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秘书长 李卫宁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十分关键的五年。编制并实施好“十三五”规划,对于实现中央提出的“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阶段目标,即建党100周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意义十分重大。同时,“十三五”规划是中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而规划具有调节市场行为和约束政府行为的双重作用,特别是随着简政放权的不断推进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项目是否列入规划将成为项目推进的重要依据。因此,“十三五”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将更加突出。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在去年底召开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夏宝龙书记提出要在“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基础上,着手启动“十三五”规划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开展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李强省长对开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也作出重要批示。为此,我们要按照国家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出一个符合人民意志、反映时代特征、体现浙江特色的“十三五”规划。
一要切实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十三五”规划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编制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经常关心过问规划编制工作进展,并予以指导;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有关具体工作要求,协调推进规划编制工作。五年规划编制是一项常规性工作,每隔五年就需要重新编制;同时也是一项比较特殊的工作,在五年规划期内,由于换届或岗位调整,直接组织过规划编制的同志并不多,特别是市县政府有规划编制经验的同志更少。因此,希望各地高度重视“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对这项工作比较熟悉的同志要用心,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不断创新;对这项工作不太熟悉的同志更要上心,多学习、多思考,早日成为规划编制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要切实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的必要保障。各地、各部门要搭建强有力的规划编制工作班子,配备政治素质高、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规划队伍,为规划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各级发改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牵头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尤其要保持同党委研究室等部门紧密协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参与,组织编制好各类专项规划。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十三五”规划专项经费,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通过各部门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力争使“十三五”规划更管用、更符合实际。
三要切实加强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十三五”规划由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以及一些特定规划组成,是一个完整的规划体系。目前,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个较大问题是规划间衔接不够充分,有些规划在空间和指向上都存在明显矛盾。因此,“十三五”规划编制必须坚持大局观,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理顺规划编制体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推进“多规合一”的要求,省里近期将启动省域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目的就是要把省域总体规划编制成一个集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于一体的顶层规划,以此来统筹协调各类规划,推动省级层面“多规融合”,建立定位清晰、功能互补、衔接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有条件的县(市)也要积极探索开展县级规划体制改革,实现“多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