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 剑 吴保忠 刘明建 胡志雄
(广东省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广东 肇庆 526060)
良性前列腺增生在泌尿科临床上较为常见,且多见于老年患者。现如今临床上治疗该病症最为有效的方法就是手术治疗。而其中最为常用的就是经尿道前列腺切除术。但是该种手术也容易引起膀胱痉挛的并发症,不但增加患者的痛感同时也对患者的术后恢复造成严重影响[1]。本次研究将以随机选取2011年1月至2014年1月间本院收治的150例患有良性前列腺增生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分析研究良性前列腺增生相关的膀胱痉挛病因以及治疗方法,现将分析研究结果总结如下。
1.1 一般资料:随机选取2011年1月至2014年1月间本院收治的150例患有良性前列腺增生患者为研究对象,并将其随机分为对照组以及观察组,每组各75例。所有患者均符合良性前列腺增生的诊断标准;排除标准:存在内分泌疾病或者是内分泌病史的患者、膀胱内有小梁或者是结石、肿瘤的患者、神志不清的患者、存在盆腔手术或其他创伤性病史的患者。患者年龄为54~74岁;平均年龄(65.7±2.1)岁;所有患者均出现排尿异常的临床症状;本次研究目的以及研究方法均已详细告知患者及其家属。患者及其家属自愿参与本次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2 方法:对所有患者进行术前常规检查并进行经尿道前列腺电切术治疗,记录患者的手术过程以及术后膀胱痉挛的发生情况,对出现膀胱痉挛的患者要进行对症治疗(对患者注射盐酸哌替啶进行镇痛,并为患者注射解痉药品,口服双氯芬酸,同时要注意选择合适的冲洗液)。
1.3 观察指标:①观察并统计尿流动力学等检测结果(所有检测结果均取平均值)。②观察并比较膀胱痉挛与前列腺增生程度之间的关系以及膀胱痉挛患者的治疗结果。
1.4 统计学处理:所有数据均采用SPSS17.0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计数资料以“%”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尿流动力学等指标的检测结果:本组150例患者的IPSS评分为(23.4±2.1)分;QOL为(4.3±0.5)分;Qmax为(6.6±4.1)mL/s,Qave为(4.2±2.5)mL/s,PQmax为(81.3±31.2)cm H2O,QPmax为(4.6±4.2)mL/s,VP为(98.2±50.1)cm3,残余尿量(187.6±35.7)mL;术后发生膀胱痉挛60例,占总病例数的40%;其中低顺应性膀胱术后发生膀胱痉挛的概率为31.7%(19/60);不稳定性膀胱术后发生膀胱痉挛的概率为41.7%(25/60)。
2.2 未发生膀胱痉挛患者与发生膀胱痉挛患者各项检查指标的对比:术后发生膀胱痉挛患者与未发生膀胱痉挛患者在前列腺增生程度的比较上并未表现出明显差异(P>0.05),见表1。
表1 未发生痉挛患者与发生痉挛患者前列腺增生程度的对比(n)
2.3 膀胱痉挛患者治疗结果:所有膀胱痉挛患者在进行对症治疗后均痊愈出院,治疗期间未发现患者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现象。
3.1 术后膀胱痉挛产生的原因:术后出现膀胱痉挛的原因有很多,而术前憋尿肌不稳定是导致该并发症的主要原因。该项结论是临床上较为认可的原因[2]。但是,对其发生机制仍未得到明确解释。在本次研究中共有患者150例,其中60例患者出现术后膀胱痉挛反应(40.0%),而其中又以低顺应性膀胱以及不稳定膀胱的发生概率最高,笔者推断这可能是与低顺应性膀胱与不稳定性膀胱均容易造成膀胱憋尿肌不稳定有较大关系。本次研究结果与其他研究结果[3]相比膀胱痉挛的发生概率较低,笔者认为其可能与对患者在术中进行冲洗时选择了更为适合的冲洗液温度有关。另外从本次研究结果中可以看出,膀胱痉挛与患者前列腺增生的严重程度无关。
3.2 膀胱痉挛的治疗方法:临床上治疗膀胱痉挛的方法有许多种。本次研究中对患者使用了双氯芬酸的镇痛药物以及阿托品类的解痉药物,其临床结果显示治疗效果良好。笔者认为对症治疗对于膀胱痉挛患者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对其进行预防性的治疗更具临床价值。预防性的治疗不但可以减轻患者的痛苦同时也可以提高患者的康复速度。从本次研究中笔者总结出如下几点预防措施:①所有患者要在进行手术前例行尿动力学检测,充分了解患者的ID情况,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治疗的适当调整。②对患者进行膀胱冲洗时要尽量使用与人体温度相近的冲洗液。
综上所述,膀胱痉挛是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术后的常见并发症,发生膀胱痉挛与前列腺增生程度等无明显相关性,但与手术方式存在较大关系。
[1]张金华,刘红燕,李微.266例良性前列腺增生术后膀胱痉挛相关因素分析及预防[J].现代预防医学,2012,39(11):2831-2833.
[2]张星,孙玉炎,李晟玮,等.中西医结合治疗经尿道前列腺等离子电切术后膀胱痉挛55例临床观察[J].江苏中医药,2011,42(1):35-36.
[3]赵军,贺大林,刘润明,等.良性前列腺增生相关的膀胱痉挛病因分析及治疗[J].中华男科学,2011,11(4):275-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