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胜朝
(河南省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河南 郑州450008)
(责任编辑 赵文礼)
自2010年1月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以来,至2012年8月底,河南省基本完成了全省水土保持措施普查,普查成果已经国家级专家组审核通过,并经水利部正式上报国务院,水利部于2013年5月29日发布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情况公报》,同时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统计局于5月份联合发布了《河南省第一次水利普查公报》。本次普查全面查清了河南省水土保持措施的分布情况,掌握了水土保持措施保存数量及措施结构类型,将为河南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提供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
河南省土地总面积16.7 万km2,其中山丘区面积7.9 万km2,涉及黄河、淮河、长江、海河四大水系,土壤侵蚀类型有水力侵蚀、风力侵蚀和重力侵蚀,以水力侵蚀为主。全省原有水土流失面积7.04 万km2,其中水力侵蚀面积6.06 万km2,风力侵蚀面积0.98 万km2。据2000年全国第三次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河南省尚有水力侵蚀面积2.98 万km2,其中轻度侵蚀主要分布在豫西伏牛山、豫北太行山的深山区及豫南的桐柏、大别山区,中度侵蚀主要分布在植被较好的丘陵区,强烈侵蚀主要分布在植被破坏严重的浅山丘陵区,极强烈侵蚀主要分布在豫西黄土地区;风力侵蚀主要分布在豫北、豫东的黄河故道和黄泛区。
本次水土保持专项普查涉及全省18 个地市、158个县(市、区),水土流失基本情况普查结果是:全省水土流失面积2.34 万km2,其中轻度侵蚀面积1.02 万km2、中度侵蚀0.74 万km2、强烈侵蚀0.40 万km2、极强烈侵蚀0.14 万km2、剧烈侵蚀0.04 万km2。全省水土保持措施保存面积为31 019.57 km2,其中:梯田5 204.74 km2,占水保措施保存面积的16.78%;坝地831.11 km2,占2.68%;其他基本农田2 868.80 km2,占9.25%;水保林13 144.23 km2,占42.37%;经济林3 596.50 km2,占11.59%;种草62.78 km2,占0.20%;封禁治理4 887.90 km2,占15.76%;其他措施423.51 km2,占1.37%。按照侵蚀营力划分为风蚀区、水蚀区,其中风蚀区水保措施保存面积2 555.04 km2,占总水土保持措施保存面积的8.24%;水蚀区28 464.53 km2,占91.76%。经分析,水土保持措施中以梯田、水保林、经济林及封禁治理为主,其面积合计占总水土保持措施保存量的86.50%。水土保持措施按照区域、水系和侵蚀营力的划分情况如图1—4。
由图1—4 可知:按照区域划分,河南省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分布在豫南、豫西山地丘陵区,豫北、豫东分布较少;按照水系划分,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分布在淮河、黄河流域;按照侵蚀营力划分,风力侵蚀主要分布在豫北、豫东黄河故道范围内,水力侵蚀主要分布在豫西、豫南山地丘陵地区。
图1 按区域划分河南省水土保持措施分布
图2 按水系划分河南省水土保持措施分布
图3 河南省风蚀区分布
图4 河南省水蚀区分布
由于本次水土保持措施普查的范围广、任务重,加上参与普查的技术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出现了因概念不清导致填报数据不准确的问题。比如基本农田这一概念,在农业部门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占用的耕地,而本次水土保持措施普查时是指人工修建的能抵御一般旱涝灾害、具有高产稳产的农作土地,不包括坡耕地、平原内大片的耕地等。近些年国家对生态建设越来越重视,投资力度逐渐加大,这就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今后工作中,应当经常组织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对各级水土保持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普及水土保持知识,最好能形成一个固定的继续再教育的制度,如监理工程师每3 ~5年要进行一次统一上岗培训,在培训过程中将相关的基础知识、前沿技术、新的工作理念等贯穿始终,通过培训将这些新思想、新理念经技术人员之手应用到水土保持工作实践中,使水保行业技术队伍更专业,从而将水保事业做大做强,为河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做好技术人才的储备。
省水利厅曾在1988年对全省水土保持措施进行了一次普查,普查结果是全省水蚀区水土保持措施保存面积为25 964.25 km2,与本次普查结果水蚀区水土保持措施保存面积28 464.53 km2相比,22年来水土保持措施保存量仅增加了2 500.28 km2,与近年来水利部及省水利厅的投资强度相比是不相宜的。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①在过去的10年里,水利部的投资力度不可为不大,对河南省的支持力度不可为不强,但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在水土保持工作中重建设轻管理、重眼前利益的现象一直比较突出,加上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标准与水利其他专业相比较低,所以一些水保工程会出现第一年修建,经过一个汛期即被严重冲毁甚至荡然无存的现象。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应做到“三分建设,七分管护”,工程建成后要及时将建设成果移交给受益的农民或集体,通过明晰产权、签订合同,落实管护责任主体,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期发挥效益。同时,建立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量化指标,实行考核制和奖惩制非常重要和迫切;严格执行新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建立举报制度,查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不作为行为,对渎职者予以处罚并追究责任;建立内部检查督促机制,对那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无所作为、业绩平平者予以通报、公示,取消其治理项目的投资,将水土保持工作的“预防为主”落到实处。②当前河南省正在大力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随着投资力度的加大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增多,水土保持措施的毁坏数量也将随之增加。因此,全面落实“三同时”制度是防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关键,也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核心内容。水土保持执法部门要提升监督执法能力,不断扩大监督覆盖面,对在水土流失易发区开展的生产建设项目要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及设施验收合格率。新水土保持法进一步强化了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审批制度,明确将水保方案的审批作为水利水保部门一项独立的行政许可事项,这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因此,在监督执法中,对在易发区乱开滥挖、乱垦滥伐造成严重人为水土流失的案件,对拒不编报或不实施水土保持方案的开发建设项目,要给予严肃查处和通报,以保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落实。
据调查,近年来随着河南省基础设施建设的增多,项目建设中造成的水土流失量所占比重比自然条件下和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量要大得多。因此,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把水保方案编制质量关,在方案评审阶段尽可能组织有关专家和审批人员到生产建设项目现场,深入了解水土流失情况,提高水保方案编制的针对性,使生产建设项目的水保设施实施起来简便、易行、有效。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一些经常性的执法巡查,通过巡查及时掌握各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情况,督促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水保方案要求落实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在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生产建设项目尚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则应对该公司所有在建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暂时冻结,同时调查由于未编报水保方案擅自施工造成水土流失情况,根据其造成水土流失的严重程度及其对周边环境的危害,依据水土保持法进行处罚,以提高生产建设项目建设业主的违法成本,督促生产建设项目业主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随着河南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拉动内需战略的深入实施,生产建设项目将大量开工建设,对生态环境必然会产生更大的影响,但目前生产建设项目的承建方和投资方均对易发区水土流失防治的重要性缺乏认识,因此要把宣传新水土保持法作为今后水土保持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用生动的实例、鲜活的形式,宣传水土流失的危害和治理的重大意义,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扩大工程实施的社会影响,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氛围。宣传中,要特别注重对生产建设单位的宣传,实行送法上门,加强与建设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努力提升他们自觉遵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意识,提高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自觉性。
本次水土保持专项普查是新中国建立以来第一次全国范围内的大普查,也是河南省最完整、最全面的一次水土保持专项普查,为做好普查工作、掌握水土保持的家底,各级政府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为了能够高效、准确、充分地利用本次普查成果,省水保部门应当建立水土保持普查成果数据库,将其作为下一步指导全省水土保持规划及“二区”划分的基础数据支撑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的基础依据。目前河南省已拥有1995年、2000年的遥感普查电子数据以及全国第一次水土保持情况普查成果等,将这些基础数据全部输入数据库内,建立一个公共网络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及时掌握全省水土流失动态变化,还可以提高全省监测预报能力和行政管理能力。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协调,做好顶层设计,编制全省水土保持规划,合理安排建设布局。水土保持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规划应坚持统筹协调的原则,充分考虑自然、经济和社会等多方面的影响,在系统分析评价区域水土流失状况、划分水土流失类型区的基础上,制定水土保持目标和确定措施布局及治理模式,最大程度地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水平和综合治理效益。
多年来,我省广大科技工作者紧紧围绕防治水土流失,提高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标准和质量,以实现山丘区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为目标,积极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逐步形成了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和蓄水保土耕作措施优化配置的技术体系。截至目前,我省水保行业完成科研项目达110 项之多,其中仅有25%在省内40 个县(市)的200 多条小流域得到推广应用,推广示范面积6 000 km2,每年增加经济效益4.5亿元,每年减少土壤侵蚀量1 500 万t,经济效益及水土保持效益显著。这些技术的推广应用,使昔日千沟万壑、荒凉一片的不毛之地,如今变成郁郁葱葱、林茂粮丰的生态走廊。但是由于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滞后,取得的一批水土保持科研成果,特别是一批不仅具有防治水土流失价值,同时也极具很好经济价值的科研成果,未能很好地转化为生产力。所以今后我们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保障科研项目开展及其成果顺利转化为生产力,以提高水保工作的科技含量,推进全省水保事业健康发展:①健全科技推广机构,完善科技推广体系。②制定、修订相关政策和规范,努力营造水利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良好政策环境。③鼓励、引导全社会多渠道、多层次地增加科技推广投入,建立水土保持科技推广专项基金。④加强示范工程建设,加大水土保持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力度,建立一批省级乃至国家级示范基地,推动水土保持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⑤运用新机制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科技人员从事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工作。
河南省山丘区面积7.9 万km2,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7.31%,从本次普查结果看,全省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在山丘区。经过多年的综合治理,全省尚有水土流失面积2.98 万km2,其中山丘区现有水土流失面积2.79 万km2,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93.62%,因此搞好水土流失防治任务主要在山丘区。要根据山丘区不同地形地貌及其气候条件,以小流域治理为基本单元,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做到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同时完善水土保持的组织协调机制,按照“水保搭台,政府导演,部门唱戏,全社会参与”的方式,集中各方面的力量,大力开展山丘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我省原有风蚀面积0.98 万km2,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87%,主要分布在豫北、豫东黄河故道内,主要地貌为半固定沙丘、固定沙丘和沙化土地。据本次普查,风蚀区水保措施保存面积0.26 万km2,治理面积仅占风蚀总面积的26.53%,这主要是因为风蚀区面积占我省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较低,以往没能引起水保部门的足够重视。随着全球气候大环境的变化,再加上黄河故道内土壤较松散,每年冬春干旱季节,土粒在风力的作用下不断移动,将风蚀区大片耕地压埋,使河道、水渠、机井堵塞,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因此,今后对风蚀造成的危害也应当提高认识,并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治:①在对沙丘农田布设农田林网的同时,加强外围农田前沿防护林带建设,推广林粮间作等措施。②对沙丘荒地主要采取营造水保林、经济林等措施,扩大林草植被面积。③对灌区内的沙土地采取平整洼田、翻淤压沙等措施。④加强护坡、护岸和高丘坡面排水设施建设和引黄灌溉泥沙管理及风蚀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