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戒毒模式研究

2014-02-03 11:52司法部戒毒管理局课题组
中国司法 2014年3期
关键词:戒毒人员教育

■司法部戒毒管理局课题组

科学的戒毒方法是对戒毒本质和规律认识的结果,是对戒毒工作经验的总结和提炼,应随着戒毒人员特点、毒品种类、社会环境等不断变化发展。在实践中不断寻找更为科学的戒毒方式方法提高戒断率是戒毒工作的永恒追求。近年来,海南省司法行政戒毒管理机关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戒毒工作原则,积极探索实践,形成独具特色的海南戒毒模式,取得初步效果。本课题组通过实地考察①课题组到海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 (以下简称“第二戒毒所”)采取跟班学习观摩,与所领导、专职教师、管理人员、戒毒人员及其家属座谈等形式进行了实地调研;与省局有关领导、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书面调研、查阅相关文献资料等方式对海南戒毒模式进行详细了解和认真研究分析,进一步厘清该戒毒模式的内涵、作用以及实现途径,以期找出可供推广借鉴的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帮助更多的戒毒人员戒除毒瘾,不断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为法治中国和平安中国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海南戒毒模式概述

海南戒毒模式是海南省司法行政戒毒管理机关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实践中,综合运用治疗康复、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心理矫治、职业技能培训、后续帮教等矫治措施形成的以戒除心瘾为核心内容的戒毒流程和戒毒方法的统称。该模式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心理健康知识等的内化为手段,通过对戒毒人员进行精神重建、道德重构、行为重塑,帮助戒毒人员产生主动戒毒的内驱动力,戒除心瘾,达到防止复吸目的。

为提高戒断率,海南省司法厅提出对戒毒人员进行精神重构,进一步提高戒毒意志力。为此,海南省司法行政戒毒管理机关专门成立课题组进行研究论证,并到多地调研,安排干警到安徽庐江文化教育中心进行为期40天的学习,编写适应戒毒人员特点的教材。在此基础上,2005年在省二所成立了“精神戒毒救助中心”,对戒毒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实施海南戒毒模式试点。至今该中心已举办10期集中教育班,参加戒毒人员近800人。

(一)主要做法

1、对戒毒人员实行集中教育。集中教育对象是已过生理脱毒期,剩余戒毒期限超过6个月的戒毒人员,以自愿参加为主②试点初期由第二戒毒所精神戒毒救助中心到省内各所宣讲,按照地域分布不同,抽调戒毒人员参加。后期随着戒毒人员对戒毒模式的了解加深,主动报名的戒毒人员逐渐增多,有的是为了不参加劳动,有的是真心想戒除毒瘾,但据了解,参加集中教育后戒毒人员的戒毒意愿普遍增强。近年来,自愿报名参加的戒毒人员迅速增多,以海南省第二戒毒所第十期集中教育班为例,今年报名的人数近300人,所里通过个别谈话逐一比对戒毒人员戒毒意愿,并结合剩余期限等因素,确定了戒毒意愿较强的60名戒毒人员参加集中教育班。。教育时间6个月,每周5天学习,两个半天生产劳动或职业技能培训,1天休息。主要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启蒙教育。授课时间两个半月。主要内容:一是以中华传统文化经典课本《弟子规》教学为重点,从亲情、孝道切入,启发戒毒人员做人的本分和道理,重新思考和正确认识自己,帮助他们重新建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取向,将所学内容与现实戒治生活结合,强调戒毒人员的知与行。二是开展“我的选择我作主”为主题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戒毒人员的归属感与被接纳感,建立信任的师生关系,形成融洽的学习团队,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第二阶段忏悔教育。授课时间为一个月。主要内容:一是进行《了凡四训》③《了凡四训》,作者为明代袁黄,字坤仪,后改名了凡。作者以自己的亲身经历,结合真实的事例,通过“立命之学”、“改过之法”、“积善之方”、“谦德之效”四章,讲述了“种瓜得瓜”、“善有善报”、“积极进取”、“有愿皆成”的道理。原为训诫自己的儿子,取名《训子文》;后为启迪世人,改名《了凡四训》。的学习,使戒毒人员在戒毒中发畏惧心、忏悔心、勇猛心、精进心,把自身的努力作为改变自我命运的基本动力,知耻而后勇,发改过之心,从而树立脱离毒海的信念。二是开展“我的成功我坚信”为主题的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开展“树立自信心,澄清价值观”主题活动,“职业生涯规划训练”主题活动,增进戒毒人员对人际关系合作的信任,增强自我肯定,了解个人兴趣、人格特质与未来职业选择、职业适应的关系。忏悔教育阶段课程既是对前阶段教学的一个提升,又是对下阶段课程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第三阶段精神重建。时间为两个半月。主要内容:一是进行《太上感应篇》④《 太上感应篇》是道教的经典著作之一,作者不详,旨在劝善,宣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观念,区别于佛教认为的因果通前世、今世、后世三世,强调现世现报。的学习,使戒毒人员从心灵深处认识到自己的罪错都是自己造成的,有果必有因,有因必有果,因而要想改变自己的命运就必须一点一滴地从自己的思想和言行做起。二是开展“我的未来我筑造”为主题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戒毒人员掌握必备的心理训练技巧,抵制毒品诱惑。帮助戒毒人员从自我反省状态进入励志阶段,最终形成正确的思维方式和生命价值观念。

集中教育结束后,如果戒毒人员的戒毒期限没有结束,仍然在所内接受与其剩余期限相适应的、以强化集中教育的理念和内容为目的的常规教育班的教育管理。常规教育班的教学周期为一年半,在每周一天的课堂教学中完成,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精神脱毒期,时间为3个月,从入所教育结束后开始,使戒毒人员从“要我戒”向“我要戒”转变,建立起自主的戒毒精神。第二阶段为精神康复期,时间约为1年,使戒毒人员从“我要戒”向“我能戒”转变,树立起自信的戒毒精神。第三阶段为精神巩固期,时间为3个月,使戒毒人员从“我能戒”向“我持戒”转变,确立起自律的戒毒精神。

2、加强工作保障。一是师资力量保障到位。试点初期,中心成立了教研工作室、心理工作室、社会工作室⑤社会工作室由责任心强、有工作能力、善于协调社会关系和有社会交往能力的干警组成,争取社会积极力量的参与和支持,搭建帮教平台。,邀请复旦大学教授、海口孝廉中心老师来所授课,并挑选所内具备医学、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方面专业知识、接受过相关培训的干警组成教师队伍⑥伦理道德教育的特点在于身教重于言传,要求教育者必须以身作则,学位人师、行为世范,因此他们坚持教育者先受教的理念,自2005年以来,先后派出1000多人次干警到安徽庐江文化教育中心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50多名专职教师干警在当地驻学3个月以上。。后期,在骨干教师队伍的带领下,逐步培养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⑦目前省第二戒毒所由6名干警担任专职教师,他们也是海南对正在开展集中教育模式的其他戒毒所的教师进行培训的主要师资力量。,承担传统文化教学和心理矫治任务。二是管理措施到位。对参加集中教育班戒毒人员实行区别于所内其他戒毒人员的管理方式,统一由一个大队管理,并配备综合素质较高的干警管理。三是医疗服务到位。提供医疗服务,针对戒毒人员身体状况,制定相应的医疗诊治方案,医疗服务贯穿于戒毒的各阶段与各时期,帮助戒毒人员恢复因毒品造成的神经和机能的损伤,并对患病戒毒人员提供医疗救治,同时通过练习广播操、太极拳等促进身体康复。四是职业技能培训到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戒毒所至少与一所社会技工院校或培训机构联合办学。每年培训项目不少于2个。集中教育班戒毒人员参训率为100%,并帮助他们取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五是后续帮教到位。开展集中教育学习班以来,累计对参加集中教育学习班的出所人员通过电话进行后续帮教千余次;在2007年、2008年和2012年先后三次全面对617人进行回访。每年召开一次集中教育后续帮教工作座谈会,邀请出所人员及其亲属、社会热心人士共同参加,为出所人员提供支持和帮助。发展戒毒志愿者组织“戒毒励志援助会”⑧2012年6月21日,由海南省劳教局 (戒毒局)发起和指导的海南省“戒毒志愿者励志援助会”举行筹建大会,70余名走出戒毒中心回归社会的人员成为首批会员,并投票通过《戒毒志愿者励志援助会章程》,其会员主要是出所的戒毒人员。该组织目前尚未注册。,以协会形式把戒毒者、家庭、社会力量组合起来,形成既有出所人员自助互助,又有多方力量多角度合力的立体帮教体系。

(二)主要效果

2012年,海南省司法厅委托海口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参加集中教育班出所后的戒毒人员和没有参加集中教育班出所的戒毒人员进行了对比调查。对参加集中教育班的2005年至2010年出所的404名戒毒人员进行的回访调查 (跟踪调查到359人,回访率为88.9%),三年以上戒断率为36.29%⑨戒断率计算方式为:戒断率=戒断人数÷访到人数×100%。具体为:2005年至2009年6月的回归社会351人三年以上戒断率为39.15%(调查时间为2012年);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回归社会53人三年以上戒断率25.0%(调查时间为2013年,主要为第七期、八期戒毒人员)⑩回访调查显示,第二期 (访到人数80人)、第三期 (访到人数82人)三年以上戒断率较高,分别达到41.79%和44.47%。第二戒毒所研究分析认为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师资力量强,专职教师人数达12人,核心教师授课水平高,个人魅力强;二是集中教育时间长达1年,仅传统文化内容授课时间达6个月,有效建立了精神信仰;三是心理矫治课程师资强,氛围好,1名心理咨询师带10-12名戒毒人员;四是领导重视,人财物投入大,高度重视师资培训;五是参加集中教育班的戒毒人员多为吸食传统毒品,其大脑未造成不可逆的损伤。相应的,他们认为,第七期、第八期戒断率不高的主要原因在于集中教育时间只有3个月,严重影响效果。。对没有参加集中教育班的559名戒毒人员进行跟踪回访调查 (调查时间为2012年3月),三年以上戒断率为13.14%。从回访调查结果看,通过集中教育戒毒模式的戒断率远高于未通过集中教育戒毒的戒断率。

接受调查的参加集中教育班的戒毒人员普遍认为,经过传统文化的洗礼,心灵不再空虚,人生的方向不再迷茫,不断感悟和吸收传统文化带给他们的思想冲击,进而升华到对人性的理解,认识到做人真正需要的是面对挫折的勇气,激发了他们的自我控制、自我管理能力。同时,他们在所内学到拒毒知识和技能,与家庭建立的联系和帮教,使得他们出所后能远离毒友,并得到家庭、社会的信任支持,强化了他们开始新生活的信心和决心。这些感受与以往戒毒人员“一朝吸毒,终身戒毒”、“身瘾易戒,心瘾难戒”、“毒是戒不了的”、“吸毒的人交往的只能是吸毒的人”等悲观想法相比有了根本的转变。同时,所内管理人员与戒毒人员建立了良好的关系、赢得戒毒人员的信任,所内工作得到戒毒人员及其亲属认可,得到当地基层组织、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支持,为更好地开展所内戒毒和巩固所内戒毒效果探索出新的路径。

二、海南戒毒模式特点分析

现代科学研究认为,吸毒是一种慢性复发性脑疾病,具有复杂的心理学、生物学与社会学病因机制,吸毒后不仅导致戒断症状、神经系统损害、各种躯体并发症等生理功能障碍,还严重损害吸毒者的心理,影响其家庭、职业及社会功能。而对毒品的渴求心理及强迫性的觅药行为是吸毒者复吸的重要原因,即所谓的“心瘾”。海南戒毒模式最突出的方面,在于戒除心瘾,即在对戒毒人员进行疾病救治完善身体机能的基础上,对戒毒人员实施传统文化集中教育,彰显文化育人的功能,通过集中正能量强化,发挥正确精神导向力量对于防止复吸的重要作用。

(一)高度重视戒除心瘾。一是始终以戒除心瘾为突破口。“戒毒难”,主要是难在戒除戒毒人员的“心瘾”,在认真研究戒毒人员人格特征的基础上,围绕戒除心瘾,有针对性地采取教育、心理矫治等戒治措施。二是充分认识戒毒人员自身的积极主动性在戒毒中的重要作用。利用好所内教育时机,充分调动戒毒人员戒治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了戒毒人员在所内混期度日、得过且过的“被动戒毒”心态,有效提高了戒治质量。三是充分认识戒毒流程的完整性对戒除心瘾的重要作用。对戒毒人员进行个案分析和跟踪调查,着眼于戒除心瘾,扎实开展后续帮教,将所内工作向所外延生,有效巩固了所内戒毒效果。

(二)管理教育的人本性。在整个戒毒流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一是坚持干警在戒毒工作中的主导性作用。注重培养干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工作创造性,不断提高戒毒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注重解决戒毒人员戒毒动因的问题。始终把戒毒人员放在主体位置上,切实把吸毒人员当做病人,通过干警教师用真诚、平等、尊重的态度,感染和带动戒毒人员,建立相互信任、彼此接纳的师生关系,搭建良好的沟通平台;通过深入戒毒人员内心,剖析戒毒失败背后潜在的心理因素,充分调动戒毒人员戒毒内驱力,使戒毒人员深刻认识毒品的危害,进而配合管理者主动戒毒,主动学习掌握基本的戒毒方法,有效激发戒毒人员对戒断毒瘾的信心,为顺利实施各项戒毒措施创造了良好的条件⑪第二戒毒所集中教育班从事管理工作干警12名。自2005年开班至今,戒毒人员违纪率为0。据干警介绍,参加集中教育班的戒毒人员精神面貌、自觉服从管教的意识等方面均强于所内其他戒毒人员,基本不需要使用强制管理手段。。

(三)矫治内容的针对性。一是注重道德重构。根据戒毒人员普遍道德观扭曲和精神缺失的特点,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戒毒教育中,通过知识的强化、运用以及积极评价的实现等一系列实证过程,让戒毒人员先为人、再明理、又悟情、改恶行、后做事,进而改变他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达到对其进行精神重建和道德重塑的目的,重新建立内在的是非善恶标准,增强其社会适应和应对问题的能力,改变吸毒状态下的“道德缺失”和“精神扭曲”的状态。二是注重行为养成。教育内容既有纯粹的知识道理,也有生动的生活实践,通过义务清理垃圾、徒步登山、回家孝敬父母等体验式教学活动,把在所内学到的“知”运用到实践中的“行”,引导戒毒人员从基本道德规范做起,从身边做起,把良好的道德行为落实到日常生活中,做到知行结合。三是开展亲情助援。为戒毒人员亲属编写了家庭帮教手册,讲解科学预防吸毒行为的方法以及亲属在帮助戒毒中应负的责任和具体做法;邀请戒毒人员亲属一同上课,一同参加心理团体辅导,在心理咨询师的指导帮助下改善家庭关系,为戒毒人员构建回归后的首要支持力量,有效发挥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的功能作用。

(四)矫治方法的多样性。一是实行“一人一案”。通过对戒毒人员的心理测量、谈话调查等手段进行吸毒因性分析,将施教和受教过程建立档案,记录每名戒毒人员的基本情况、心理测量记录、吸毒史、戒毒史、家庭背景,每项课程和每阶段的学习都要求他们写出学习心得,并对这些材料进行分析研讨,从中选出个性问题重点解决,增强教育矫治的针对性。二是以心理矫治方法为主要手段。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进行心理评估,个体心理矫治贯穿始终。同时根据不同戒毒阶段特点,围绕特定主题开展团体心理辅导。三是以集中巩固式教育为主要形式。充分保障教育时间,并在每个学习日进行1个小时的静心训练和放松训练,用心理学与借鉴禅修相结合的方法,将所学知识所得感悟内化于心。

三、海南戒毒模式的理论依据和基础

海南戒毒模式有其独特理论依据和实践基础,它的每项措施交互发挥作用,形成帮助戒毒人员提高抗复吸能力的合力。从传统文化、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不同视角研究分析这些措施如何发挥作用及其理论依据和实践基础,有利于厘清各项措施对于帮助戒毒人员戒断毒瘾的作用,进一步明晰海南戒毒模式的内在机制。

——关于人的精神生活,马克思指出它是人们“对科学的向往、对知识的渴望,他们的道德力量和他们对自己发展的不倦的要求。⑫《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页。” “人的全面性不是想象的或设想的全面性,而是他的现实关系和观念关系的全面性。⑬《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 (下),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6页。”因此,缺乏人的精神价值追求,人的全面发展则无从谈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精神的力量是无穷的,道德的力量也是无穷的。⑭2013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会见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获奖者时的讲话中提到。”戒毒人员身心遭受毒瘾控制,对毒品的渴求完全替代了对人的精神价值的追求,处在精神缺失的失常状态,要使得他们回归社会做一个正常的人,必须进行精神重建。中华民族优良的文化传统塑造了中华民族共同的价值观念、心理倾向、精神结构以及行为模式,是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强大精神支柱,对家庭、国家和社会发挥着巨大的维系和调节作用,对戒毒人员的精神重建具有重大意义。海南戒毒模式开展《弟子规》、《了凡四训》、《太上感应篇》等传统文化教育,使戒毒人员道德情感和意志得到强化,脱离毒品的决心和信心更加坚定,为防止复吸构筑强大的精神力量。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理论揭示,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在事物变化发展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戒毒过程中,外在戒毒措施是条件是外因,戒毒人员自身是内因,具有决定性作用。同时戒毒人员在戒毒过程中具有能动性因素,这是人类所特有的能动地反映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和作用,即对外界或内部的刺激或影响作出积极的、有选择的反应或回答,有意识地、自觉地想问题、办事情。这种主观能动性发挥的如何对主体能力的发挥起着重要的控制作用。戒毒人员认识到毒品的危害表现出“想”戒毒的愿望,继而在已有经验知识的指导下能动地改变现状,在遇到困难和障碍时,能有一种精神状态即通常所说的决心、意志、情感等去战胜和克服。

——社会学理论认为⑮参考《社会学概论新修 (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社会生活是以群体形式进行的,人们总是生活在不同规模与类型的群体中,多样化的群体塑造了人类不同的行为、角色,满足人们的不同需求。同时每个群体对群体成员发挥凝聚、规范、互动交流的功能。特别是成员规模不大的初级群体在对成员进行社会化,满足其感情需求、减轻心理压力,通过规范和内聚力作用有效控制其行为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功效。海南戒毒模式利用群体所具有的独特功能,对戒毒人员采取相对集中教育、管理,在戒毒人员中精心营造良好和谐的再社会化环境和氛围,传递正确的价值观,有效地建立了可以相互影响和支持的共同群体。

——成瘾心理学研究认为,吸毒人员正是在不断得到毒品带来的缓解戒断症状效应和欣快感,以及偶然或有意中断吸毒所产生的戒断症状的痛苦体验和药物强烈渴求感等体验中,形成负性强化,日积月累,产生对毒品的生理和心理依赖,这种依赖使戒毒人员的一切思维和行为的目标指向毒品,处于这样一种特殊心理状态的戒毒人员完全放弃了其他正常的思维、行为和社会责任感。要弱化或戒除这种依赖,除了通过医学手段恢复戒毒人员生理机能外,还需要对戒毒人员进行心理矫治,促使戒毒人员主动实施一种同样带来欣快感体验的能替代吸毒的行为。海南戒毒模式通过采取一系列心理矫治技术,帮助戒毒人员正确认识吸毒行为危害及其成因,改变心理偏差,逐步恢复戒毒人员心理健康。在此基础上,积极评价戒毒人员践行的道德行为,使其在承担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中体验到作为正常人的价值和快乐,这种不断强化的正能量使戒毒人员获得了心理上的满足,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理念得到认同和强化。

——从强制隔离戒毒制度视角看,海南戒毒模式取得积极成效,还得益于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本身所具有的独特优势,为模式的实施提供了条件。

一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为模式的实施提供了依据和保障。毒瘾发作时,戒毒人员几乎完全失去了自制能力,此时仅靠个人的意志力根本无法控制毒瘾,实施强制戒毒是帮助他们戒除毒瘾的有效途径。这种强制性还体现在法律明确要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必须承担特定的戒毒义务,即戒毒人员必须遵守所规所纪,维护场所秩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戒治、管理、教育等,保证所内各种戒毒手段顺利实施。

二是有效隔离的状态为模式的实施提供了无毒环境。在吸毒成瘾状态下,吸毒者唯一热衷的事情就是寻找毒品来满足毒瘾,不把吸毒者与毒品之间的一切联系切断,从客观上来说就不可能真正实现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所有效实现了戒毒人员与毒品的隔离,体现立法的人本思想和政府责任。

三是一定的戒毒期限为模式的实施提供了必要的时间。从医学角度和世界各国戒毒实践看,实现对吸毒成瘾的生理脱毒、身心康复一般需要两年时间。法律规定强制隔离戒毒期限2年,有利于各项戒毒措施的实施。

海南戒毒模式的探索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提升戒毒效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积累了有益的经验。但由于该模式对师资要求极其严格,短期内难以培养适应工作需要的师资队伍,人员规模的扩大受到师资短缺因素的限制,因此,在更大规模上对该模式的功效评估还有待观察⑯该模式目前在海南省各强制隔离戒毒所推开,但据该省反映,虽然人员规模扩大,由于师资的专业性和稳定性不能保证,从戒毒人员精神面貌看,也不能达到与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相同的效果。。同时,戒毒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对戒毒人员采取综合性的戒毒措施,目前该模式的主要措施是教育,更多地关注戒毒人员精神世界、道德层面,对他们适应社会生活需要的身体素质、生存技能、法律规则意识等方面工作还有待加强。此外,评价该模式效果采用的方式方法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应当加入以戒毒人员入所前后对比、是否参加新戒毒模式、吸食毒品种类等为条件的效果分析数据,开展纵向和横向对比,进一步提高效果评价的科学性。

四、海南戒毒模式的启示

建立戒毒工作模式,要求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发现规律,综合运用多种戒毒措施,形成贯穿戒毒人员入所到出所全过程的工作规范和标准,这对于提高戒毒工作规范化水平,优化戒毒工作效能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司法部高度重视建立司法行政机关戒毒工作模式,自2008年开始承担戒毒管理职能起,即强调要建立符合戒毒制度要求和科学规律、具有司法行政机关特色的戒毒工作模式。近年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在认真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实践,针对戒毒人员的身心治疗和身体康复等环节,充分利用场所资源、警力资源、医疗资源和社会资源,形成了各具地方特色的戒毒方法和工作模式。如北京的“三五一机制方法”、上海的“二三六一戒毒模式”、江苏的“三期三评一延伸模式”、浙江的“三期四段模式”、湖南的“三期四区五级管理六项机制戒毒模式”、广东的“三三六戒毒方法”、广西的“四四戒毒模式”、四川的“常青藤戒毒方法”、云南的“三期九项一延伸戒毒模式”、新疆自治区的“三期五疗一延伸模式”等。海南戒毒模式在突出戒除心瘾、强调人本作用、运用有针对性的教育内容和方式方法提高教育效果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实践,对于创新戒毒方式方法、构建具有中国司法行政特色的戒毒模式提供了较好的借鉴和启示。

(一)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戒毒工作理念。理念引领方向,指导行为。做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必须树立以下理念:一是要树立毒瘾能戒的理念。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可以把握的,戒毒也是如此。世界各国都在根据戒毒人员特点、毒品种类、社会环境等因素变化,不断研究吸毒成瘾的原理和机制,不断深化对戒毒规律的认识。这是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的过程,是一个逐步趋于完善的过程。二是要树立以提高戒治质量为中心的理念。把工作重心放到提高教育戒治质量上来,对戒毒人员采取治疗、管理、教育、康复训练以及组织生产劳动、职业技能培训等措施是为戒除毒瘾服务,一切工作都要以此为出发点和终极目标来谋划。三是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既要发挥干警在戒毒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激励他们主动研究戒毒人员动机、需求和行为,准确把握他们的身心特点,并据此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不断提高戒毒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又要发挥戒毒人员在戒毒过程中作为内因的决定性作用,最大限度调动和发挥戒毒人员接受教育戒治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二)必须充分激发戒毒人员的内在动力。再科学的管理也不能依靠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监督和控制来实现管理的目标。戒毒人员虽然被依法强制接受戒毒,必须履行接受所内教育矫治遵守管理秩序的义务,但要使得所内教育矫治在所外也能持续发挥作用,必须在强制管理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戒毒人员个人自我管理能力。因此管理者应更多地扮演帮助者的角色,使得“被管理者”不断接近自我管理的理想状态,把所内每一个教育矫治措施的实施过程变成每一个人进行自我管理演练的一个良好机会。因此在教育中要遵循因材施教、循序渐进的原则,同时强调施教者与受教者的协同作用,即在教学中教师既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还要充分调动受教者一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教学活动处于师生协同、相互促进的状态。这就需要构建良好的教育者与受教者的关系,让戒毒人员感受被理解、被尊重、被信任,继而启动内在动力系统,认识到戒毒对自我利益、自我成长的意义,从而产生持久的内驱动力。海南戒毒模式的实践表明,一旦戒毒人员的内驱动力被激发,接受教育戒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被最大限度发挥,能够实现由要我戒到我要戒、由强制戒到自觉戒,自身抗毒拒毒能力明显提高。

(三)必须充分发挥正能量对戒毒人员的潜移默化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海南戒毒模式的实践表明,对戒毒人员进行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要内容的相对集中教育能够取得明显效果。戒毒人员既是违法者也是毒品的受害者和病人,其法律意识淡漠,身心遭受毒品严重摧残,对这些人传播正能量,需要更有针对性的方法和措施。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几个环节:一要精选教育内容,一切能够带来正能量,有利于弘扬真善美的素材都可以作为教育的内容。当前应当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有关中华传统美德的内容作为戒毒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要根据戒毒人员身心特点,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将选定的教育内容编写成戒毒人员易于接受的教学方案并组织实施。三要保障足够的时间。四要形成一定的群体规模并进行集中教育。五要把恢复戒毒人员心理健康作为教育的基础,运用心理矫治手段,提高戒毒人员心理健康水平。六要配备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人文修养、具备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较丰富的人生阅历和体验、富有现场教学的感染力和创造力、善于运用心理学知识和技术的人员进行教授。

(四)必须坚持发挥戒毒工作职能作用与借助社会力量的有机统一。戒毒人员出所后能否顺利回归社会,既取决于戒毒人员出所时的身心基础,也需要依靠家庭、社会支持帮助和有关职能部门作用的发挥,这三方面互为积极作用,就能形成有助于戒毒人员顺利回归、降低复吸的有效力量。要利用所内社会帮教构建后续照管力量,要为热心于社会公益的个人、组织来所帮教,家庭成员来所探访创造必要的条件,帮助戒毒人员尽早重建和谐的家庭关系和值得信赖的社会关系。要开展跟踪回访,完善入所到出所,以及回访调查阶段全程跟踪调查评估,研究分析所内戒毒措施对出所后防复吸的作用,为加强和改进戒毒工作提供基础依据。要做好与相关职能部门和机构的衔接,对于出所后即回归社会的戒毒人员,要及时与戒毒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和相关安置帮教部门联系配合,积极做好有关信息报送及出所衔接工作;对于有继续戒毒意愿的戒毒人员,鼓励他们在临近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时自愿到戒毒康复场所体验,提高强制隔离戒毒与戒毒康复的衔接效率;对于经诊断评估,戒毒人员对社会环境与适应能力状况一般的,应当及时向有关决定机关提出对其责令社区康复的建议。

(五)必须坚持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相结合。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是推动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理论创新是依据新的事实和实践探索规律,提出新发现,形成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实践创新是实践领域机制、制度、举措、方法的改进、完善和突破。实践创新是无限发展、永无止境的,理论创新孕育于实践创新之中,两者相互促进,理论创新源于实践创新,指导新的实践创新,实践创新具有对理论创新的检验作用。坚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相结合,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大胆开拓,勇于探索,善于吸收借鉴人类社会在戒毒认识和实践中所运用的全部正确方法。既要吸收借鉴我国现有强制性戒毒方面的成功经验,还要合理借鉴国际戒毒方面最新实践成果,探索中西医结合、优秀传统文化、循证矫治等方法提高戒毒效果,不断发展创新符合我国国情的行之有效的戒毒措施,加强对戒毒实践工作规律的总结提炼,形成指导戒毒实践发展完善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并将这些新的理论及时转化为机制、制度和标准去引领实践,指导实践,规范实践。

(六)必须建设一支专业化戒毒工作队伍。从完成所内戒毒工作任务所涉及的专业看,戒毒工作需要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管理学、法学等多学科理论和技术支撑,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从帮助戒毒人员顺利融入社会看,仅靠戒毒职能部门无法独立完成,需要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社会化要求高。因此,既要在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培养具有专业化水准的戒毒管理工作队伍,也要发展壮大有助于司法行政戒毒事业发展的专业化社会支持力量和专业化戒毒人员帮教志愿者队伍。专业化戒毒管理工作队伍应当以较高的政治道德素养为支撑,以良好的禁毒、戒毒法律知识和戒毒业务技能为基础,在工作中爱岗敬业、精通本职,成为戒毒管理工作的内行和专家。专业化的社会支持力量应以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及其专家学者和业务骨干等优势资源为主要组成。专业化帮教志愿者队伍应以热心于公益事业,能够为戒毒人员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激励戒毒人员积极向上,能够为戒毒人员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和条件的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为主。在工作中,司法行政戒毒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要加大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优化人才专业知识和结构,不断提高戒毒干警的戒毒业务知识和技能,建设一支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戒毒管理工作队伍。要积极与高校、医疗单位、科研院所等相关社会机构沟通合作,形成工作合力。要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提高社会对戒毒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吸引更多的社会志愿力量关心帮助戒毒工作,并对志愿人员进行必要的指导、培训,为他们来所帮教提供便利。

(七)必须加大对戒毒工作的资金投入。戒毒人员大部分体弱多病,需要更好的生活保障和更充足的医疗资源,因此,需要充分的经费保障。要将更多的物力财力资源投入到对戒毒方式方法的创新上来,投入到对被实践证明有效的戒毒措施的总结实践上来,投入到对干警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上来,形成服务于提高戒治质量的资源配置。要在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基本支出经费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发展需要,建立符合戒毒工作规律和戒毒人员身心特点,科学、合理的具体执行标准,为经费保障到位提供政策依据。要加大场所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各项设施设备,形成有利于戒毒模式运行的封闭场所环境和具备相应管理教育、医疗卫生等设施的所区环境。

当前,我国禁毒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复吸率居高不下依然是目前戒毒工作面临的严峻的现实考验,戒毒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毋容置疑。各级司法行政戒毒管理机关和广大干警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加强戒毒工作研究,在学习借鉴国内外已有戒毒模式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方式方法,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实践,努力为创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戒毒模式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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