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文斌
(临潭县林业技术工作站,甘肃临潭747500)
林下经济是充分利用林荫之下的土地资源,发展种植、养殖等产业,实现林业资源与农牧业共享,实现多位一体的复合经营模式。随着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生态林业工程的实施,森林资源增加, 有林地面积达 51.81 万亩。林下闲置的土地和空间的不断增大,使资源浪费问题日益突显。特别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广大农民真正获得了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既增加了有形资产,又增加了农民依托林地的发展空间。倡导发展林下经济,把林地变成农民的“金山”,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1.1 发展林下经济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利用林下闲置的土地和空间发展林下经济,培育林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既可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又能带动农村的信息技术服务、农产品加工、运输等相关产业发展,进而带动林区向新农村建设迈进。
1.2 发展林下经济是促进农民增加经济收入的重要手段。积极探索和推广林农牧相结合的林下种植、养殖模式,可以增加林区农民经济收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同时通过带动林业大户、林业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1.3 发展林下经济是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发展林下种植养殖业可以提高树木的生长和林分质量,有利于培育保护林木资源,加速森林的新陈代谢,还可以弥补林木生产周期长的缺点,有效提高单位面积林地的综合效益,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2.1 林木育苗产业成效初显。临潭县北、东、南部林下林缘种植云杉、杨、柳、花木等特色经济苗木,建立了苗木销售和储运市场,苗木除销往省内各地外,还远销内蒙、新疆等省区。2012 年,仅冶力关镇的育苗面积已达 168 亩,建成百亩育苗园区 2 个,培育 10 亩以上苗木专业村 8 个,5 亩以上育苗专业户 11 户。
2.2 经济果木林产业初步发展。依据独特的自然条件,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集中精力逐步发展起以林药、林菜、林果模式为主要发展模式的林下种植业。王旗在林下种植以柴胡、党参、当归等为主的中药材,苦菜等山野菜,农民年均增收近 1000 元;林下培育梨、花椒及花卉等特色产品,培育了一批个体户、林产品生产基地,已经初步形成了产品生产销售产业链,增加了从业人员的收入。
2.3 林下种植养殖业逐渐起步。通过项目扶持、科技支撑、奖励调动、订单收购等措施,鼓励农民林下林缘散养土鸡、羊,目前以东南部山区为主的林下土鸡养殖业已经起步,林缘林下培育林木种苗和当归、党参等药材产业也已初步形成,但是规模还很小。
3.1 认识不到位。部分农民对林下经济发展模式、优惠政策和市场前景等认识还不够,认为收益小,技术难度大,投资回收期长,缺乏参与开发林下潜在资源的热情。
3.2 资金不足。由于没有鼓励发展林地经济扶持政策投入,农民在发展林下经济之初缺乏启动资金,“双联”扶持贷款机制不利于林产品生产经营投资,在规模化经营的进程中更是缺乏资金支持,导致在发展新模式、引进新品种、发展深加工等方面严重滞后。
3.3 品种和模式单一。目前只发展了种植云杉、杨柳和梨等果品的林果模式,种植柴胡、党参等中药材的林药模式;林下养殖还仅限于生态鸡,养殖品种还显单一,很难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生态旅游已形成初步规模,但还没有建立起网络化旅游体系。
3.4 基础条件差,发展规模小。临潭山多川少,海拔高等复杂的地形地貌,气候寒冷、常年干旱少雨,林地面积小、森林资源多分布于高远偏僻乡村。这些地方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不完善,直接影响和制约到林下经济的规模化发展。
3.5 管理水平低,经营效益差。绝大部分林下产品种植养殖户仍沿用传统的粗放型养殖方式,对科学种养殖技术掌握不够,致使种养成本高、效益差;缺乏专业组织的协作指导,导致产销顺畅,未能建立起完备的市场,竞争力不强,直接给林产品的产量和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4.1 加强基础建设,改善发展条件。通过整合扶贫项目、生态移民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和退耕还林工程、天保工程、黄河中上游水源补给区建设工程等各类生态工程建设项目,完善林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基础设施,为林下经济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4.2 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对发展林下经济的意义、优惠政策、技术、模式和成功典型进行全面深入广泛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激发群众发展林下经济的热情,鼓励和扶持一批林下种植养殖示范户和龙头企业,引导和带动更多的农民增强信心,大力发展林下经济。
4.3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对林下经济发展区域进行合理布局,努力探索和推广切合本地实际、适宜本地区发展的林间林缘种植养殖模式,实施分类指导,提高林下经济的综合效益。从当前发展和市场前景看,应重点推广以下10种模式作为推动林下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一是林粮林草模式,在林下种植豌豆蚕豆苜蓿等粮食作物和牧草,促进林木与作物生长互补,利用作物饲草饲料发展养殖业;二是林菜模式,在林下林缘种植耐阴性野菜,如苦菜、蕨菜等经济作物;三是林药模式,在林下种植柴胡、党参、当归等中药材;四是林果模式,利用林下林缘空地,栽植套种李、杏、梨等适生水果;五是林菌模式,林下培育菌种,培育蘑菇、木耳等食用菌;六是林禽模式,在林下林缘养殖鸡鸭鹅等禽类;七是林畜模式,在林下林缘养殖猪羊牛驴马等家畜;八是林虫模式,在林下养殖蜜蜂等有益及有价值的昆虫;九是人工驯养野生动物模式,如养殖野鸡、野兔、鹿、麝香及蟾蜍、蛇等野生动物,在遵循《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维护野生动物生态平衡的基础上,适度扩大人工繁殖数量,科学的加以利用;十是发展森林旅游模式,保护并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开发森林生态旅游,带动服务业发展。
4.4 加强技术培训。为农民定期组织举办林下经济实用技术培训班,邀请林、农、牧等部门专家就一些林下经济关键技术进行现场授课、现场指导;成立林业、农技等部门为指导的技术服务组,分片包户定期下乡进行林下经济实用技术培训,提供全方位技术指导服务,解决农民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指导建立规范的林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林业专业协会,引导农民走联合经营的路子,提高农民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提高农民的经营技术及管理水平。
4.5 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州投资,扶持和补助林下种植养殖户;设立林下经济发展补助基金,对林下种养殖示范户、龙头企业和优秀林业专业合作社分别给予补助支持和资金奖励;设立林下经济小额扶贫贷款,重点帮扶个体农户和龙头企业的发展;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加大对发展林下经济的贷款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