亦可指代美女西施,如例(6)。例(7)中虽未出现“馆娃”一词,但该例中“宫馆贮娇娃”,此处“娇娃”正是美女西施。
唐诗中的“娃”除化用典故、与美女西施有关外,仅表“美女”的用法亦不乏用例。例如:
(8)光摇越鸟巢,影乱吴娃楫。(陆龟蒙《相和歌辞·江南曲》)
(9)蜀妓轻成妙,吴娃狎共纤。(司空图《偶书五首》)
(10)吴酒一杯春竹叶,吴娃双舞醉芙蓉。(白居易《杂曲歌辞·忆江南》)
以上三例中的“吴娃”就是吴地美女的代称,因吴地多美女,加之美女西施的缘故,“吴娃”一词在唐诗中亦高频出现。另外,战国时期赵武灵王之妻,吴广之女娃嬴,也称“吴娃”,而唐诗中的“吴娃”多指前者,即吴地美女。除“吴娃”用例较多外,“娃”表“美女”的其他用法亦不乏其例。例如:
(11)天子方清暑,宫娃起夜妆。(卢纶《天长久词》)
(12)宫娃几许经歌舞,白首翻令忆建章。(卢纶《华清宫》)
(13)金屑醅浓吴米酿,银泥衫稳越娃裁。(白居易《刘苏州寄酿酒糯米李浙东寄杨柳枝》)
(14)失尽白头伴,长成红粉娃。(白居易《樱桃花下有感而作》)
(15)鹦鹉饥乱鸣,娇娃睡犹怒。(元稹《梦游春七十韵》)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唐传奇《李娃传》,美丽的女主人公即称为“娃”,这里的“娃”与“孟姜女”之“女”作为通称的用法类似,专指美貌女子。例如:
(16)见一宅,门庭不甚广,而室宇严邃。阖一扉,有娃方凭一双鬟青衣立,妖姿要妙,绝代未有。生忽见之,不觉停骖久之,徘徊不能去。乃诈坠鞭于地,候其从者,敕取之。累眄于娃,娃回眸凝睇,情甚相慕。(白行简《李娃传》)
唐诗中,“娃”在诗人大量使用的过程中,意义逐渐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特指美貌女子开始泛化指一般女子,不再突出强调其美貌。如:
(17)邻娃尽着绣裆襦,独自提筐采蚕叶。(《全唐诗·相和歌辞·陌上桑》)
而“娃”前加“小”字之后即可表少女。如:
(18)尝酒留闲客,行茶使小娃。(白居易《春尽劝客酒》)
(19)小娃撑小艇,偷采白莲回。(白居易《池上二绝》)
(20)持斋已满招闲客,理曲先闻命小娃。(刘禹锡《和乐天斋戒月满夜对道场偶怀咏》)
(21)宝瓶下井辘轳急,小娃弄索伤清冰。(李沇《方响歌》)
通过分析唐代“娃”出现的文献材料,我们认为,“娃”在唐代的流传与诗人用典有密切关系。如上所述,由于“娃”本是方言词,在唐代以前的文献中用例甚少。到唐代,由于诗人喜用典故,“娃”就经常出现于诗歌的典故中,在用典的基础上,“娃”的用法逐渐灵活,不但可以表示美女,而且也可以泛指一般女子,但是从总体上来看,“娃”的应用范围比较狭窄,仅见于诗文当中,敦煌变文、翻译佛经都未见用例,可见,其是一个典型的“文人词”。
宋代的“娃”沿用唐代的用法,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或用于典故中,或用来指美女,或泛指一般女子等。与唐代相类似,宋代“娃”亦多用于文人诗词当中:
(22)村寻鲁望宅,寺认馆娃基。(王禹偁《谪居感事》)
(23)红粉莲娃何处在,西风不为管馀香。(贺铸《摊破浣溪沙·山花子》)
(24)舞娃取捧笑向客,不顾插坏新乌纱。(梅尧臣《三月十日韩子华招饮归成》)
(25)邻娃似与春争道,酥滴花枝彩剪幡。(黄庭坚《再次前韵》)
(26)晁二家有海棠,去岁花开,晁二呼杜卿家小娃歌舞花下,痛饮。(张耒《咏海棠》诗题)
上例(22)化用典故,“馆娃”是为美女西施建造的馆娃宫。例(22)(23)则用来指美女,例(25)(26)则泛指一般女子。
元代的“娃”延续了唐宋以来“美女”的用法,大量的用例见于元诗、元曲当中,例如:
(27)笑语喧哗,墙内甚人家?度柳穿花,院后那娇娃。(关汉卿《碧玉箫·笑语喧哗》)
(28)明月中流歌扣舷,柔雪双娃同采莲。(张可久《湖上醉余二首》)
(29)你鸣珂巷艳娃,我梁园内社家,两下里名相亚。(汤舜民《闻嘲》)
(30)无人坐,一个是玉堂学士,一个是金斗名娃。(杨立斋《般涉调·哨遍》)
(31)美娃载后乘,销金灿裳衣。(庚集《感兴七首》)
而唐宋表少女义的“小娃”在元代继续使用。例如:
(32)小娃十岁唱桑中,尽道吴风似郑风。(杨维桢《吴下竹枝歌七首》)
(33)小娃双歌荡舟剧,沤波滉漾青于苔。(庚集《送赵季文之湖州知事二首》)
(34)小娃唱得新翻曲,多是芳亭春雨余。(张简《次韵寄铁崖》)
而即使没有限定词“小”,“娃”亦可表示少女。例如:
(35)娃儿十五瘦腰肢,眼角红妆浅淡施。(宋褧《姑苏即事二首》)
“小娃”最初指少女,但少女的年龄我们发现有越来越小之趋势。如上例(32)中的“小娃”年仅十岁。除了“小”与“娃”连用表少女,年龄有变小的趋势外,“娃”单用也有变小的趋势。而这个变化,唐宋应该已经开始出现。如:
(36)曲池眠乳鸭,小阁睡娃僮。(唐·李贺《恼公》)
(37)笑邻娃痴小,料理护花铃。(宋·张炎《满庭芳》)
例(36)的“娃”与“乳”对文,其义应与“乳”相近。例(37)之“娃”又痴又小。可见,这些用例当中“娃”已经与“小孩”产生了某种联系。
我们认为“娃”的低龄化,一是和“女子貌美”的意义有关,因为诗文中的美女有年轻化的倾向;二是和表“少女”的“小娃”有着某种联系。而且,在词义发展的过程中,“娃”经历了一个从开始指美女、少女,特指女性,到词义核心集中于年龄的幼小,而性别因素逐渐被忽略掉的过程。不过,从目前所见到唐宋以来的文献中,我们发现“娃”的低龄化尚未达到最低。直到元代,在北方话中的口语中,“娃”词义的“低龄化”才达到最低,且不再限于女性。刘致《红绣鞋》曲题云:“北俗小儿不论男女皆以娃呼之。”
在元代的文献中,表小孩义的“娃”经常叠用,这一点区别于表女子的“娃”。例如:
(38)堪笑这没分晓的妈妈,则抱得不啼哭娃娃。(乔吉《一枝花·杂情》)
(39)我其实怕他,大奶子休唬小娃娃!(《元刊杂剧三十种·薛仁贵衣锦还乡记杂剧》)
(40)我问甚玉杯珓下下,偌大个东泰岳爷爷,他闲管您肚皮里娃娃?(《元刊杂剧三十种·相国寺公孙汗衫记杂剧 》 )
上述“娃娃”年龄都比较小,当特指婴儿。元代的“娃”虽然可以表示小孩,但是在整个元代文献中,用例相对来说比用作指女子的“娃”要少的多,“娃”主要还是用来指女子。因此,“娃”指婴儿、小孩子这种用法仅是北方方言中的用法,分布并不广。
明清时期,虽然“娃”仍然可以表示美女或一般女子,但是仅出现于一些比较典雅的作品当中,且用例较少。例如:
(41)莫言绮縠无风?试看金娃对玉郎。(《红楼梦》第八回)
(42)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脂粉香娃割腥啖膻。(《红楼梦》第四十九回)
(43)探地穴辛勤怜弱女,摘鬼脸谈笑馘淫娃。(《儿女英雄传》第七回)
以上例(41)、(42)两例都是章节题目,而例(43)则出现在该篇篇首的诗句中,语言均较为典雅。
明清以后,“娃”的意义已经主要表示“小孩”了,但其使用的范围并不宽泛,主要出现于一些方言色彩比较浓厚的材料当中。例如,清代河南作家李绿园所作的《歧路灯》是一部用带有河南地方色彩的语言写清初的河南社会生活的一部长篇白话小说,*语见姚雪垠。歧路灯·序[M].奕星,校注。中州书画社,1980.在这部小说里,“孩子”经常用“娃”来称呼:
(44)娃娃认得我么?(《歧路灯》第十回)
(45)二公只穿便服,娃娃们带上垫子,咱就同去。(《歧路灯》第十回)
(46)好嫂子,你把这女娃引到厨房下坐坐,我与奶奶好说句话。(《歧路灯》第十三回)
(47)骑着一头新买的好骡子,跟着宝剑、瑶琴两个小娃子。(《歧路灯》第十八回)
(48)人家一个年轻娃子,知他性情怎样的?(《歧路灯》第二十八回)
《歧路灯》中的“娃娃”其所指已经不限于婴儿,年龄大的也可以称为“娃娃”,且性别不限。并且,“娃”的组合也更加灵活多样,有“女娃”、“小娃子”、“娃子”等多种方式。
《歧路灯》代表了清代河南方言中“娃”的使用情况,而另据《清代史料笔记丛刊·竹叶亭杂记·卷七》记载可以看出北方方言中“娃”的使用情况,“仆高媪旧与之同村居,一日称某为娃娃,举室愕然。晚间询之,据段媪云:北方谓人在某地生者则曰某地娃娃。如京里生,则称京里娃娃,屯里生则称某屯里娃娃。谓秋儿为娃娃者,盖追言其所生之地也。说颇有理。若陕西人直称年三、四十许者亦曰娃娃。书此以备方言一则。”可见,在清代,北方方言中的“娃”已经较为普遍,指称孩子,无论长幼、男女,河南、陕西话中的“娃”均是如此。
“娃”至今仍是一个方言俗词,但其分布的地域较为广泛,陕西、河南、江苏、广西、贵州等地的方言都有分布。“娃”在各个地方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有的方言中的“娃”所指范围比较宽泛,如在南京,未结婚的都可称“娃”;而有的地方比较狭窄,如河南安阳,“娃”所指的年龄比较小,一般是指还在襁褓中的婴儿,而离开襁褓就不可以再称呼“娃”了;而有些方言中,“娃”的词义又有进一步的引申,由表小孩引申为表幼小的动物,有猪娃、鸡娃、牛娃等用法,如湖北安陆、陕西西安等地。
通过以上考查,我们可以理出“娃”词义的演变轨迹:
作为一个方言词,“娃”在唐以前的文献中很少出现。唐诗由于多用典故,“娃”的用例较为常见,在频繁的使用中,“娃”由用典逐渐扩展为一般的用法,经常出现于文人笔下,反观一些口语性比较强的文献当中,“娃”基本上没有出现。宋、元表美女的“娃”亦是是如此,仅出现于诗词、戏曲当中,显然是一个文人词。唐代,“娃”就已经开始有了低龄化倾向,和小孩有了一定联系,虽然开始仅表示女姓,但是到了元代,“娃”在北方口语当中已经有了“小孩”的用法。明清之后,表女子的“娃”逐渐消失,而表小孩的“娃”逐渐由北方方言扩展开来,并且意义有了进一步的引申。
[1] 陈章太,李行健.普通话基础方言基本词汇集[M].北京:语文出版社,1996.
[2] 罗竹风.汉语大词典[M].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7.
[3] 许宝华,宫田一郎.汉语方言大词典[M].北京:中华书局,1999.
[4] 李荣.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