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肉琐谈

2014-01-12 09:35云无心
读者·原创版 2014年1期
关键词:鸡块谷氨酸电饭锅

文 _ 云无心

鸡肉琐谈

文 _ 云无心

云无心,清华大学生化学硕士,美国普度大学食品工程学博士,“科学松鼠会”作者。2009年出版了科普文集《吃的真相》。

在我小的时候,乡亲们基本上能够吃饱,但“吃得好”还只是一种奢望。在人们的心目中,能吃上“鸡鱼蛋面”就是梦想中的奢侈生活—面条也可以排上号,而鸡肉名列第一。

虽然今天“火腿肠里放鸡肉”被当作造假,但在那个年代,鸡肉要比猪肉贵多了。过年时杀一只公鸡,在乡亲面前是一件有面子的事情。因为鸡肉太金贵,所以很多人家只是在除夕夜切上一些,剩下的往往要留着,以备有尊贵的客人前来—这一留,可能要留到正月十五把年过完。有时候,那些可怜的鸡肉放得变味了还没有吃。

农村的好处是家家都有比较宽敞的院子,养几只鸡可以到处乱跑,自己觅食。用今天的话说,那是“走地的土鸡”,吃虫子和蔬菜长大的。因为生长期长,肉质筋道,体内的鲜味物质积累得比较多,所以口味会更好一些。

不过农民自己是很少吃鸡的—母鸡下了蛋,可以拿去换点钱;而公鸡养大了,也可以卖个好价钱。“鸡犬之声相闻”的田园牧歌式生活其实在现实中并不存在,乱跑的鸡四处留下鸡粪,每到下雨天,粪水流淌,不闻习惯了吃起饭来会影响胃口。有时候,鸡还会跑到邻居家,吃人家地里的蔬菜或者晒的粮食。如果邻里关系不是那么好,有的“受害者”就会在自家地盘上撒一些拌了老鼠药的粮食。鸡跑到邻家地盘上被毒死,主人也无话可说,只能把仇恨留在心里,等着有机会再还回去。而被毒死的鸡,村民们还是舍不得扔掉,去掉内脏,依然会被吃掉。

我一直认为,人们对于“土鸡”的追捧,口感是有一些贡献,但对那个年代的追忆,或许也是极为重要的原因—即便是那些病死的鸡,人们依然吃得津津有味。

一直到去北京上大学,我才知道鸡肉原来可以很便宜,食堂里的鸡丁并不比其他的肉菜更贵。鸡肉不是那么香,但胜在很嫩。当时以为鸡肉嫩是因为大师傅的水平很高,多年以后才知道那是“速成鸡”—大规模养殖,精心配制的饲料,生长期短。而肉味不浓,也并非鸡肉不新鲜,而是因为鸡在短暂的生命中来不及积累足够的鲜味物质。

到美国之后,发现鸡肉是如此便宜,不禁欣喜。那时候住在单身公寓,没有厨房,只能使用电饭锅和微波炉。于是,伙伴们充分发挥了中国人在吃上的创造力,用电饭锅和微波炉来做饭,而这种很嫩很容易熟的鸡肉,也就有了巨大的优势。

比如说,把鸡腿上的肉切下来—跟在中国的情形不同,美国的鸡腿肉要比鸡胸肉便宜—放在饭里。饭熟了,鸡肉也熟了,再加上海外华人中无处不在的老干妈香辣酱,比起汉堡、三明治来,要更合胃口一些。还有一种做法是把鸡腿划开,拌上郫县豆瓣,放在微波炉里加热,只需要几分钟就可以出炉了。

我觉得,大多数人都应该感谢科学技术的发展,让鸡肉变得如此便宜。虽然味道跟记忆中的鸡肉有一定差距,但它毕竟不再是奢侈生活的象征,而变成了大众日常消费的食品。

至于味道,其实是可以通过烹饪技术来解决的。比如,有一次请朋友吃饭,我把连骨头带皮的鸡块和土豆一起炖了一两个小时,然后请大家喝汤。喝过之后,朋友们问是在哪里买的“走地鸡”,我说:“就是在沃尔玛超市买的鸡块和土豆,放在一起煮。土豆里有相当多的谷氨酸盐,鸡肉除了能释放出谷氨酸盐,还会释放出肌苷酸盐。谷氨酸盐和肌苷酸盐发生协同作用,就产生了浓郁的鲜味。”

听完之后,一位朋友说:“那以后哪儿还用去农场买‘走地鸡’啊,这么炖汤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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