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跃忠
拓展优化社会救助平台更好发挥兜底救急作用
胡跃忠
近年来,江苏省苏州市注重从制度设计和实践探索两个层面,逐次推进全市“核对‘一张网’、服务‘一门式’、保障‘一体化’”进程,织牢编密城乡统筹、公平诚信的民生托底保障“安全网”,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核对“一张网”——全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基本实现“覆盖大市、纵横联网、互联共享、比对无盲”。2009年,作为民政部第一批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试点市,苏州市出台了《核对办法》,建立以人社、公安、住建等9个政府部门为主体的跨部门核对系统。截至今年上半年,利用该系统共核对24672户、60780人,综合检出不符合救助申请条件的有1430户,检出率5.8%,直接减少财政支出1200万元。单从检出率看,成效十分明显,但从核对工作本身和目标看,所有这一切,只是收入核对工作的一部分。核对系统建设与开展核对工作目标尚有很大差距,为此,我们从最难啃的“骨头”——金融资产核对入手,以《暂行办法》赋予民政部门经授权委托,可依法行使查询、核对的职能为依据,在市领导亲自督办下和银行部门的大力支持。今年6月,召开全市申请救助家庭金融资产核对工作推进会;7月,启动与金融机构信息交换平台一期项目建设;8月,市政府批转《苏州市申请救助家庭金融资产信息查询实施细则》。首批15条电子比对专线已于10月底建成,到明年上半年,将实现包括保险、证券在内的各金融机构电子比对专线全覆盖,金融资产核对将与各类收入认定、财产核对一并纳入低保审批前置程序。与此同时,大市联网和核对手段“手动”升“自动”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市级核对系统已与8个县级市(区)核对系统对接(另2家对接中),预计年底全市联网运行。届时,苏州市收入核对系统功能基本完备,核对质量和效益将有较大的提升。
二、服务“一门式”——全市乡镇(街道)“一门式”救助申请窗口,基本实现“统一设置、一表登记、规范转办、方便群众”。全国乡镇(街道)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窗口,是《暂行办法》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我们认为,“一门式”不能流于形式,核心是形成“大救助、大联动、大协作”工作格局,关键是打破部门界限、规范转办环节,出发点和归宿点是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困难群体兜底线、救急难。为此,从今年5月开始,我们紧贴苏州实际,围绕规范《暂行办法》“八大救助”,重点就“窗口怎么设,服务怎么做,转办怎么办,规则怎么定”等课题,各选城镇、农村两个样本进行调研和试点,梳理目前基层受理的申请救助事项,共分11个类别、38种对象、47个项目,涉及7个部门和4个专门机构办理。如何把这个庞大的救助体系与“一门式”窗口无缝对接,顶层设计、制度创制至关重要。为此,由市民政局牵头,协调市级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在多方调研、反复论证基础上,草拟了《苏州市基层社会救助窗口工作规程》,9月12日,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其要点:一是明确窗口设置实行“五统一”,即统一人员配备、标识设置、便民资料、岗位职责及备案登记。为防止窗口“有门无人”,要求人员配备实行A、B角,确保工作时间不断人;二是创新窗口服务“一表登记”,即在保持现行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救助申请窗口不变的同时,对申请人难以确定救助办理机构,或办理机构不在同一大厅,本人申请救助确有困难的,无论谁提出救助,无论哪类救助,窗口采用“一表登记”予以先行代理,并通过信息交换平台提交相关部门受理确认,进入转办流程,防止求助“踢皮球”。三是厘清转办流程,凡“一门式”先行登记代理的救助申请,视同专门机构受理;符合条件的,进入受理程序;不符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并将结果反馈窗口,做到“转办”不“转嫁”。最近,我们结合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和“救急难”试点,对全市10个板块、20个乡镇(街道)“一门式”窗口设置进行“回头看”,2个不合格的窗口限期整改,确保办公场地、人员配备、操作流程、岗位责任和便民服务“5个到位”。
三、保障“一体化”——全市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和保障机制,基本实现“城乡统筹、标准并轨、机构落实、队伍健全”。苏州作为全国唯一的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地级市,近年来,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水涨船高”、整体提升。2011年7月,城乡低保标准率先并轨,成为全市“十二五”期间实现城乡低保、医保和养老保险“三大并轨”目标的第一个并轨;今年,结合贯彻《暂行办法》,统一确定城乡低保标准700元,基本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体化”和社会救助公共服务“均等化”,较之并轨更进一步。今年还陆续出台了扩大低保边缘救助范围,救助病种由13类拓展到15类;提高年度专项医疗救助比例,自负部分救助比例由60%提高到70%,让困难群众更多地分享“红利”。1~9月份,全市共投入社会救助资金11.5亿,比去年同期增长9.5%。同时,完成对全国低保信息系统进行本地化开发,所有生活救助项目全部纳入同一平台,为规范动态管理提供信息支撑。为健全社会救助(收入核对)工作体系,目前,苏州地、市(区)两级全部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全部成立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全部建立收入核对信息系统。市本级核对机构既有行政编制、又有事业编制,实现了行政指导与专业核对的有机结合。全市现有专职核对工作人员25名,其中,行政和事业编占机构总数80%。为提高专业机构和队伍素质,今年以来,仅市本级就组织7期、200余人次社会救助(核对)工作人员培训,着力打造“一专多能”“全科医生”式的社会救助专业人才队伍。
(作者系江苏省苏州市民政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