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视点

2014-02-05 06:43
浙江国土资源 2014年9期
关键词:征地巡查国土资源

信息视点

国土资源部通知要求配合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近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出《关于配合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配合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提出新要求。《通知》指出,国务院安委会近期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于年8月-12月在全国集中开展以“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配合开展专项行动,《通知》要求:一是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专项行动组织领导。二是明确责任,认真抓好专项行动措施落实;要突出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化联合执法,加大动态巡查力度,严肃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协调联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于决定实施停产整顿或关闭的矿山企业,及时收回或按法定程序注销、吊销采矿许可证;积极配合打好油气管道隐患治理攻坚战,持续深化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和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等工作。

我国“高分二号”卫星成功发射

据新华社报道 8月19日11时15分,我国在太原卫星发射中心成功发射“高分二号”卫星,卫星顺利进入预定轨道。据了解,这颗卫星系目前我国分辨率最高的光学对地观测卫星,使国产光学遥感卫星空间分辨率首次精确到1米。据介绍,光学遥感卫星的分辨率优于1米为亚米级,是目前国际上遥感卫星最高分辨率等级。“高分二号”卫星是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重大专项首批启动立项的重要项目之一,具有亚米级空间分辨率、高定位精度和快速姿态机动能力,主要用户为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此前,“高分一号”卫星已于2013年4月26日成功发射,主要服务于国土资源、环境、农业等领域。同时,在北京、河北、新疆等地区的城市精细化管理、中小城镇开发现状监测、区域经济作物监测等区域应用发挥了重要作用。“高分二号”卫星投入使用后,将与在轨运行的“高分一号”卫星相互配合,推动高分辨率卫星数据应用,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城乡规划监测评价、交通路网规划、森林资源调查、荒漠化监测等行业和首都经济圈等区域应用提供服

广西:完善企业兼并重组土地管理政策

为营造良好的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企业在兼并重组中的主体作用,日前广西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实施方案》,其中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完善土地管理政策。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土地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经批准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采取土地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等有偿使用方式进行处置;企业使用国有划拨土地,因历史原因导致房地产权证书不全的,在兼并重组中可依法办理房地产登记。鼓励企业在兼并重组中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涉及土地转让、改变用途的,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快办理相关用地和规划手续。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兼并重组涉及国有土地资产转让等事项,继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自治区直属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99号)规定执行。土地出让地价扣除补缴土地价款后的剩余部分可用于增加原企业的国有资本金,补缴土地价款可返还企业用于安置职工或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等改革遗留问题的处理。企业兼并重组变现资金不够安置职工的,允许所缴土地出让金按规定先缴纳后申请用于职工安置;企业兼并重组变现资金支付兼并重组成本后仍有结余的,可调剂用于其他困难国有兼并重组企业职工安置。

海南:出台措施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针对海南省在部分征地工作中,存在的履行征地程序不规范、征地信息不公开、补偿安置不到位等问题,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有关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工作,规范政府征地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主要从四个方面提出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一是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做好征地告知、确认、听证工作,严格执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充分公开征地信息;二是建立被征地农民多元化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妥善安置被拆迁农户,多渠道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三是因地制宜建立留用地安置、换地安置等多种安置制度,坚持先安置后拆迁,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落到实处;四是落实征地工作责任制,建立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依法处理征地补偿争议,及时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此外,《意见》还要求各市县政府要建立征地补偿费预存制度、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统筹准备金制度等措施。

河南:加快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

日前,河南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等工作。会议指出,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管理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责任。当前国土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管理难度不断加大,尤其是土地、矿产资源执法监管方面的薄弱环节更加凸显。建立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对坚守耕地“红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推进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快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格局,切实破解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难题。会议强调,要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监管工作负总责的职责;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相互协调、相互配合、齐抓共管;要着力构建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早发现、早查处机制,建立完善违法案件查处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对共同责任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行为严惩不贷;要切实改进土地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全省改革发展大局。

山西:重大文化项目优先安排用地

山西省政府近日发布《支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落实相关土地政策,鼓励依据城乡规划在旧工业区、旧村、旧城区改造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山西省提出,要将文化企业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符合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凡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文化产业项目,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对原土地使用者利用已取得的非经营性用地兴办文化产业的,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协议方式补办出让手续。对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立项的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可采取招标方式供地。山西省明确,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收购、兼并国有文化企业的,被收购、兼并企业原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应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承包、租赁国有文化企业的,国有文化企业原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可以租赁方式使用。

吉林:首“晒”行政权力清单

按照国务院和吉林省政府统一部署,吉林省国土资源厅近日首次向社会公布行政权力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吉林厅“晒”出的106项行政权力,是本部门行政权力的全部“家底”。根据“三定”方案,吉林厅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主要行政职能有15项。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吉林厅对所有行政权力进行了认真梳理,全部向社会公布。吉林厅此次公布的权力清单此次公布的权力清单,列出了依法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行政权力,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及其他行政权力共9大类。其中,行政许可15项、行政处罚56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职权27项。吉林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就是要划定“权力边界”,明确“权力家底”,规定权责范围。凡是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实施审批,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下一步将完善扎紧“制度笼子”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提高行政效率,确保按“单”用权、按“图”行权。

福建:推进国土资源移动执法监察工作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于8月29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提高认识,全面开展国土资源移动执法监察工作。通知指出,《福建省国土资源移动执法监察系统》于今年8月10日起在全省正式启用运行后,多数地方严格按照省厅的部署,安装系统、培训人员,开展移动执法巡查、制止等工作,促进了违法用地用矿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通知要求,各地要科学划定国土资源移动执法巡查区域。要按照《福建省国土资源移动执法监察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划定巡查区域的基础上,明确重点巡查区域和巡查职责,巡查区域和责任要落实到人,实现巡查区域的全覆盖。要督促国土资源执法人员、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在日常执法巡查过程中使用系统上报巡查、制止处置等信息,确保巡查等信息全程留痕、全程监督、长期可溯;对巡查情况和巡查信息要定期进行考核、评比,确保巡查到位。至今年9月底,各设区市上报系统的巡查等信息不得少于200条。通知指出,开展国土资源移动执法监察工作是贯彻国土资源部对违法用地行为做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的具体举措,是推进全省“两违”整治工作的有效手段,各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各地国土资源移动执法监察工作和系统使用情况实行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省国土资源厅将于每月5日通报各地国土资源移动执法监察工作和系统使用情况。

湖北:纠正征地拆迁不正之风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出台《纠正征地拆迁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专项工作方案》,旨在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行为,集中解决征地拆迁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征地拆迁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重点地区、重点案件、重点信访事项,湖北厅强调将跟踪督办,直至“案结事了”。按照《方案》,湖北将重点排查纠正征地拆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排查2013年10月以后违规预征收土地、强行拆迁、暴力搬迁的问题;未履行告知、确认和“两公告一登记”等程序,侵害群众知情权、参与以、申诉权、监督权的问题;违反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贪污、挪用、截留、拖欠征地补偿款的问题,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连同2013年10月以前尚未纠正的问题一并整改落实到位。其次,将严肃查处一批典型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对排查出的征地拆迁领域中的非法批地、违法占地等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依法严肃处理。整项工作在8月30日-12月31日期间完成,分自查、整改、总结三个阶段。湖北省国土资源系统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并建立台账。湖北国体资源厅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对自查清理出来的问题要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分类意见。对发现的违规征占土地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征收土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等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对反映问题不属实的,向群众解释清楚,消除误解;按现有政策确实无法解决的,向群众说明情况,使其息诉罢访。

山东:为城市节约集约用地打分

日前,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部署开展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力争从今年起,利用5年时间全面掌握全省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现状、潜力规模、空间分布与变化趋势。山东厅要求,参评城市的国土资源部门要成立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评价实施方案,建立城市节地评价工作长效机制;从土地管理工作全局通盘考虑评价工作,将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纳入本地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体系;统筹考虑各项工作、人员和经费安排,有效运用评价成果。山东厅强调,各市(县)要通过分析研判城市用地结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完善城市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和措施,提出优化产业类型和布局及推进产业转型发展的合理化建议,推进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与融合,为优化城市功能布局、促进人口城镇化发展、实施城市低效用地二次开发、提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水平、强化土地收储等工作提供依据。据了解,国土资源部要求山东省80%以上地级市、60%以上县级市开展城市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工作。考虑到全省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区域差异、产业类型和结构差别、用地空间和结构布局不同,为全面掌握城市土地利用情况,切实提高城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山东省决定17个地级市和所有县级市全部参与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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