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敏光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 四川成都 610207)
诚然在很大程度上,不少人已习惯把“水墨”更多的和“写意”联系在一起,同样把“重彩”和“工笔”联系在一起,甚至于在某些场合“水墨”和“写意”、“重彩”和“工笔”相互混淆或彼此替代的情况已屡见不鲜。
这种状况的存在可能和中国画某些特殊的历史传统以及长期以来人们在语言习惯上所达成的某种共识密切相关。单是从字面上讲,“水墨”和“重彩”所指的只是绘画材料,“写意”和“工笔”指的是绘画表现方式,“水墨”固然可以用来纵毫挥洒抒情写意,但也可以用严整细致的方式用来表现 “工笔”的精致细腻,“重彩”可以用精雕细琢的方式来呈现富丽堂皇的效果,但也并不妨碍它挥毫泼写时淋漓尽致的发挥。
“工笔”和“写意”在其结果——痕迹上表现为“工整”和“潦草”,制作程序上前者更具有操作的工艺性,后者更强调即时情绪化的抒写性。但中国画的“写意”从来都不忽视(包括写实和夸张的)造型的准确和细节的精致;“工笔”同样重视抒情写意的写意性和笔墨生动性以避刻板,强调“骨法用笔”的线条和力度以远柔靡,工序明确有度而不糜腻。非就写实而不能夸张,就优美而不能崇高,就细腻而不能粗犷,就柔美而不能雄强,就小家碧玉而不能大气磅礴。
任何一幅画的存在,都必然是三个方面要素组成:首先是人,画画的人,或称作者,是绘画活动的主体,是一幅画诞生的先决条件。纵然是自然界某些固有的存在一不小心具备了“画”的形态,诸如“风景如画”的“风景”以及各种自然形成可供欣赏的肌理和痕迹,即使是对于“选择即创造的”达达主义,也只有绘画主体才会才能够将看到的这一切视作或变成一幅画。其次是绘画活动描绘的对象。不论是具象或是抽象的,再现或是表现的,主观或是客观的,一幅画总是必然存在一个或者多个既定或是不确定的描绘对象。试称之为客体。再次是主体在描绘客体时所必然要采用一定手段留下的痕迹和使用一定材媒构成的符号语言,这就是本体。站在主体的角度,不论以何种方式描绘何对象,都只是主体思想或情感的物化过程;客体看来,不管何人以何种方式将我描绘成何种形态都是我;本体又说,无论何人描绘何对象都是偶然,只有这一过程中要采用一定的材媒和留下特殊的痕迹才是必然。强调主体则经表现主义落入观念、行为,偏重本体则近乎抽象,忠实客体就只有照片矣。“一切行为都是选择的行为,一切选择都是观念的选择。”千奇百怪的画面形态和效果,从这里就开始分野。下笔时,意识选择了谁或是说更倾向于哪一方面,决定了这一笔的形态和效果,一幅画面或一个完整的局部则可以反映出作者对这三者相互关系的认识和处理。
性情的笔墨、造型的笔墨、独立审美抽象的笔墨是笔墨存在于画面三种基本面貌,涵盖了笔墨在艺术表现中的基本功用和存在方式,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三者往往相互交织、难分彼此或是三位一体、同时进行的。
性情的写意、笔墨的写意、造型的写意三种基本的写意方式是与上述三种笔墨相对应,但不同的是三种写意方式是可以以单一的方式存在的,而且在艺术参与艺术表现的操作过程中,操作主体主观上要求具有相对清醒的意识和比较明确的选择,跟据实践操作过程的经验,概括起来大的有过这样三种状态感受或心理经验:
1.心中已有鲜活的形象,将心象物化为痕迹。
2.以一定的笔墨审美习惯和操作经验为前提的横涂竖抹,然后置而观之,据图形展开与物象记忆的联想,稍加点染而成画。这种方式从经验逻辑去猜测,大概和我们看到一面斑驳的墙面所联想到一定的视觉形象,然后将其记录下来的过程有关联。这种方式偶然性比较大,或可收获意想不到、宛若天成的效果,缺点是失败率比较高,非具有深厚的审美修养和丰富的笔墨经验的积淀不可为,而且极易陷入惯性思维而导致重复僵化。
3.除“意在笔先”“笔在意先”两种传统的写意方式之外,尚有一种更具现代意识的设计式的写意方式,这种方式大多是在类似模特写生,物象形态相对稳定的情境中进行。既然对象的形态和结构大致都是既定的,在这个过程中,绘画的主要目的就指向了笔墨语言的提炼和形式符号的组织。这种方式在经验上更多的是收获鲜活的现场感受。当这种具有设计意识的写意方式和状态进入创作,笔墨的本体意义得到强调,水墨材质的特性得到张扬,设计和构成的现代观念进入构图经营,这些都是形式因素方面标榜现代性的鲜明特征。而及时鲜活的现场感受则永远可以在内涵上与时俱进,意境上不断开拓。并且对于追问生命终极意义的命题,感受似乎可以作为一个永恒的主题。
1.削弱技巧,强调观念、感受,关注主体内在精神世界;
2.审美取向向审视转换;
3.从模仿到强调个性和创造;
4.艺术逐渐走向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