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发改委课题组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项目,也是各级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多年来,杭州一直坚持把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内容,推进“三诚信一公信”基础工程建设,形成了“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守信得益”的良好环境。
杭州市作为浙江省唯一的个人信用试点城市和首批企业信用试点城市,十多年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明显,信用规划编制、信用平台建设、信用理论研究稳步推进,城市信用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
信用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一是组织架构不断健全。2002年,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信用杭州”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初期的18家增加到现在的42家;各区、县(市)也相继成立了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2013年在杭州市信息中心(杭州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增挂了“杭州市信用中心”牌子。二是规划计划引领作用不断强化。在规划的引领下,建设完成了“杭州市政府联合征信系统”,为政府信用数据共享和联合监管提供了平台。三是制度建设不断深化。形成了“1+X”的文件制度,建立了成员单位年度信用工作总结机制,形成了工作协调制度,每年市信用办将“年度全市信用建设工作要点”提交领导小组审议印发,重视课题研究。
信用信息平台不断完善。2008年3月,“杭州市政府联合征信系统”启动建设,经过一期、二期、三期(正在建设)项目建设,建成了由“两库两系统两服务”和“信用杭州”门户网站组成的统一信用信息平台。“杭州市政府联合征信系统”项目的建成,成为了杭州市统一信用信息平台,为推进信用信息发布、应用和开展政府部门联合信用监管以及社会化服务,奠定了基础。
行业信用监管成效显著。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是推进杭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管理领域,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参与金融领域的全国统一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在工商管理领域,建成了“信用宝”网络监管系统,对工商企业可以进行信用信息监测、信用公示、信用自查、信用投诉、发布消费警报、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等工作;在工程管理领域,建成了“杭州建设信用网”,对建设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公开和管理,设置了信用曝光、信用记分动态、信用排名等用户最关心的栏目。
信用信息应用逐步推进。一是平台应用有起色。在行政管理中,有关部门通过“杭州市政府联合征信系统”查询信用记录。二是行业应用有特色。在交通、工商、税收、旅游、环保、文化等行业采取限制准入、分类监管、信用公示等措施,加大企业失信成本;在司法领域,将被执行人失信信息上传至“杭州市政府联合征信系统”供政府部门进行联合监管,并联合其他部门,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限制贷款、禁止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等举措;在民政、食品药品等部门委托社会第三方评级机构分别开展对社会组织、药品批发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并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综合评估的重要内容;在农业、医疗、科技、安监等部门分别给农户、医务人员、科技人员、施工企业建立诚信档案。
在看到工作成效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比如,信息归集质量有待提高、评信用信机制有待建立、信用规章制度有待健全、信用中介市场有待培育、诚信守信环境有待营造等等。这些都需要下大功夫予以破解。
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的基本思路是坚持“政府推动、平台支撑、部门合力、应用为先、制度规范、市场培育”的原则,以“一平台四体系”为核心,积极推动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
在信用平台建设上求完善。一是以信用发布、信用查询、信用记录和信用核查四大功能为核心,以“统分结合、共建共享,应用联动、互惠互利”为原则,进一步优化平台架构体系。二是逐步归集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共事业单位的欠费记录,探索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实现信用信息共享,进一步扩大信息归集范围。三是注重信用指标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比对处理机制,建设外地户籍人员信用信息统一管理平台,提高信用信息的完整性、时效性和实用性,进一步提升信用信息质量。四是搭建内网虚拟化群集,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个人和企业“信用代码号”编码标准,进一步加强平台技术支持能力。
在信用信息公开上求突破。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大信用信息的公开力度。二是发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作用,使其成为全市综合性公共信用信息的统一对外发布平台,依法开放公共信用信息综合查询功能,为社会公众获取信用信息创造有利条件。三是加强与阿里巴巴合作,推进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阿里集团网络信用体系对接,为网上在杭商户创建信用档案,打击假冒伪劣和诈骗行为,规范网上交易市场;依托市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建立在杭诚信电商卖家(个人和企业)信贷、担保推荐目录,为银行、担保公司、风投公司等信贷、担保、投资活动提供参考。四是充分利用市民卡及其网点在杭州市全面普及的优势,将市民卡或身份证作为个人信用的查询凭证,在其网点设立个人信用查询窗口,可凭卡打印本人的信用档案。
在信用产品使用上求实效。一是积极发挥政府部门的带头示范作用,在政府采购招标、评优评先和政府资金扶持等具体工作中重点推进信用记录使用,将信用产品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维护政府公信力。二是充分发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综合性作用,加强信息挖掘,构建信用评估模型,分析行业信用变化趋势,开展行业信用发展报告研究。三是探索把市民卡打造成为杭州市民的“诚信卡”,在卡上搭载个人信用档案或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并在医疗卫生、公共交通、数字校园、公园年卡和教育培训等领域拓展信用便民服务应用,将“诚信”理念渗透到日常生活。四是探索引入信用积分机制,在外来人口入户、中小学就学择校等社会管理领域,将信用积分作为重要参考指标,倡导“诚信有价”的信用理念。
在信用市场发展上求规范。一是倡导政府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购买和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务,开展主管行业信用评估工作,以促进行业信用建设。二是建立开放公共信用信息的资格审查制度,依托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符合开放条件、信誉良好的信用服务机构开通公共信用信息获取渠道。三是积极鼓励行业协会制定能够体现各自行业特点、具有实际操作性的行业信用评价标准,为信用报告在各类商业信用交易活动中推广奠定基础。
杭州市信用体系建设虽然走在全国的前列,但十八大以后各地加快了信用建设步伐,加大了人力物力投入力度,杭州市要保持全国的领先地位,必须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切实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组织机构保障。一是进一步明确信用办职责。继续由市发改委承担市信用办的日常管理工作,统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二是建立信用办成员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解决问题,加深合作。三是成立重点领域应用联动推进小组。建立重点领域联动应用推进小组,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落实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四是推进行业部门信用组织机构建设。市信用办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明确本部门信用工作的具体负责处室。五是强化市信用中心建设。力争在中心内部设置1-2个信用工作的专职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六是启动区、县(市)信用机构建设。成立信用建设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七是加强人员保障力量。要在市信用办配备信用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争取和扩充信用工作人员编制。
制度规范保障。一是建议启动立法程序,将《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列入2015年市政府立法项目;二是建议由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杭州市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三是建议由市政府印发《杭州市社会法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管理办法》和《杭州市自然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管理办法》;四是建议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目录》。
考核机制保障。建议将“信用杭州”建设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市直部门及区、县(市)的综合考评。考核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共享、信用建设工作的推进和信用信息应用等工作的完成情况。
工作经费保障。由市财政设立信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信用课题研究、信用示范区(企业)认定、信用成员单位考核、信用人才培育以及信用宣传教育等工作。各区(县、市)、各部门也要加大资金投入,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将经费纳入本级预算。
信息安全保障。一是发挥信息安全技术的保障作用。采用防火墙、安全审计、访问控制等技术,提高信用信息传输安全;采用CA认证、使用授权、模糊处理等措施,提高信用信息的使用安全;采用双机或异地备份、数据加密存储、定期巡检等手段,提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系统稳定性、可靠性。二是加强人员管理和操作规范。建立信用机房管理制度,加强信用信息查询和使用的权限审核;定期组织人员开展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术能力;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和使用的保密协议制度,明确信息泄露责任,加强安全保密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