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裕峰
【摘 要】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并就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向全会作了说明。全会强调:“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检察机关的纪律作风建设是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關自身的纪律作风如何,关系到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关系到公正执法,关系到党的形象。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面对市场经济和外部环境的考验,检察机关内部存在精神懈怠和消极腐败的危险。因此,检察机关全面把握和实践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作风建设提出的新课题、新要求,努力抓好自身纪律作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就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检察机关的纪律作风建设谈几点看法。
【关键词】检察机关;作风建设
一、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内涵
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就是要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如山的钢铁队伍,最重要的是,要大力加强检察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一是要联系群众。检察队伍的作风建设,根本问题就是要正确处理好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二是要公正执法。检察队伍作为司法队伍,就是要严格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事实,做到铁面无私,敢于碰硬,刚正不阿,秉公执法。三是要求真务实。这是我党一贯倡导的思想路线,也是司法队伍必须具备的基本品格。工作中,要力戒不负责任、作风漂浮、敷衍拖拉、效率低下的不良风气,努力提高工作成效和办案质量。四是要令行禁止。要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良作风,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贯彻实施以及上级检察机关检令的畅通。五是要廉洁从检。要坚持为检清廉、两袖清风,要虚心接受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新闻舆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进步,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有的干警由于自身素质等方面的原因,敬业精神不足,责任心不强,精神萎靡不振;二是有的检察干警私欲膨胀,违反禁令,接受案件当事人或当事人亲友的请吃送礼,为违法犯罪的亲友说情解脱,或暗中出主意,泄露办案机密,给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友通风报信,干扰办案,对来访群众“冷、硬、横、推”,漠不关心;三是有的检察干警耍特权,抖威风,作风粗暴;四是有的检察干警作风不正,出勤不出力,工作挑轻怕重,办事拖拉,效率不高,上班迟到早退,脱岗窜岗,自由散漫,挑拨是非,破坏团结,不求进取,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五是有的检察干警甚至越权办案、徇私舞弊、刑讯逼供、沉湎于酒色情场等等。这些问题虽是个别现象,但影响坏,危害大,不仅玷污了检察机关的形象,也破坏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给党和国家的事业带来了不可低估的危害和威胁,同时也给个别检察干警自身酿制了可怕的结局。
以上问题存在的原因:一是思想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够强。尤其是对队伍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研究。思想政治工作上没有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存在内容陈旧、方法落后的问题,在新时期未能做到润物细无声地教化人、潜移默化地感召人、循循善诱地启发人、德化于心地规范人,以致出现了“大道理管不住小道理”的不正常现象。二是纪律作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不够。虽然各级院建立和健全了不少规章制度,但是大多是执法办案、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对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研究的还不够深透;对现有的一些规章制度也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三是管理体制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社会客观环境也产生一些负面影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个别人对物质利益追求欲望强烈,攀比思想严重,对现有的待遇不满足,没有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做好本职工作上,不同程度影响了检察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作风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紧紧围绕公正执法,建立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检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须结合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一道去做,保证和促进法律监督活动依法、公正开展。尤其要加强以宗旨教育和公正执法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检察人员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消除特权思想,打牢秉公执法、勤政为民的根基。
二是整合有限检察资源,改革检察机关组织人事制度。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检察机构改革,整合检察资源,优化人才结构,合理设置职能机构,使有限的检察资源使用最大化。改革检察官办案机制,全面建立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依法明确主诉、主办检察官承办案件的程序和职责。改革检察机关内部机构组织体系,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等,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推进检察机关队伍建设。
三是探索科学管理方法,不断完善检察工作激励机制。根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要求,制定各个岗位的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标准;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和规则,制订细化业务工作流程,使业务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保证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用制度来保障公正执法、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要建立量化考评体系。对干部的工作实绩进行量化考评,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以检察改革为契机,建立完善激励机制,为新形势下加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提供长效动力。建立主诉、主侦、主办检察官责、权、利相统一的定期考核,滚动选任,优胜劣汰的激励机制。其次是建立教育培训激励制度。要加大对教育培训的资金投入,对自学考试、参加成人教育等取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和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要予以适当的奖励。对因依法办案而遭受打击报复的干警要予以保护,坚决打击报复陷害检察人员的行为,激发干警秉公执法的积极性。
四是大力推行检务公开,建立强化外部监督长效机制。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机制,对应公开的执法活动,明确规定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责任人,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通过多种形式推行检务公开,让群众了解检察机关及其职能,把检察机关及干警的执法活动,自觉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中,防止职权滥用,促进公正执法。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实行外部监督社会化,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认真接受新闻舆论的监督。建立开门纳谏机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并把这些意见和建议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动力,不断推进检察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