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本群(山东省司法厅厅长)
全面深化山东司法行政工作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司法行政体制“一废止、两健全、三建立、三完善”的改革任务。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听取司法部工作汇报,对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各项重点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山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深入贯彻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统一部署,科学谋划和认真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进一步激发发展活力,开拓新的发展空间。
法治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建设法治中国,赋予司法行政机关重大历史使命。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聚焦、贴紧、融入法治,认真打好“法治牌”。一是全面扎实推进法治山东建设。建设法治山东是省委、省政府把握顺应改革大势的科学决断,对于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法治山东建设纲要》,是指导全面加强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要以《纲要》实施为契机,明确法治山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路线图,推行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加强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检查考评。建立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年度工作书面报告和联络员例会制度,健全群团和行业组织社会普法教育协调协作机制、大众传媒履行公益法制宣传社会责任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档案,实行普法考试无纸化,利用网络、微博等新媒体开辟普法新平台,推动普法工作向信息化、网络化发展。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齐鲁法治文化品牌,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劳教制度改革。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是国家法治文明进步的必然选择。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省劳教系统就开始有序做好改革准备工作,经过全面深入调研论证,改革方案经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批准,前不久召开了全省劳教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作出具体部署。适应戒毒任务日益繁重和监狱押犯日趋增多的新形势,推进劳教场所职能部分转为戒毒管理,部分转为轻型犯监狱。改革方案坚持从实际出发、依法依规、统筹兼顾、注重长远,既服从了改革大局,又兼顾了多方共赢,争取了改革效果最大化。下步需要各级各单位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推进改革。三是持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这是司法行政自身建设法治机关的永恒主题。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扎实开展“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健全执法责任制度体系,规范执法裁量权行使;落实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统一行使和网上运行。加强监狱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网络执法平台,推行罪犯计分、奖励听证制度,强化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提请减刑和假释、提请和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各环节的条件和程序,深化狱务公开,防止司法腐败。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统一部署,做好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管理工作新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司法行政机关是重要的政法部门,必须聚焦维护稳定推进改革,更好地发挥法律保障职能作用。一是完善监狱管理机制。监狱是国家的专政工具,监狱场所安全稳定关乎国家长治久安。目前监狱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只有通过深化改革来破解。针对监狱在押罪犯死亡处理难的问题,省司法厅协调公安、法院、检察院、民政等部门联合出台《山东省监狱服刑人员死亡处理规定》,消除了妨害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的隐患。下一步还要针对《刑诉法修正案(八)》施行后短刑犯和限制减刑犯增多、监管难度加大的实际,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完善短刑犯和限制减刑犯考核奖惩《办法》, 调动这部分罪犯的教育改造积极性。落实监狱分类建设管理制度,建立不同戒备等级监狱(监区)科学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抓好轻型犯监狱建设改造,落实各项安全标准,完善提升监管功能;全面实施罪犯分类调查、分类关押、分级管理、分级处遇、分类矫治,进一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二是强化戒毒和戒毒康复。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是新时期完善社会治理机制、确保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任务。要适应劳教工作转型发展形势需要,针对戒毒人员既是违法者、又是受害者和特殊病人这一特点,切实转变工作理念、管理手段和方式方法,探索推行和不断完善具有山东特色的“3×3+N”戒毒模式,健全落实戒毒管理、心理矫治、考核评估等配套制度体系,提升戒毒工作科学化水平。积极争取戒毒场所艾滋病专管岗位相关政策,借助社会医疗资源,依法开展戒毒医疗服务。扎实推进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工作,科学制定并实施戒毒康复计划,健全戒毒康复与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之间的衔接机制,努力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三是健全社区矫正制度。依法全面实行社区矫正,对于节约国家行刑成本、减少监禁刑状态下罪犯间的交叉感染、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意义重大。最近,省委、省政府在滕州召开了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对此作出全面部署。要深入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探索建立县级社区矫正队建制模式,推动社区矫正中心和监管指挥中心建设。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分类管理、分级处遇和分段教育机制,建立落实县、乡两级社区矫正职责、流程和标准,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任务,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同时,切实履行社会特殊人群管理牵头部门职责,深入开展调研论证,研究提出《山东省安置帮教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若干规定》修订或废止的意见建议。建立社区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库,落实救助帮扶政策。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特殊人群救助管理体系,促进他们安全顺利回归社会。四是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要坚持发扬枫桥经验,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向更多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延伸,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立人民调解员准入制度,广泛设立村居专职调解员,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加强调解员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社会化水平。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落实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和人民调解公信力。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加速转型升级,法律在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愈加凸显。司法行政机关在法律保障职能之外,更多担负的是法律服务职能,必须围绕中心和大局,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全力做好“服务”文章。一是积极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这是本届政府转变职能、深化改革,向法律服务行业释放的最大红利。要结合行业实际,健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的工作机制,鼓励支持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广泛担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村居社区等的法律顾问;与省法制办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组建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团,推动各级政府组成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聘请法律顾问。积极争取和落实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政策保障措施,制定出台包括律师在内的法律顾问非诉讼业务收费办法和标准。大力推行公职、公司律师制度,推广社区律师工作室、律师会客厅等做法,推进“一村一顾问”、“一村一律师”,更好发挥律师在运用法律手段服务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备规划合理、配套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社会发展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司法行政机关于此担负着重大责任。要搭建平台、整合资源,积极引导律师所、法律服务所等机构力量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推进城乡法律服务一体化发展,为广大群众提供均等化服务。要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加快形成覆盖城乡、惠及全民、高效运行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探索编制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推动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对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通过奖励、表彰、培训等方式予以合理补偿。三是积极推进政府法律援助责任落实。当前要结合修订《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放宽公民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覆盖面,最大限度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要理顺法律援助管理体制,建立统一协调工作机制,积极参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建设,完善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确保案结事了、定分止争。四是积极推进公证和司法鉴定体制改革。这两项工作是法律服务业改革发展的重头任务。要按照中央和省里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做好全省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分类改革工作,实行规范的绩效工资制度,完善公证员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在部分县(市、区)探索打破执业辖区、扩大或兼容执业空间,做大做强公证服务业。完善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出台全省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鉴定管理、实施、保障体系和制度机制,改进和加强对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行业有序发展,规范执业行为,提高鉴定质量。
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全省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后劲如何,取决于人才智力支持、组织机构支撑和综合基础保障,取决于这几个方面改革的广度和深度。要强化重心下移、固本强基的理念,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好基础保障不适应、不给力、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完善组织机构队伍管理体制机制。探索理顺开发区司法所管理体制,加强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管理使用,落实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公益性岗位开发政策。推动省、市、县三级法律援助中心事业改行政体制,实现法律援助机构职能和性质转换。总结推广德州、东营等地做法,推动市、县(市、区)司法局加挂社区矫正局牌子,建立以县区司法局为主导、社区矫正中心为依托、司法所为支撑、司法行政专兼职力量为骨干、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组织体系。参照枣庄、青岛设立村居社区司法行政协理员的做法,结合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将司法行政工作触角延伸到城乡基层各个角落。二是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机制。协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意见,健全侦查、起诉、审判环节,重视律师辩护和代理意见的工作机制,推行律师预约和电子阅卷制度,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健全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完善被处罚处分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不良记录档案制度,开展律师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完善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探索建立律师分级出庭制度。健全律师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规范律师和司法人员在司法活动中的关系。开展选拔优秀律师到政法机关和国有企业挂职工作,完善选拔优秀律师担任法官、检察官和党政机关公务员的机制,进一步拓宽律师参政议渠道。三是完善司法行政综合保障长效机制。完善项目库经费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各项业务保障能力建设,建立经费动态增长机制,确保“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执行政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落到实处。加强与法制、财政、物价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论证落实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范围和标准。争取将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整体规划,抓好司法业务用房项目建设,改善基层办公条件。研究建立一整套符合专业化要求的管理制度规范,制定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标准,形成符合实际、科学规范、门类齐全的标准体系。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网上咨询、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网上监督,提升执法、服务、管理效能。积极引进和采用先进技术改善传统设施装备条件,借助现代信息科技力量,推动司法行政改革发展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
(责任编辑 赵海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