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波,张 婕,雷雨田,黄黎明
(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湖南 永州425000)
随着我国DNA数据库建设工作的不断加强,DNA数据库破案的功效也越来越明显,一系列的积案、疑难案件通过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得以破获,也让侦查员有了只要提取到了有效的生物检材,案件必定能破获的信心。
2002年5月7日晚,在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18岁受害人刘某某在回家途中,经过离家不远的一个旧厂棚旁时,被歹徒残忍地糟蹋致死。该案在宁远县城影响极大,对此,宁远县公安局在连夜勘查完现场后于5月8日就将现场生物检材送往400余公里外的湖南省公安厅刑科所进行检验,并在刘某某的阴道拭子中检出了一嫌疑男性的基因分型。
虽然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和技术力量对案件进行侦查摸排仍然没有侦破该案。随着时间的推移,受害人刘某某父母在听信他人风言风语之后,怀疑公安民警有意放纵姑息犯罪嫌疑人,于是多次赴省进京上访,成为公安机关挂牌的重点信访户。2011年8月10日,该案迎来了转机,经省厅通报,宁远县刘某某被杀案中受害人刘某某的阴道拭子与广东省珠海市采集的违法犯罪人员谢某的信息比中。在得到这一消息后,永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高度重视,但由于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应用系统中并没有嫌疑人的具体身份信息,而与珠海市局DNA技术人员一时也无法联系上,使得在调取犯罪嫌疑人谢某的身份信息及现有情况时出现了困难,为此,刑侦支队基础情报信息大队想到了永州市刚刚与珠海联网共享的大情报平台,通过对此平台的查询,查得犯罪嫌疑人谢某的具体身份信息,并得到了其在2008年因故意伤害正在监狱服刑的信息。
经与珠海市局以及监狱方面联系,通过对谢某的调查审讯,在DNA证据面前,谢某终于交待了自己强奸杀人的犯罪事实,从而给了为此案上访多年的受害人刘某某家属一个交待。
由我们通过DNA数据库破获此起九年前的命案可以看出,在DNA数据库比中破获案件中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注意和思考。
从该案中,我们可以看到,案件是2002年的案件,在2003年案件物证的基因型信息进入国家库中,嫌疑人的血样的基因分型也是在2009年由广东珠海入库,但数据比中通报时间却为2011年,若数据库能发布其及时的比中信息,这起在永州市影响甚大的案件在两年前就能准确破获。分析其原因,这主要是由于随着我国近几年DNA数据库中信息量的飞速增加,已远远超过了当初DNA数据库设计容量,使得此案的比中信息发布严重滞后。这就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大对数据库系统的软硬件建设,并充分考虑到以后DNA数据库的发展趋势,要具有超前意识,确保全国的DNA数据库在升级后的若干年依然能支撑全国DNA数据库的运行。而且在DNA专业队伍上也要进一步加强,不断完善规范DNA信息的采集、数据管理和系统维护方面的工作。
对于DNA数据库中的比中信息,有许多的比中信息无法及时反馈到办案单位或者各地比中实验室,反馈信息不完善,发现比中信息后仍然需要与两地的比中实验室通过私人感情进行电话联系以了解比中物证或人员的具体信息,而比中人员的信息(如违法犯罪人员的何时因何案被打击处理,打击处理结果,现在人员所在地等)大多掌握在办案单位办案人员手中,各地实验室的比中信息反馈亦大多没有专人负责,并且在与侦查人员的沟通中也存在诸多的问题,没有形成一定的机制,这就使得许多应反馈的结果没人反馈或者反馈结果不及时,造成了DNA数据比中信息与侦查脱节,破案效益大减。因而,一是建议各地加强对实验室的DNA比中数据研判工作,由专人负责DNA数据库比中信息和与侦查部门的联系反馈工作,加强与侦查部门的实际联系,建立比中信息反馈的通道。二是建议加大DNA数据库与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等应用系统的连接,以便能及时了解必要的案件信息,做好数据比中之后的下一步研判工作。
由于在2002年对现场生物物证采用的是Profiler Plus试剂盒进行检测,所得到的基因型只有9个基因座,这就使得在DNA数据库的比对中,现场提取的阴道拭子与许多地方的失踪人员形成了“配偶—子女”模式的比中,为了不放过一点线索,技术人员和侦查人员浪费了许多的人力物力来进行线索的审查,但未发现一条有效的线索。随着DNA数据库库存的不断增大,位点较少的样本的无效亲缘比中会越来越多,对此,建议提高DNA数据库中样本基因型的最少基因座数,各地实验室采用基因座较多的商业化试剂盒进行案件检验和建库,这样能大大减少无效亲缘比中的数量,通过DNA的技术手段减少需要进行核查的量。此外还可在失踪人员的比中信息中加入失踪人员的具体信息以便于比中人员对信息进行初步审查,而不用每一起比中案件都联系比中地实验室核对失踪人员是否符合本地核查人员的条件,90%以上的 “配偶—子女”比中信息都可以初步审查而排除,这样会大大提高审核的效率。
本案发生在2002年,在2011年通过DNA数据库比中后对比中检材进行进一步检验复核时现场生物物证已无法检出,县一级公安机关的生物物证保管室普遍存在建设滞后的现象。而2003年制定的《公安刑事科学技术室等级评定办法(试行)》中并没有对生物物证保管室进行规定和要求,这就使得许多地方在对生物物证的保管室建设的时候缺乏相应的建设标准,生物物证保管室的建设也难以达到必要的保管条件,使得许多生物物证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了灭失,无法对案件现场物证进行进一步的复核检验。因此,建议在以后修订的《公安刑事科学技术室等级评定办法》中增加生物物证保管室的建设标准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加强各地的物证保管室的建设,并随着时代和技术的发展保管的要求也应该进一步的提高。
首先,应在定期开展的DNA数据库建设应用研讨会过程中加强各地的分组研讨工作,依照专家组成员分组讨论提交讨论意见和建议,通过专家组会议提出解决各地问题的建议意见和方法,对DNA数据库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DNA的数据库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益,而且这样能更好的增进各地之间的交流学习、促进各地工作的相互提高。再者就是加强对DNA技术人员的进一步培训,保证技术人员的培训时间和培训水平,培训内容应包括DNA检验技术和DNA数据库管理以及通过DNA数据库破案的新型技战法等,提高技术人员运用DNA数据库的能力,充分发挥DNA技术破案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