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分类》国家标准开始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014年第11号公告,《茶叶分类》国家标准自2014年10月27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对茶叶标准形式进行分类,有利于进一步推动茶叶质量检验工作,维护消费者权利,便于茶叶市场监督。
在《茶叶分类》国标中,对茶叶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原则和类别均有详细规定。其中,根据茶叶的特点,国标分别规定了鲜叶、茶叶、萎凋、杀青、做青、闷黄、发酵、渥堆、绿茶、红茶、黄茶、白茶、乌龙茶、黑茶和再加工茶15个茶叶行业专用术语和定义。明确以加工工艺和产品特性为主,结合茶树品种、鲜叶原料和生产地域进行分类原则,将我国茶叶产品分为绿茶、红茶、黄茶、白茶、乌龙茶、黑茶和再加工茶。乌龙茶定义为:以特定茶树品种的鲜叶为原料,经萎凋、杀青、做青、揉捻、干燥等特定工艺制成的产品;袋泡茶被列为再加工茶。(宋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