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记者 闫丽华
山地户外运动:安全不容漠视
● 本刊记者 闫丽华
初春时节,相约三五好友背起行囊,远离都市的喧嚣与浮躁,投身于大自然的怀抱中,穿越于高山丛林溪流之间,登山、攀岩、漂流……数星星,品清泉,篝火边,山水间,尽情享受大自然带来的快乐,好不惬意。山地户外运动如今已成为人们休闲和健身的时尚新方式。由于户外运动可以让人们从高速运转的工作、生活节奏中解脱出来,“依木而休”,心胸开阔、心旷神怡,精神得以充分休整和颐养,人与自然融为一体,赋予生命以真、善、美。同时,长时间在自然环境中运动,能充分提高人的力量、耐力、速度、灵敏、协调、柔韧、反应等身体素质,不仅强健体魄,还可以让人们体会体育运动基于生命的意义,因此近年来备受追捧。然而,人类在尽情享受大自然所赋予“恩赐”的同时,可曾想过山地户外运动的安全性几何?提供登山、攀岩等户外运动的场所其安全设施和紧急救援措施又是否完善、达标呢?最新发布实施的山地户外场所国家标准——GB19079.30-2013《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30部分:山地户外场所》,首次对山地户外场所的相关安全性作出强制性约束。标准的实施将为山地户外场所的运动安全全面把关,还消费者一个安全怡人的户外运动环境。
近日,一则驴友摆拍坠崖身亡的新闻惹人唏嘘。一户外运动爱好者在某山地户外景点拍照时,不慎坠崖遇难。据悉,事故的原因主要是该景区没有设置安全防护栏,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所致。类似的不幸不只一起,据了解,全国每年参加山地户外运动的人数规模庞大,呈不断上升趋势,而随之“驴友”遇难、失踪等事故也层出不穷,且由此造成的伤亡数字和参与人数一样,也呈明显上扬趋势,每年都有众多山地户外运动爱好者不幸殒命,这样的数字令人触目惊心。户外运动的高风险性显而易见。
太原市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谈到,山地户外运动是指在海拔3500m以下的山区、丘陵开展的与登山有关的户外运动。2011年,《全民健身条例》中明确了4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山地户外运动位列其中。由于山地户外运动本身具有较强的探险性,危险系数高,加之山区小气候让人难以把握,参与人员如果组织程度不高,技术、装备不足,再加上有的山地户外场所安全设施不健全,紧急救援措施不完善,就很容易导致灾难性的后果。分析近年来山地户外运动事故频发的原因,大多与活动无序、不规范组织,活动场地安全措施不完备有关,而这也折射出山地户外场所配套安全设施、救援措施以及专业技术指导人员的重要性与现状的不足。对于户外运动,尤其是运动场所,亟须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引导和管理。这也是我国发展户外运动所要面临的关键课题。
值得庆幸的是,经过多年酝酿,规范山地户外运动场所经营,保障消费者参与山地户外运动安全性的新标准《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30部分:山地户外场所》(GB19079.30-2013) 终于出台了,并将于201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的出台预示着山地户外运动行业将走向标准化、规范化的轨道。今后,山地户外运动爱好者可以在一个更安全开放的场所内自由地运动。
标准主要围绕与参与者安全息息相关的关键性项目——山地户外运动场所提供的安全设施设备等做出了强制性规定。要求安全带、头盔、铁锁、静力绳、快挂、上升器、下降器、制动保护器等装备,应具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已有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的户外设备,必须使用达标产品。如动力绳应符合GB/T23268.1的要求,水上救生技术装备和器材应符合JT/T107规定的要求。
有了设施设备质量达标的前提保障,山地户外场地的安全保障制度更是必不可少。对此新标准也作了最为详细的条款规定。标准要求户外运动场所应制定《安全须知》,并在每次活动前对山地户外运动参与者进行宣示。目前不少户外运动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大原因就是参与者不清楚相关运动的安全要点,缺乏安全防护意识。而对其进行宣示,让其脑中紧绷一根安全弦,变相增加了户外运动的安全系数。
专业技术从业人员方面,新标准也做出了较为严苛的规定,山地户外运动技术指导人员、救生人员等应持有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除此之外,标准中还明确了技术指导员的具体数量等。标准的这些硬性规定,全面规范山地户外运动场所经营行为,为确保参与者的安全提供了支撑。
山西是山地户外运动的重要基地,巍巍太行山,绵绵吕梁山,铸就了山西物华天宝丰富的户外旅行资源。记者从山西省体育局获悉,2014年山西将加强培育和发展登山户外运动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需求。与此同时,加大对全省山地户外运动场所的监管力度,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执行新标准,严格按照国标规范配备安全设施,并严格从业人员准入资质,确保山地户外运动的安全。
山西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秘书长袁乃平谈到,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山地户外运动已成为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和体育消费重要载体,但应充分认识到“户外探险”本身是带有一定危险性的体育活动。新标准的出台对降低当前户外场所的安全隐患具有重要作用,将新标准切实落到实处对扭转当前多发的户外安全事故现状具有关键意义。但要完全消灭安全隐患,保证山地户外运动的“零风险”仅靠标准可能并不能达到威慑和保障的效果。确保山地户外运动的安全性需要一个长期的、系统的配套保障体系和过程以及户外运动参与者自身安全意识的提高、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提升等等。
拉紧户外运动的“安全绳”,首先应有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保证,以法律的层面保证户外运动的安全;其次,应加强对山地户外运动行业的引导、规范,对户外活动的组织者实行资质认定和准入制,推广具有公信力的各种户外运动资质认证;第三,进一步完善基础安全设施及救援体系,建立健全户外运动安全保障机制,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此外,户外运动牵涉的部门较多,包括交通旅游、林业、体育等,不是体育部门一家能够独立制约的,需要多个部门联合起来共同规范山地户外运动的经营。同时应倡导驴友选择有资质的户外俱乐部,出行要自律,不要擅自走陌生线路,不要脱离人群等,提升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只有各方齐心协力,共同维护山地户外运动的安全,山地户外运动事业才能得到健康有序发展,逐步走向规范。我们期待着更多的户外运动爱好者,安全地走向户外,尽情地拥抱大自然,享受大自然带来的阳光、健康、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