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 斌
(中国海洋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 青岛266100)
海洋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托。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对资源能源的需求,海洋成为直接的、现实可能的能源资源宝库。近年来,世界各国对海洋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主要涉海国家都已经制订并逐步完善了其海洋战略规划,力图在海洋竞争中抢占优势,并以此来支撑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美国以控制全球海洋为目标,全面实施“全球海洋战略”,特别是借助其科技和军事优势维持超强地位,推进海空一体化战略;日本确立了“新的海洋立国”战略,积极扩大海洋战略空间,加快“海洋大国”的步伐;韩国实施“海洋强国战略”,推进“蓝色革命”,努力跻身世界海洋强国之列;越南采取政治、经济、军事手段,试图实现其对南沙岛礁从占领向占有的转变;印度出台“海洋新战略构想”,意图控制印度洋,染指南中国海,挺进太平洋;澳大利亚、印尼,甚至菲律宾也都在制定和推进各自的海洋战略。“海洋世纪”的基调已经在新世纪初叶实实在在地呈现在我们面前。
中共“十八大”提出了“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任务,“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也提出“坚持陆海统筹,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的总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沿海地区按照中央精神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中国的海洋发展呈现前所未有的好势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制订中国的海洋战略和海洋政策,发展中国的海洋事业,需要了解世界的情况和动向,尤其是中国最大的海上邻国日本。最近一个时期,中日两国围绕海洋的斗争和博弈前所未有地复杂和尖锐,研究和把握日本海洋战略,妥善处理中日海洋关系,就显得更加必要和迫切。
“战略”的概念具有悠久的历史和复杂的内涵。在中国古代,“战”指战争,“略”指谋略。古人常称战略为谋、猷、韬略、方略、兵略等。春秋时期孙武的《孙子兵法》被认为是中国最早对战略进行全局筹划的著作。“战略”一词,最早见于西晋初史学家司马彪所著《战略》一书,后屡见于《三国志》等史籍。19世纪末,中国开始用“战略”翻译西方的“strategy”一词。①
战略的定义有多种。克劳塞维茨在《战争论》中的定义是:“为了达到战争目的而对战斗的运用。”瑞士若米尼在《战争艺术概论》中则认为:“战略是在地图上进行战争的艺术,是研究整个战争区域的艺术。”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对军事战略的定义是:“运用一国武装力量,通过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达成国家政策的各项目标的一门艺术和科学。”《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对战略的定义是:“在战争中利用军事手段达到战争目的的科学和艺术。”日本《世界大百科全书》为战略所下的定义是:“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运用力量的科学与策略。”《苏联军事百科全书》为战略所下的定义是:“军事学术的组成部分和最高领域,它包括国家和武装力量准备战争、计划与进行战争和战略性战役的理论与实践。”这些关于战略的定义各异,但其相同之处都是指在一定时期,建设和使用军事力量,筹划和指导战争全局的准备与实施,以达到一定的政治目的,为特定的阶级、国家、民族和政治集团的利益服务的方略。
在古代,战略的内涵要义有三。首先,战略是智慧的运用,是斗智之学,伐谋之学,古人称之为“谋”,与孙子“上兵伐谋”同义。其次,战略所思考的范围仅限于战争,这也是在“略”字前加一个“战”字的理由。再次,战争中所使用的主要是武力,也就是“兵”,所以中国古代把战略称为兵学。简言之,战略为用兵之学、作战之学。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西方人对于“战略”一词大致还是界定在上述的狭义范围,即战争和军事。但事实上,和平与战争不可分,而战略所要考虑的问题也非仅限于用兵。加之战略向其他领域的延伸,使得战略的内涵逐步扩展。因此,上述三点只有第一点恒定未变。
战略与历史时期的社会生产方式相联系,它依赖于社会物质生产、科学技术水平和人的素质,是为国家或集团所规定的基本目标和政策服务的。战略也同自然条件、地理环境、社会环境、主观意志等有密切关系。可以说,战略是一种观念和思想,是理念、原则、目标、手段、方案、步骤、策略等的综合体。随着社会的变迁和战略理论的发展,战略的内涵也不断扩大和深化。美国等西方国家已经率先提出了更高层次的大战略,以及国家战略、国防战略及有关的发展战略。当代的战略概念,已扩大延伸到军事领域以外,被引申至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海洋、太空等领域,泛指对全局性重大的、高层次决策的谋略、规划、方案和对策。战略的基本特性表现在全局性、方向性、对抗性、预见性、谋略性。构成战略的要素主要有战略目的、战略方针、战略力量、战略措施。
国家战略是一个国家根本性的政策,事关国家和民族的荣辱兴衰,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不言而喻。从现代的观点来看,和平与战争密不可分。“安全”也不仅为国家安全,更扩大为国际安全、区域安全、全球安全,当然也包括海洋安全。今天战略家所关心的问题不仅为战争而更为和平;不仅只是要求了解和准备战争,更要求预防和消灭战争,甚至更进一步为创建永久的和平。我国古代兵书《司马法》有云:“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希腊古训说:“要想和平就准备战争。”法国人薄富尔也警告说:“战略无知是致命错误!”这些至理名言值得后人深思。
战略在海洋领域的体现,早期显然更多地被运用到海军,以及与“海权”相关的方面。海权思想对海洋战略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所谓海洋战略(marine strategy),一般是指国家把海洋的开发、利用、保护等纳入整体发展规划而制定的关于海洋的全局规划和政策。但是,在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当代,海洋战略的指向更加广泛。对于海洋战略,应该从“纵”、“横”两个维度理解。从纵向来说,它包括海洋战略思想、海洋战略方针、海洋战略目标、海洋战略体制机制、海洋战略规划、海洋战略手段和步骤,海洋政策和策略等;从横向来说,它应当包括海洋法律体系、海洋安全战略、海洋经济与产业战略、海洋能源资源战略、海洋调查与科学研究战略、海洋军事战略、海洋外交战略、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战略、海岛与海岸带战略、海洋运输战略、海洋文化与海洋教育战略等等。这些要素和领域相互衔接,构成完整统一的战略体系。
海洋战略一般涉及如下内容:确立海洋在国家的位置,树立海洋思想观念,制定海洋政策大纲,制订和完善海洋基本法律,确立海洋管理的体制机制,强化国家对海洋国土和海洋事务的管控,推进海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加强海洋国际合作,保护海洋环境,确保海上运输和海洋安全,推进海军建设,振兴海洋产业,推进海洋科技,进行海洋调查,实施海岸带综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岛屿,强化海洋教育,促进涉海人才培养,发展海洋文化、海洋旅游、海洋休闲娱乐等。本文将基于对战略概念、战略思想、海洋战略的理解,来重点考察日本海洋战略的几个相关问题。
孔子《论语》(颜渊篇)中有“兵”、“食”、“信”是政治的要诀这一说法。可以认为,“兵”,即是现实的国家安全;“食”是指国民生活;“信”则是指对思想和伦理上正确性的信念。一个国家的海洋战略,也应当从国家海洋安全(兵)、海洋经济发展(食)、海洋认知和海洋观念(信)这几个方面来展开。我们观察近年来日本的海洋战略,发现它基本上也是按照这样一个思路来确立的。也就是说,日本海洋战略体系中标榜和强调的正是这几个核心内容:第一,海洋安全保障,即确保日本的海洋安全,维持海洋和平与安定。第二,促进海洋经济的繁荣,即扩大和开发海洋能源资源,包括以此为前提确保海洋贸易航线安全、保障海洋能源安全及保护海洋环境等。第三,提倡亲近海洋、认识海洋,强化海洋价值观的地位,并努力向世界推广。
日本是典型的岛屿国家和海洋国家。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对日本来说,海洋带来恩惠、安全、财富和文化。但是,丰臣秀吉统一日本以后,日本国家战略和海洋战略呈现出冒险、贪婪、侵略的特征。日本明治维新以后实行对外扩张和军国主义政策,无论是南进还是北进,无论是大陆政策和海上推进,实际上都是把海洋当作跳板,侵略领土、掠夺资源、控制战略通道,并试图建立所谓“大东亚共荣圈”,主宰东亚乃至整个亚洲。战后,在新的国际格局下,日本依靠美国的安全庇佑,走和平发展之路,以海洋贸易立国,成为世界经济强国,这一时期日本海洋战略以经济为中心,相对单纯。但是冷战以后,随着国际和地区形势的变化和世界海洋形势的发展,日本对自己的国家战略进行了深入研判,重新调整和抉择,把成为“普通国家”、“政治大国”作为21世纪日本的国家战略目标。
日本的海洋战略与国家战略密不可分。日本海洋战略是在其国内与国际、历史与现实、政治与经济、文化与传统、地区及世界形势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中形成、发展的。实际上,长期以来,日本国内对海洋战略理论的思考和学术争论一直没有间断过。但就目前日本的海洋战略而言,其最重要的理论基础有三个方面:由传统海权观发展而来的新的综合海权观;“普通国家”和“政治大国”论;“民生大国”论。
日本四面环海,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历史时期,海洋起到了特殊的屏障作用,确保了日本作为独立国家的传承与发展。同时,日本也因此长时间与周边国家处于隔绝半隔绝状态,在相当长的时期,日本各阶层的海权思想只停留在朴素海权观的时代,并没有真正认识到海洋的重要性,更没有从海洋兴国,运筹经略海洋的高度来认识海洋的地位和作用。但是,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少数日本人的海权观念发生了变化。日本一些知识分子开始从岛国位置、海军军备、海外贸易等角度提出日本的海权观。而促使日本海权思想真正发生飞跃的还是美国佩里舰队叩关带来日本被迫开国的残酷现实,自此日本开始接受近代海权思想,进入重视海军及海上安全的传统海权观阶段。明治维新以后,日本天皇提出“开拓万里波涛,布国威于四方”的强国目标,并被政府贯彻执行。随着马汉著作的问世,海权思想受到青睐,日本的一批海权论者,如金子坚太郎、小笠原太郎、秋山真之、佐藤铁太郎等,把马汉海权思想与日本的实际相结合,形成如下共识:日本及世界的未来取决于海洋,海洋的关键是制海权,制海权的关键在于强化海军并通过舰队决战击溃对手。此后日本开始提升海军地位,加快海军建设,追求海权强国的目标。
“二战”结束后,日本的海权观及海洋战略因军事的失败和科技的发展而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日本开始向新的综合海权理论过渡,即在重视传统的海上军事力量及海上安全的同时,开始更加关注海洋资源、海洋科技、海洋环保等非军事因素,日本逐渐确立起新的综合海权观。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加深对海洋战略地位的认识,把海洋作为民族生存和国家安全的重要空间。二是发展海洋经济,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逐步建立和完善新的海洋法律制度体系。四是大力发展海洋科技,利用高新技术加快对海洋资源的开发研究。五是把海洋事务作为重要的国际事务,把开发利用海洋列为国家优先发展战略。以此在国际海洋竞争中抢占先机。
“普通国家”这一概念是日本政界人物小泽一郎最先提出的,在其1993年所著《日本改造计划》一书中,小泽认为“日本远不是一个普通国家”,在他看来,作为“普通国家”,一是要认同国际社会视为理所当然之事也是自国理所当然之事,并为之尽职尽责。二是对地球环境等人类共同面对的课题,要尽己所能进行参与。他还认为,日本既已成为经济大国,就应当成为“国际国家”,其前提是首先要成为一个“普通国家”。为此要“在安全保障、经济援助等领域做出国际贡献”。[1](P104)表面上,“为国际安全做贡献”和“为国际经济做贡献”是战略目标,但是,从冷战结束后日本“普通国家化”的实践看,成为自主的大国才是日本“普通国家化”战略的实质,要害在于以“为国际安全做贡献”为由,突破“和平宪法”的束缚和内外舆论的牵制,重获对外动用军事手段的权利。
着眼于这个战略设计,日本进行了多方面的战略实践。第一步,强化国民的国家观念意识,为推行“普通国家化”战略奠定思想和舆论基础。日本政府把取得国民认同作为推行“普通国家化”战略的重中之重。通过冷战后多年的努力,“普通国家化”已经成为日本主要政治力量和多数国民的整体价值取向。第二步,试图通过修改“和平宪法”,对“普通国家”地位予以法律上的确认,扫除自卫队参加海外军事行动的障碍。第三步,强化日美同盟,加速推进“普通国家化”战略实施,特别是借助美国的力量扫除国家战略转向的障碍,牵制中国的海洋发展,加速国家战略转型。
在与“普通国家论”相异的各种战略指导理论当中,最具代表性者当属“民生大国论”,其首倡者是著名评论家船桥洋一。“民生大国论”所宣示的是:(1)不以意识形态划线,自称“我们不是鹰派,也不是鸽派,不是右翼,也不是左翼”,因为“冷战已经结束”。(2)主张日本外交要在和平、发展、人权、环保等领域发挥强大的领导力。(3)反对日本成为军事大国,认为经济大国未必一定要走向军事大国,主张日本要成为“世界民生大国”。(4)对待“欧美主义”和“亚洲主义”,主张既不脱亚入欧,也不入亚脱欧,而是确立入亚入欧、融入亚太的太平洋全球主义。(5)对待日本的国家利益与国际社会利益,强调摆脱民族主义,坚持民生为本,“既为日本生存也要让他者生存”,“实现开放的自我利益”。(6)在国际政治立场上,同意坚持日美同盟,但强调要适应冷战后的形势予以改造,主张要在联合国和WTO框架内积极开展平衡多边外交,加强日本作为地区重要政治力量与美欧大国或国家集团的战略磋商与合作。[2](P13-18)
日本列岛由西太平洋岛链上若干岛屿组成,其本身就是分隔边缘海和大洋主体的地理分界线,在开发利用海洋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日本真正对海洋战略的关注始于19世纪90年代。在明治时期海军军官佐藤铁太郎的《国防私论》出版之前的1891年,日本外交官稻垣满次郎就在其《东方策》中强调海洋是未来世纪的政治贸易的主要舞台,预测东洋将成为世界的市场,日本凭借海洋中心优势将获得繁荣昌盛。此后的数十年,日本的海洋战略深深地打上了军国主义对外扩张的烙印,并演变成了向大洋扩张侵略的南进论,稻垣也因此被认为是南进论的首倡者。
“二战”结束以后,随着战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日本再度提出了以海洋为中心的一些战略构想,力图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战后日本海洋战略构想的主题和方向,主要分为两个阶段:
一是“环太平洋发展战略论”阶段。1965年学者小岛清首先提出“太平洋自由贸易地域”(PAFTA)构想,②后来,1980年首相大平正芳主持制定《环太平洋合作构想》,将战后日本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推向高潮。其目的主要是解决日本经济起飞对资源与市场的需求,深化同美、加等北美发达国家的合作,为“综合安全保障”提供政策补充。③这一时期,日本所倡导的“环太平洋合作构想”带有强烈的冷战色彩,设想通过提高经济依存度,深化战略依存度,巩固美日在亚太地区的战略格局。总的来说,该阶段日本海洋战略研究的关注重点是经济利益和经济发展,对政治外交斗争、领土纠纷等历史敏感问题,往往采取一种低调和回避的态度。
二是“海洋国家论”阶段。国际政治学者高坂正尧于20世纪60年代就率先出版《海洋国家日本的构想》,可以说是海洋国家论的先声。海洋国家论真正成为一种理论思潮和政治气候则是到了冷战结束以后。冷战后,日本对海洋的关注和对海洋战略的研究逐步升温,这一战略构想的出现,主要源于后冷战背景下日本战略家对应该确立怎样的国家战略的思考。对日本的国家特征,他们形成的共识是:日本是一个四面环海的列岛,一个海洋国家,这个基本事实构成日本国家形成和发展的前提,并且由此决定了日本与外部世界的联系方式,即“岛国式”或是“海洋国家式”。在日本战略家的眼里,“岛国”被赋予封闭、内向的特征,而“海洋国家”则具有进取、外向的特征,因此,日本必须走出“岛国”的局限,迈向“海洋国家”,海洋国家之路是日本的必然选择。在这里,“海洋国家”包含了一种积极参与建立世界新秩序并追求日本国家利益的志向。这种对“海洋国家”的理解和走向“海洋国家”的呼吁,成为日本制订海洋战略的认识论基础。实际上,“海”本身就具有双重性。一方面是闭锁、隔离、防卫;另一方面是开放、沟通、开辟。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前者的功能在不断减弱,后者的作用在日益扩大。正是因为对海这种双重性的不同侧面的倚重,才呈现所谓“岛国”和“海洋国家”的不同特点。所以对“海”的新阐释和走向“海洋国家”的呼吁,也就自然成为日本探讨和制订海洋战略的话语前提。[3](P40-42)
目前日本海洋国家论的人士中,以防卫问题专家等“军事现实主义者”居多,另有一些亲英美派的“政治现实主义”者。他们结合对近代历史的考察认为,当日本与海洋国家结盟时就得以繁荣,与大陆国家结盟时就要失败。因此,日本要走与海洋国家结盟的路线,积极发展海洋实力,拓展海洋权益。④
海洋国家论在日本的兴起不是偶然的。随着冷战的终结,包括日本在内的世界各国都在思考未来的国家战略。日本一些学者认为,进入21世纪后,世界秩序依然会继续受以上这两大趋势的作用,他们主张,日本应该重新审视和适时调整自己的大战略,明确提出把海洋战略作为主要的国家战略,力图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一些研究战略问题的学者把国际政治构造分为海洋国家和大陆国家两个对立系统,认为这种对立是由于历史和传统带来的国家战略的差异造成,尤其是战略视野的不同所致。与此同时,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海洋问题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1994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各沿海国家纷纷建立和加强了海洋综合管理机构和海洋战略研究机构,开始制订和实施国家海洋战略。日本政府也多次制订了国家海洋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学术界连续数年进行海洋战略和国家战略关系问题的研究,政府的海洋科技开发经费投入逐年增加,海洋开发和宇宙开发共同被确立为维系日本国家生存基盘的优先开拓领域,“海洋国家日本”,“海上生命线”等字句频繁出现在各种媒体中。进入新世纪以来,日本政界、学界、媒体乃至全社会的保守化、右倾化倾向日益加剧,日本着眼于突破战后体制制约,确立“普通国家”战略目标,谋求和巩固在东亚乃至国际社会的主导地位的战略意图更加明显。“海洋国家”这个以地理名词为外在形态的概念背后,蕴含着日本参与主导地区事务、介入世界政治经济格局重构、引领国际战略关系发展的强烈意愿,说到底是一种扩张意识。
多年来,日本的海洋战略一直随着国际局势的变化进行调整。这种调整既有直接的现实需要,又有深刻的理论根源;既体现了日本的政治意愿,又反映了亚太地区战略格局的深刻变化。日本海洋战略既是日本开发海洋资源、拓展海洋利益的政策指针,又是推进“政治大国化”、“普通国家化”的实际步骤。日本的海洋战略承袭了由“政治大国”战略、“国际国家”战略演变而来的“普通国家”战略的基本理念,服务于摆脱战后体制、追求政治军事大国地位的国家战略目标。日本海洋战略不仅是日本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与中日关系的走向和中国的国家利益、海洋权益息息相关。日本海洋战略的调整将对亚太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对中国海洋战略和海洋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总体来看,日本的海洋呈现出海洋意识更加强烈,海洋认识更加多元,海洋观念更加外向,海洋战略日益清晰,海洋法律逐步健全,海洋管理体制更趋完备,海洋涉外活动更加积极,海洋战略规划更加具体,海洋权益争夺更趋强势的基本趋向。特别是近年来,日本海洋战略进一步出现了:通过重塑日美同盟关系来强化同美国全球战略特别是亚太新平衡战略的互补性、扩大管辖海域来巩固海洋大国地位并拓展国家发展的空间、调整防范对象并构建与其大国战略相适应的海上武装力量、通过强化海洋的能源资源开发来为未来经济发展提供支撑等这样的一些新动向。
“二战”后至冷战结束,日本始终把坚持日美安全保障体制作为其外交和国防政策的“基轴”。但冷战后,两国都意识到传统的“美主日从型”的同盟关系已不适应新的形势,必须进行重塑和调整。经过努力,1996年日美签署了《日美安全保障联合宣言》,确立了新时期日本在地区及全球安全战略中同美国的新型“全球伙伴关系”。在这一战略思想指导下,日本更加主动地将自己与美国的亚太安全战略捆绑在一起,美日军事战略形成了“一体化”格局。与此相适应,日美双方在海洋战略上互相支持、互为补充的特点更加明显,主要表现在日本追随美国主动参与海外军事行动的强度和频率进一步增强;日本进行法律调整,修改和平宪法的步伐进一步加快;日本和美国在钓鱼岛和南海问题上互动协调在强化。这从2010年以来的普天间美军基地搬迁问题、钓鱼岛撞船事件、延坪岛炮击事件、美日和美韩军演、围绕钓鱼岛和南海争端等一系列事件中可以明显看出。
日本海洋战略和海洋政策最核心、与周边国家争议最大的是岛屿主权、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问题。日本数年来积极缜密、持之以恒地进行海洋调查和数据采集,并已经灵活地利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赋予的权利,通过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申请,从其周边的太平洋上获得大面积的大陆架和巨大的海洋权益,日本主张的管辖海域总面积达447万平方公里以上,位居世界第六位,水体总量位居世界第四位。有领土争议的钓鱼岛群岛和竹岛(韩国称独岛)海域被日本单方面划定在其专属经济区范围,日本还正在进一步加强对冲之鸟礁的控制以及相关海域的调查,不断强化其国家行为和国内法措施,积累“法理依据”。此外,日本还借全面调查大陆架之机,制订关于太平洋海底地形的大陆架科技指标,试图在推动国际海洋法新秩序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争取本国权益。
冷战时期,日本以苏联为“假想敌”,主要应对“来自北方的威胁”。冷战后,虽然北方威胁减弱,但是日本认为发生地区争端的可能性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的危险在增加,其仍然面临多方向、多类型的威胁。尤其对中国和朝鲜的防范愈发突出。其海洋防卫战略指导思想由“保卫北方”转向“防御西方”,历次推出的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也把中国作为防范和牵制的重点,并为此加快了军事力量调整和建设的步伐,不断拓宽自卫队职能,并将防卫厅升格为防卫省,并正在推动将自卫队改为国防军。日本海上自卫队目前是亚洲综合作战能力较强的武装力量,海洋军事战略已基本完成了由美国海军补给力量向“独立作战”力量,由近岸、近海防御向海上歼敌、远洋积极防御的转变。特别是战区导弹防御系统(TMD)、新型战机、战舰和潜艇等的研制开发,正在打破地区的军事平衡。其主动参与美国军事干预战略的意图更加明显。为应对中日钓鱼岛争端和牵制中国的海洋发展,日本正在加快在其西南岛屿部署监视部队,强化海空联合训练和作战体制,开展日美联合大规模夺岛演习等。
日本海洋战略调整的重点之一是加快海洋的开发利用,尤其是海洋能源资源,以期为日本未来发展提供可持续的支撑。日本将凭借其经济和科技的优势,积极推进对海底资源、能源的勘探和利用。目前,日本政府多个部门都在开展相关工作,日本海洋开发机构隶属于日本文部科学省,是日本海洋技术开发的大本营,主要进行与海洋相关的科技的综合试验研究与前沿探索。海上保安厅也积极从事海洋勘探等活动。为实现“以海洋能源来维护海洋安全”的目的,日本已经把浪力发电、潮流发电应用到海上航路标记的照明。经济产业省于2009年制订了《海洋能源与矿物资源开发计划》对海洋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划,制定了自2001年至2016年为期16年的“甲烷水合物开发计划”,开始有计划地勘探和开采海底的可燃冰作为未来的替代能源;农林水产省、气象厅在海洋调查、气象研究方面也不断加大投入。而根据《海洋基本法》制订的两期《海洋基本计划》则是日本全面实施海洋战略的最全面而具体的规划。可以预见,日本今后将进一步推进海洋战略规划的实施,以谋取更大的海洋利益。
另外,随着中国的快速崛起,日本的海洋战略防范和遏制中国的倾向越来越明显。日本一些势力将中国视为和“海洋国家”相对的“大陆国家”的代表,推定作为“海洋国家”的日本必然要与中国产生战略对抗,并极力渲染中国的海洋威胁,夸大中国的海军发展、海洋能源开发、海洋调查活动。日本一些人主张联合美国并拉拢其他亚太国家,推进所谓“价值观外交”、“海洋国家联盟”,来联手围堵和遏制中国。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和氛围下,日本在海洋问题上对华强硬和挑衅,在钓鱼岛海域抓扣我渔船和船长,对钓鱼岛实施所谓“国有化”等就是集中表现。
“新的海洋立国”战略始于2005年。当年11月,日本海洋政策研究财团向日本政府提交了《海洋与日本:21世纪海洋政策的建议》,并于2006年1月公开发表。该建议共分4个部分,它提出了日本海洋立国的总体目标,阐述了制定海洋政策大纲、《海洋基本法》的紧迫性以及完善海洋综合管理体制的必要性,提出了海洋管理的具体措施,强调了树立海洋立国的“三大理念”,即海洋的可持续开发利用、注重国际协调引领海洋国际秩序、实施海洋综合管理。2006年12月,日本海洋政策研究财团和日本海洋法研究会同时发表了《日本海洋政策大纲:以新的海洋立国为目标》和《日本海洋基本法草案纲要》,明确提出新的海洋立国的口号,主张日本应从“岛国”转向“海洋国家”。⑤
当代日本的海洋战略往往是通过具有战略意义的法律、政策、规划来体现的。其海洋规划和政策是遵循“新的海洋立国”战略,在《海洋基本法》的指导下,以《海洋基本计划》为主轴制订和展开的。这其中,《海洋基本法》是日本全面确立新的海洋立国战略的重要标志。该法律规定了日本发展海洋事业的基本原则、纲领、目标、任务、组织框架等。目前,日本的涉海法律法规已达近百部,而《海洋基本法》成为所有涉海法律的“母法”,是指导日本海洋发展的总纲。根据《海洋基本法》,日本政府设立了综合海洋政策本部来负责组织制订日本海洋战略规划,它也是日本海洋战略和政策的最高决策和综合管理机构,由首相担任本部长,国土交通大臣兼任海洋政策担当大臣。本部设有总会负责决策重大事项,届时各有关府省,如内阁府、内阁官房、法务省、外务省、国土交通省、经济产业省、农林水产省、文部科学省、环境省、防卫省等的负责人参加。综合海洋政策本部下设干事会,议长由内阁官房副长官担任,成员包括有关省厅的厅局长和审议官等。本部还设有法制、审议、边界海域等各个领域的小组,负责研讨相关政策议题并进行决策。此外,日本有关省厅内部的涉海部门分别侧重政策、规划、科技、法律、外交、安全等方面的涉海问题的政策制定。另外,日本海洋政策最主要的智库海洋政策研究财团,牵头组织了许多法案的草拟、提出政策建议、发表课题成果等,每年还定期出版《海洋白皮书》。
2007年4月,日本通过了《海洋基本法》,这是日本全面确立新的海洋立国战略的重要标志。该法规定了日本发展海洋事业的基本原则、纲领、目标、任务、组织框架等。主要内容包括:推进海洋资源开发及利用;保护海洋环境;推进专属经济区等的开发;确保海洋运输;确保海洋安全;推进海洋调查;推进海洋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振兴海洋产业强化国际竞争力;加强海岸带综合管理;保护离岛;推进国际合作;增进国民对海洋的理解等。
《海洋基本法》出台之前,日本的涉海法律法规有87部,⑥其中最主要的有8部:领海及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法、海上保安厅法(修正)、在专属经济区行使渔业等主权权利的法律、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及管理法、水产资源保护法(修正)、防止海洋污染及海上灾害法(修正)、核原料物质和核燃料物质及原子炉限制法及防止放射性同位素造成放射线危害的法律(修正)。《海洋基本法》出台后,日本进一步加快了新的涉海法律的制订和颁布,包括海洋能源矿物资源开发法、处罚与应对海盗法、离岛保护管理法、低潮线保护及基地设施整备法、应对专属经济区外国科考活动法、海上保安厅法及其修正案、外国船舶航行法、矿业法修正案等重要法律法规,在海洋政策和法制方面进展明显。另外,《海洋基本计划》(2008-2012)和《海洋基本计划》(2013-2017)也先后发布实施。
《海洋基本计划》(2008-2012)是2008年3月18日正式公布的。这是日本根据2007年出台的《海洋基本法》的精神,由综合海洋政策本部制订的用于指导日本未来5年的海洋事业发展的战略性规划。综合海洋政策本部每年都对进展状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加以修正,提出要求,并计划每隔五年推出一部新的《海洋基本计划》。⑦该计划主要包括12个方面的内容,基本上是对应于《海洋基本法》的内容要求来安排的,包括:海洋保护区的设定和推进、大陆架延长对策、对外国船只进行科学考察和资源探查的对应、能源和矿产资源的有计划开发、海上安全运输的确保、海洋安全制度建设、推进专属经济区的系统调查、海洋信息的一元化管理、海洋研究开发的推进、海岸带综合管理、离岛保护和管理、增进国民对海洋的理解和海洋人才的培育。这些规划集中、具体地体现了日本近期海洋战略的基本内容。
除了制订和实施《海洋基本计划》,2008年日本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了延长大陆架74万平方公里的申请,并于2012年获得其中31万平方公里的批准认定。并在第二期《海洋基本计划》中对相关海域的海底资源勘探开发进行了规划。
日本海洋战略及其规划是一个整体,各部分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其中,除了海洋经济问题,海洋安全问题和海洋能源资源问题常常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这些领域也是中日之间海洋竞争和矛盾的焦点,需要我们更加关注。实际上,日本的海洋战略和政策的指向在很大程度上是针对中国的。在谈到海洋问题时,日本的海洋界人士往往将中国置于前,对中国的海洋发展尤为关注和警惕。⑧通过考察我们认为,日本已经形成“海洋国家”的大致轮廓和主要特征,已经具备“海洋强国”的基础和条件。
研究日本海洋战略,有几点特别需要我们特别予以重视。
第一,日本重视并突出其海洋国家属性,提出把建立海洋国家作为日本国家的大战略,其海洋战略的目标,是为日本力图摆脱战败国的束缚成为“政治大国”、“普通国家”的国家战略服务的。在日本看来,威胁来自海上,国家发展的空间也在海上。
第二,日本在资源方面对外依赖严重,正因为对能源资源的渴望,以及沿海国家间竞争的激烈,使得日本的海洋意识异常强烈,也正因此,它总是在国际海洋法的模糊地带做文章,积极占岛圈海,变礁为岛,扩大海洋国土面积。日本海洋能源资源战略规划在日本的涉海发展规划中往往最为具体、严密,在日本的海洋规划中占有突出的地位。
第三,日本经济严重依赖海外贸易,为此,它异常重视战略要道,全力确保海上生命线,近年来已经突破海外派兵限制,配合美国在全球的军事行动,并强化对日本周边岛屿、海域、海峡的军事控制以及监控力度,宣称维护航行与自由、和平共同利用海洋,并以此为口实介入南海等争端。
第四,日本主张并积极联合所谓“海洋国家”,共同应对“陆地国家”的挑战。这些年来,日本出现了把日美同盟这一“海洋同盟”体制扩大到多国之间,试图建立以日美同盟为核心的“海洋国家联盟”的新动向。日本积极联合东南亚岛国,试图建立以日本为主导的岛屿国家链条,⑨形成大陆边缘地带对中心地带包围网。暴露出典型的冷战思维。
第五,日美同盟在未来较长一个时期将依然是日本海洋战略的主轴。1997年的《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具有标志性意义,它使日美安保适用范围扩大、支援能力增强,是日美加强长期防卫合作的纲领性文件。2001年的《阿米蒂奇报告》使日美同盟的防卫范围从“新指针”的“周边”继续扩大至亚太甚至具有了全球意义。日本在同盟中的地位开始从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参与。日本通过防卫领域的一系列新调整、新部署,强化西南诸岛方向战力,积极配合美国的亚太再平衡战略,给中国海洋安全带来更大压力。
第六,日本海洋战略针对中国的意图显而易见。日本一些人由于疑虑中国未来走向,担心中国的崛起会带来威胁,有人甚至说“像中国这样缺乏资源的超级大国,其发展本身就是霸权行动”(渡边利夫语)。他们极力渲染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海洋发展的威胁,以此来影响日本的对华政策,企图牵制、遏制中国的海洋发展。
基于对日本海洋战略的考察,本文认为现阶段在处理中日海洋关系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牢牢把握中日海洋关系发展大方向。从中华民族复兴的长远利益出发,树立大局意识,充分把握有利的战略机遇期,加快制定和完善海洋发展战略,全面推进海洋事业发展,使我国的海洋战略、海洋规划、海洋政策、海洋外交都能与国家战略相协调。
二是清醒认知中日两国在海洋领域的差距。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海洋事业发展迅速,捍卫海洋国土和维护海洋权利的能力也不断增强,在许多领域与日本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但总体上仍处于追赶阶段。在海洋综合实力上中方数量有优势,日方质量占上风。坚持不懈地推进海洋发展始终是我们的主要任务。
三是积极推进中日两国在海洋领域的合作。中日两国在海洋领域存在结构性矛盾和竞争,但同时也存在共同的战略利益。虽然目前中日海洋合作面临极大困难,但是仍然要积极探索对话合作的途径,着眼于长远,建立海上危机管控机制,并在条件具备时逐步开展海洋环境联合调查,共同维护航道安全,加强在抗震救灾、海上搜救、打击海盗和走私等等方面的合作,从易到难逐步扩大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涵,建立战略互信。
四是妥善处理中日岛屿和海洋争端。中日岛屿争端和海洋争端在短时期内难以解决,中日围绕海洋的矛盾还将长期存在,甚至还会出现更加尖锐的斗争。我们在处理中日海洋关系时既要合作又要斗争。合作要有前提和氛围,要追求利益和效果;斗争需要把握原则和底线,要注意节奏和方式。做到坚守国家主权原则与维护国家和地区和平发展大局相统一。
当前中国所处的战略机遇期已经进入了新的阶段,其内涵和特征正在发生新变化。我国海洋战略和外交战略也应强化创新思维,创造战略主动,改善内外形象,努力营造良好的海洋发展环境。中日两国海洋发展的整体水平正在逐渐接近,中国应强化对日本海洋战略的深度研究,妥善处理中日海洋关系,加快建立我国对日本的海洋战略优势,力争通过不懈努力,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在海洋综合实力上赶超日本。我们确立和推进国家战略是为了实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并尽可能使本国利益和国际社会的公共利益相统一,并由此建立更加健全的人类社会整体的存在方式,也从而更好地满足本国利益。对中国这样有着数千年文明史的大国来说,我们应该有这样的觉悟和自信。
注释:
① 英文“strategy”的语根出于希腊语的“stratos”,其意义为军队,属于军事的概念。18世纪,法国人梅齐乐(Maizeroy)在其出版于1777年的《战争理论》(Theorie de la guerre)一书中首次使用“战略”(stratégie)这个名词,并把它界定为“作战的指导”(the conduct of operations)。
②1968年初由小岛清等组织了以学术界为主的“太平洋自由贸易与发展会议”(Pacific Asia Free Trade and Development,简称PAFTAD)。该组织主张以美、加、日、澳、新五国为中心,组成一个松散的民间协商机构来推动亚太地区的经济合作。
③ 《环太平洋合作构想》的基本意图是要在日益严重的能源危机中,日本与太平洋圈内各国加强团结,认真对待和努力解决几个重要问题:一、建立石油联合基地和紧急通融体制;二、共同开发新能源和建立能源资源联合研究所;三、建立太平洋圈内的资源、粮食产品的贸易中基地;四、作为建立这个基地的前提——由日、美、加、澳按一定比例出资建设第二条巴拿马运河。
④ 参见张勇:《日本“海洋国家”之辩》,,访问时间2012年9月15日。
⑤ 海洋基本法追踪调查研究会后于2009年4月2日又提出《关于“实现新海洋立国”的建议》。
⑥连同《海洋基本法》出台后制订的在内,日本涉海法律法规至少98部。
⑦ 《海洋基本计划》(2008-2012)虽说是5年,但是有些规划内容一直到2015年、2020年,可以说是一个中长期战略规划。另外,日本第二期的《海洋基本计划》,及2013-2017年度的计划,已于2013年4月公布。
⑧例如日本海洋政策财团前任会长秋山昌广在《海洋白皮书》(2012)序言中就曾指出,“从台湾、海上战略通道、海洋资源等方面进行观察,中国所采取的战略非常合理。中国为了防止对马六甲和印度洋握有最大影响力的美国在非常时期掐断海上运输线,正在实施远海战略。但是,基于在南海问题上中国的做法,海洋大国日本和美国要发挥核心作用,联合印度和澳大利亚,共同明确追求和主张在专属经济区内航行的自由、海洋利用的自由。”他主张,“必须增强日本自身的海洋实力,在防卫预算吃紧的情况下,即使无法增加经费,那么哪怕是适当降低相关标准也要增加人员配置,否则无以应对中国海洋力量的增长。”
⑨ 屋山太郎、坛伊藤宪一、猪口邦子、川胜平太、佐濑昌盛、小岛朋之、冈崎久彦、秋山昌广等在讨论日本作为海洋国家应有的状态时,“海洋国家”成为他们的重要视角。关于建立海洋国家联盟的倡议和努力尽管时起时落,但是一直没有停止。跨太平洋战略伙伴关系协定(TPP)也带有同样色彩。
[1](日)小泽一郎.日本改造計画[M].东京:講談社,1993.
[2](日)船桥洋一.日本戦略宣言:シビリアン大国をめざして[2].东京:講談社,1991.
[3]修斌.日本海洋战略研究的动向[J].日本学刊,2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