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 烨 杨存尧 张潇淼
国外军工企业转型升级的经验借鉴与启示
■ 李 烨 杨存尧 张潇淼
转型升级是军工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通过对国外代表性国家军工企业转型升级经验的分析研究,从七个方面进行了总结,以期为新时期我国军工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一定借鉴和参考。
发展国防经济,推动国防转型,不仅能够解决由于国防支出减少带来的发展瓶颈,而且能够推动国内经济的发展。如何维持军事经济的持续发展,充分利用军事经济继续提高国家综合实力,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不仅是中国,更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军事经济与地方民用经济协调融合发展问题是关系国家整体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冷战结束以后,大多数国家纷纷调整国家安全策略,缩减军队人员,减少军费开支,希望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兼顾强化国防实力,以实现二者双赢。在这种背景下,各国军工企业都走上了转型升级的道路,至今已初见成效并有了一定的经验与教训。对于发展相对滞后的中国,借鉴国外军工企业转型升级的经验,明晰国外军工企业转型升级教训,对推进我国军工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军工复合体的概念在各国都有。Aspaturian (1972)声称每一个拥有军事机构和国防工业的国家都将有一个有效的军工复合体。然而军工复合体的构成要素及构成要素的作用在不断的变化。美国军工企业基本都是私营企业,一些大型的企业或少数几个人掌控着国防决策。
Slater和Nardin (1973)认为军工复合体包括核心和辅助两个部门。在美国,核心要素有高级军官、军工企业所有者、职业生涯和利益与军工相关的政治家、能够从联邦国防基金受益的国会成员。而以色列的情况不一样,以色列的军工复合体涉及到军事机构、国防工业、国防部和政治代表并不涉及私人资本。以色列的安全中心已经超出了其他西方国家的标准。以色列选的是政党不是个人,没有一个政治家能被选出来代表自己地区的集团利益。以色列早期没有私人军工企业,大部分归政府所有,其中部分由国防部附属部门掌管,很少有公司直接控制,诸如以色列航空工业,国防制造业也有小部分由工会控制。俄罗斯军工体和以色列有相似之处,国家占据着主导地位,有很多退休的高级军官在国防企业中担任要职。
改革军工复合体,走军民融合之路是解决军事工业经费不足、产能过剩等问题,维持国防工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国都高度重视,实施了许多值得我国推进国防工业转型升级尤其是军工企业转型升级借鉴的做法。
3.1 改革军工复合体组织管理模式
为了提高军工复合体的运行效率,日美政府在军工体的管理上实施集中控制,促进各部门协调运营的管理模式。日本政府推行以民掩军,实行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和官、军、民结合的决策运行机制。美国政府则设立了专门机构来协调军民一体化。1991年,为了促进军民用技术的双向转移,美国国防部成立了“技术转移办公室”,隶属于国防研究与工程署,作为军民用技术转移的牵头管理机构,负责与能源部、商务部等部门的协调。1993年美国成立了跨部门的“国防技术转轨委员会”,成为推行军民一体化改革的专门的指导和协调机构。美国负责军民融合科技计划的专职机构主要是国防部负责科学和技术的副部长帮办、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国防部技术转移办公室、负责先进系统与概念的副部长帮办等。由这些机构负责和管理军民融合科技计划,真正将军民融合落到实处。
采办制度的改革是复合体组织变革的又一体现。美国不设专门的国防科技工业行业管理机构,而是通过政府采办体制引导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的发展,创造有利于国防工业发展的环境,使国防工业向着理想的目标发展。通过采办合同的方式,国家对承担任务的机构按合同要求实行过程控制与监督,避免直接行政干预。德国政府对军工企业实行合同管理,提供优惠政策、补贴和低息贷款。其具体管理形式是:国防部同各军种协商确定发展项目,制定武器生产计划,国防部下属的国防开发局负责研究和发展工作,并根据样机试验结果和生产质量选定承包商,国防部下属的国防采购局则负责具体采购事宜,其职能包括批准合同、监督合同的执行等。在军工企业里,研制经费都由国家支付,国家提供担保。例如,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法、德、西四国为研制欧洲的民航客机“空中客车” 以抗衡美国的波音而花去了巨额资金,在德国,MBB公司为其子公司“德国空中客车”生产飞机组件,公司的大部分亏损均由国家承担。MBB公司被奔驰公司兼并后,国家仍为其提供巨额资金资助。
俄罗斯国防科技装备机制主要有两个走向:一是国防科研和生产的规划及费用管理权逐步向国防部集中;二是国防工业机制由多国防工业部门的设置向国家综合部门融合。2004年3月,总统普京再次改革国防工业管理体制,国防工业企业的直接管理权集中到新成立的工业与能源部,下设工业署专管国防工业订货需求。
3.2 通过政策法规促进国防工业转型
军事工业在国家的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要发挥军事经济的作用,推动军民融合,从宏观上必须要有国家的支持,法律的保障。
俄政府先后通过了《俄罗斯联邦国防工业军转民法》,颁布了《关于稳定国防工业企事业单位经济状况和保证国家国防订货的措施》及《关于压缩动员能力和动员储备》的总统令,提出了《俄联邦国防工业转产专项计划》。这些政策法规表明了俄政府推进军转民计划的决心,在鼓励企业生产民品,开发军民两用技术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并进一步确立了军转民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等。
美国国会从1990年开始,通过每年度的《国防授权法》和制定《联邦采办改革法》等一系列重要法案和政策,并先后制定出台了《国防部国内技术转让条例》,《采办改革:变革的命令》、《两用技术:一种为获得经济上能承受得起的前沿技术的国防战略》等一系列采办政策和文件。以立法的形式对发展军民两用技术的地位加以确认,强化并保障了军民结合在国防科技政策中的核心地位,鼓励采办民用企业的技术产品,推进军民融合。同时,美国还通过实施各种军民融合的科技计划来促进军民一体化的发展。这些军民融合的科技计划有:技术转移计划、先进概念技术演示计划、两用科学技术计划、利用民用技术节省使用与保障费用倡议、国防部制造技术计划、独立研究与开发计划、北美技术与工业基础组织计划、技术转化倡议、国防生产法案第三篇计划、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等。
日本政府则实行优惠扶持政策,保护民营军事生产能力。为保护可生产军品的重点民间企业和主要军品生产线,日本政府将军品产值占企业总产值10%的企业列为重点军工企业,如三菱重工业公司、川崎重工业公司等,并从经费、政策、管理等方面实行政策倾斜。此外,为提高日本军工企业的竞争力,日本政府还积极推动相关军工企业进行优化组合,鼓励进行联合研制和生产。对于中小型可生产军品的民间企业,日本政府则从税收制度上予以优惠,实行“国防工业相关税制”。所谓国防工业相关税制,主要是对飞机制造企业、武器制造企业,并且包括这些行业的转包商,在这些转包商投资设备时,减收法人税。实行的优惠措施有老措施也有新措施。
德国这个军火王国的崛起,则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历届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产业政策倾斜。例如,德国空军原想购买美国飞机,因为这类飞机随时供货,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但军工企业的意见占了上风。他们认为德国应该保持自己的竞争力,要跟上技术的发展而不能依赖美国,必须研制自己的飞机。政治家们按军工企业经理的愿望作出了决策,继续研制90式歼击机,并取得了成功。
3.3 军民技术双向利用
军民融合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军民技术的融合。
美国政府在采办制改革时,就注重军民技术标准的一致性,以使军民互用。欧盟认为大力发展军民两用技术特别是充分利用先进民用技术,大量节省研制生产费用,弥补国防科研经费日益短缺的重要途径,因此强调将它的重点技术计划更直接地同欧洲国防工业竞争能力所依赖的关键新技术联系起来,促进民用研究计划与军用研究计划的结合。法国政府拨款10多亿法郎,责成武器装备总署负责推动电子设备、复合材料、机器人和控制设备等军民两用技术的开发。英国国防部国防研究局除了提出部门外部研究计划和私有资金计划这两项军转民计划外,还专门制定了发展军民两用技术的“探路者”计划,组建了多个军民两用技术中心,并与英国航空航天公司共同建立了军民两用技术中心网。在德国,很少有只生产军品的企业,较大的公司都是既生产军品又生产民品,并且把军品的科研与生产完全纳入市场体系之中。德国发展军民两用技术,为国防工业提供雄厚的资金支持。俄罗斯政府充分认识到前苏联军民分离体制的弊端,发挥国防工业独一无二的生产和科研潜力,逐步解决军工生产与国民经济脱节的问题,将开发和利用军民两用技术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并在《俄联邦军事学说基本原则》中予以明确。
以色列大力推行“军转民”和“民转军”。以色列认为,在“军转民”过程中,有些产品技术是可转化的,有些产品技术是不能转化的。在服务领域可以实现“军转民”,如维修、维护业务等;研究开发能力也可转移,并且是双向的,军可转民、民也可转军,如计算机技术就是“民转军”。有些技术本身就是军民两用的,则可转移;而有些是无法转移的,除非转移到准军用部门,如发动机制造商转为火车制造商是不可能的。以色列实现“军转民”的主要举措为:第一,政府鼓励从军工企业下来的员工发挥其在军事工业中的经验和技能,为“军转民”工作做贡献;第二,军工企业收购民用企业,以分散企业风险;第三,利用民间资金推动技术的转移;第四,进入准军用市场,如警察行业等。为增强企业活力,以色列许多军工企业都开展多种经营,拓宽民用市场,从事民品业务,如拉法尔武器研制局就开发了医疗诊断设备等。
德国政府和军工企业强调发展军民两用技术,重视军民两用技术的相互转换和利用,并给予资金支持。德国政府认为大力发展军民两用技术,是大量节省研制生产费用、弥补国防科研经费日益短缺的重要途径。目的是使武器装备的发展植根于整个国民经济和科研基础之中,充分调动各行各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全社会的科技和生产优势,加快新技术在军品开发和生产中的运用,缩短武器装备的研制周期,促进国防产业的蓬勃发展。
3.4 加强贸易与合作,带动国民经济发展
贸易与合作,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通过军民品的出口来增加收入,另一方面通过国际合作进行科研活动。军火出口一方面可以周转资金,赢得外汇和购买必要的军事战略物资, 以便进一步研制新型的武器系统,满足军队的需求和再扩大军火贸易。另一方面,可以扩大军火生产,降低生产成本,促成足够的开工率,维持国防产业的发展。
前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建立了武器装备与国防技术进出口公司并通过“以出养内、以外联内”的方式,推动国防企业改造和管理重组,加快国防工业综合体对外合作的步伐,力争在国际贸易与竞争中取得更多利润份额,也为国防工业发展提供和奠定雄厚的经济基础。1999年初,俄罗斯总统叶利钦签署两项命令,对军品和军民两用技术进行严格监控。其中一项是《对1996年8月16日第1194号“关于监控俄联邦出口制造导弹所需设备、材料和技术”总统令确定的设备、材料和技术清单进行修订和补充》,另一项是《对1996年8月26日1286号“关于监控俄联邦两用技术和商品出口”总统令确定的两用技术及产品清单进行修订和补充》。2001年,俄武器与军事装备的出口销售额达到44亿美元,约占俄国防工业产值的35.2%。目前,俄罗斯武器装备与军事技术出口订单已达到130亿美元,远销45个国家。同时出于自身综合因素的考虑,俄罗斯积极谋求与西方开展国防科技领域的国际合作。为此,俄罗斯专门成立了对外军事技术合作委员会,目前己与美、法、意、加、韩、瑞典、挪威等国建立了合作关系。俄罗斯军贸机制已初步形成了以市场为依托,相对保持国家垄断地位的“俄罗斯式”的军贸管理机制,国际军技合作已达到相当规模,军贸出口呈逐年上升趋势。
德国的军火贸易历来是国防工业的支柱。长期以来,德国政府要求军工部门在满足国内武器装备需求的前提下,积极扩大军火出口,并把军火出口作为保持国防产业规模和能力,补偿国防科研经费不足,扩大德国的国际影响和作用的战略措施。近年来,国际军火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在这一背景下,德国领导人都明确表示,继续支持武器出口,并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鼓励和促进这项工作。一是要求政府必要时对军火出口给予政治上的支持,直接参与推销活动,为其成功创造条件,甚至以政府间协议的方式促成;二是要求军队积极配合军品出口工作,在推销、签约和执行合同的各个阶段更多地参与诸如装备性能演示、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项活动;三是要求金融财政部门为军品出口提供更加有效的信贷担保。此外,还要求加强军工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大宗合同项目由政府机构进行管理并统筹安排贸易补偿。
3.5 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市场竞争
对于像俄罗斯、以色列这些国防国有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在军工复合体的改革中更加注重私有化,建立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而像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则更加注重资源的整合利用。他们的主要做法有:一是资源整合、并购重组的方式以期实现军工产业的二次发展。于是,国外军工企业的重组应运而生,如美国波音公司与麦道公司合并、法国宇航•马特拉公司与德国宇航公司的合并;一些国有军工企业的改制也在抓紧进行,如法国汤姆逊公司。并购重组后,各大军工大国不仅缓解了军工产能的过剩,而且还提高了军工企业的规模化效益、专业化水平以及国际竞争力。二是各国政府将军工企业私有化或股份制改造作为一项重要的举措推出,使得大量的军工企业被推向市场,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运作,从而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对国防科技工业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已经成为世界上诸多国家的共同选择。
德国促进军工企业的合并与集中,加强军工科研与生产的国际合作。由于历史的原因,德国军工企业在二战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同美、俄、日相比,规模小,经济实力有限,难以同这些大国的军工企业相抗衡,为此从20世纪80年代末期起,德国政府开始促进和推动军工企业的合并与集中,以增强与外国大公司的竞争能力。奔驰公司在1986年兼并了ABC电气公司、Dorniet航天技术公司和MTU发动机联合公司,成了联邦德国最大的康采恩。1989年奔驰公司又与著名的军工企业MBB公司合并,成立戴姆勒•奔驰公司。军工企业的合并与集中,一方面可以保存军工核心力量,合理使用技术力量,发挥规模经济的优势,另一方面可以使军工企业具有足够规模和实力参与国际竞争。
俄罗斯以精干重组、宏观管理促进发展。俄政府鼓励变更所有制,形成企业集团,成立金融—工业集团。
(1)变更所有制结构,形成企业集团。2001年10月,俄罗斯通过了《2002-2006年国防工业综合体制改革与发展》计划,开始其军事工业联合体的大规模改革,拟分两个阶段完成国防工业改革。第一阶段(2002-2004年),组成军事工业联合体的“核心”企业,并围绕他们集中国防生产;第二个阶段(2005-2006年),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成立专门的控股公司,将企业整合成更大的多专业集团公司,进一步完善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实行自主经营,扩大经营范围。后又出台《关于2010年前俄国防工业发展远景规划》,决心将国防企业综合体进行重组,企业数由1600多家减少为1000家以内。
(2)成立金融—工业集团,进行金融支持。俄政府专门成立了“军事工业进出口银行”和“生产、科研、商业及改革风险保险公司”,并调配现有的8家专业银行为建设金融—工业集团筹集资金。俄罗斯设想在军工系统中建立30-40个这类集团,目前已建立的这类集团有:莫斯科航空生产组织—军事工业综合体(VPK-MAPO)、“依留辛”和“雅科夫列夫”航空综合体、“苏霍伊设计局”科研生产联合体、“金刚石”和“安泰因”科研生产综合体等。俄罗斯另一个主要的做法是持续推进国防工业的私有化进程。俄罗斯国防科技工业的所有制形式,根据企业的重要性,分为国家所有制、国有制与股份制相结合、股份制三种形式。其中主要部分是以国家控制其大部分股权为基本形式的股份制企业。其私有化的进程将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国有制的国防工业企业实行私有或私营;二是允许以前国防工业以外的私有企业和部门进入国防工业。截至2001年,在俄罗斯的军工企业中,国有企业占43%,国家参股的股份制企业28.2%,国家不参股的私有企业为28.8%。随着改革的深入进行,到2003年,国有企业己经下降到不及四成,而股份制企业则己经超过六成。不过俄罗斯军工企业私有化是有原则的,虽然国家控制的军工企业数量在减少,但是主要的骨干型军工企业仍在国家手中,国家对从事高精尖武器装备研制的军工企业严禁实行私有化,而实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则多为下游企业和军转民的生产企业。因此俄罗斯对实施国防工业私有化的态度是相对谨慎的,因而私有化的进程还将持续一段时间。
3.6 重视人才培养与科技研发
利用军工企业的科技优势,培养优秀的军民技术融合研发人才,培育军工企业的持续竞争力。
俄罗斯国防科技企业从企业领导人的知识结构、思维方式和文化层次上加以提高与再塑造,并采用国际通行的职业管理者的筛选和使用方法,建立企业家的分配约束机制,尤其强化知识产权激励机制,有效激励与管理企业管理者,使之成为技术创新的不懈动力。
美国的创新主体是有什么样的市场就开发什么样的技术。由于产业链是开放型和社会化的,创新主体在开发技术时通过主体合作,企业并购等方式实现技术和资源的军民融合。其中高校、非营利机构、军队(政府)科研院所是基础研究、预先研究的主要力量。
以色列走的是国防部研制机构公司化道路。以色列将国防部下属的TAAS公司和拉法尔武器研制局转变为国有公司,使其转变职能,迅速提高竞争能力。如TAAS公司于1990年改为国有公司后,即改组了公司结构,成立了董事会,组建了适应市场运作的集团。1998年,人员和下属工厂也从1990年的14000人和32家分别减至4300人和14家。拉法尔武器装备研制局改为国有公司后,获得更多的企业经营自主权,除积极寻求国际合作外,还向民品市场进军,取得成效。改制后的1994年,当年就创4.26亿美元的销售额纪录,其中出口额约占销售额的1/3。
3.7 失败的教训
失败的实践的研究在军民融合的研究中也是十分重要的。我国国体在苏联解体前与俄罗斯一致,所走的道路有很多相似之处。因此,对我国军工企业来说,俄罗斯在实践中的失败经验相对于其它国家更有借鉴意义。
俄罗斯军工企业转型大致有三步。一是所谓的Physical Conversion。这种转型就是制定政策让以往的军工企业开始生产民用产品。但是这类转型最后却失败了。其原因主要是:
(1)领导人运用传统方法——管理施压来执行转型政策;(2)没有精密的执行计划,转型的规模和期限不合时宜;(3)资源释放目标和转型重点选择不正确;(4)没有考虑到军工产品的特征和工业产品多样化规律;(5)政府没有足够的财力来周详地考虑纠正错误;(6)企业管理并没有准确理解政府的转型意图。俄罗斯的第二种转型是经济转型(Economic Conversion)。经济转型也是一个失败的概念,军工企业将生产力转向消费品市场的改变并不能满足俄国内部的消费市场,以消除产品和服务短缺的问题。即使所有军工企业转型民用也只能满足俄国70%-80%的市场。
虽然转型是提高产品竞争力的一个机会,但由于军方生产的部分高科技产品在俄罗斯没有足够大的市场,使得这些在理论上可以应用于民用领域的产品找不到市场。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点:(1)军民技术鸿沟。民用产品的技术含量较低一般不需要军事军工部门提供的技术和产品,企业只能通过出口高科技产品来解决这个问题。(2)军民部门相互独立,很多技术不具有兼容性。(3)军工企业习惯了国家订单,而缺乏市场营销技能和满足消费者需求的能力。
国发[2010]37号文件(《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指出:要积极推动军工开放,加强军民资源互动共享,全面实施国防科技工业转型升级战略,大力发展军民结合产业,坚定不移地走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进一步推进发挥国防科技工业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因此,军工企业转型升级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而转型升级的路径及方式随着军工企业发展过程中所处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以及企业内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改革军工复合体,走军民融合之路是国外军工企业已经或正在经历的道路,也是国内军工企业转型升级将要走上的道路。国外军工企业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军工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决策制定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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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烨,贵州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杨存尧,贵州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张潇淼,贵州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