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蒋建平童森军林文都
(1.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2.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节能标准化现状分析及对策
● 蒋建平1童森军2林文都1
(1.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2.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十一五”以来,在国家标准化战略和节能减排目标工作的促进下,浙江省节能标准化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节能标准化体系不断完善,节能降耗促进效益不断显现,节能标准制修订基础不断夯实。同时,在实践过程中,也暴露了标准制修订科学性不足、标准实施力度不够、区域分布不均衡等问题。
自2006年以来,浙江省制订了58项节能地方标准,分别为综合基础类3项、终端用能产品能效类2项、工业节能类48项、建筑节能类5项。在这58项标准中,能耗限额标准占45项,为标准总数的77.6%,涉及能耗约占全省全社会用能的55.8%,工业用能的86.2%,基本涵盖了浙江省重点耗能领域。通过这些标准的制订,浙江省初步构建了较为完整的节能地方标准体系。
同时,在标准制订和应用的实践中,浙江省节能标准的制修订水平也不断得到提升。一是标准的指标种类设置更科学了。标准指标从最初的能耗限额限定值1类,增加到能耗限额限定值、准入值和先进值3类,目前,已有16项标准采用了3类指标设置的方式,占节能标准总数的27.6%。二是标准指标要求更严格。随着产业发展水平和国家节能指标的提高,标准修订后的指标要求越来越高,如水泥行业,4000t/d以上可比熟料综合煤耗从原来的120kgce/t提高到了100kgce/t。三是标准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浙江省节能标准覆盖面已逐步向非高耗能行业和非工业领域延伸,已经制订了黄酒等11项非八大高耗能行业标准以及普通高校、饭店等5项非工业类标准。
通过节能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不论是企业、政府,还是社会的节能意识和能力都得到了有效的提升。2011年,浙江省万元GDP能耗为0.59t标准煤(按2010价格计算),比2007年的0.83t标准煤下降28.9%,节能降耗效益显著。
企业通过规范能源管理机构和制度的建设,加强能源计量基础工作,节能降耗水平不断提高,到2011年底,全省年耗标煤千吨以上重点用能单位中,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基本达到国家管理通则要求的已有5202家,占全省总数的85.9%,比2009年提高约16%。同时,标准的实施有效倒逼企业推进节能技术改造。为达到能耗限额标准的要求,各种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得以大量使用,如水泥行业,全省72条新型干法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已全部建成投产,每年可节能91万吨标准煤。
节能标准化工作不仅转变了政府节能管理理念,也丰富了政府节能管理市场化手段,体现了政府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例如,基于能耗限额标准的统一“标尺”,超额用能电价加价政策,已成为浙江省通过价格调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节能降耗的重要方法。截至2012年,浙江省共对24家超额用能单位罚款1485423元。
“十一五”以来,节能标准化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多个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加强对节能标准化工作的规范和管理,为节能标准化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浙江省财政每年还专项支持节能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同时,节能主管部门与标准主管部门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并且通过汇集全省节能专家,成立节能协会和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搭建了政府与企业的交流沟通平台。
能耗限额标准作为节能标准体系的核心部分,基本上反映了地方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思路和力度等主要特征,我们在这里选取山东、江苏、广东3个省份及国家的能耗限额标准与浙江作详细比较分析。
从标准的制订数量看,山东省最多。到2011年底,山东省制订了52项能耗限额地方标准,浙江省有45项,国家有28项,江苏省有21项,广东省有16项。
从标准的行业分布看,主要集中在八大高耗能行业(见表1)。国家能耗限额标准有50%分布在八大高耗能行业中,其中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的数量最多;浙江省有28项标准集中在八大高耗能行业中,占总数的62.2%,其中以化学原料业最多;山东省有29项标准集中在八大高耗能行业中,占总数的55.8%,其中以化学原料业最多;江苏省有17项标准集中在八大高耗能行业中,占总数的80.9%,其中以化学原料业和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最多;广东省有14项标准集中在八大高耗能行业中,占总数的87.5%,其中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最多。说明高耗能行业都是能耗限额标准的重中之重,同时,也说明全国和浙江、山东、江苏、广东省的高耗能行业较为相似,都是以化学原料业和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为主。
表1 能耗限额标准行业分布情况
从标准的指标要求看,浙江省绝大多数都严于其他三省。由于指标设计存在差异,我们只能将相同产品、相同规模的能耗限额指标数值进行对比。
(1)从可比指标的数量看,浙江省大部分都严于其他三省(见表2)。与国家标准相比,浙江省全部指标严于国家标准,因为根据标准制定规则,地方标准必须严于国家标准。与山东省有19个指标可以相比,浙江省有16个指标更为严格;与江苏省有9个指标可比,浙江省有6个指标更为严格;与广东省有6个指标可比,浙江省有5个指标更为严格。
(2)从可比指标的数值看,浙江省标准严格程度明显大于国家和其他三省。共有23个产品指标可以对比,其中浙江省有17个产品指标最为严格。与国家标准相比,浙江省合成氨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的数值严格程度最大,从2200kgce/t降到了1630kgce/t;与山东省相比,浙江省涂布白纸板能耗的数值严格程度最大,从410kgce/t降到了270kgce/t;与广东省相比,浙江省烧碱(隔膜法液碱≥30.0%)能耗的数值严格程度最大,从930kgce/t降到了750kgce/t;与江苏省相比,也是烧碱(隔膜法液碱≥30.0%)能耗的数值严格程度最大,从900kgce/t降到了750kgce/t。能耗限额指标的严格程度越大,说明浙江省相关行业企业的节能意识和能力越强,生产设备也较先进。
(1)基础数据不够全面。企业的实际能耗数据是标准制修订的基础数据,但在前期调研中,很难涵盖行业内所有企业,导致基础数据不能完全反映整个行业企业的能耗情况。(2)基础数据有瑕疵。由于各种原因,企业提供的能耗数据不是完全准确,从而影响了制订标准指标的准确性。(3)指标种类涵盖率有待提高。目前,能耗限额标准的指标类别主要有限额值、准入值和先进值。从标准是否涵盖3类指标的情况看,国家标准涵盖率为100%;浙江涵盖率为19%;山东涵盖率为0%;江苏涵盖率为9.5%;广东涵盖率为31.3%。
(1)能源计量基础没有完全到位。截至目前,全省还有近15%的年耗标煤千吨以上重点用能单位没有按照国家管理通则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2) 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目前还主要依靠超限额加价处罚和能源监察部门的专项监察来推进标准的实施。(3) 执法基础比较薄弱。全省节能监察机构总数和执法队伍的人员数量尚显不足,执法队伍的装备也比较简单落后。
表2 可比指标对比情况
由于浙江省内高耗能行业地域分布不均匀,造成了能耗限额标准应用区域分布不平衡的情况,容易导致有的地区同时覆盖多项能耗限额标准,有的地区却没有节能标准可以采用的情况。如义乌,以小商品贸易为主,没有涉及产品的节能地方标准,从而使当地节能主管部门在开展节能工作时缺少标准依据。
(1)健全节能标准化工作的联动机制。进一步深化省级节能主管部门和标准主管部门的工作联动,发挥各自优势,联合推进节能标准化工作。探索制修订节能标准的新机制,放权市、县级政府根据产业发展现状,确定高耗能行业,制定严格于省级地方标准的区域标准。
(2)切实提高标准基础数据的科学性。企业的真实能耗数据是制修订节能标准的关键。要明确制修订节能标准的企业样本数量,要优化标准起草小组成员构成,吸收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行业龙头企业代表,共同起草节能标准。要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和公示,提高企业的参与程度。同时,加快智慧能源体系建设,加强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以保证企业数据来源的真实性。
(3)强化节能标准的推广实施。加强节能标准的宣传培训,由行业协会和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共同组织行业内的节能标准宣贯活动。加强政策引导,将节能标准融入到各项政策中去,重点是与产业政策制定、企业技术改造、行业准入条件设立、科技成果转化等行业管理工作紧密衔接。加强市场化手段,探索建立重点能耗产品的能效标识制度,参照电器等终端产品能效等级标识的方法,对工业产品按照能耗标准进行能效标识,从而区别于其他省份生产的同类产品,促使下游企业购买低能耗、高效能的优质产品。
(4) 建立以全生命周期为基础的制订标准新理念。目前国内制订的能耗限额标准只是规定了生产环节的能耗值,应建立原材料采购、制造、运输、使用、废弃等全生命周期过程的制标理念,不断拓展节能标准体系的范围和内涵。
本文系国家质检总局“节能服务行业标准体系及关键标准研制研究”科技计划项目(计划编号:2012QK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