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宋敏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知识产权中心
农业部、科技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去年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倡导实施农业知识产权的全程管理,以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农业发展规律和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为核心,建立并实施知识产权全程管理体系,合理规避科研立项、执行和科研成果转化等过程的知识产权风险,将成为今后几年我国农业科研单位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工作重心。
所谓知识产权全程管理,是指在科研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和转化等过程中,对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等行为进行全过程的跟踪性管理,主要包括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与诊断、知识产权报告与评审、知识产权申请与立体保护、知识产权维持与评议、知识产权转让与收益分配等内容。
目前,我国农业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管理机构建设不完善、管理手段相对落后、管理目标不明确等主要问题。
为了推进农业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要建立面向科研活动全过程的知识产权全程管理制度,农业科研单位必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制度机制、工作体系和技术支撑平台等。
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内部制度
制度建设是确保一个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基石。通过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等,强化知识产权全程管理的理念,统一引导和规范本单位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国内外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都有一个共同点,即“制度先行” 的做法。在国家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等相关法律框架内,制定和细化本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明确知识产权归属,界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职责和范围,建立知识产权报告、评审、申请、评议、转让的标准化工作流程。
健全农业科研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应设立和指定专门机构作为知识产权业务部门、配置专职人员、设立专项资金。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工作重心就是推进本单位的知识产权全程管理,具体工作包括制定单位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规划;组织和跟踪专利申请、保护和转化的全过程;进行与知识产权报告与评审的流程管理工作,向科研人员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建议,督促和协助科研人员申请知识产权;维护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对知识产权申请和维持的过程进行跟踪和管理;积极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和应用等。必须加大专业化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按照国际惯例和一些跨国公司的经验,企业和科研机构一般应按研究开发技术人员的1%~4%配置知识产权专业人员。目前我国农业科研单位实际从事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和专业人员的数量远远不足。许多重大科研项目或课题没有专人负责科研全过程的立项论证、中期评估、验收结题、后评估等环节的知识产权培育和管理。应通过积极学习和借鉴国内外成功管理模式和运作经验,在人才引进和创新团队建设等方面注重对国际化的复合型知识产权高级人才的培养与引进。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平台建设
知识产权管理平台作为知识产权全程管理的技术支撑体系,从功能上分析,应全面涵盖知识产权信息管理、流程管理、经营管理、材料管理,以及行政管理等内容。国内在知识产权管理平台的建设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现有系统主要侧重对专利申请的管理,不能覆盖知识产权管理的全部工作流程。今后在平台建设过程中,可以借鉴和吸收美国农业部农业科研信息系统(Agricultural Research Information System,ARIS)的建设思路。美国农业部在ARIS系统中开发了发明子系统(Invention subsystem),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包括科学家、课题组长、研究所长、专利专员、技术专业办公室地区负责人等,都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涉及专利和植物新品种的发明信息披露、知识产权评审、申请、维持、转让等程序以流程化的方式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