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宁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南京医院,南京 210006)
自由无价
——设立私人诊所,且行且珍惜!
刘俊宁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南京医院,南京 210006)
本文就设立私人诊所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论述。
私人诊所;条件;程序
1.1 “于莺开设诊所”记——“开个诊所脱层皮” 从2013年9月开始,曾经是协和医院急诊科医生的于莺就计划开办一家全科诊所,可直到今天,这个诊所还依然停留在梦想阶段。她的遭遇让不少尝试开办私人诊所的医生颇有共鸣:在当下的中国,办一个私人诊所太难了。规划、诊疗收支和定价、医保能否覆盖……太多问题需要面对。
1.2 “过五关斩六将”——层层审批 历经开设诊所“基本条件”的咨询、诊所配置、营业地点的选择、12项申请材料等,于莺还得通过环保、通讯、供电、消防、市政、工商、药监、卫生等部门的审核,诊所才能“顺利”开门营业。
1.3 “病源、职称、科研”——举步维艰 老牌公立三甲医院具备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无论是从人力、物力、财力上,都是私人诊所无法企及的,往往在病源的竞争上就已经惨败,何谈经营,目前往往能够生存下来,或者说是生活得不错的私人诊所,只有那些临床技术过硬,拥有众多患者信任和支持的医生。如果说病源是关乎于医生个人的生存,那么职称就是他的面子,离开公立医院后,“医生”成了唯一的称呼,对于长期拥有较高职位和职称的医生来讲,是个极大的心理挑战。最后谈及科研,那对于私人诊所更是“来自星星的你”,尽管目前有所改善,但是政府还缺乏向非公医院(更不要提私人诊所)投入科研经费的经验和思路。大部分临床医生,只专注于治病。在其他国家,做科研是医生自发的兴趣,与执照、职称无关。
2.1 “老酒新瓶”——早有政策支持 早在1994年,国务院出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条就明确规定,国家扶持医疗机构的发展,鼓励多种形式兴办医疗机构。
2.2 2013年“1个意见”“1个决 定 ”— — 让 社会力量成为劲旅 “1个意见”,即《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健康服务业协调发展。在放宽市场准入方面,提出非禁即准的问题,关于国内医疗机构设置的批准、审批程序和设置的时间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措施,放宽对营利机构的规模、布局等大型的设置。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1个决定”,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鼓励社会办医。
2.3 2014年两会政府报告——推进医师多点执业 明确提出:要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破除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创新社会资本办医机制。巩固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健全分级诊疗体系,加强全科医生培养,推进医师多点执业,让群众能够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2.4 删除距离限制——首开“深圳模式” 继放开新增医疗机构审批数量的限制后,2014年4月1日,深圳市卫计委在其官网上公布了一则重磅信息:一、废止《深圳市医疗机构选址指导意见(2013年版)》,二、删除了《深圳市2010—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新增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是诊所和门诊部)之间要按照《深圳市医疗机构选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服务半径重叠”的条款。这意味着,今后新增医疗机构将不再受距离的限制,医生们开诊所的梦想更近了一步。
最后,想起美国广播公司的热门剧实习医生格蕾的衍生品——《私人诊所》,讲述的就是美国一批年轻医护人员在寻找幸福生活和自由执业时面临的选择和改变;在中国,私人诊所的设立,期望与《私人诊所》的事发地——加利福尼亚,那样阳光普照。
据悉,目前于莺已经暂时放弃了自己审批诊所的计划,转而和投资机构洽谈开办连锁诊所事宜。“审批这些事还是让投资机构去做比较好,我只需要设计好诊所商业模式、经营策略就可以了,这样可以省我很多事。”
自由无价——设立私人诊所,且行且珍惜!
R197
A
1672-7185(2014)21-0007-02
10.3969/j.issn.1672-7185.2014.21.006
2014-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