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继东
在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人的努力下,中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敢于和善于分析回答现实生活中和群众思想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不断深化改革开放,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有所前进,不断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实现了中国历史乃至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史无前例的伟大创新。
理论创新:在始终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前提下实现理论自信
是否具有理论兴趣、是否注重理论学习、是否重视理论建设,是衡量一个阶级、一个政党乃至一个国家是否具有活力和前途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中共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庆祝大会暨201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时强调,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我们的干部要上进,我们的党要上进,我们的国家要上进,我们的民族要上进,就必须大兴学习之风,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坚持实践、实践、再实践。并要求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有加强学习的紧迫感,都要一刻不停地增强本领。这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全党学习理论发出的一次动员令,告诫全党必须不断增强本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才能梦想成真。没有理论自信的社会主义建设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们正是在始终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前提下不断推进理论创新,最终实现了理论自信。
恩格斯曾经说过,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一直非常重视理论学习和理论创新,强调要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箭射中国革命的靶子,毛泽东思想就是马列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产物,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党的七大把毛泽东思想写到自己的旗帜上,称其为“我们这个民族的特出的、完整的关于中国人民革命建国的正确理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一定不能丢,丢了就丧失根本。”历史和现实都已经证明,毛泽东思想是我们党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强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中国共产党最为重大的理论创新就是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两大命题,最为重大的理论成果就是形成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两大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具有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中国思想的马克思主义,是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并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伟大理论成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代表我们党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客观规律的认识提高到新水平、达到了一个新境界。
重视理论创新是我们党的一个根本特点和重大优势,也是我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的根基和源泉。我们的理论创新一直没有停止。
实践创新:坚持既不走老路也不走邪路的正确道路实现道路自信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的创新性不仅强调理论来源于实践,也强调实践推动着理论不断创新。党的十八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的重要论断,对“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作出了最鲜明、最正确、最直接、最深刻地回答。只有在旗帜、方向、道路问题上要坚定不移,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才能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凝聚进一步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总布局、总任务的认识、理解和认同,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不移走好、与时俱进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条光明大道越走越宽广。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选择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决不能听从别国的操纵、摆布。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如果照抄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那一套,不仅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且会导致亡党亡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几代共产党人不懈探索、追求和奋斗的历史选择和勇于实践创新的伟大成果,是在毛泽东率先将马列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基础上,是在中国既“以苏为师”又不照搬苏联模式、独立自主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基础上,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人带领全国人民在实践中勇于创新做出的正确选择。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上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著名论断,指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我们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一路走来,在实践中坚持不断创新。
经过坚持不懈地实践创新,全党全国已经形成共识,要继续坚持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们就必须牢牢把握八个“必须坚持”——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必须坚持推进改革开放,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必须坚持促进社会和谐,必须坚持和平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八个坚持”是“定心丸”,消除了一些人对我们党会不会继续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坚持和平发展等方面的担心;“八个坚持”是“强心剂”,让人们看到了我们继续坚持推进改革开放、坚持党的领导等方面绝不动摇;“八个坚持”是“指南针”,让人们看到了我们党对中国道路本质的新认识、新判断、新总结;“八个坚持”是“线路图”,让人们看到了我们坚定不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信心。因此,我们必须对“必须坚持”有高度的理论自信,以此作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走好中国道路的基本要求和科学指南,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在神州大地永远高高飘扬。
制度创新: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实现制度自信
制度创新是改革不断取得成功的基础,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走向成熟和完善的根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次伟大的制度创新,其确立由我们国家的性质和国情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就是在带领全国人民建立新中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展示出自己的革命性、先进性,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不懈奋斗中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的美好制度,体现出对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理解和科学把握。我们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目的就是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所强调,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主义,关键要看这个主义能否解决这个国家面临的历史性课题。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这是历史的结论、人民的选择。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发展,我们的制度必将越来越成熟,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必将进一步显现,我们的道路必将越走越宽广。这些话对那些曲解、诋毁甚至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给予有力回击,发人深思、令人振奋、催人奋进,真正做到“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长期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作为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作为当今中国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社会主义实践中建立、完善和发展的,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形成的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实践中,我们党始终坚持把制度设计建立在对中国国情的深刻认识和科学把握上,建立在对革命路线、执政理念、建设规律和发展观念的科学研究和坚决执行上,形成了具有强大生命力、永葆先进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形成的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首先体现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上,其中最主要、最重要的创新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这是中国共产党一个史无前例的伟大创举。1979年11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出版公司编委会副主席吉布尼等人时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此后,从1981年“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这一突破传统观念的思想的形成到1984年“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商品经济”这一论断在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上的提出,从邓小平1985年10月明确提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什么根本矛盾到1992年“南方谈话”中指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再到1992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第一次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党的十八大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到一个新高度,市场经济在中国的发展过程经历了很多风风雨雨。
尽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设计科学、特色鲜明,但并不是尽善尽美、成熟定型的,依然需要根据时代发展不断完善。邓小平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中就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保障作用,是坚持、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提出的要求,坚持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从实际出发,及时制定一些新的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常务理事)
责任编辑:宋明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