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杭白菊产业的主要问题与解决对策

2014-01-29 10:18
浙江农业科学 2014年8期
关键词:杭白菊桐乡菊花

陈 轶

(桐乡市农技推广中心,浙江桐乡 314500)

桐乡杭白菊产业的主要问题与解决对策

陈 轶

(桐乡市农技推广中心,浙江桐乡 314500)

通过对杭白菊产业现状的调研,对田间生产的技术难题,行业管理和自律问题,以及质量标准体系的问题进行探讨。针对杭白菊产业目前所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提出今后菊业健康发展的建议,主要包括以“信”为先,研制采摘自动化机械,保护产地环境,规范田间化学品投入,制定质量标准评价体系等。

桐乡;杭白菊;产业

杭白菊是桐乡市著名传统特产,是桐乡的一张金名片。1658年桐乡学者张履祥所著《补农书》中即有“若种之成亩,其利视种豆自倍”的记载[1],说明桐乡市杭白菊商品化种植至少已有350年以上的历史。1999年桐乡市被农业部命名为“中国杭白菊之乡”,2002年被农业部、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认定为“全国园艺产品出口示范区”,同年又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原产地域保护品种”认定,2006年转换成“地理证明商标”[2]。

杭白菊是道地中药材“浙八味”之一,具有祛风明目、降火解毒、平肝阳、安肠胃、利血气的功效。由于在饮用功能上重视开发,现主要消费领域已从中药材转向“饮用菊”,以菊代茶,泡沏饮用。功能转变使杭白菊更加贴近生活,人们更加关注其质量安全,尤其是其生产过程中是否使用农药,是否会因农药残留超标造成菊花茶不安全[3-4]。虽然相关的大学、科研院所、质监机构等进行过多次农残检测,但大多是研究性和内部管理掌握型的,至今并未有市售杭白菊农残情况的权威报告公布。

桐乡现已形成较大的杭白菊产业,但也存在着问题。从生产现状中探讨问题,研究相应对策,对保护杭白菊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现状与问题

1.1 生产区域广,冒牌入市多,原产地保护形同虚设

杭白菊是野菊驯化,经长期人工栽培选育而来的,属大白菊类产品,适种的地域范围很广。全国大白菊类产品,除桐乡常年栽培0.33万hm2以外,江苏盐城、湖北麻城、山西运城3个地区也有较稳定的种植面积,浙江其他县市、江西、河南、四川、安徽等10多个省也有种植,品种有的引自桐乡,有的为当地选育。由于桐乡菊花企业在下游市场具有垄断地位,全国的大白菊类产品大都通过桐乡的菊花企业后再进入消费市场。桐乡大白菊种植面积、产量约占全国30%,但全国80%以上的大白菊产品都打着“杭白菊”的名头,也就是说全国市售“杭白菊”1/2以上都不是桐乡种植的。2002年国家质检总局认定“杭白菊”为“原产地域保护品种”,后又转换为“地理证明商标”,其本意是保护原产于桐乡的菊产品,但实际上却成为一些菊花企业鱼目混珠、以次充好、谋取不当利益的工具。

1.2 安全认证泛滥,市场公信力不高

杭白菊是桐乡著名特产,生产厂家非常注重品牌建设和安全性认定。据统计,至2013年底,桐乡众多杭白菊产品中得到认定的共有:16个“无公害农产品”(认定面积约0.33万hm2)、8个“绿色产品”(认定面积约0.24万hm2)、4个“有机产品”(认定面积约40hm2)。认定面积已等于甚至超过实种面积。暂不论杭白菊田间生产过程中,农药化肥等化学品的投入是否能达到认定标准,就单以桐乡目前众所周知的水环境现状(全境无三、四类水),生产如此之多的安全农产品,其公信力如何保证,消费者产生质疑是在所难免的。

1.3 小户生产,监管和标准化生产难以落实

杭白菊生产属“劳动密集型”,每667m2菊田的物化成本(如种苗、肥料、农药等)约500元,而人工成本却高达4000元(以每667m2投50工,每工80元计算。其中种植、摘心、防病治虫除草、排灌等田间管理15工,摘花35工)。特别是10-11月采摘期,从采花蕾到采大花,时间长达1个月,天天要采,人工非常紧张,成为制约杭白菊规模化种植的最大瓶颈。因此目前桐乡杭白菊种植仍以小户为主,全市菊农约4万多户,户均种植面积667m2稍多。小户种植模式的农药使用比较随便,种植分散,职能部门难以有效监管。技术部门制定的许多标准化生产规程大多停留在纸上,难以落到实地。

1.4 农药残留不可避免

杭白菊是宿根多年生植物,从4月大田定植到11月采摘,生育期长,有蚜虫、夜蛾、蚱蜢、菊天牛、叶枯病、根腐病、病毒病等多种病虫害和杂草为害,生产过程中需使用农药。目前菊农常用农药有多菌灵、井冈霉素、精喹禾灵、灭多威、毒死蜱、辛硫磷、阿维菌素、甲维盐、啶虫脒、定虫隆、氯虫苯甲酰胺、吡虫啉、菊酯类等[5]。全生育期不用农药在大面积的商品生产中难以做到。

从杭白菊病虫害防治的技术层面分析,防治花期飞蚜对菊花产品的质量安全影响最大。因为10—11月是杭白菊采摘季节,也是秋季飞蚜的盛发期,飞蚜对菊蕊的嫩黄色有趋性,加之此时菊花每天都要采摘。不施用农药不行,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也往往是句空话。

以目前杭白菊的生产模式、技术水准及监管力度,菊产品中农药残留不可避免。内部掌握的检测结果也表明,菊产品存在农药残留超标情况。

1.5 产品农药残留标准体系不完备,难以客观评

价质量安全

目前颁布执行的与杭白菊农药残留限量相关的标准主要有GB2763—2012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标准、NY5119—2004无公害食品饮用菊花标准、NY/T2140—2012绿色食品代用茶标准、GB/T18862—2008地理标准产品杭白菊和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最具相关性的应是国标GB/T18862—2008地理标准产品杭白菊和行业标准NY5119—2004无公害食品饮用菊花,但前者共6项卫生指标,其中农药2项(乐果和敌敌畏)[6];后者共5项卫生指标,其中农药2项(溴氰菊酯、氯氰菊酯)[7]。因涉及农药太少,检测中往往采用NY/T2140—2012绿色食品代用茶标准,这个标准涉及农药共10项,为多菌灵、氯氰菊酯、毒死蜱、三氟氯氰菊酯、乐果、氰戊菊酯、三唑磷、克百威、吡虫啉、三氯杀螨醇[8]。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中没有杭白菊农药残留指标[9]。GB2763—2012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没有杭白菊农药残留指标[10],有涉及茶叶的8种农药限量标准可供参考对照。综上所述,杭白菊明确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共涉及农药12种,只要这12种农药残留不超标,就可定义为“安全”,由于这12种农药与田间实际使用的农药种类尚存差异,以这样的标准体系来评价其安全性,既不全面也不客观。但即使是按照这样的标准,仍有产品被检测出农药残留超标。

2 对策措施

2.1 打造“桐乡杭白菊”品牌

“信”既是人的道德价值,也是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只有“信誉”才能有消费者的“信任”。“信”的缺失,必会自毁长城。“桐乡杭白菊”的金字招牌要保护好。

严格执行“原产地保护”,真正做“桐乡杭白菊”。菊花企业从外地收购的菊花只能标注“大白菊”,并注明产地,不能以“杭白菊”之名流入市场。必须认清这样的事实:将外地菊花包装冒充为桐乡杭白菊的,是桐乡自己的菊花企业,短期内可能影响到一些企业的利益,但从长期来看,有利于桐乡菊业的发展。这不仅要求企业自律,也要求工商、质监等相关执法和管理部门加强工作,行业协会也要发挥作用,对鱼目混珠、以次充好的行为要坚决处罚,甚至法办。

针对目前认证产品泛滥的现状,必须痛下决心,加以切实整顿。对所有认证产品的产地环境、生产规程、质量控制进行集中检查,应以市售产品抽检为主要方式,适时公布有权威性的“市售杭白菊质量安全报告”。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停止无公害、绿色、有机标注,取消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和证明商标的使用(准用)资格,并公布曝光,驱逐出市场。不动真格,一团和气,在“信”字上肆意透支,会酿成不可挽回的大危机。

2.2 “机器换人”是杭白菊产业突破的关键点

目前制约杭白菊产业发展的各因素中,点的突破会带来整体面的提升的关键点就是机械化采摘。杭白菊属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采摘期人工投入集中,制约规模种植的发展。一旦在采摘环节上能“机器换人”,在机械化上有所突破,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就成为可能,随之而来,严格的田间操作规范、标准化生产、有效监管、可追溯制度等就能落地。因此必须认识到开发采摘机械的重要性,如杭白菊产业仍坚持传统采摘方式,在桐乡这种经济发达、劳动力成本高的地区,就只能是“夕阳产业”,产业没落不可避免。只有“机器换人”才能使这个产业转型升级。

回顾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桐乡菊业的第一次“机器换人”革命,是改传统千家万户式“灶头蒸、太阳晒”为工厂集中式“蒸汽杀青、热气干燥”,菊农售卖鲜花即可,实现了不靠天(太阳)晒花和杭白菊的卫生加工,极大提升了杭白菊产业[11]。直到现在,桐乡杭白菊产业还在享受这次“机器换人”的红利。在采摘环节的“机器换人”是杭白菊产业的第二次革命,相关机械研究、生产企业应加大研发力度,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加大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力求突破。

2.3 治理污染,改善菊田环境

农作物都生长在自然环境中,洁净的土壤、空气、水,是生产安全农产品的基础。桐乡目前环境污染较为严重是不争的事实,这就要求政府汇同全社会力量,加大对污染企业的监管,规范排污行为,严厉打击偷排污染物等破坏环境行为,同时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减少农田环境污染。对保障农产品安全而言,保护和治理环境是治本之策。

2.4 田间生产方面,减少和规范化学投入品

“安全农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关键在田间。在田间生产中,着重加强5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大力推广应用杭白菊病虫害“三诱(性诱、色诱、灯诱)”防治技术和避虫网栽培,部分替代施用农药。二是开展杭白菊病虫预测预报,提高用药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减少用药量。同时做好农药轮换交替使用,避免多次使用同一种农药,以防农残超标。三是针对花期飞蚜难治的现状,开展科学研究,力求找到好方法。四是通过田间试验,筛选出防治效果好、环境友好、低残留的农药,加以推广。五是净化农资销售渠道,提高农资产品质量,防止劣质和禁用农药进入田间。只要在田间生产中严格掌握化肥、农药投入,杭白菊质量安全就有坚实的基础[12]。

2.5 完善杭白菊质量标准体系

目前杭白菊质量标准体系与生产实际和质量安全的要求尚有差距。在评判标准不完备的情况下,一些检测以“茶叶标准”来对照,这也是不合理的,虽然同为饮用,但茶叶与杭白菊的“人均日摄取量”差异巨大,以此为基础制定的农残限量指标也应不同。须汇同相关部门,参照发达国家现行标准,对现有杭白菊各项农残标准进行系统梳理,制定和完善严格可靠的杭白菊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对照生产实际用药情况适当增加一些检测项目,同时调整一些限量指标,使杭白菊质量安全评价标准客观全面。

[1] 张履祥.杨园先生全集[M].北京:中华书局,2002:1417.

[2] 桐乡市农业志编纂委员会.桐乡市农业志[M].北京:中华书局,2013:354.

[3] 王慧敏,顾春,钱伟,等.菊花茶安全吗?[N].人民日报,2013-04-09(4).

[4] 胡洪江,吴亚明,钱伟,等.菊花产品呼唤管起来.[N].人民日报,2013-04-10(4).

[5] 陈轶.杭白菊病虫发生规律和无公害栽培[C]//全国农技推广中心.经济作物有害生物防治研究进展.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1:737-738.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T18862—2008地理标准产品杭白菊[S].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NY5119—2004无公害食品饮用菊花[S].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NY/T2140—2012绿色食品代用茶[S].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S].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农业部.GB2763—2012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S].

[11] 沈学根,汪涛,郭巧生.杭菊不同加工工艺及其对品质影响[J].中国现代中药,2010,12(3):28-29.

[12] 陈轶.无公害杭白菊的产业化开发[J].特种经济动植物,2002(9):21-22.

(责任编辑:张瑞麟)

S567

A

0528-9017(2014)08-1166-03

文献著录格式:陈轶.桐乡杭白菊产业的主要问题与解决对策[J].浙江农业科学,2014(8):1166-1168.

2014-03-15

陈 轶(1971-),浙江丽水人,高级农艺师,硕士,从事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E-mail:txcheny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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