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焕群
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按照农业部的定义,绿色食品是指“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从定义可以看出这样含义:生产绿色食品的环境优良、手段优良、产品优良。它不仅是一种食用农产品,而且也是一种经过质量认证的食用农产品,同时还是一种具有品牌价值的食用农产品,以及市场定位比较高端的食用农产品。绿色食品具有的这种独特性,特别是对质量和品质的特殊要求,也就决定了质量管理在绿色食品整个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质量管理绿色食品甚至比生产绿色食品更为重要。本文结合黑龙江省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制度建设及其他工作的经验,就绿色食品质量管理制度的有关问题浅谈几点看法。
黑龙江省是全国最早开发绿色食品的省份之一。20多年来,黑龙江省始终坚持一手抓产品开发,一手抓质量管理,通过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切实完善了“从土地到餐桌”的质量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和提升了绿色食品大省的地位。特别是近年来,在食品质量安全事故频发的态势下,黑龙江省绿色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产品抽检合格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今年达到99.3%。从全省绿色食品标准化基地管理的实践看,绿色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三个大的层面。
1.1 基础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准入管理制度。制定“准入”制度的意义在于设置了基地创建的“门槛”,从“源头”上提高了基地建设的水平。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建立生产管理体系,责任到人,管理到户,自上而下形成了生产管理体系;实施耕作轮作制度,根据实际制定合理的轮作计划,采取少耕、免耕和保护性耕作等先进技术保持土壤肥力,确保土地可持续利用;完善生产管理档案制度,研究制定了便于生产管理的册、簿、图,按照基地农户有绿色食品生产者使用手册,村、乡、县有田间生产管理登记簿,乡、县有地块分布图和基地分布图的模式进行统一管理。投入品管理制度。制定了农业投入品管理办法,以政府文件下发并有效实施;建立了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并明示基地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的农业投入品目录。建立了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基地管理者随农时深入农户、田间现场检查,从源头上把好投入品使用关,有条件的创建单位还建立了农业投入品专供点,实行连锁配送和销售跟踪记录管理。在病虫草害防治上积极引进并推广农业防治、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技术;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对农业投入品使用及农业投入品市场不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查,杜绝了违禁农业投入品进入基地。技术服务管理制度。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组建了技术小组,利用专家大院、农业技术咨询110等形式为基地农户传授绿色食品技术标准和生产操作规程,帮助基地农户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产业化经营管理制度。产业化经营是标准化基地建设的基本原则,而基地企农对接制度的执行效果对产业化经营有着直接影响。从实际情况看,基地企农对接制度首先体现在龙头企业和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形式上,主要有契约联结、服务联结、资产联结等三种形式。通过相互制约,使三方紧密结合,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
1.2 验收管理制度。重点是把握以下环节:首先审核基地是否具备验收条件。创建期满,达到了标准化基地创建要求;自查结论合格;创建档案真实健全;达到了标准化基地创建目标。其次明确验收依据。包括农业部已发布的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或规范、《关于创建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意见》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再次严格验收程序。认真执行听取汇报、资料审查、实地检查、访问农户和产业化经营企业、逐项评分、验收总结等规定的验收程序,对基地验收情况做出结论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最后坚持验收标准。从资料审查到现场核查,每一环节都严格执行程序和标准,做到检查过程不落项,验收标准不降低,严守最后一道防线。
1.3 基地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监管办法。先后出台了《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明确监管内容,重点加强对基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市场及农户生产档案等进行监督和检查。认真开展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督导基地农户、组、村、乡(镇)、县(市)自下而上开展生产管理自查。
绿色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体系贯穿于全省绿色食品发展的始终,并直接影响和促进了全省绿色食品健康快速发展。2012年,全省绿色食品总产值1330亿元,占全国的1/6;实物总量首次突破3000万吨,占全国的1/5;绿色食品认证面积达到6720万亩,超过全国认证总面积的1/4;国家级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5390万亩,为全国总面积的1/2,是全国最大的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从面上分析和典型解剖看,全省绿色食品质量管理制度涉及绿色食品发展的全过程和各个层面,且衔接紧密、相互配套,构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具有十分鲜明的特点。
2.1 质量管理制度的全程性。从绿色食品产业链条看,其质量管理制度是一个由多环节构成的制度体系,包括生产基地质量管理、产品加工质量管理和生产销售质量管理等方面。而实际上,每个环节还包含多个管理层次,如生产基地质量管理,就包括原料种植过程、收获过程、加工过程、销售过程等都是基地的组织者、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各项制度的制约和监督下进行的。基地生产前阶段,主要有环境评价制度、环境检测制度、组织管理制度。基地生产过程阶段,主要有生产管理制度、投入品管理制度、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基础建设管理制度。基地原料收购、加工和销售阶段,主要有产业化经营管理制度,包括基地建设单位出台的支持龙头企业收购原料的政策措施、原料生产订单、原料收购合同或种植协议等。
2.2 质量管理制度的多层次性。绿色食品质量管理制度是一个体系,而且具有多样性和多层次性的特征,并从绿色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制订层面延伸到基地农户、生产企业和市场销售的管理层面,再由制度执行效果层面延伸到绿色食品生产和经营的各个层面。以绿色食品生产基地质量管理制度为例:从制度制定层面看,有组织管理制度、验收制度、监督管理制度;从基地管理层面看,有生产管理制度、投入品管理制度、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基础建设管理制度;从制度执行效果层面看,主要有产业化经营管理制度,包括基地建设单位出台的支持龙头企业收购原料的政策措施、原料生产订单、原料收购合同或种植协议等。这三个层次的制度并不是截然分开的,有些制度是相互交叉的,有的是由一个层次独自实施或者执行,有的是需要各个层次综合实施或者执行。从各地情况看,制度体系这一多层次特征比较符合绿色食品质量管理的实际,消除了制度执行的盲点和薄弱面,把涉及绿色食品质量管理的各个层面、各种组织都纳入到制度的覆盖之中和约束之下,这也是绿色食品质量水平不断提升的一个关键因素。
2.3 质量管理制度的可操作。从各地调查情况来看,方便操作是绿色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体系的另一个显著特征,特别是在绿色食品生产基地,这种可操作性非常符合现行的农村生产关系实际,符合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体制。因为绿色食品基地建设的主体是农民,政策的制定和制度的确立必须以农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特别是由于在大多数生产基地分户经营的形势下,如何通过制度的制定指导和规范农户全程、全面按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生产,是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必须充分考虑的问题。对整个绿色食品质量管理而言,制度体系对绿色食品发展和管理更为重要,各项建设制度不能停留在纸上,必须落到实处。从各地情况看,近年来,各地针对现阶段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实际,在制定制度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农村生产关系的特点,力求制度简易化、可操作。
绿色食品质量管理制度重在实施和落实。在总结多年经验的基础上,着眼长效机制建设,大胆创新管理思路,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质量管理制度组织与实施模式。
3.1 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度实施中的主导作用。各地普遍成立了农业及绿色食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农业的领导牵头,吸收农业、环保、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的领导参加,负责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组织和落实。这一做法,有效地避免了制度落实的“盲区”,以及“扯皮”、“推诿”现象,也逐步形成了多部门协调一致,合力管理绿色食品质量的良好局面。
3.2 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制度实施中的骨干作用。针对绿色食品产业链条长,经营分散,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各地采取部门联动,分段落实,合力管理的办法,确保了制度的效果。主要是政府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具体表现为职能部门充分履行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绿色食品质量管理工作。如工商部门通过开展“红盾行动”,重点打击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三品”产品;质检部门则通过“亮盾行动”,对绿色食品产品及投入品质量安全状况定期开展检查,防止不合格的产品进行市场。同时,注意协调和组织农业系统的植保、药检、土肥、农技等单位,重点开展基地阶段的监管,严格按标准控制使用量和使用次数。这种统分结合,部门联动的监管模式,切实堵住了监管工作中的漏洞,有力地维护了“三品”产品质量安全。
3.3 充分发挥农户制度实施中的主体作用。针对现阶段农户分散经营的实际,各地注意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方式,充分调动农户参与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的积极性,实现由“管理我”到“我监管”的转变。重点是在全面推行“五统一”(统一品种、统一投入品、统一栽培方法、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技术指导)生产模式的同时,建立健全以确保“三品”质量安全的“农户联保责任制度”。即在“三品”生产基地特别是绿色食品标准化基地,以若干农户为单位,建立联保责任制,户与户之间,相互监督,诚信生产,确保每个基地农户都能诚信种植,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一些地方还注意从强化农民主动参与绿色食品质量管理入手,通过细化和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农户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等激励和制约手段,引导农户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讲诚信、讲道德,牢固树立按照标准生产绿色食品为荣,不按照标准为耻的荣辱观。
3.4 充分发挥质量检测部门的配合作用。质量检测是落实绿色食品质量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近几年,围绕扩大绿色食品产品检测覆盖面,全省已投入1亿多元用于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增加检测机构,更新设备设施,强化检测手段,形成了以国家级检测检验机构为主,以地方为辅的网络化监测检验体系。全省国家级环境、产品检测检验机构从创建前的4家增加到10家;省级环境、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发展到10家,市、县级发展到46家。大部分市(地)级以上的检测机构都设有色谱实验室,配备先进的仪器设备,具有检测农产品中的农药、兽药残留、有害元素、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300多个质量安全指标的能力,可以承担粮油、乳制品、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等产品检测任务。全省绿色食品产品检测覆盖面已达25%左右,高危产品达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