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改革后的效应和对策

2014-01-17 15:53何亮
今日湖北·下旬刊 2014年8期
关键词:营改增效应对策

何亮

摘 要 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推广到全国试行。试点行业的企业税负发生的明显变化,交通运输业的企业税负不降反升,其他行业的企业税负都出现了明显的下降。增值税税率调动过高,改革试点范围增值税发票难以抵扣是造成该现象的主要原因。对于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应该用发展的眼光、动态的视角去审视,增强“营改增”政策的灵活性、针对性和可持续性。

关键词 “营改增” 效应 对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简称营改增) 是当前所实施的结构性减税政策的主要内容之一,它能够化解制约服务业发展的税制瓶颈,应该会给服务业发展带来重大机遇。2012年1月1日起,上海率先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改增改革试点。到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推广到全国试行。各项措施有机衔接,相关工作平稳推进,运行情况总体良好,阶段性成效初步显现。

一、“营改增”的主要影响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营改增”是指原来政府对企业征收营业税的项目改为征收增值税。“营改增”对企业、个人、政府、社会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1、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负,为服务业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由于对货物和服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造成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化,重复征税的问题就变得越来越突出。此次“营改增”,实际上是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进入扫尾阶段的一次重要改革。“营改增”完成后,增值税将覆盖所有货物和服务的全部环节,重复征税的税制安排将成为历史,税收中性原则得以更好体现,从而使我国整个税制更趋完善。

2、有利于企业结构从“橄榄型”真正转变为“哑铃型”

通过打通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能够促进工业领域专业化分工,做大做强研发和营销,使企业结构从“橄榄型”真正转变为“哑铃型”,产业层次从低端走向中高端;

3、有利于扩大就业,提高从业人员的收入水平

在增值税制度框架下,企业可以抵扣购买服务的进项税额,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激励企业扩大对服务业的需求。就业的最大容纳器是服务业,服务业发展了,就业也就会随之扩大,同时对城镇化发展也是有力的促进和支撑。企业税负下降,利润上升,有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收入水平。

4、短期内减少地方政府财政收入

短期看来,对地方政府而言,部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会造成地方财政收入减少;从长远看,企业负担减轻了,投资意愿会有所增强,经济增长有了持续的动力,放大到一个经济周期看,地方财政收入不仅不会减少,反而有可能增加。

5、助推物价上涨

在价格既定的情况下,如果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接受的服务所在行业营业税改成增值税,则会直接增加购买方支出(营业税为价内税,增值税为价外税),增值税扩围改革后的税负会转嫁给消费者。所以,现在的交通运输业税负不降反升。

二、“营改增”效果显著

今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开始在全国推开,至今已经两个多月了。10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数据显示,9月份“营改增”全国试点后首个纳税申报期共减税130.13亿元。总体看,“营改增”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政策效应显现,但是试点也面临着交通运输和物流行业税负增加。

1、研发和技术服务

“营改增”以后,很多制造业企业主动把研发、设计、营销等内部服务环节从其主业中剥离出来,加大研发投入,成为效率更高的创新主体。同时,由于小规模企业适用3%征收率,很多大企业将研发类的业务设立为小规模企业,以便部分业务享受低税率,由此导致新办企业大量增加。据统计,2013年1月,浙江省增加“营改增”新办企业7000多户。

2、信息技术服务

“营改增”给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带来较多利好。以软件行业为例,以前执行的是5%的营业税税率,不能差额纳税,所有的成本进项不能进行抵扣。试点后,软件开发行业增值税税率提高到6%,税率提高幅度不大,且下游客户拿到发票后可以进行6%的抵扣,而且基本上所有成本项目都可以合法合规地取得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税负下降明显。

3、广播影视服务

对于一般纳税人影视企业,6%的增值税税率较营业税制下的3%或5%的营业税税率,提升了3个百分点和1个百分点,但是考虑到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相关企业的实际税负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尤其是企业的成本构成具体分析。

4、文化创意服务

自2012年始,上海12万多家服务业率先进行“营改增”试点,受益最大的是文化创意企业。文化创意产业主要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等。对于大中型文化企业而言,从上海试点反馈数据来看,70%的企业税负下降。对于纳入试点的一般纳税人文化创意企业,税负的变化取决于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多少。

5、交通运输业

从北京、上海等地试点情况来看,大部分交通运输企业的税负普遍上升。这主要由于交通运输行业的主要成本为运输工具购置成本、燃油费用、路桥费以及人工成本等。在这几项中,在现行“营改增”政策体系下,发生路桥费和人工成本均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无法抵扣,而运输工具购置成本高、使用年限长,多数企业不可能频繁购置大额资产,因此,实际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有限。而其税率则从原来的3%提高到11%,因此大部分企業的税负不降反增。

三、税负升高的原因

1、税率增加

“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税率由原来的3%和5%变为现在的11%。税率提高过快,企业税负明显增加。

2、财政补贴有限

针对部分试点行业企业税负不降反升的实际困难,上海市出台政策,对“营改增”试点过程中因新老税制转换而产生税负有所增加的试点企业,按照“企业据实申请、财政分类扶持、资金及时预拨”的方式实施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给予财政补贴。但由于所涉企业较多,大型企业优先,导致小规模企业被忽视。

四、完善“营改增”的措施

当前“营改增”试点中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服务业企业可抵扣项目相对较少;试点行业范围较小;部分行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较难,等等。这些问题多属改革过程中新出现的问题。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的扩大,部分问题将自然得以解决,有些问题则需要通过创新制度安排和制度环境来解决。应着力关注和解决“抓大放小”的问题。对于某些一时解决起来难度较大的问题,应该用发展的眼光、动态的视角去审视,增强“营改增”政策的灵活性、针对性和可持续性。

1、统一税率

根据调研,在抵扣政策不变条件下,通过适当降低运输企业增值税税率可达到降低税负的目标。经测算,对于税负增幅明显的货物运输、包车客运、汽车租赁等行业按与物流辅助业相同的6%税率计征增值税,便可基本实现企业税负持平或略有降低的改革初衷。此外,将道路运输业与物流辅助现代服务业使用相同税率,有利于国家税收统一监管以及为企业提供更为便捷的核算模式。

2、扩大抵扣范围

根据上文所述,交通运输企业在进项税额的抵扣中,只有油费可抵扣,而过路费等收费仍不包含于可抵扣的范围,这对路桥费等占企业成本很大比例的运输企业来说依然是很大的负担。因此,政府及税务部门应加速路桥费等行政服务性收费的改革,保障“营改增”的顺利进行。

3、宣传工作与财政补贴双管齐下

交通运输业“营改增”未在全国范围内推开以前,很多试点地区由于税负上升,计划把企业搬迁至未试点地区。要知道,“营改增”是一项长期性战略举措,2014年8月1日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企业不应只看到当下暂时性税负升高,从长远角度看,“营改增”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针对现有情况,政府管理部门应从两方面对企业进行辅助: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既要对已试点地区宣传,增加企业信心;更要对未试点地区宣传,使企业不打无准备之仗。另一方面,继续落实补贴政策,以暫时缓解企业因税负上升带来的压力。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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