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是步入老龄社会较早的城市之一,截至2013年底,全市户籍人口中60岁以上老龄人口超过200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20.1%。为应对老龄化社会带来的庞大养老服务需求,天津市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以促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互融发展为重点,以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为要求,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整体推进,自2008年起在居家和机构两个层面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服务,市财政和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资金4亿余元,吸引社会力量投资20余亿元,居家养老服务十种服务模式获中办国办推广,养老机构延伸社区服务政策荣获“中国十大创新社会福利政策”奖,“医养结合”天津样本引起民政部高度关注。
为有序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发展,天津市围绕城市发展定位,立足国际视野,坚持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以社会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为主线,强化“三个纳入”。一是纳入天津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医疗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明确“医养结合”的发展思路、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二是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总体规划,出台《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和《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纲要》,将“医养结合”作为专项任务,明确政策措施、项目建设、队伍培育、资金保障等内容。三是纳入天津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将“医养结合”列入九个重点行业领域之一,出台《养老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天津市立足市情民情,坚持需求导向、政策先行,着力健全“医养结合”的政策体系。一是在地方立法层面,2009年启动《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组织政府职能部门、养老机构、专家学者、人大委员、市民代表反复调研论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从制度上明确提出“医养结合”的主要内容、重点任务、部门分工和保障措施,近期即将出台。二是在政府规章层面上,从规范产业发展、激发社会参与入手,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津政发〔2008〕27号)、《养老机构管理条例》(津政令第110令)、《关于进一步发展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津政办发〔2011〕51号)等政策,明确提出“医养结合”的运行主体、基本模式、产业路径和优惠政策。三是在部门配套政策层面,联合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等多部门出台了《关于资助社会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设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的实施意见》等10余项政策,设立服务设施建设、服务对象护理、机构运行、服务内容评估等多项补贴。在市级政策的带动下,各区县立足区情,大胆创新,出台了多项具体政策,有力推动了“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快速发展。
天津市着眼于满足不同群体养老服务需求、实现服务资源最大化利用,综合施策,多种手段打造“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在居家养老服务层面上,着力打造两种模式,一是社区综合服务模式,积极整合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资源,以南开区、和平区为试点,以自理老人为服务对象,采取站内设点、合并建设、委托运营等方式,实施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功能提升,将医疗保健服务纳入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目前,全市已建成“医养结合”型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站)974个;二是机构延伸服务模式。以失能、半失能老人为服务对象,在各区县全面推行养老机构延伸社区服务,鼓励有医疗资质的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养老护理和康复服务;依托家庭病床,将养老服务纳入家庭责任医生团队服务范围,引导医疗机构开展入户护理和康复服务。在机构养老服务层面上,着力打造三种模式。一是养老机构自生发展模式。通过内设医疗机构或卫生服务站,将养老机构内医疗服务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率先在市级国办养老机构设立老年病医院和卫生服务站,开展机构护理、医疗门诊、住院康复等多样化服务,并在全市推广。二是医养机构联合运行模式。采取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协议、派驻医师巡诊、合作服务的方式,实现养老服务资源与医疗服务资源互补互促,打造出泰达国际养老院等一系列医养机构联合服务品牌。三是医疗机构转型服务模式。统筹整合现有医疗服务设施资源,引导部分医疗服务机构向护理型、康复型养老机构转型,积极开展专业化机构养老服务。
天津市以建立标准化服务体系为重点,着力提升“医养结合”服务专业化水平。一是注重标准化。实施了养老服务规范制定工作,与市质监局联合颁布《居家养老社区服务规范》、《居家养老入户服务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规范》三个地方标准,细化了“医养结合”的服务内容程序、分级评估等事项。二是注重规范化。围绕贯彻落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出台具体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自身规范化建设。三是注重职业化。充分发挥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基地作用,在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职业大学设立养老服务专业,建立助学基金,培养专业人才。全面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实施养老机构负责人全员上岗培训,实现持证率100%;实施养老服务护理员全程职业技能培训,80%的护理员实现了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