扆勤学,张长生
(运城市盐湖区国营棉花原种场,山西 运城 044000)
新形势下对农作物区域试验点建设的思考
扆勤学,张长生
(运城市盐湖区国营棉花原种场,山西 运城 044000)
通过对新品种区域试验点工作的历史回顾,进一步总结了试验点工作量、田间操作以及国家经费投入等变化过程,系统分析并揭示了目前区域试点工作面临的问题,提出了新形势下对区域试验点综合建设方面的5点思考。
区域试验;农作物;建设
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是连接农作物育种和新品种推广的桥梁和纽带,在新品种推广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新形势下如何改进试验体制等问题是区域试验工作能否稳步科学发展所要迫切解决的。
1.1 试点承担试验的工作量
20世纪80年代以前,每个试验点一般都是承担一个主要农作物的新品种区域试验,试验量不大。直到90年代后期,区域试验的作物逐步增加,涉及棉花、玉米、大豆、食葵、花生等多种作物,每个试验点要承担几套不同作物的区域试验任务,由过去的每个区域试验点占几十平方米地,到现在每个试验点一种作物区域试验占地达0.46~0.53 hm2,工作量逐年加大。
1.2 试点田间操作手段
过去,试验点多采用畜力耕作施肥整地、锄开沟、手撒籽的试验播种方式,沿用了几十年,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出现了手溜种子点播器,大大降低了劳动强度。随后出现了精量播种耧,使原来每天种一套试验发展为每天可种4套区域试验,大量节约了人力和财力。试验田间操作手段由过去手工劳动逐步向半机械、机械化高度集中的先进生产方式发展。
1.3 经费投入
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90年代中期以及2002年和2008年,国家和山西省先后4次提高试验费补助标准,目前承担国家试验的点每套试验补助4 000元,承担省里的一套试验补助1 500~2 000元。试验程序复杂烦琐、工作量大,如按现行物价水平计算,基本能与承担试验的工本费持平,但还不能完全满足试验点更深层次的经济活动需求,承试单位还要对试验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
2.1 承试技术人员老化、青黄不接
山西省大部分农作物区域试验点分布在各县原良种场和部分农村,试验费和工资待遇较低,而一名承试人员往往一干就是十几年,因此年轻人都不愿意干,造成青黄不接、人心不稳,不利于试验点的长期固定和后续力量的接替。
2.2 各试点生产及设备条件差异较大
一些试点目前播种手段甚至仍使用锄开沟、手撒籽等原始的播种方法,相当一部分试点还没有网络系统,更有试点还没有配套小型的农机具等,劳动强度大,效率低。有些试点还缺乏承担多套多种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的能力。
3.1 逐步建立技术人员待遇、培训及后续力量培养等机制
一方面,对长期从事新品种区域试验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编制,使他们能安心工作,没有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可以采取一些优惠政策,鼓励一部分优秀的全额事业编制技术人员到区域试验点长期工作,不断壮大试验技术力量。此外,建立相应的培训考试制度,持证上岗。
3.2 建立联效承包等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机制
通过承包联效经营,可以从根本上减少试验成本,增加试验人员收入,提高承试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创新意识、革新意识;通过各种手段鼓励他们进行实践发明活动,制造出具有鲜明特色的小型农机具等,提高试验点的整体机械化水平,对提升承担试验能力具有极其深远的现实意义。
3.3 点面结合,全面提升试验点整体承担区域试验的能力和水平
建议国家投资要把握两个建设方向,一是以抓国家试验站一批重点建设项目为主,二是普及各个试验点基本设备要求,做到点、面一起抓,继续加大试验经费投资额度,逐步提升试点承担区域试验的能力和水平。
3.4 逐步将国家和省官方试验点、科研单位及种子企业风土试验相结合,实现数据和资源共享
通过这种合作形式,一方面,可以把农业科研及种子企业的育种后续经费争取到试验点上来,以弥补试验点试验经费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试验点通过对科研育成材料进行风土鉴定,优胜劣汰。这样在品比试验过程中既不走弯路,又能在试验数据上实现全试验系统资源共享,减少盲目性,增加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
3.5 进一步提高试验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
通过对试验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培训,使他们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形势,严防死守道德底线。通过培训,发展一批又一批技术过硬、思想素质高的试验技术队伍。
党的十八大以及“十二五规划纲要”都明确指出:要把农业科技育种经费支持作为国家对三农资金扶持的重中之重。此项举措极大地激发了农业科研育种人员的积极性,势必每年有越来越多的农作物育成新品系参加到区域试验中来,因而区域试验点工作任重道远。
区域试验点是区域试验系统中重要组成部分,是试验工作的基石,加强区域试验点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呼吁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都来关心试验点的建设,通过多种渠道支持这一公益性事业,为全面推动我国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审定和推广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1005-2690(2014)06-0031-02
S322.1
C
2014-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