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博隽
“破冰”之后待“攻坚”
柳博隽
马年第一个工作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在已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法将这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且老龄化速度快于总人口的增长速度,能够让全国2亿左右的老龄人口“老有所养”,善莫大焉!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由此释放出来“城乡一体化”的改革信号,更是令人振奋!如果从这一层面看,此举还具有更为深远的“破冰”意义!
众所周知,建立于2009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们习惯于称之为“新农保”,主要针对农村居民而设立,旨在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为“城居保”,建立于2011年,保障的对象主要是没有工作的城镇居民。同是养老保险制度,却分为乡城各别,一前一后地出台,显然是城乡二元体制的惯性使然。在实际执行中,自然脱不了城乡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窠臼,不仅造成了运行管理上的额外破费,而且还加大了城乡居民流动的困难,甚至还进一步固化了传统的城乡二元体制。
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合二为一,建立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大力推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显然有利于“以人为本”的城市化推进。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也是城市化中最核心的因素。在漫长的城市化进程中,人的流动是一种常态——从总体上看,农村人口流向城市是大势所趋,但是不可否认,一些农业转移人口因为市场、家庭、个人等原因最终不得不回流农村,或者因为经济、文化、环境等原因而自愿回归农村。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城镇人口,因为创业、宜居、寻根等原因而迁徙农村。推进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并轨”和“管理整合”,不仅能降低不少运行成本、提高管理效率,而且能确保个人权益不会因为流动而受损,消除广大居民的后顾之忧,还能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有利于增进全社会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城市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一个面临多重风险的社会变迁。在这场变迁中,由于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变革,以往作为家庭或个人风险的疾病、工伤、失业等特定事件,已逐渐演变为一种社会风险。可以说,社会保障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世界各国适应社会变迁、防范社会风险的通行做法。所以,除基本养老保险之外,其他诸如医疗保险之类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影响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的一种重要机制,也必须适应城乡人口的这种自由流动,从“城乡统筹”走向“城乡一体”,这也是改革的一种必然取向和趋势。
除此之外,户籍、教育、就业、生育、土地等城乡二元制度,也要循序渐进地走向“城乡一体”。这里的“城乡一体”,是指谋求一种城乡基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体”的发展体制,探索一种权益平等的组织方式,在遵循城乡发展差别性和互补性的基础上,促进城乡人口的自由流动、城乡资源的市场配置。很显然,这是一个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既要有全局性的顶层设计,又要有中间目标和具体步骤,更要有符合实际的制度创新。我国城乡二元体制根深蒂固,已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且盘根错节、繁复庞杂,在很大层面上还涉及制度安排,包括诸多法律障碍在内,都需我们要去一一“攻坚”,任重而道远。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城乡基础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体”,已然开启了城乡二元体制改革的“破冰”之旅——为确保全国范围内的城乡居民都能享有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按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我们有理由相信,有了中央财政的“兜底”,城乡二元体制改革的“攻坚”,也就有了“底气”!
供稿: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