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浙江宁波315100)
宁波市鄞州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机制
邱惠忠
(宁波市鄞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浙江宁波315100)
1.1 深入调研,广泛协商,制定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广泛了解省内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做法,构建符合鄞州实际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模式,区农林局学习外地经验,同时组织力量对全区23个镇乡(街道)300余家不同规模的畜禽养殖场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制订了符合鄞州实际又切实可行的全区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
1.2 政府重视,资金保障,推进项目实施
鄞州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 2012年和2013年共安排53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保障了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项目顺利实施。
1.3 先易后难,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推进
病死动物统一收集,集中无害化处理是一项全新的运行模式。鄞州首先以生猪为集中收集对象,以约占全区生猪饲养数量70%年存栏3000头以上的15家规模养殖场为重点,确定为首批试点单位率先实施,至2012年7月底全部完成了规模生猪养殖场集中收集处理设备及输送设施建设,于2012年8月中旬正式启动了“统一收集,集中处理”运行模式,统一运送宁波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建成运行15家规模场集中收集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鄞州区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区17个有畜禽养殖的镇(乡)、街道全部建成了镇(乡)病死动物集中收集点,全面覆盖区内所有生猪养殖场户、家禽养殖场和所有动物种类,实现了所有畜禽养殖区域和养殖动物全覆盖。
1.4 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程参与指导
鄞州区从生猪规模养殖场实际和防疫要求出发,制订了两个建设标准,落实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每个生猪养殖场开展实地踏勘,确定病死动物待处理房选址,按不同养殖规模确定病死动物输送设备,做到既有利于病死猪装卸收运,又符合动物防疫规定。
1.5 宣传发动,教育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为避免在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实施过程中,畜禽养殖场(户)的抵触和不理解情绪,鄞州区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开展守法教育。此外,还通过报纸、网络、公开信及签订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告知承诺书等途径,大力宣传实施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提高广大养殖场(户)的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使畜禽养殖场(户)的思想从以前的病死动物“要我处理”转变到现在的“我要处理”。为全区范围内推广实施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1.6 财政投入,企业运作,实现资源共享
为有效应对重大动物疫病的挑战,全面贯彻国家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方针政策,构建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能力。2010年9月,宁波市投入1806万元建成了宁波市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厂,采用化制法对病害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经市政府批准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负责宁波市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厂日常运行管理,实行企业化运作模式。2012年,宁波市鄞州区根据“资源共享、处理付费”原则,充分利用宁波市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病死动物处理能力,安排专项资金、购置专用车辆、建设收集设施、落实专职人员,采用有偿服务形式委托宁波市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对鄞州区病死动物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在浙江省率先开展了“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模式,建成了病死动物收集体系。
1.7 建章立制,明确职责,确保有效运行
为切实加强对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领导,鄞州区制定出台了《鄞州区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暂行办法》《鄞州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制度》,《鄞州区养殖场及收集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操作规定》及区级、镇乡(街道)、病死动物集中收集点、规模牧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营运单位等五个单位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职责、监管制度和病死猪补助政策;建立了病死动物处理信息管理制度,按规定落实信息的报送、核查、确认、汇总、上报、留档等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印制了无害化处理台账,做到收集处理动物种类、数量有账可查、专人管理,全程监管,努力做到“职责制度化、政策公开化、操作规范化、监管全程化、处理无害化”,确保病死动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新型处理模式有效有序安全运行。
1.8 建立队伍,综合监管,确保安全运行
鄞州区高度重视基层动物防检疫员队伍建设,建立了67名基层动物防疫员及检疫协检员队伍,联合财政部门出台《鄞州区基层动物防疫员及检疫协检员管理办法》,明确基层动物防疫员及检疫协检员工作职责、资格条件、工作待遇。进一步加强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和防疫体系建设。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作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重点,狠抓综合监管措施落实,确保宣传告知到位、源头监管到位、违法查处到位、部门联动到位,切实做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全程监管,确保病死动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新型处理模式有序安全运行。
2.1 管住了源头,杜绝病死动物非法流向市场,有力地保障了肉食品消费安全
通过实施病死动物“集中收集,统一处理”,病死动物从收集点收集运输,直至统一无害化处理都在全封闭过程监管下运作,从源头上杜绝了不法分子收集、加工、贩卖病害动物及产品的机会,切断了病死动物流向市场的渠道,保障了人民群众肉食品消费安全。
2.2 消灭了疫源,防止疫病的传播,有效地促进了动物疫病的防控
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携带病原体,未经无害化或任意处置,不仅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还极易导致疫病扩散,引发重大动物疫情,危害畜牧业生产安全。通过实施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在各规模养殖场和镇乡(街道)建立病死动物收集点,对病死畜禽进行统一收集、集中实行无害化处理。杜绝病死畜禽随意丢弃、不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或无害化处理不彻底现象,有效地消灭疫源,消除动物防疫安全隐患,有效地促进了动物疫病防控。
2.3 找到了出路,落实了病死动物处理场所,切实解决了畜禽养殖场户的后顾之忧
以前虽有专门的无害化处理设施,但受处理工艺、处理能力、处理周期等因素的制约,很难按照要求对病死动物实施彻底的无害化处理。且一旦发生动物大量死亡情况,养殖场户就面临无场地处置病死动物的困境,不但在生产上直接影响养殖场户进一步健康发展,而且也是造成病死动物流入市场的一个客观因素。通过实施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由政府出资专门购置车辆收运养殖场病死动物,落实无害化处理单位,对病死动物进行统一无害化处理。
2.4 营造了氛围,促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树立了农业部门依法履职服务三农的良好形象
在实施和推进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过程中,组织畜禽养殖业主守法教育,开展农业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培训,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实施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成效,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农业部门破解难题服务三农,创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模式,对畜禽养殖场病死动物进行“集中收集,统一处理”,切实解决广大畜禽养殖场户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难题。此外,为推进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实施,鄞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处理病死畜禽及违法经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着力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树立了农业部门依法履职、为农服务的良好形象。
S851.33文献识别码:C
:1005-944X(2014)04-0019-03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事关畜牧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宁波市鄞州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畜牧产业体系促进畜牧产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2〕33号)和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创新机制,率先在全省建立启动了“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模式,已建成病死猪(病死动物)集中收集点32个,实现了所有畜禽养殖区域和养殖动物全覆盖。自2012年8月中旬正式启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运行模式,受到了养殖场户的一致拥护。截至2013年11月30日,已集中收集统一处理病死猪72488头,共计577.96吨。目前,全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