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遵循药物研发规律,继续完善创新药的审评策略,探索仿制药的审评管理机制,加大审评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审评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审评效率和质量,保证审评的科学性,着力解决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及公众用药的可及性与可支付性问题。
2013年,药监局批准了帕拉米韦氯化钠注射液、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甲磺酸伊马替尼片和胶囊、帕立骨化醇注射液等重要治疗领域的药品,为患者获得最新治疗手段提供了可能性,为患者用药可及性与可支付性提供了重要保障。
《2013年度药品审评报告》对全年的药品注册受理、审评和审批的总体情况进行了阐述,分别对化学药品、中药和生物制品的受理、审评数据及审评时限进行了分析。
详情请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 http://www.sda.gov.cn/WS01/CL0051/97314.html 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