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学清
(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3)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重大理论命题,在实践上对“紧紧围绕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作出了具体部署。本文从理论上探讨市场在收入初次分配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问题,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解决收入差距过大问题提供学理上的支持。
一个社会的收入分配机制决定于该社会生产要素配置的机制。一个社会采用什么样的资源配置方式,就会采用什么样的收入分配方式,收入分配方式是资源配置方式的反面。收入分配方式和资源配置方式在本质上具有同一性。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资源是由政府计划配置的,收入也是由政府制定的计划分配的,计划既是资源配置的手段,又是收入分配的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是由市场配置的,收入也是由市场实施初次分配的,市场既是资源配置的手段,也是收入初次分配的手段。
市场作为经济主体自愿交易实现合作的机制,其实质是让人们自由地追求自己的目标和从事自己的事业,通过激发个人的积极性来破解一个社会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和为谁生产的问题。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一种价格制度(市场制度、盈利和亏损制度、奖励和激励制度)决定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和为谁生产的问题。企业使用成本最低的生产技术(如何生产)生产那些利润最大的商品(生产什么),人们的消费产生于他们如何花费由于劳动力和财产所有权带来的工资和收入的决策(为谁生产)。”[1]41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由价格这个杠杆来实现。价格的涨落变化,既灵敏地反映资源的相对稀缺程度和供求的相对变化,又决定着市场主体收入的相对变化,从而能引导市场主体把稀缺资源投到人们需要的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上去。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通过自愿交易所形成的市场价格来进行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具有传递信息、提供激励、分配收入三大功能。一种产品或生产要素供求关系的变化引起价格变动,价格变动决定着生产者、消费者、生产要素所有者等利益相关者的收入变动。价格的变动有效地迅即地传递着一种产品供求关系变化的情报,并刺激生产者、消费者、生产要素所有者等利益相关者作出迅速的反应。作出这种迅速反应的根本原因在于,价格变动决定了收入在他们之间的分配比例的变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表现在收入分配上就是市场在收入初次分配中起决定性作用。如果市场在收入初次分配中不起决定性作用,市场也就不能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发展生产力要求主客观生产要素以一定的方式结合起来,用最少的消耗生产最大的产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客观生产要素的结合是通过市场进行的,生产要素和产品的价格是由市场竞争确定的,最小的消耗和最大的产出是由价格来衡量的。抽象地说,一个企业生产产品的成本是生产该产品消耗掉的生产要素量和生产要素价格的乘积。在产品生产需要消耗多种生产要素时,生产产品的成本则是各种生产要素消耗量和其价格乘积的总和。在产品生产量一定时,企业家就可以在生产要素各种可能的组合中间,选取生产成本最低的一种生产要素组合来进行生产。一个企业生产产品的销售收入是该企业产品销售量和销售价格的乘积。在企业生产多种产品时,其销售收入则是各种产品销售量和其销售价格乘积的总和。在产品销售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其生产成本越低,其利润就越高,反之亦然;在产品生产成本一定的情况下,其产品销售收入越多,其利润就越多,反之亦然。可见,一个企业利润的多少都与生产要素和产品的价格有关。“一个通过市场获得收入的人,他的收入取决于他出售货物和劳务的所得同他在生产这些货物和劳务时所花费的成本之间的差额。”[2]24-25市场经济中的两组价格即产品价格和生产要素价格的相互作用有效地解决了产业之内和产业之间生产的组织问题。“与生产产品的成本相关的产品价格,决定着资源在产业之间的分配;资源的相对价格决定着生产产业之内要素的配合。”[3]19
生产要素市场上需求者和供给者自愿交易形成的价格衡量着生产要素的贡献,是生产要素所有者收入的计量单位。劳动力需求者和劳动力所有者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形成了拥有各种人力资本的劳动者的工资率。土地市场上需求者和供给者之间的竞争形成了各种土地的地租率。资本市场上需求者和供给者之间的竞争形成了资本的利息率。其他要素市场上需求者和供给者间的竞争决定了各自的报酬率。生产要素所有者投入市场的生产要素量和市场形成的生产要素价格一起决定了该种生产要素的报酬。任何人的收入决定于“他所拥有资源的数量和他所出卖这些资源的服务的价格。”[3]19当一个社会成员拥有多种生产要素时,各种生产要素得自市场的报酬之和构成了他的收入量。
价格仅仅是市场实施收入分配的手段,而生产要素所有权的分配则体现了收入分配的性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的价格与生产要素所有权的分配一起决定了收入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初次分配。社会成员占有多少生产要素取决于一个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在资本主义社会,土地被大地主阶级占有,生产资料被资本家阶级占有,劳动者除了自身的劳动力外一无所有。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要素的这种分配决定了劳动者只能获得劳动力的报酬,而土地和生产资料的报酬则被地主阶级和资本家阶级占有。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城市土地为国家所有,农村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其他生产资料一部分由代表全体人民的国家所有,一部分归一个一个劳动者集体所有,一部分归一个一个社会成员个人所有,劳动力归劳动者个人所有。生产要素的这种分配决定了劳动者不仅能获得劳动力的报酬,还能享受自己所有的生产资料的报酬,还和其他社会成员一起分享国有或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的报酬。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收入的初次分配是由市场实施的。“市场的发育程度如何、市场主体对价格、供求的控制力如何,直接影响到市场初次分配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因此,在收入分配问题上,不仅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价格决定和影响收入分配的功能,刺激市场主体优化资源配置,而且要充分发挥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作用,保证收入分配达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4]103政府在收入初次分配中的作用归结到一句话就是当好市场的裁判员,保障市场的正常运行。具体说来,主要是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监督和检查价格行为。
政府保障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以实现市场初次分配的公平。公平竞争是社会层面上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在市场经济领域的体现,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公平竞争是指市场对所有主体开放,市场主体在公正、合理、公平、法治的市场环境中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任何市场主体都没有生产和经营上的特权,也不存在某一主体对其他主体的超经济强制,企业在市场上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市场主体在同一市场条件下平等地接受价值规律的评判,并各自独立地承担市场竞争的结果。公平竞争保证市场主体在统一的市场规则下享有生产、交换、投资、消费上的自由选择权,反对对商品的生产、流通、消费设置障碍,反对对市场主体各种形式的歧视,反对在竞争中使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公平竞争要求市场主体遵循平等、自由、自愿、诚实信用、禁止权利滥用等原则。市场主体资格一律平等,彼此独立,享有意志上的独立,不受他方意志的支配。市场主体在竞争中所处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相同法律行为会受到同等的法律对待,在法律适用上会受到同样的法律保护。市场主体选择机会平等,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发挥自己的最大潜能,在具体竞争活动中自由选择。市场主体基于双方的自愿达成交易合同,恪守信用,尊重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不为欺诈行为。
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对公平竞争的损害可能来自企业,也可能来自政府。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可能会造成对某种产品或某种要素市场的垄断,可能发生不正当的市场行为,对公平竞争造成危害。政府在经济管理过程中可能会通过某些法规政策和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对市场主体造成事实上的歧视,从而使某些企业不能进入某些行业,不能从事某种产品的生产和经营,从而不能参与平等竞争。保障公平竞争实际上就是保障市场对收入的公平分配。如果公平竞争得不到保障,社会成员通过市场参与收入初次分配的平等权利就受到了损害,市场初次分配就难以实现公平公正。所以,政府在市场初次分配中更好发挥作用要求政府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专心致志地当好裁判员,保障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
政府维护市场秩序以保障收入初次分配的秩序。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需要科学的游戏规则和市场主体对游戏规则的遵守。而市场本身是产生不了游戏规则的,即使有了游戏规则,市场主体自身也无法保证游戏规则的执行。制定科学的游戏规则和实施游戏规则不是市场的职能,而是政府的职能。在完善的市场体系下,政府保障公平竞争主要是通过制定市场法规和有效的市场监管来维持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而保证收入初次分配的秩序。尽管竞争是市场机制作用的形式,但市场本身并不具备维护公平竞争的机制。市场秩序的好坏直接影响市场收入初次分配的公正合理。政府有义务通过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进而保证市场初次分配的秩序。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都会破坏市场秩序,进而损害市场初次分配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使初次分配的结果不能实现市场效率和市场公平的结合。比如,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仿冒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伪造使用产品质量标志和伪造产地等假冒仿冒行为,误导消费者购买,在增加自己收入的同时减少了被假冒、被仿冒企业的收入,损害了被假冒、被仿冒企业的利益;经营者利用其独占地位限定他人必须购买指定商品的强制性交易行为损害了购买者的自由选择,使购买者的利益受到损害;行政机关通过指示命令或政策限制他人购买特定经营者的商品,限制跨地区、跨部门的交易等限制竞争行为损害了被限制企业、地区和部门的利益,在减少被限制企业的收入的同时增加了本地区企业的收入;经营者通过贿赂独占交易机会、排除或减少其他竞争对手交易机会的商业贿赂行为,在增加自己收入的同时损害了竞争对手的收入;在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或其他方式给对方一定比例的商业回扣行为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利益;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性能、用途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容易误导消费者购买,在增加自己的收入的同时减少了竞争对手的收入,损害了购买者的利益;经营者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损害了权利人的利益,增加了侵犯者的利益;低价倾销行为排挤了其他竞争对手,可以为日后的谋利创造条件,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利益;在销售某种商品时利用其经济优势强行附加销售其他商品的搭售行为,增加了自己的收入,损害了购买者的利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垄断协议行为增加了垄断者的收入,减少了相关方的收入,等等。经营者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使得市场公平分配收入的功能受到损害,使一些市场主体获得非法收入,不仅损害市场效率而且偏离市场公平。政府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对市场实施严格的监管,才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政府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的行为实际上就是对市场初次分配的监管,就是维护市场初次分配的秩序。离开了政府对市场的监管,市场秩序就会陷入混乱状态,市场初次分配的结果就会严重不合理。只有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市场秩序才会规范,市场初次分配的结果才会客观公正,才能实现市场公平和市场效率的统一。
政府监督检查价格行为以保证市场初次分配手段的公正合理。市场决定收入分配是通过价格这个手段进行的。生产要素和产品两组价格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收入初次分配的公正合理。政府在收入初次分配中的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通过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公平竞争等措施来保证价格机制的正常运行。价格机制是指在竞争过程中,供给和需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以决定价格的机理。供求关系的变动引起价格的变动,而价格变动又会引起供求关系的变动。价格的变动必然引起市场主体间初次收入分配比例的变动。政府通过价格反垄断、价格调控、价格管理和价格管制等工作保证价格机制的正常运行,就是通过价格这个分配手段来保证市场初次分配的正常进行。政府在价格运行过程中积极发挥作用,就是在收入初次分配过程发挥积极作用,政府对价格运行的管理就是对收入初次分配的管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实行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大多数商品和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政府对价格活动实行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经营者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合法利润。在市场体系不完善、市场规则不统一、市场秩序不规范、市场竞争不充分的情况下,价格就不会公道,从而影响收入初次分配的公正合理。即使在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经营者出于利己动机,也有可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通过不正当的价格行为获得非法利润,从而导致收入在市场主体间的不合理分配。比如,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为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的低价倾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价格过快上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采取抬高或者降低等手段收购、销售或者购买服务,变相提高或降低价格;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等等。经营者的这些不正当价格行为都会损害购买者的利益,发生收入向出售者的非法分配。政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对价格活动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保证市场初次分配的手段符合价值规律的要求。没有对价格活动严格的监督检查,价格在市场初次分配中的功能就不会得到充分发挥,也就不会有客观公正的市场初次分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地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但我国目前的市场一时还难以担当起资源配置和收入初次分配这一决定性作用,这意味着政府在培育市场、完善市场、管理市场等方面需要承担更大的历史责任。我们的政府必须充分地认识到这一点,必须在创造条件让市场在资源配置和收入初次分配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加强市场的培育和市场的监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初次分配是通过市场进行的,不通过市场而要解决收入初次分配的问题几乎是天方夜谭。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收入初次分配是由市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上实施的,它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收入初次分配、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收入分配相比,具有一些独特的性质。
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收入初次分配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为制度基础。在马克思设想的未来社会主义社会,土地和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归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所有,劳动者只拥有不等的劳动能力。在未来社会的收入分配中,劳动者集体凭借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对社会总产品作必要的扣除,劳动者按劳分配的只是进行了社会扣除之后的个人消费品。劳动者集体进行的必要扣除作为生产资料的报酬仍旧归全社会所有,可见,未来社会收入分配的制度基础是社会所有制。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要素既定分配的前提下,产业资本家把土地、资本和劳动力结合起来生产出产品来,产品价值在扣除消耗掉的生产资料价值之后,新创造的价值产品要在地主、货币资本家、产业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进行分配。地主凭借土地所有权获得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地租,货币资本家凭借资本所有权获得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利息,产业资本家则获得了表现为利润的一部分——剩余价值,而雇佣工人仅获得劳动力的等价物——工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收入分配的制度基础是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参与生产过程的生产资料归代表全体人民的国家、一个一个集体、一个一个社会成员个人所有,劳动力归劳动者个人所有,生产要素的这种分配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收入初次分配中生产资料的收益仍旧归国家、一个一个集体、一个一个社会成员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在所有制结构中的主体地位决定了生产资料所带来的收入的主体部分归国家和一个一个集体所有,并最终由其所有者分享。虽然在市场初次分配过程中价格和生产要素的量决定了个别社会成员的收入,但由于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存在使每个社会成员在生产要素占有量上的差别不大,因而可以产生抑制市场初次分配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收入初次分配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收入初次分配、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收入分配的重大区别就在于所有制基础的不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收入初次分配的制度基础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成员生产要素占有量上的差距是收入差距较大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收入初次分配以生产要素的贡献为分配标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收入初次分配机制是市场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收入。生产要素的贡献是由市场价格来衡量和指示的。一个社会只要采用市场经济这种资源配置方式,其收入的初次分配方式也必然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其手段就是市场价格。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收入初次分配的工具也是市场价格,也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这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收入初次分配是一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收入分配手段上的一致性是由这两种经济形态都采用市场经济这种资源配置方式决定的。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入初次分配这一特征主要是和马克思设想的未来社会的分配相对比而存在的。在马克思设想的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和劳动力采取直接结合的方式组织生产分配,劳动直接作为社会劳动而存在,不需要著名的价值插手其间,社会通过劳动券组织社会总产品的分配。“每一个生产者……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他从社会领得一张凭证,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公共基金而进行的劳动),他根据这张凭证从社会储存中领得一份耗费同等劳动量的消费资料。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领回来。”[5]434马克思设想的未来社会主义社会没有商品货币关系,收入分配的标准是劳动者提供给社会的劳动量,社会按照劳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生产要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贡献不同,在社会成员占有同等的生产要素的基础上都会拉大收入的差距。
第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收入初次分配以社会成员收入存在较大差距为典型特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每个劳动者生产资料占有上还存在一定差别,拥有的劳动能力存在着差别,由于每个劳动者认识和运用市场的能力不同、在市场上经营生产资料的能力不同,由于劳动者所在企业的经营绩效不同、所在部门的发展程度不同、所在地区的发展程度不同,劳动者之间必然存在着收入差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收入初次分配形成的收入差距比未来社会主义社会通过按劳分配实现的个人消费品占有上的差距要大得多。因为即使在全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而仅有劳动能力差别的条件下,如果实行市场经济也会放大由劳动量差别而导致的个人消费品占有上的差别。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相比,除了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之外,劳动者在生产资料占有上还存在着差别。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以及在其基础之上采用的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收入初次分配的差距比未来社会主义社会个人消费品占有上的差距要大得多的原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收入初次分配的差距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两极分化相比,收入差距则小得多。因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劳动者不仅是国家生产资料平等的所有者,还是自己所在集体生产资料的平等所有者,有些人还拥有自己个人的生产资料,他们不仅可以获得劳动力参与生产活动的报酬,还可以获得自己所有的客观生产条件的报酬,获得自己作为国家或集体客观生产条件所有者的报酬。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劳动者的收入来源多于资本主义社会一无所有的雇佣劳动者,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收入初次分配的收入分配格局不会走向两极分化。从根本上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收入初次分配差距和资本主义社会两极分化的根本区别是由两个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根本不同造成的。
第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收入初次分配是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共同富裕的客观基础。让市场在收入初次分配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说政府可以放任市场,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太完善的情况下,政府要在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等方面承担起更大的责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市场实现收入初次分配,只在市场的范围内实现了市场公平和市场效率的统一,但它形成的收入差距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共同富裕的目标还存在着或大或小的偏离。笔者曾经在《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共同富裕》一文中讨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共同富裕和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通过按劳分配实现的共同富裕、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通过按需分配实现的共同富裕的区别,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共同富裕是建立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之上通过市场初次分配和政府再调节实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6]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收入初次分配的结果是政府实施收入再分配的前提和基础。在市场比较完善的条件下,政府对初次分配结果进行再调节,就可以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共同富裕的目标,并创造经济和社会条件逐步向更高程度的共同富裕前进。但是,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太完善,市场初次分配的结果离市场公平和市场效率的统一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因此,政府必须通过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强化价格监督检查等活动加强对市场初次分配过程的管理,确保市场初次分配的结果能在市场范围内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为政府实施的收入再分配创造好的条件,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共同富裕。
我国虽然经过30 多年以市场化为基本取向的改革,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是,我国仍存在市场体系不完善、市场规则不统一、市场秩序不规范、市场竞争不充分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发挥,而且也严重影响了市场初次分配结果的公正合理。市场存在问题,市场实施的收入初次分配就必然存在问题。市场的问题越大,市场初次分配结果的问题就越大。虽然政府的再分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矫正市场初次分配的问题,但市场初次分配结果的不合理为政府的收入再分配徒增了很多困难。解决我国分配领域收入差距较大的问题,必须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统一市场规则、规范市场秩序、鼓励市场竞争,让市场真正在收入初次分配中起决定性作用。完善的市场在资源配置和收入初次分配中起决定性作用,就能实现市场公平和市场效率的统一,为收入再分配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效率的统一创造好的基础。
[1]保罗·A·萨缪尔逊,威廉·D·诺德豪斯.经济学(上)[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4.
[2]米尔顿·弗里德曼,罗斯·弗里德曼.自由选择[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3]米尔顿·弗里德曼.价格理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
[4]周勤淑,赵学清,主编.要素报酬与社会公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问题研究[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8.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 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6]赵学清.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共同富裕[J].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